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政治史研究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代论文,史研究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明代政治是近年来明史研究的热点之一, 发展较快,论著甚多,成绩可喜。但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特别是有关一代政治史的综合研究,目前尚显得薄弱。兹就以下几个问题略陈一孔之见,敬请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一 明代社会与明代政治史研究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它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同时又对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明代政治,同样是明代经济的集中反映。明代经济发展的水平,决定着明代社会的性质。明代政治史的研究,必须以明代社会性质为出发点,定准基调,把握时代脉搏。
明代,自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建国,迄公元1644年为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所灭亡,为时276年,前后经历四个世纪。当时, 欧洲一些先进国家已经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整个世界政治形势正在发生着空前未有的大变化。在中国,封建社会亦已进入晚期,社会生产力有了新的巨大发展。但封建制度终归尚未解体。一般认为:明代是中国由古代社会逐步向近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在中国历史发展上具有承前启后的特殊地位。其主要特征为:虽然仍是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统治的国家,但君权至尊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已有所动摇;虽然仍是封建自然经济形态,但新生产方式的萌芽已经在个别地区出现;虽然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尚未发生质的变化,但在地主阶级内部毕竟形成了一股新的微弱的政治势力;虽然整个国计民生仍为封建官僚地主所操纵,但国民大众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反抗超经济剥削的呼声已经日益高涨;虽然对外仍是闭关自守,但在某些方面封闭的局面已被打破,欧洲殖民主义势力开始入侵,中国领先世界的风采渐渐不复存在,而有些领域则开始面向世界,中西方文化科技交流逐步深入。总而言之,在明代旧势力仍居主导地位,而新因素业已出现。世界政治变动的大背景、明代社会的特殊性,无疑应成为明代政治史研究的基本思路。唯有如此,才能透视出明代政治的历史烙印与时代特征。
明代社会性质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明代政治史在中国政治史上的特殊地位以及深入开展明代政治史研究的重要意义。明代社会的千姿百态,为明代政治史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然而,明代政治史毕竟只是明史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领域,或者确切地说一个专门史,因此,它必须具有专门史的独特色彩。根据政治史的性质及其研究任务,我们认为:一方面,明代政治史应有别于明代政治制度史或明代政治思想史,不同于对明代各种政治事变或政治事件的一般描述;另一方面,又必须严格规范政治史的内涵和外延,不要随意扩大。虽然明代仍处于阶级社会,各种制度、各种问题仍带有浓厚的阶级痕迹和政治色彩,但作为一个专门史,政治史还是必须紧紧围绕政治这个主题,不必将所有与之有关联的问题都搬进去。明代政治史的研究对象只能是明代政治范畴之内的问题,切忌包罗万象,漫无边际。泛而不专,决不可取。
二 明代政治史的分期与明代政治走势
