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发展与创新_为人民服务论文

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发展与创新_为人民服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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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135(2004)04-0010-04

马克思和思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寻求“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道路,是近代以来数辈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党中央三代领导核心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具有各自鲜明的时代特点,也具有相互连贯的继承和发展关系。特别是第二、三代领导核心不仅吸收了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精髓,而且紧随人民利益发展变化的轨迹,不断赋予“为人民服务”思想以新的内涵,真正把“为人民服务”贯彻落实到了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全面准确地把握三代领导核心“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继承、发展与创新关系,对于长效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责任心,加强和改进党的各项工作,推动整个社会思想道德水准的提高,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提出及其阐述

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1934年,他在江西瑞金时提出,只有把从生产劳动到柴米油盐和小孩上学这些小事做好,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我们是代表他们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其后,在陕甘宁边区时,他又提出,“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我们的第一个方面的工作并不是向人民要东西,而是给人民以东西。”[2]1939年2月,毛泽东致信张闻天,第一次在我们党内使用了“为人民服务”的概念。此后,毛泽东的这个提法日益明显。1942年,他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文艺是为人民的,是为着人民大众的。1944年9月8日,在张思德烈士追悼会上毛泽东作了《为人民服务》的讲演,第一次从理论上深刻阐明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44年10月,毛泽东在接见新闻工作者时又指出,三心二意不行,半心半意也不行,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945年4月,党的七大召开,毛泽东在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对“为人民服务”思想作了深层次的阐述。首先,毛泽东把“为人民服务”的概念定格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指出:“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3],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优良作风的核心内容之一。其次,毛泽东第一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提到“唯一宗旨”的高度。他在阐述军队性质时指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4]第三,毛泽东对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内容,作了系统完整的论述。他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5]“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6]到此,“为人民服务”思想体系已初步构建形成,成为了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七大郑重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写进了党章。

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产生和形成,有着对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改造和借鉴成份,也有着马克思主义“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继承和吸收成份。但更为突出的是,它首先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就要求党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它其次又是由党的无产阶级世界观要求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是一切文明成果的创造者和享受者。这同样要求我们党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党的实践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革命事业就顺利发展,否则,革命事业就遭受挫折。

二、邓小平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与新定位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秉承第一代领导集体遗留的历史重任,十分严肃地指出:“能否为人民谋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他要求“全党同志,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常记住这一点,经常用这个标准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7]在充分认识形势的基础上,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精华,立足人民利益新实际,对“为人民服务”进行了重新定位。

第一,关心人民生活,关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出发点的新认定。人民生活是邓小平在任何时候都关心的问题。1975年,他受命于危难之际,面对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毅然提出了“以三项指示为纲”,目的在于“把国民经济抓上去”,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的轨道上来。1978年,粉碎“四人帮”后,国民经济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没有实质性的改善,邓小平提出,应该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8]1992年初,在国际共运遭受重大挫折之际,国内极左思潮再度泛起,有人想以“反和平演变”为中心取代“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邓小平敏锐地觉察到问题的严重性,南下巡视,告诫全党:“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死路一条。”同时指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必须始终围绕人民的利益,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第二,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着眼点的新认识。邓小平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依靠人民的力量,才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他曾经反复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9]他还告诫全党解决问题,克服困难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70年代中期,全国很多地区的部门派性猖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他号召发动群众同坚持闹派性的人作坚决的斗争。同时指出,解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也同样要依靠人民群众,走群众路线。

第三,联系人民群众,取信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着手处的新论述。邓小平一再教育党员于部要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人民学习,取信于民,并指出:“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他坚决反对压制群众意见,“听到群众有一点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要追查所谓‘政治背景’,所谓‘政治谣言’,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恶劣的作风必须坚决制止。”“这种状况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10]“骄傲、专横、鲁莽、自作聪明,不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为了自己的威信而坚持错误,是同党的群众路线不相容的。”[11]所以“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12]只有尊重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按照群众的要求不断修正、完善党的方针和政策,取信于人民群众,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第四,落实人民利益,富裕人民生活:“为人民服务”落脚点的新表达。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明确宣告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他提出要通过改革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国社会实际上从1958年开始到1978年20年内,长期处于停止和徘徊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这种情况不改革行吗?”我们一定要通过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过上好生活,“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13]由此,邓小平首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共同富裕纳入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次,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判断改革开放及党的各项工作的得失成败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再次,邓小平设计制定了“三步走”的总体发展战略,强调人民生活要先由“温饱型”达到“小康型”,再到本世纪中叶,使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还要“继续前进,逐步达到更高程度的现代化。”

三、江泽民与时俱进的“为人民服务”思想

站在世纪之交,江泽民再次重申:“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必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我们推进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14]为具体落实为民办实事的行动,江泽民结合人民利益的新需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断赋予了“为人民服务”思想新的时代内涵。

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的“为人民服务”指导思想。党自成立伊始,就明确表示“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根本目的,这就是“立党为公”。江泽民同志说:“立党为公,清正廉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这是我们党受到人民群众拥护、领导人民夺取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奥秘所在。”但“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目标的实现,更要求党取得政权后,通过利用国家政权去为人民谋取最大利益,这就是“执政为民”。江泽民多次指出,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15],要将“为人民服务”具体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使党员干部真正成为人民忠实的勤务员。这一切昭示出第三代领导核心“为人民服务”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的先进特性。

第二,淡化领导观念,突出服务意识:切准脉搏的“为人民服务”指向方针。“领导就是服务”是邓小平旱在1985年就提出的著名论断。1995年6月,江泽民《在优秀县市委书记表彰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指出:“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身体力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为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党的领导、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依靠人民,相信人民,汲取人民的智慧,尊重人民的创造,接受人民的监督。这里既有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有共产党人的工作方法。”2001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安徽视察工作时再一次指出:“领导干部必须牢固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观点,同时必须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6]只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从而通过卓有成效的领导工作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紧紧切准了服务的脉搏,指明了为人民谋利益和服务的最佳途径。

第三,围绕人民利益,强化党员责任:愈益清晰的“为人民服务”详细思路。“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作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和军队的根本宗旨,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和政府官员的政治要求。江泽民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原因所在。同过去革命时期相比,现在历史条件变了,社会环境变了,党肩负的任务变了,但党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作风决不能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仍然要讲理想、讲大局、讲奉献,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17]不管在什么时候,“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切向人民负责”,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精髓所在。他明确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说话办事都应当老老实实,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这就使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思路更加清晰具体,尤其是把党员责任同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机地衔接了起来。

第四,践行“三个代表”,兑现人民利益:日臻完善的“为人民服务”重大举措。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最大贡献,就是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及落脚点,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02年2月,江泽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同时他还强调,只要“各级领导干部都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就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更好地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18],就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就能真正兑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代领导核心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严格要求自己,彰显自身先进性,为民办实事的奋斗历程的凝缩,更是所有中国共产党人从“我”做起,从平凡的岗位做起,从自己身边的事情做起,由低到高、循序渐进达到崇高境界的历史标志。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理应得到我们很好的继承、开发和利用,借以形成“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又都为他人服务”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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