从仪式的角度解读道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教论文,仪式论文,角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道教是什么?它是一种关于自然的宗教;更确切地说,它是中国人关于宇宙的宗教。在本人看来,的确如此!但是,从古到今,对于道教是什么这个问题,人们的争议就一直没有中断过。譬如,在佛教徒们看来,道教简直就是佛教的复制品。他们认为,道教窃取了佛教的术语、仪式、组织制度等等。事实上,除了对于苦难人生的深邃思考和崇高的解脱伦理观念之外,对于佛教中其它所有的东西,道教几乎都统统照收。
不过,道教徒尽管从佛教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但他们还是一直致力于追求长生不老,并视之为完美的至善境界。为实现这一目标,道士们还坚持修炼一种古老的性交仪式——房中术。很明显,道教与儒家有着不同的传统。可以说,道教是脱胎于道家哲学的一种宗教。道家尽管属于非官方正统性的思想流派,但早在东汉之前,伟大的道家哲人老子、庄子已经获得了社会普遍认同。至公元三、四世纪时,一些玄学家和神秘修炼术士非常热诚地奉行老庄思想,并积极捍卫和提升了老、庄及其思想的文化地位。另一方面,道教徒则借助虚构的符号(指道教的“符”;译者注)和谶语的手段,首次成功地介入进到了“正统的(儒家传统)历史”中。而儒家学说在此后的400年,则几乎完全沦落成一种“保持缄默”的状态。这时期的儒家也不象它后来那样,总是强调:道教是迷信;以及更坏的说法是,道教具有政治危险性,因为它往往误导民众,而且在有的时候,甚至还去诱骗皇帝。
现代的汉学家和传教士们普遍认为,道教确实与社会中的普通民众有着密切关联。譬如,一些研究中国历史的汉学家(如孙克宽,金仲枢等),他们曾经收集了许多零散的历史资料,通过整理分析,揭示出了历史上一些曾经被隐没但确实发生过的政治运动事件。他们发现:这些政治活动大多数都以悲剧告终,而道教在这些政治事件中确实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作用。另外,一些传教士们曾经深入考察过中国人日常生活及细节,他们发现:参与这些政治事件的组织成员,缝制的衣服与道教徒穿的服装一样。这马上令我想到一本题名为《中国的迷信研究》的书,其中揭示的就是这种情形。毫无疑问,《中国的迷信研究》是此类书中最出色的一部著作。该书作者为法国著名汉学家亨利·杜瑞。他并不是一名传教士,而是一位人类学家。尽管他事业之初是一位欧洲自由论的坚定支持者,最终却受到荷兰汉学家格鲁特(1854-1927)的影响,成为了一名满腔热情的传教士捍卫者。
对于道教的社会影响力及其重要性,格鲁特在其杰作《中国的宗教体系》前言里,有如此断言:
读者很快就会意识到,中国人(包括半开化人在内)渗透于社会生活最隐秘处的那些宗教意识以及风俗,既是这个国家人民的礼仪和行为习尚之根本,也是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之基石。谁了解他们的宗教,谁便了解他们的人民。
在这部系列著作的第六卷中,格鲁特还花了将近200页来描述“万物有灵论的传教士”。根据格鲁特的描写,道士(师公)“在普通民众们眼中,是巫师中最重要的代表者”。大约一个世纪以后,这仍然是有关道士身份的标准答案。格鲁特耐心地描述了道士们的入道仪式,他们的宗教团体(老君协会),他们的法衣道袍,以及他们的宗教功课——除妖驱魔、祭祀等等,并认为所有这些都关乎利益。可以肯定的是,假如格鲁特能按自己当初承诺的那样,完成他的道教研究计划,弄清楚师公们所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能,以及他们的智慧、功课的内容等等的话,那么,在19世纪60年代的时候,我们这些人也就不会去谈什么重新寻找道教之类的话题了。
但是,格鲁特后来放弃了他宏伟的道教研究事业。近半个世纪以来,关于道教仪式的研究也衰退到几乎被人遗忘的地步。而在此之前,格鲁特几乎成功地拯救了这项工作。当然,对于道教的研究仍然继续,尤其是在巴黎,但没有人作田野调查。直到1968年,法国学者施舟人,在台湾进行了长期调查研究。在第一届道教国际会议上,他提交了一篇题为“道教:仪式的传统”的论文,使得关于道教仪式的研究成果,再一次出现在汉学史上。自此以后,施舟人发表、出版了多部著作,其中包括一部巨著《道体论》。在《道体论》的十个环环相扣的章节中,他系统阐述了道教的“神仙体系”及其与信仰者的关系,以及仪式背后的神话意义,神话与道家哲学的关系等。在此基础上,施舟人的理论合理地解释了道家哲学和道教之间的逻辑联系,而传统一般认为道教是道家退化的结果。如今,我们对于道教隐修行为的私密内容及其内部关系也将有更清楚的了解,因为法国汉学家马伯乐为我们详细描述了道教的炼丹术、呼吸法、养生、辟谷,以及各种仪式形态。这些内容起初通过格鲁特介绍,一度是道教中最早为西方人所关注的对象。