明王朝前后近300年,从兴起到败灭, 是一个复杂多变而又艰难缓慢的转化过程。其间充满着诸多矛盾运动,不断反复,几经起伏,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明代政治史研究,既要找出近 300年间政治演进的基本线索,探求其客观规律;又要用力勾划每一个发展阶段的基本风貌,指出当时社会关注的视点问题,并剖析其积极作用或消极影响。因此,必然要涉及到它的分期问题。
迄今为止,关于明史的分期尚无定论,在具体时间划分上,一般是笼统地分为明初、明中叶、明后期,或者简单分为明代前期和明代中后期。近年来,有人注意到明史分期的必要性,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可惜没有引起讨论。由于明史的分期缺乏共识,明代政治史的分期自然也就成了一道难题,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研究:第一,分期的立论根据,是纯粹以政治变化定位,还是以政治变化为主,同时兼顾经济诸方面的因素;第二,政治史的分期,当不同于经济史、军事史、文化史等专门史,对此恐无异议,但与明史的分期是否也要有所区别;第三,具体到段落上是粗分还是细分为宜。
依照明代政治变动大势,我们初步将其分为下列四个时期:洪武元年(1368年)至宣德十年(1435年),计67年,为明代政治形成确立并稳步发展时期;正统元年(1436年)至正德十六年(1521年),计85年,为明代政治退化倒转、社会秩序日趋混乱时期;嘉靖元年(1522年)至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逝世,计60年,为明代政治改革逐渐深入,局势转为相对安定时期;万历十年张居正逝世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62年,为明代政治迅速败坏,局面失控时期。上述四个时期所显现的主要特征,也可以说就是明代政治的基本走势。
一个国家或地区、民族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政治的走势,主要受制于两方面的条件:一个是外部环境,另一个是内部因素。外部环境,主要是指境外势力的干扰、侵略。终明之世,影响国内政治发展的主要有洪、永时期北元残存势力的侵扰;正统后期蒙古瓦刺的进犯;明初至嘉靖末年沿海地区“倭寇”的破坏活动的;万历以后女真民族的崛起强大。内部因素,集中表现在社会的发展,经济、军事诸方面的变化。外部环境与内部因素,总是互为制动。而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所以后者是主要方面。
明代政治的变动,从纵向说,总的趋势是皇权高度集中的局面逐渐削弱;阶级关系由缓和转为尖锐;派系斗争日趋激烈;思想意识萌发“异端”的某些因素;对外政策由主动渐渐变为被动。从横向看,四个时期各有不同。现就其中若干方面(政治思想与对外政策暂不予讨论),按时期分述于后。
第一个时期:明太祖朱元璋通过战争夺得江南半壁河山,建立明朝政权。而后继续征战,稽古定制,兴礼作乐,为明代近300 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明成祖朱棣奋发开拓,使中华民族统一大家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巩固。经过二祖的艰苦创业,大明帝国迎来了繁荣盛世。其中,在政治上最值得注意的有:
第一,君主极权政治最终形成。明朝建国以后,明太祖通过政权实行了机构改革;分封诸子为王;屡次兴起大狱,确定了经国方略,暂时缓解了统治层内部的矛盾。在此基础上,明成祖进而完善典章制度。自是开创了皇权高度集中的新局面,中国封建君主极端专制主义至此最终确立。这是本时期内政治思想与政治制度最大的演变,同时也确立了整个明代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
这种极权政治带来了正负两种效应:其正面效应是,巩固了新兴政权,使社会生产因此得到恢复发展,边区的开发建设出现了崭新面貌。其负面作用是,造成权力机构中间环节断裂,国家机器运转程序失调。
