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经济论文,深刻认识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大作出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调整的重大决策,是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新突破,是全面振兴国有经济的必然选择。然而,当前少数单位和地区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导致实践中从局部利益出发,人为地搞“拉郎配”,刮风般地凑合企业集团,严重影响了这一决策的正确实施。因此,全面深刻地认识和把握新的改革思路的宗旨和实现机制,校正人们的片面认识和草率行为,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 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调整是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必然选择
我国国有经济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在落实企业自主权、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和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的看来,仍未摆脱困境。认真反思以往的改革历程,我们发现,起初的放权让利通过分配关系的调整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有短暂的成就,却不能形成稳定的发展机制;尔后从理顺产权关系和公司内部治理入手,触及到传统国有企业的病根,也只能解决部分企业的问题,难以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事实证明,从单个企业出发,解决其经营管理体制问题,不在整体上优化结构,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就不能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突破和国有经济的根本好转。与此相联系,国有企业改革实践的不断发展也向我们深刻揭示出它所面临的双重矛盾:从单个企业看,政企不分的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效益低下;从国有经济整体上看,国有资本在产业、行业及企业之间的布局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应有的功能错位,发展活力有限。这两个方面相互交织,导致国有经济举步维艰,单独处理哪一个问题都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国有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缺陷和布局结构矛盾,都是我们在改革中必须予以重视和解决的。如果从全局来看,后者更具有本质性和战略性。因为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不仅使有限的国有资本过于分散,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无力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无法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应有功能,而且制约企业内部改革的进程和成效。当我们在制定一个企业的改革方案时,首先要明确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下,该企业是应继续在这个行业保持国有国营,还是将其资产转移到其他需要国家投资发展的领域?然后才能根据不同行业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企业改革方案。否则,在没有对企业作出产业定位并相应进行结构调整之前对单个企业实施改革,难免出现盲目性,必将是事倍功半。只有把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动国有经济走出困境。
由此可见,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调整,是在对改革实践进行认真反思和对其现实矛盾深刻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战略性选择。这一新的改革思路的基本特点和要求,就是要从国有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抓大放小,收缩战线,突出重点,打破地方、行业和企业的局部利益局限,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实力。江西省南昌市不求门类全、成分纯,而求效益佳,舍小利,谋大功,体现了战略改组的宗旨,而有些地方和部门层层搞“抓大放小”,在自己的圈内拼凑企业集团,是同新的思路格格不入的。
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丰富内涵和多重功能
从整体上讲,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调整,就是通过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在适当收缩国有经济战线的前提下,改善国有资产的配置结构和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集中力量加强国家必保的行业和企业,使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这里面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体现两种功能,达到一个目标。
国有经济战略调整首先是要收缩战线,加强重点,发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功能。如前所述,国有经济布局过散,战线太长,是制约其改革与发展的首要问题。战略改组就是要在资本的流动与重组中,使国有资本逐步从一般性竞争领域撤出,向公益性和战略性领域集中。在确保重点的前提下,在一般领域着眼于提高国有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把国有资本由分散的中小企业向大型特大型企业集团集中,从低效劣势企业向高效优势企业集中,从而使国有资本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为提高其竞争实力和经营效率奠定基础。
收缩战线,优化结构是战略调整的基本内容和功能,但不是全部内容,也不是唯一功能。在国有企业的战略调整中,通过资本流动与重组,要在除特殊行业外的多数国有企业中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这种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多元国有法人持股;二是国有控股,非国有股东(包括非国有法有股东和个人股东)持股;三是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共同参股。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将改变国有企业政企不分,国有资产代表者不明确或缺失的状况,在国有企业中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这同样是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重要内容和功能。
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双重功能,将有效解决制约国有经济改革的两大矛盾。同两大矛盾相互联系一样,两种功能也是紧密相关的。它们是战略调整的基本功能构成,共同促进战略调整目标的实现,丢掉任何一个方面都将严重削弱战略调整的功效,无法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突破。然而,在当前恰恰就有一部分人把战略调整仅仅理解为一种简单的企业合并,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把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若干个中小企业捆绑在一起,挂上一个集团和公司的牌子。这既不能达到优化结构的目的,又无法实现转换机制的功能,更不会出现好的效益,只能葬送战略调整的决策。我们只有严格按照战略调整的内在要求,把结构调整和机制转换有机结合起来,依托优势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改组联合,才有可能实现搞活国有经济的总体目标。
三、实现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运作机制和基本方式
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是关系到新的改革战略能否实施和实施到什么程度的重要环节。目前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思路和倾向。一种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计划方式去完成,即由各级政府制定改组计划,用国家投资或行政调拨去执行。另一种是以企业为主体,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通过资本市场上的金融活动来实现。
客观地说,这两种思路都有其合理成分。因为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新旧体制的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和发生作用。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改革试点中已经取得的成果,着眼于长远发展,我们认为战略调整应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中介进行。这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在我国目前也有一定的实施基础。我国十多年的改革实践,使各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有了一定程度的发育,企业自主权逐渐得到落实。特别是在改革中出现一批通过市场进行成功改组的企业,它们在海内外证券市场上募股上市,然后利用这部分资金进行购并,使自身实力大大增强,成为优势企业,可以成为我们改组的依托。可以预料,在十五大后的不长时期内,这种可作为改组依托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将会不断涌现。
但是,我国的市场成长有限,特别是资本市场还处于发育时期,市场制度不健全,融资渠道不畅通,更有现行体制中诸多阻碍资本市场正常运作的因素。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产权关系不明确,地方、部门利益的分割和保护。这就必然涉及到政府的参与问题。其实,政府参与战略调整并非仅仅是由于它对市场的消极影响或者是它是国有资产的代表者,更为重要的依据是我们的战略调整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泛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制度完善、数以千万计的职工就业以及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等等,都必须由政府出面才能得到妥善解决。从国际范围看,这些年西方企业兼并规模日益扩大,跨国兼并盛行,直接影响世界各国的经济安全和发展战略,这更需要政府进行控制和防范。即使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政府的宏观调控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尤其是对于重要行业的企业改组,政府的参与程度要更大些,甚至要直接采用计划手段。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改组,政府的参与更多地是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用产业政策和相关制度引导和规范改组活动,通过自身改革转变职能,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清理企业的不良债务,为改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地方政府要跳出自身利益的局限,从全局出发,同中央决策保持一致,在改组中“迎来送往”,积极提供服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考虑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应当依托现有和今后陆续建立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和政府宏观调控下,通过资本市场上的金融活动进行资产重组,实现国有资产的结构优化,带动行业结构和企业结构的改善。这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即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中介,又符合我国市场发育时期资本市场不健全,现行体制下产权关系不顺等具体情况,重视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这实际上是双重机制的运作,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
诸多客观因素决定的战略调整的双重运作机制,要求各级政府摆正自己的位置,规范自身的行为。既不要因为它是以企业为主体就袖手旁观,任其自由发展,又不能认为政府要参与就不顾企业和市场的要求,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全盘操办。我们只有克服这两种倾向,才能保证战略调整在双重机制作用下正常运作,实现国有经济的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