如果说施舟人对于道教的综合研究和概述,更多的关注其哲学和神话,而不是道体的核心——道教科仪;那么恰恰相反,大渊忍尔编的《中国人的宗教仪礼》,则记载的全部是仪式,可惜的是几乎没有什么解释。更不要说去尝试回答下面两个基本问题了:(一)道教仪式、神话与中国宇宙观和数术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如果我们要了解道教的仪式,汉学家葛兰言(Marcel Granet,1884-1940)关于这个主题的巨著《中国文明》(La Pensee Chinoise:vie Publique et la vie Privee),其中提供的背景信息必须被考虑进来。(二)宗教性的道教与政治历史和理论之间是什么关系?根据我们新近了解到的有关道教秘密活动的知识,本人认为:除非能有法庭上的冷静、公正地裁决,否则你将永远无法弥合由传统历史编撰者导致的次生分歧。而这一分歧产生的根源在于:传统历史编撰者认为,那些受道教术士欺骗和蒙蔽民众及团体,纯粹从事的是“迷信”活动;而恰恰是那些“文明”的士人贵族,他们为了公众利益,在尽心尽力地消除社会不平等。
儒家一向自视为中国历史社会和政治传统的领导者,同时也是中国文学的守护者。第一批来华耶稣会的基督传教士把儒家思想介绍到西方。17世纪,清初来华的著名传教士马国贤,试图通过“中国礼仪之争”一事,让罗马相信:儒学是一种理性的哲学,是为信仰基督教的至上真理而做的理性思想准备,正如柏拉图在西方世界产生过的作用一样。耶稣会传教士在与天主教方济各会的宗派争斗中失利,但是他们赢得了西方社会更大层面上的“战争”。在西方人看来,耶稣会传教士带去了西方启蒙运动之“棱镜”所折射的光芒,从而照亮了中国的文明,并一直在中国历史和思想的每一个篇章中闪耀着。由此,中国成为了柏拉图的理想共和国的现实领地,成为了被智慧高超的哲学王们所统治的土地。.
可是,这种对于中国历史的乐观想象最后陷入了窘境。在20世纪初,中国人自己产生了怀疑。中国伟大的作家鲁迅,在他的一篇反映社会现状的优秀小品文中,揭示了中国田园风光背后的实质:一群文人雅士泛舟湖上,闲聊着远处田园里的农民;然而注目“岸上”那个现实社会,却发现农民们正在不停地聒噪着诅咒这个世道,并相互抱怨、争吵着。鲁迅在他最著名的小说《阿Q正传》中描写到,当时的中国简直就是“狗咬狗”的社会。中国社会是残酷的,等级森严的;而且,无论是最底层的乞丐,还是上层人士,皆不思进取、麻木不仁。这些人都如同那个倒霉的阿Q一样,是只流浪狗。
现代民族志里所描绘的中国社会画面,也毫无温情色彩。英国人弗里德曼写道:
在早期的工作中,我讨论了自己曾费力去寻找到的证据,关于福建和广东世系之间的不友善关系。按照我的理解,现在更加显而易见:那些宗族世系之间的战争,有其必须遵循的规则,这是中国东南地区的一个重要社会生活特征。
如果你没读过马杰里·沃尔夫(Margery Wolf)的《李氏之家——对一户中国农家的研究》,根本无法想象一个大家庭的成员是如何度过他的空闲时间的。实际上,家族内部的暴力和虐待,以及世系之间的争斗等,大多是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
关于如何认识中国社会,提出疑问的并非只有人类学观察者。历史学家们也试图解释:为什么在马可·波罗时期就遥遥领先于西方的中国,最后却无论是现代科学还是现代民主制度都没有发展起来。古代中国文明那曾经富于创造力的滚滚洪潮不再奔流,而是缓慢得如同没有生气的小溪;与此同时,中国的政治权力机构却越发地独裁和专断。关于这些问题,无数的答案被提出来。例如,德国裔美国历史学家卡尔·特福格尔的水利社会系统理论,马可·埃尔文的“高度平衡机括”(High-level Equilibrium Trap)理论等等,皆各有所长。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在资本主义发展起来的同时,没有人提过宗教因素是否发挥了作用。英国学者李约瑟在很大程度上承认中国的科学产生于道教,而不是儒家思想。同样有趣的是,贯穿中国历史的道教神仙信仰及理论,也被认为是一种深刻的社会民主思想的萌芽。
