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性自杀未遂率显著高于男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于论文,男性论文,女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杀未遂是我国乃至全球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和精神卫生问题。我国与世界其它国家一样是女性自杀未遂率明显高于男性[1-4],因此,有必要通过比较男女自杀未遂者的特征来了解我国女性自杀未遂率显著高于男性的原因,从而为制定我国有针对性的自杀未遂预防及干预措施奠定基础。但国内缺乏这方面的深入研究。另外,自杀未遂史是自杀的危险因素[1,2],因而探讨男女自杀未遂者的不同特征可能会部分解释我国女性自杀死亡率明显高于男性[5]的原因。为此本课题对男女自杀未遂者的特征进行了深入研究。
对象和方法
对象 为1998年8月至2000年8月就诊于山东(滕州和郓城)、河北(沧州)与河南(卫辉)三省的四所县市级综合医院的自杀未遂病人。同期急诊自杀未遂病人578例:229例病情较轻的自杀未遂者经抢救之后很快离开急诊室而无法调查,11例拒绝接受调查,10例未完成精神科检查,2例资料丢失;故326例进入分析,占同期急诊自杀未遂病人的56%。病情较轻且记录自杀方式的必例(229例中有5例未记录具体的自杀方式)与完成调查的326例相比在性别和年龄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显著性,但服治疗药物自杀的比例高(44.6%比13.8%)、服农药和其它物品自杀的比例低(53.6%比85.0%)(=66.10,P<0.001)。同样,拒绝及未完成精神科检查的21例与完成调查的326例相比在性别和年龄方面的差异也无统计学显著性,但服治疗药物自杀的比例高(38.1%比13.8%)、服农药和其它物品自杀的比例低(61.9%比85.0%)(=8.78,p=0.003)。
方法 当病人经抢救后病情好转时,由受过系统培训的调查员结合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用自制自杀未遂调查表在医院内进行调查。在开始本研究之前根据现场测试结果对调查表修改了3次;平均每个案例的调查时间约3小时。为了增进被试的合作性,在被试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首先针对自杀未遂者的自杀原因和经过等开展个体深入访谈(定性研究),以建立融洽的调查气氛,然后过渡到具体的问卷调查(定量研究);另外,分次完成每个案例的调查,以免被试因过于疲劳合作性降低。该课题的部分研究结果已经发表[3,6]。
本次研究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1)自杀未遂者的人口社会学特征、自杀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自杀意图强度(SIS)[7]、生活事件、生命质量、家庭适应性与团结性[8]和躯体健康状况等;[对生活事件、生命质量和家庭适应性量表,分别单独调查自杀未遂者及其家属。生活事件为自制量表,共60个项目,包括婚姻生育问题、家庭状况、人际关系、生活状况、工作或学习状况等方面的问题;对自杀前1年内发生的任何生活事件,或者更早发生但对自杀未遂者最近1年的心理持续有影响的生活事件,要记录该生活事件发生的时间、对自杀未遂者的影响性质(正性或负性)、最近1年对心理有影响存在的时间以及对心理影响的程度(从无到巨大,得分为0-4)。询问生活事件时独立针对自杀未遂者及其家属或知情人进行,若一方认为某一生活事件存在,分析时就将该生活事件视为存在。生命质量也为自制量表,包括身体健康状况、精神或心理健康状况、工作或学习状况、经济状况、与家人的关系以及与其他人的关系等6方面,得分范围为1-5(非常差-非常好)。](2)以DSM-IV临床定式检查(SCID-P,以DSM-IV为诊断标准)为蓝本并稍做修改作定式精神科检查;(3)不同人员对每个案例自杀未遂不同原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独立评估,即每个案例的每位被试者、调查员以及研究人员独立按照本研究中规定的8类原因(即家庭纠纷、经济困难、躯体疾病、饮酒问题、情绪低落、其它精神或心理问题、与神鬼有关和其它原因)评估各类原因所占的百分比(每位评估者评估的8类原因的百分比之和为100%)。
分析中所用的合成变量
自杀意图强度量表分:将原始量表总分转换成0-100分形式的得分,得分越高,自杀想死的意图越强。
生命质量得分:将原始量表总分转换成0-100分形式的得分,得分越高,生命质量越高。
自杀前1个月内与不同成年家人的接触天数之和:规定自杀未遂者与一个成年家人在一天内有接触即为1天,因此自杀前1个月内与不同成年家人的接触天数之和会大于31天。