有人说,有明之无善治,自明祖废相始。丞相历来是皇帝的助手。丞相制自秦汉以来,代代相沿不改,说明其确有存在之必要。明太祖一举予以废除,究其目的与实质,主要是为了将外廷政府的权力转移到内廷。于是造成内重外轻,权力运作失衡。从国家政权机构必须互相配套与运转连续性的角度考察,废相之后皇帝因助手空缺,不得不事事总揽,以致自顾不暇,难以应付,决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组织活力的成功政策。明太祖有感于此,虽然口头上继续坚持丞相“永罢不设”,而在行动上却是积极采取补救办法。先是立四辅官,后又仿宋制置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企图建立一种有助手功能而无原来丞相职权的新机制。用心良苦,可惜所用之人皆不得力。“燮理无闻,何关政本,视前代宰执,迥乎异矣。”〔1〕最后政因人废, 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遂罢不设。在清人的眼中,也不认为这两件事与明代内阁有关,将其排斥于《明史·宰辅年表》之外。从洪武十三年(1380年)开始,宰执阙如,官制不完备,皇帝事无巨细,一包到底,严格说也很难算是完完全全的“政归一人”。
建文四年(1402年),明成祖简翰林官入直文渊阁。中国之有内阁,从此开始。《明史·宰辅年表》曰:“成祖简翰林官直文渊阁,参预机务,有历升至大学士者。其时章疏直达御前,多出宸断。儒臣人直,备顾问而已。至仁、宣而后,诸大学士历晋尚书、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为票拟,阁权之重偃然汉、唐宰辅,特不居丞相名耳。”〔2〕可见,建立内阁制之初意, 本是“备顾问而已”,但后来的发展则与恢复丞相制没有多大差异。内阁的权限,虽然在法律上和中书省不同。但其权力的大小,并不在于法律上的规定,而是以主阁者的能量为转移。当主阁者是强有力的时候,他的权力并不低于原来的丞相。所以,有人说过:内阁宰辅是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所谓“政归一人”的君主极权的政治体制,在洪、永以后实际上已经悄悄地发生变化。
第二,阶级对立开始尖锐。这一时期,为了适应君主极权政治的需要,建立了庞大的特务组织,实行恐怖统治。特别是明太祖为了完成统一事业而连续多年进行南征北战,明成祖为了巩固北边国防又多次出兵漠北,以及迁都北京,财力耗费无数,徭役剥削量也大为增额。从而引起农民强烈不满,在洪武朝即多次起义,至宣德朝又开始逃亡。这些现象说明:在帝国“繁荣盛世”的背后,已经潜伏着严重的政治危机。
第二个时期:总的形势是,大明帝国繁荣强大的时代已告结束。代之而来的是在徘徊、反复中缓慢前进〔3〕。政治上, 皇权高度集中的局面开始改变,宦官势力抬头;法制日为松驰,大小官僚更加腐化,从上到下唯货是闻,财富争夺开始激烈化。
第一,皇权的绝对权威遭到削弱。封建政治的最大特点,是皇帝拥有全国臣民的生杀予夺大权,是一切权力的化身和总代表,“代天理物,抚育黔黎”,权力至高无上。这是自有皇帝制度以来,关于“皇权”概念与本质的权威界定和经典诠释。明代与以往的朝代一样,国家的权力只有皇权一个,决策中心在内廷。权力运作的关键在于皇帝、宦官、内阁(包括外廷政府各部、府、院)三者的关系与变化。按制度的严格规定,皇帝是核心,地位至尊,宦官和内阁都从属于皇帝,是为巩固皇权服务的。可是法律规定与实际执行,毕竟会产生矛盾,甚至互相脱节。在具体操作的时候,由于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时常导致权力分配失衡,引发三者之间的摩擦与斗争;宦官与内阁多处于对立状态,皇帝往往宠信宦官,压制内阁;宦官和内阁表面上无论何时总是打着维护“皇权”的旗号,实际上它们有时也会直接削弱皇权的绝对权威。
皇权的集中与巩固,至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要有法律制度作保证;皇帝本人具有治国治民的素质和本领;皇帝能勤政。制度由人执行,所以关键是后两条。
从正统朝开始,前一个条件即“祖宗制度”犹存,中书省和丞相仍是永罢不设。但是后两个条件则多有问题,与明初二祖相比,差之千里,不可同日而语,所谓朝廷大政“出朕独断”在不少情况下,只是官方文书中的语言,而非客观事实的写照。
明英宗9岁即位,在明朝16位皇帝中是为君时年纪最小的一个。 他即位以后,以自己年幼无知,遵照其父宣宗皇帝的遗诏,与宣宗之初“军国大议多禀听(仁宗诚孝皇后张氏)裁决”一样〔4〕, 命朝廷大政仍然奏请(太皇太后)张氏而后行。正统七年(1442年)十月张氏去世之后,杨士奇等“五大臣”或死或年老多病,“不使预军政”〔5〕, 权柄为宦官王振所把持,最后导致土木堡之败,英宗被俘,明军惨败,国家元气大伤,国力从此由强转弱。此次失败,表面上似乎是军事上的失误,实质上是明朝建国80多年来矛盾沉积的爆发。此役还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明军从此一蹶不振,并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遇敌“不敢战”,于是边境日益多事。英宗南宫复辟,继任宦官曹吉祥又致祸乱,政治风气越发腐败。