对于我们来说,中国社会始终还是一个巨大的谜团,一个包含着巨大矛盾的谜团!中国历史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它真正的形貌是什么?特别是,道教究竟是什么?难道它仅仅是阴谋家用来操纵那些无辜牺牲者的工具吗?或者,它真的只是一张用来欺骗人民大众的“迷信”之网呢?我们知道,在封建帝国的末期,中国社会内部的知识官僚阶级与民众信仰团体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分裂和冲突。这其中,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即这些民众的真正信仰,就是道教。因此,我们不禁要继续追问:为什么这种隔阂,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为什么在唐朝(618-907)、宋朝(960-1279),甚至在明朝(1368-1644)都曾经是国教的道教,然而到了清朝(1644-1911),却会败落到如此不堪受到信任的地步呢?
没有一本书可以回答全部的问题,而且任何方式的回答都可能引发新的问题。在本书(即作者本人的《中国社会和历史上的道教仪式》;译者注)接下来的篇章中,我将努力尝试回答的是这样三个问题:什么是道教仪式?道教仪式与中国宇宙观的关系,以及两者如何对中国社会产生影响?按照顺序,分为宇宙观,仪式,历史。宇宙观的部分是引言,历史的部分则会得出一些初步的总结。但是,本书的核心部分将是描述并解释一个当代台湾道士的仪式修炼。
然而最为关键的问题,还是本人所反复强调的:什么是道教?对于这个非常宽泛的问题,我会要求自己从一个仪式专家的角度来回答。不!更坦率地说,其实是以一个已婚道士(火居道士)的身份来回答。这些火居道士的身份通常是世袭传承的。本人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地道的中国人的道教。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另外一种“道教”,就是(通常的)隐居深山的仙道。他们是在偏僻山林里云游的幻想家、炼金术士(alchemists,指道教的炼丹术士;译者注)、诗人、哲学家。我们所熟知的这类早期道士,大多数来于《列仙传》(《关于永生者的传记》,译者康德谟)。而在贺碧来笔下,这类道士被描写得最为活灵活现。她甚至承认自己也受到了这类道教仪式行为的影响。但是她认为,“冥思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至高无上的道的境界;而道教仪式的目的是对大众的普世性解脱:以普世性对抗专制。”她在那本书里研究的主题是指向普世救赎的道教仪式。
绝对不可否认,那些神秘隐修的个体道士对于中国社会和历史所起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中国人通常被认为是留恋土地的实用主义者;然而,正是他们通过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中国人其实也有着追求性灵超越、永恒的激情和智慧。比较起来,另外一种类型的道士才应该说是非常务实的:对他们来说,以及对于他们的信徒来说,道教仪式的目的就是为了健康,财富和长寿。1985年,我在福建省参加过一场道教仪式——醮。其间,不断有人提醒我:千万不要撞到“斗灯”(命运之灯)。有40个属于社区官员的灯都在道观之中,每掌灯最少付费1000人民币(相当于平均工资十个月的总合),才有资格在打醮时挂在道观内。如果这个灯熄灭了,不仅他的钱付之东流,而且还会给自己招来霉运。
这个趣闻告诉诸位,道教仪式中的付费,在那些道教信徒眼中是非常重要的。对此现象,我们应该特别注意观察,虽然这些事情令人很难理解。接下来引用的内容,来自于20世纪一位传教士的观察,会让诸位了解到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道士承担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当地(福州,福建)道士和道观的数量判断,道教并不如佛教兴旺,只有四或五个宫观属于道教,而里面的道士也只有12或14个……
上述记载中,还包括一类被称为“托阴”的道士,严格说来,属于道士。还有另外一个道派,叫“托胎”,他们大多也被称为“道士”。但是他们与前者有许多不同,当然也与佛教僧侣不同。