慢性生活事件:即产生的负性心理影响超过1年的生活事件。
急性生活事件:即在自杀前1个月内发生的负性生活事件。
负性生活事件对自杀者近一年心理的影响程度:即各个负性生活事件对自杀者近一年心理影响存在的时间(月数)与其对心理的影响程度(0~4:无~巨大影响)的乘积之和。
自杀当时的急性应激强度:各个负性生活事件对心理造成的影响持续存在的时间(按月计算)的倒数与其对心理的影响程度的乘积之和。此处仅计算从一发生到自杀当时持续对心理有影响的负性生活事件。在本研究中发现,负性生活事件发生的时间距自杀行为间隔越短,自杀当时对个体的心理影响越强烈,因此用急性应激强度来量化负性生活事件在自杀当时对个体心理造成的影响大小。
冲动性自杀行为:人为规定自杀未遂者自杀前考虑自杀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中位数)为冲动性自杀行为,否则为非冲动性自杀行为。
自杀前2周抑郁程度得分:在精神科检查中,调查员需要评估自杀未遂者有关DSM-IV诊断标准中包括的重性抑郁发作的全部9个症状[每个抑郁症状(共9个)在自杀前2周是“不存在”、“可能存在”还是“肯定存在”(其严重程度得分分别为0、1和2)并记录其持续存在的天数。将各个抑郁症状的严重程度得分与其持续存在的天数的乘积之和转换成0~100分之间的一个得分(即原始总分乘以100/252),即为自杀前2周抑郁程度得分。它综合自杀前2周抑郁症状的数目、严重程度及其持续存在时间这三个指标来量化个体的抑郁程度。
统计学分析
对于连续性变量采用t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对于其中非正态分布变量则再用秩和检验进行验证;而对于分类变量,则采用卡方检验、精确概率法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1.一般社会人口学特征 根据性别不同将自杀未遂病人分为两组:女性248例,男性78例;女:男=3.18。
两组在平均年龄、居住地、家庭人均月收入、既往自杀未遂次数、熟人或有血缘关系的人有过自杀行为等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显著性(p>0.05)。但与男性相比,女性受正规教育的平均年限短(4.9±3.4/6.3±2.4,t=-4.2,P<0.01),自杀前一直在工作或学习的比例高(83.5%,71.8%,=5.19,P<0.05),同住家人的平均年龄小(28.18±11.08/31.65±9.69,t=-2.48,P<0.05)等方面差异有显著性。
表1 248例女性与78例男性自杀未遂病人特征的比较:二分变量
变量
女性%(n/N)
男性%(n/N)值P
现婚
78.2(194/248) 62.8(49/78) 7.42 0.006
自杀前一直在工作或学习 83.5(207/248) 71.8(56/78) 5.19 0.023
居住在乡村
75.8(188/248) 85.9(67/78) 3.55 0.060
服农药自杀
81.0(201/248) 89.7(70/78) 3.20 0.074
服医疗药物自杀 16.1(40/248)9.0(7/78)
2.46 0.117
以往自杀未遂的次数
0
83.5(207/248) 85.7(66/77) 1.64
0.441
1次 12.1(30/248)
13.0(10/77)
2次或以上
4.4(11/248) 1.3(1/77)
熟人或有血缘关系的人56.5(140/248) 53.2(41/77) 0.25
0.621
有过自杀行为
自杀当时有人亲眼看见42.3(105/248) 44.2(34/77) 0.08
0.778
或主动向人报告
自杀前2天发生负性生 60.9(151/248) 59.7(46/77) 0.03
0.857
冲动性自杀行为 50.6(124/245) 59.2(45/76) 1.72
0.190
曾因心理问题求助14.9(37/248)
12.8(10/78) 0.21
0.645
2.自杀意图强度与自杀方式
男女在自杀意图强度、冲动性自杀行为的比例以及自杀当时有人在场或自杀后立即向人报告自杀事件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显著性。
从表1可见,男女自杀未遂者在自杀方式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显著性,但女性服农药自杀的比例稍低,服治疗药物自杀的比例稍高。
3.生命质量、生活事件与家庭状况
两组在自杀前1个月内的生命质量、家庭团结性和适应性、负性生活事件数目及其对心理的影响程度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显著性,但女性在自杀前一个月内与不同成年家人的接触天数之和明显少于男性。
表2 248例女性与78例男性自杀未遂病人首十位常见负性生活事件的出现事
女性 男性
生活事件% 生活事件 %