进入成化朝,宦官第二次擅权乱政。汪直窃据大权,左右朝廷,横行天下。当时有人说:“今人但知汪太监也”〔6〕。 这是对皇权衰弱最尖刻的批评。至正德初,宦官再次祸国。而后武宗还是耽乐喜游,无心国事,除掉刘瑾,仍用群小。明代从制度上明确规定宦官介入、监控军政各个部门,有相当一部分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实行的。内阁在此期间内,则多默默无闻,难以正常发挥作用。
第二,权力之争与财富之争并行。经济是基础,政治为经济服务。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政权,即国家的权力由谁掌握。而权力与财富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拥有财富者,就可能拥有权力;同样,拥有权力者,也可以拥有财富。明王朝的当权者是封建地主阶级。这一时期,他们在激烈争夺权力的同时,在人民群众无权监督的情况下,也肆无忌惮地把权力转化为财富。“皇庄”遍畿内;王府庄田、勋戚庄田、中官庄田大量扩张,遍布各地,都是权力的变生物。统治者从权力之争发展到财富竞争,造成土地兼并盛行,从而引起阶级对抗加剧,两极分化加速。权力转化为财富,财富争夺加深了阶级矛盾。广大农民丧失土地,却依然承受着超负荷赋役剥削,困苦不堪,或纷纷举家逃亡,辗转流浪,或铤而走险,揭竿起义,缴纳赋役的在册人口不断减少,田亩大量流失,成为明朝历史上流民最多、农民起义极为频繁的一个历史时期。农村动荡不安,严重冲击着明王朝的经济基础,社会发展速度因此而放慢。这些也可以说是前一个时期潜在危机的继续和发展。
第三个时期:经过第二个时期的徘徊、反复和缓慢发展,社会秩序渐趋安定,政治改革不断深入,并由此成为明朝历史上经济、文化等发展最富有活力、整个社会风貌变化最深刻的时期。究其在政治上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两个显著变化:其一、社会秩序逐渐由动荡转为基本至治。其间,外患曾一度影响国家安定。先是,嘉靖中北边蒙古俺答多次发动进攻,边境不得安宁,直至发生“庚戌之变”,京师戒严。后来由于高拱、张居正等人采取与邻为善的政策,实现了民族和睦,各族人民友好相处,边境安定。到了嘉靖末年,东南地区“倭寇”的破坏活动,亦由高潮而告基本平息。及万历初年,政治更加安定。“纪纲法度莫不修明”、“政体为肃”,四夷咸服,内外晏然。史称:“自正、嘉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7〕。政治为经济服务。 这一时期国内政治环境的改善,为当时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新兴工商业市镇的迅速兴起、市场网络的形成扩大、商品货币经济的繁荣、资本主义萌芽的诞生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其二,“祖宗成法”大变,内阁权重至极。明世宗即位之初,力除一切弊政,天下翕然称治。而后“议大礼”,引起舆论沸腾,遂兴大狱,实行镇压。继而崇尚道教,一意修仙,长期深居大内,朝廷大政听任阁臣处置,加之于时“阉宦敛迹”。于是造成权力结构改变,阁权由此日重。《明史·职官志》曰:“至世宗中叶,夏言、严嵩迭用事,遂赫然为真宰相,压制六卿矣”。祖宗制度为之一变。
隆庆朝,穆宗在位6载,从未接见大臣, 国家大事还是由阁臣处理。至万历初,大学士张居正主持阁政之日,为了复兴民族,富国强兵,置生死于度外,不计个人荣辱得失,以伟大政治家的气魄,积极推行政治经济综合改革,把周忱以来所进行的各项社会改革推向高峰,轰动一时,影响后世。张居正在实行章奏考成法时,明确规定:各地巡抚、巡按办事有误者,由六部和都察院负责举劾;六部和都察院有误者,由六科举劾;六科有误者,由内阁举劾。于是在相互关系上,就形成了如下管理系统和操作运转程序:从监控上说,形成内阁─→六科─→六部与都察院─→各地抚按官体系。从职责隶属关系上看,形成各地抚按官─→六部与都察院─→六科─→内阁体系。总之,是一切听从内阁,一切由内阁总揽。这个规定,显然和祖宗成法完全不同。《明史》曰:“明制,六部分莅天下事,内阁不得侵。至严嵩,始阴挠部权。迨张居正,部权尽归内阁,逡巡请事如属吏,祖制由此变”〔8〕。
