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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作出的批复。随后,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北京地税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网络虚拟货币都是一项新生事物。通过政府上下级部门之间一个“请示”和“回复”,就把这项事物的税率给确定下来,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是不可想象的。其背后,是国与国之间税收制度的不同。
很多时候,普通民众对税的意识往往很淡漠,但当我们拿到工资单的时候,下意识的问题是:为什么工资会被扣了这么多?我们的税交到哪里去了?是谁来规定收这么多税的?这些规定又是怎么来的?这些问题,都与一个国家的税收体制有关。
近年来,中国政府的税收快速增长,平均速度在20%左右,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也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与此同时,政府的公共服务,尤其是能让民众直接感受的、直接关系到民众生计的公共服务却在减少。正如财政收入超常规增长、而公共品供应却相对减少,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净税很高。这种情况的根源依然是国家税收体制。
当今世界上,以宪政主义为特征的现代税收体制,发源于17世纪的英国。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在很多国家,宪政税收制度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成为现代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比通行于大多数国家的现代化税收制度,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国现行税制的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