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重大转变——从联邦制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联邦制论文,中国共产党论文,民族政策论文,制度论文,民族区域自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03)04-0005-02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经历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逐步深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突出表现,就是由联邦制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转变。
中国共产党从1922年二大起就提出用联邦制处理和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二大宣言提出:“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P18)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七大报告《论联合政府》中也提出:“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问题与政权问题上,包含着联邦的问题。中国境内各民族,应根据自愿与民主的原则,组织中华民主共和国联邦,并在这个联邦基础上组织联邦的中央政府。”[2](P999)“要求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决权及在自愿原则下和汉族联合建立联邦国家的权利。”[2](P1005)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也提出:“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及自由加入中国联邦的权利。”[3]
但是,到1949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一临时根本大法中,民族政策就转变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其后,我国历次的宪法都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政策的重大转变。
这个重大转变,是怎样发生和形成的?中央党史研究室的负责同志曾经对我谈起,他们查遍了各种档案,都没有找到线索,当事人又都已去世。我于是向他提供了一个线索,就是李维汉同志1983年给中央领导人和邓小平同志的一封信。
1983年,李维汉同志给中央领导人和邓小平同志写了题为《关于建立满族自治地方的问题》的信(由我执笔起草),经中央统战部正式报送中央书记处和邓小平同志。信中回顾了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发展过程,其中讲到了从联邦制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转变过程。他在信中说:
“1949年人民政协筹备期间,毛泽东同志就是否实行联邦制问题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作了点研究,认为我国同苏联国情不同,不宜实行联邦制。理由是:(一)十月革命后苏联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7%,与俄罗斯民族相差不远。我国少数民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6%,并且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几个少数民族之间往往互相杂居或交错聚居。(二)苏联实行联邦制是逼出来的。本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都主张在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内实行地方自治和民族区域自治,只在例外的情况下允许联邦制。列宁说:‘只要各个不同的民族组成统一的国家,马克思主义者决不主张实行任何联邦制原则’。列宁又说:‘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和具有特殊的经济和生活条件、特殊的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相反地,它必须既要求地方自治,也要求区域自治。’[4]俄国经过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许多非俄罗斯民族实际上已经分离为不同国家(资产阶级共和国,其中大多数经过内战成为苏维埃型的国家),布尔什维克不得不采取联邦制把按照苏维埃型式组成的各个国家联合起来,作为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我国则是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平等联合进行革命,到平等联合建立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并没有经过民族分离。同时,我研究了斯大林把自治分为行政自治、比较广泛的政治自治、更加扩大的自治、最高自治形式即条约关系四级的论述,[5]觉得其中行政自治一级适合中国国情,建议采用。毛泽东同意这个建议,这就是我国多年来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应当说,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同意李维汉同志的这个建议,不是偶然的、突如其来的,而有深厚的历史和实践的基础。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在《论新阶段》中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的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1](P595)1940年,中央批准的西北工作委员会《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提出:“民族在政治上应与汉族有平等的权利。”“在共同抗日的原则下,允许回族有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回回民族与汉族及蒙、藏、番各民族在平等原则之下共同联合抗日,并实现建立统一的三民主义的新共和国的目的。”[1](P653、655)对蒙古民族也有类似的规定。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一些革命根据地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陕甘宁边区在三边关中和陇东建立了回民自治区、乡。日本投降后,中国共产党发动和领导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经过大量工作,坚决挫败了“与外蒙合并”和“独立自治”等错误主张,实现了东西蒙自治运动的统一,建立了统一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作为自治运动的统一领导机关。在此基础上,又经过大量的准备工作,于1947年5月1日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这些都为由联邦制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转变准备了思想基础,积累了可贵经验,使这个转变能够水到渠成,顺利进行。
收稿日期:2003-05-12
标签:联邦制论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论文; 中国共产党论文; 历史论文; 时政论文; 毛泽东论文; 马克思主义论文; 世界历史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