自明祖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制以后,六科亦直属皇帝管辖,与内阁没有隶属关系,各自向皇帝负责。张居正改以内阁监控六科,六科监控部院,部院监控地方抚按,由上而下,一通到底,最后权归内阁。实质上,是把原来属于皇帝的权力转移到内阁,亦即转移到张居正本人手里。这是张居正对祖宗成法的一个重大变革,也是此时阁权至极的突出标志。如前所述,封建国家的权力,归根结底只有一个,那就是皇权。内阁的权力越大,就意味着它从皇帝那里转移过去的权力越多,皇帝手里的权力越少。祖制大变,部权尽归内阁,在张居正说来主要是为了便于进行改革,以达到富国强兵。当时万历皇帝由于年幼,对祖制还不甚明白,不懂得其中的利害关系,故未见他有反对意见。后来他渐渐长大、成熟,感觉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几于震主”。张居正手中的权力,既是他得以推进改革,又是引发这次改革和张居正本人演成悲剧的主要原因。
第四个时期:朝局大变,大势已去,内乱与外患互相交炽,最后政局失控,王朝灭亡。择其大要有:
第一,国家机构陷于瘫痪。张居正死后,虽然万历皇帝操权有术,威福不下移,“魁柄独特,以终其世”。但是由于他从此放弃励精图治,扼杀改革成果,全面由勤变懒,自“万历中年,神宗深居不出”,“万事不理”:不亲郊庙,不御朝讲,不批章奏,不见群臣,不补缺官,致使国家机构难以运作,衙门无人,政事荒废。突出表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是“内阁无人”。是时,入阁者或因才气不足,或因吸取张居正命运的教训,绝大多数都是唯唯诺诺,依位固宠,无所作为。同时,又因阁臣长期空缺而不补,内阁常常是一个人唱独角戏。因此被时人称之为“内阁无人”。天启初,东林曾一度组阁、掌权,但好景不长,不久即被“指为乱政”、排击无虚日,消灭殆尽,内阁为阉宦所控制,成为他们干政误国的工具。崇祯一朝短短17年,阁臣更换几十位,人事变动频繁,内阁形同虚设,无权可言。其二是中央各部与地方政府缺官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早在万历三十年(1602年),南北两京已缺尚书3 人、侍郎10人、科道官94人;全国各地缺巡抚3人、布政监司66人、 知府25人〔9〕。此后,由于党争激烈,廷臣不安于位, 又出现了一股大臣自动拜疏封印去官风。至万历后期,“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十之二”。天下方面大吏,亦经年空缺而不见替补。万历过后,政治更糟。天启皇帝性好斧锯,“积岁不倦”,而于国事却无兴趣,“内外大权一归忠贤”〔10〕。“掖廷之中,但知有忠贤,不知有陛下;都城之内,亦但知有忠贤,不知有陛下”〔11〕。明代宦官势力至是登峰造极。皇帝倦怠,机构瘫痪,政务无人处置。时政缺失,莫此为大。
第二,党争空前激烈与党社运动的兴起。万历十年以后,由于万历帝带头掀起一股倒张(居正)狂潮,朝局大变,社会故态复萌,政治遂由治转乱。“万历三大征”的巨额花费,造成国家财政吃紧,政府“苦于无钱”;“开矿榷税”的展开,又引起社会各阶层的愤恨,使国内政治矛盾进一步加深,阶级对抗日益尖锐,阶级关系更趋紧张,大土地垄断多于此时形成,农民阶级的生活状况迅速恶化。地主阶级各个派别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也在隆庆间“柄臣相轧,门户渐开”的基础上,愈演愈烈。万历中叶,东林党出现,党争的局面又为之一变。东林出现以后,朝野各色人士“闻风响附”,“声名大著”。而随着东林势力的迅速壮大,忌之者亦日多,并纷纷植党,群起而攻之。宣城党、昆山党、齐党、楚党、浙党,声势相倚,共以除东林、排异己为能事。“东林党争”自是延续数十年。在此过程中,齐、楚、浙诸党内部也不断发生分化,重新组合,于是党争益炽。“党局即成,互相报复,至国亡乃已”〔12〕。东林败后,复社继起。复社以东林为旗帜,而又比东林前进了一大步,有自己的宗旨,特别是有了比较明确的章程。在各地团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并几次召开大会,故有人以为它具有近代政党的雏形。虽然目前学界对东林的性质和评价各有说法。但是一般都认为,东林代表中小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是地主阶级内部的“反对派”。它以聚众讲学的面目出现,不止是一个谈经论道的学术团体,而且是一个“讽议朝政,载量人物”,“与政府相抗”,要求议政、参政,反对大贵族大地主专政的政治派别。复社与东林一脉相承,又比东林先进。因此,东林和复社的兴起,虽然未能改变封建政治格局,但其政治思想和政治主张及其政治实践,已经在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政治中,隐隐约约地折射出一点微微的新曙光。