夫妻吵架或不和66.5夫妻吵架或不和 58.4
生活规律的重大变化40.3经济困难42.9
经济困难 36.3生活规律的重大变化 42.9
被丈夫殴打33.5对工作或学习不满41.6
对工作或学习不满 26.6与父母不和 36.4
与配偶母亲不和26.6丢面子、被人歧视或误会32.5
与其他家庭成员不和
(父母、配偶、子女
和婆婆除外)25.8患重病或受重伤 22.1
丢面子、被人歧视或误会 24.2配偶以外的亲属死亡 20.8
患重病或或重伤 23.8与其他家庭成员不和
(父母、配偶、子女和岳母除外)19.5
亲属生病22.6亲属生病18.2
表2显示两组前三位常见的负性生活事件依次为夫妻吵架或不和、生活规律的重大变化和经济困难。但不同的是,女性被配偶殴打、与婆婆吵架或不和的发生率高,男性与父母吵架或不和的发生率高。
4.精神疾病的患病率
表3 248例女性与78例男性自杀未遂病人精神疾病患病率的比较
变量 女性%(n) 男性%(n) 值 P
精神疾病
37.9(94)
44.9(31)1.210.272
心境障碍
27.4(68)
23.1(18)0.580.448
符合重性抑郁发作标准
26.2(65)
20.5(16)1.810.406
酒精(物质)滥用或依赖 1.6(4) 15.4(12) 精确概率法 <0.001
酒精依赖
0.4(1) 14.1(11) 精确概率法 <0.001
精神病性障碍
4.8(12) 6.4(5) 精确概率法 0.566
精神分裂症 4.0(10) 2.6(2) 精确概率法 0.738
器质性精神障碍 1.2(3)
3.8(3) 精确概率法 0.151
其它类型精神障碍
3.6(9)
1.3(1) 精确概率法 0.461
转换障碍1.6(4)0 精确概率法 0.576
边缘性人格障碍 0.8(2)0 精确概率法 1.000
适应障碍0.8(2)0 精确概率法 1.000其它无法归类的精神障碍 0.4(1)1.3(1)精确概率法 0.422
注:允许有两个琥以上惨断同时存在。
表4 不同人员对8类自杀未遂原因相对重要性的看法(%) *
调查员与研究者自杀未遂者 家属
自杀未遂原因 女性组 男性组女性组 男性组女性组 男性组
(248例)(78例) (231例)(75例)(244例)(76例)
家庭纠纷59.42 48.5662.60 48.6760.62 45.72
情绪低落21.73 19.0612.55
9.7312.38 13.72
饮酒问题0.3510.29
0.139.270.255.68
其它精神心理间距7.808.477.97
8.609.029.47
经济困难2.124.232.737.606.079.93
躯体疾病1.762.513.943.332.423.22
与神鬼有关0 0 2.213.472.490.80
其它原因7.007.037.889.336.7711.45
*由于每位评估者评估的每个病例的8个原因分布之和为100%,因此每组自杀未遂8类原因的分布之和也为100%,但由于小数位数的四合五入,每列之和会稍大于100%
男性酒精(物质)滥用或依赖的患病率显著高于女性,但两组精神障碍总的患病率、其它各类精神障碍的患病率无显著差异。
5.不同人员对男女自杀未遂原因的归类
由表4可见,三组人员一致认为家庭纠纷和情绪低落是男女发生自杀未遂行为的前两位原因。
讨论
本次以主要服务于农村地区的综合医院病情较重的急诊自杀未遂病人为研究对象,对男女自杀未遂者的特征进行了深入比较,没有寻找到我国女性自杀未遂率是男性3倍的原因。鉴于本研究对象的性别比例与调查现场同期全部急诊自杀未遂病人的性别比例在统计学上的差异无显著性,因此其在性别方面的代表性较好。但考虑其样本来源,本研究结果可能不适用于病情较轻的自杀未遂者。另外,为进一步了解男女自杀未遂行为的不同危险因素,应设立正常对照组,分别比较有无自杀未遂行为的女性以及有无自杀未遂行为的男性的特征有何不同,才能判断自杀未遂危险因素的出现率不同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男女自杀未遂率的不同。
尽管全球女性自杀未遂率明显高于男性,但深入比较男女自杀未遂者的特征的研究较少,尤其在国内几乎没有这方面的文献报道。
Laederach等[9]有关青少年自杀未遂的研究显示男女在自杀未遂史、有家人或熟人自杀死亡、精神障碍患病率、学业或工作方面无显著差异;但男性在自杀前一年内因健康原因休息两周或以上时间的比例显著高于女性;Welcher[10]等对服毒病人的研究发现,与女性相比,男性现婚的比例显著低,社会功能受损的程度显著重,酒精或物质滥用(依赖)的患病率高;Hawton等[11]对青少年蓄意服毒和自伤的研究以及$uominen等[12]对自杀未遂者精神障碍的患病率的研究显示男性酒精(或物质)滥用或依赖的患病率显著高于女性。这些研究结果与本研究结果相似。但Laedetach等[9]的研究显示男性自杀未遂者的家人或熟人有自杀未遂史的比例显著高于女性,Suominen等[12]发现女性抑郁综合征和边缘性人格障碍的患病率显著高于男性;而在本研究中,尽管女性重性抑郁和边缘性人格障碍的比例稍高于男性,但差异无统计学显著性,其原因有待进一步探讨。