除了在举行仪式的时候,他们平时都穿普通人的服装。他们也不居住在道观中,而是在普通的居民楼,在普通人当中。
他们也结婚,并且有家庭……通常说来,父亲都会教导他们的孩子也从事道教职业……这样一来,就出现了道士为谋生而做,如同其他人当医生、算命师、音乐家等等。
基本上,他们是靠在生活的社区固定地做仪式表演,来维持其生活的收入来源。
这类道士的数量非常多,可能比和尚的数量还多。他们比佛教的和尚更受青睐。他们的服务更被经常地需要,譬如在葬礼上表演。他们的仪式备受推崇,最主要的原因是可以防止大人小孩,男男女女生病,等等。因此,在许多不同的场合,一年中不管什么时间,以及发生什么事情,这些道士都会被邀请去举行他们那独特的、超自然的拜神仪式。他们的丰收日是在中国农历的七月,这是神仙的生日及节日,他们都非常忙……
另外,如果碰到出现日蚀、月蚀的日子,或者需要祈晴祷雨的时候(此处原文为斜体;译者注),中国的地方长官通常会邀请道士来做法事。当然,必须要求是道士头目亲自来做。
至于这些观察是否属实,以及它们存在于中国的哪个部分?这些问题,希望能在将来的研究中得到详细解答。本人深信,每一个考古学上的新发现,都能够推进人们对于史前仪式的认识。例如,最近发现的一册关于“禹步”(后来成为道教的重要仪式;译者注)仪式的手抄本(大约属于公元前三个世纪时候的),即极为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们:历史上那些古老而重大的仪式,如同世界上任何一个伟大的宗教那样,它集中包涵了中国人对于宇宙以及人自身的整体认知,包括他们在思考和体验世界中获得的全部精华。因此,如果我们要分析和描述道教的仪式,那么就必须把它视为中国人体验世界的成果精髓,并对之加以分析和解释。换言之,道教仪式实质上是中国社会和精神的沉淀,而对于道教仪式的研究可以让我们窥见一斑。
因此,本人将采用文献批判式方法。只要有可能,我会尽量让道士阐述其自身对于道教的理解。当然,我会用中国宇宙论和神话的资料,以及早期仪式的版本来做为补充。我的目的就是:结合中国的思想和社会,提出有关于道教仪式的特殊性和它的包容性,而不是共性。我认为,道教仪式的这种包容性,对于解释中国社会和历史极具重要。
但是,道教仪式不仅仅是作为历史的遗迹对于我们理解传统的中国社会和历史提供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能启发我们去体会“道”究竟是什么?甚至领悟人何以成为人的道理。这就是我为什么坚持以道教为镜,来映射认识我们自己的宗教传统的原因。反之亦然。我认为,道教如同罗马时期基督教兴起前的胚根教(异教)。在这里,“异教”这个词,并不意味着退化,也不单纯是贬义的;而是语源学和描述性意义上的“异端”:在拉丁文中,“异教”只是土地上劳作的人——农夫或村民们的宗教。
可是,1500年后西方成为了一神论宗教的天下,我们也就不知道什么是“异教”了。我们既不明白它为什么令马库斯·奥勒留斯和叛教者尤里安如此着迷;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旧约先知和教堂牧师眼中,它是如此令人生厌。我们出生在一神教的家庭,事实上习惯于世俗的理性主义,完全搞不明白这其中的纷扰意味着什么。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如同古罗马那样的多民族,多语言的帝国,怎么可能建立在一堆语无伦次的“异教”和迷信的精神基石上?然而,事实就是如此,无论在罗马,还是中国。可是,正如历史学家吉本所论,在罗马帝国,那些“异教”徒最终还是屈服于基督教面前,帝王们也是如此。但是在中国,“异教”却得以与帝国共同延续存在。
因而我们如今只有通过道教,才可能了解:我们过去在得到某些东西的同时,也因此失去了另外一些东西。也正因如此,但愿人类社会的宗教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能更加地趋于慧智和明达。
译者注:本译文节选自劳格文(John Lagerwey)《中国社会和历史上的道教仪式》(Taoist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and history,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1987)一书导论部分第xi-xiv页,原文标题为“道教是什么?”(“what is Tao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