第三,皇室纷争。宫案迭起,皇室内部纷争不已,是这一时期政治上的一大特点。按其性质,主要有几类:一类是关于皇太子问题。如,从万历十四年(1586年)二月开始,围绕着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历时15年之久的“国本之争”;影响皇太子地位的(继万历二十六年五月《忧危竑议》“妖书案”)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十一月《续忧危竑议》“妖书案”;威胁皇太子安全的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发生的梃击东宫的晚明宫廷三大案之第一案的“梃击”案。另一类是关于各地王府闹事。明代诸王闹事,始于建文朝燕王朱棣起兵,继而为宣德朝汉王高煦谋反,至正德朝宁王朱宸濠反叛而止。进入万历中叶以后,主要是王府禄米不继,以上街游行等形式进行闹事。采取暴力的形式,最严重的一起是因王府的内部纠纷诱发的。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闰九月,武昌楚王府宗人蕴鉁等作乱,杀死湖广巡抚赵可怀。有人为此惊呼:“朝局之坏,盖至是时而极矣。”〔13〕再一类是关于王府庄田。如从万历四十年(1612年)四月开始,至万历四十二年三月结束的关于皇三子福王朱常洵“庄田务足四万顷”的激烈争论。还有一类是有关皇帝本人的,即发生于泰昌年的“红丸”、“移宫”二案。
皇帝的家事,也就是国事。皇室内部的矛盾,是最高统治层矛盾的集中反映。上述诸案,直接牵连到皇帝、皇太子、皇子、皇太后、皇妃、外戚、内廷太监、外廷阁部府院、外地王府宗人以及地方官员。京城内外还有很多无辜的平民百姓受到株连。涉及面广,打击面也宽,政治影响大,增加了广大臣民对王朝统治的不信任感。
第四,后金建国。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后金建国是17世纪初中国政治中的一件大事,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后金国的诞生,明王朝错误的民族政策是一付催化剂,而更重要的是女真民族发展的必然。后金国对明王朝的打击在于:政治上,从此形成两个政权对峙;军事上,多了一个战场。后金新兴,势不可挡;明朝腐朽,日落西山。为了应付辽东战争和镇压农民起义,实行“三饷”加派,百姓苦不堪言,纷纷起来反抗。由此造成政治与经济之间的恶性循环,军事失败,财政困难,形势一触即发。
第五,农民大起义。明末农民大起义,是明朝历史上最后、也是历时最久、地区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这次起义,对明王朝的致命威胁在于:其一,就民族感情而言,农民军与后金势力并非同一条战线。由于特定的历史环境,竞使他们有了共同的打击对象,明王朝因此腹背受敌。其二,农民军以经济措施为基础,以政治政策为先导,以强大的政治宣传攻势,深刻揭露明王朝的腐败统治,使全国人心向背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明王朝由此人心离散,威风丧尽,无可挽回。
注释:
〔1〕〔2〕《明史》卷一○九《宰辅年表·序》。
〔3〕大体上是正统中以后开始败坏,弘治以后有所好转。
〔4〕《明史》卷一一三《仁宗诚孝皇后张氏传》。
〔5〕《明史》卷一五四《张辅传》。
〔6〕《明史》卷三○四《汪直传》。
〔7〕《明史》卷二二二《张学颜传》。
〔8〕《明史》卷二二五《杨巍传》。
〔9〕《明史》卷二三七《田大益传》。
〔10〕《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
〔11〕《明史》卷二四四《杨琏传》。
〔12〕《明史》卷七一《选举三》。
〔13〕夏燮《明通鉴》卷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