人们通常认为女性比男性更常用非暴力方式自杀未遂,如欧洲的一项多中心研究[2]显示64%的男性和80%的女性以服毒方式自杀未遂,17%的男性和9%的女性以切割(多数是割腕)的方式自杀未遂。不同国家或地区常用自杀工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国家或地区自杀工具的方便易得性不同[1,2]和群众对自杀工具的接受程度不同。本研究显示:在这些农村地区,对于病情较重的自杀未遂者来说,无论男女,服农药这一非暴力方式已成为最常用的自杀未遂方式;这与我国农村地区家家户户存放农药的现状密切相关。
在本研究中,许多影响自杀未遂的关键因素在男女自杀未遂者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显著性,鉴于本研究的样本例数较大,出现这样的阴性结果不会是因为样本太小导致的。普通人一般认为女性更容易因小事而冲动自杀,但本研究发现女性冲动性自杀行为的比例并不高于男性,从而否定了这一观点。另外,尽管男女前三位常见的负性生活事件相似,女性并不比男性经历更多的负性生活事件以及负性生活事件对其心理的影响程度并不更严重,但是也许女性在应激状况下绝望的感受比男性大,并且女性遇到的特殊生活事件,如被丈夫殴打和婆媳矛盾,更易使人产生自杀念头。但这一假设需要进一步研究加以证实或否定。
仅少数变量在男女两组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显著性,但这些变量在两组之间的差异无法解释男女自杀未遂率如此大的差异。女性的受教育年限少于男性;受教育年限少可能会影响其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容易将自杀作为解决目前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无研究证实受教育年限少是自杀未遂的独立危险因素。与男性相比,女性自杀前一直在工作或学习的比例较高,酒精依赖的患病率较低;这些应该是使女性自杀未遂率低于而非高于男性的因素。女性现婚的比例高于男性;但不能据此简单地认为现婚是女性自杀未遂的危险因素,也许这个结果是因为在男性自杀未遂者中未婚和离婚的比例高导致的。尽管女性同住家人的平均年龄较小,自杀前一个月内与不同成年家人的接触天数之和明显少,但其生命质量、家庭的团结性与适应性与男性无显著差异。
由此提示:本研究未识别出导致女性自杀未遂率显著高于男性的关键因素。那么导致女性自杀未遂率显著高于男性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假设:女性自杀未遂者的特征与社区普通女性相似,而男性自杀未遂者的特征与社区普通男性相偏离;如果此假设成立的话,那么有自杀未遂危险因素的女性会显著多于男性,从而女性出现的自杀行为也多,并且鉴于男女所用自杀工具的致死性相似,因此自杀死亡的女性相对也多(这可能是我国女性自杀死亡率显著高于男性的原因之一)。由此提示,进一步开展研究以验证有关男女自杀未遂率不同的假设显得极为重要。
无论男女,夫妻吵架或不和均是自杀未遂者第一位常见的负性生活事件;无论自杀未遂者本人、家属还是研究人员均认为家庭纠纷在男女自杀原因的相对重要性中占据第一位。Yip等[13]对10-24岁的香港青少年研究发现恋人或配偶之间的问题是第一位常见的自杀未遂诱发因素,与本研究结果一致。因此,除严格管理农药外,基层或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化解家庭内部矛盾、早期识别与治疗精神疾病等预防自杀措施对于男女都有效。但对于女性,家庭暴力和婆媳不和出现率高,如何利用现有各级基层组织(如妇联、共青团和计划生育机构等)及时向农村妇女提供支持并加强教育以改变其应激行为模式,也许是预防农村女性自杀的有效措施。而男性与父母的矛盾较多见,酒精滥用或依赖的比例高,说明预防男性自杀未遂,除了缓解家庭矛盾外,应更加关注男性的饮酒问题;近年来,在我国饮酒造成的各种损失越来越大,应及时寻找有效的干预措施。
致谢:本课题是北京回龙观医院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的“自杀未遂特征和原因调查及随访研究”的一部分,受瑞典国际开发署(SIDA)资助。山东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内二科和急诊科、山东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河北沧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科、山东郓城县人民医院内科和急诊科、河南新乡医学院一附院急诊科以及河南省精神病院对本研究给予大力支持,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