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制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制裁是国际行为体之间一种常见的冲突行为,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措施迫使目标国 改变其政策行为,或者至少是向目标国传达某种不满信息。作为一种以强制性和惩罚性 为特点的对外政策手段,经济制裁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在20世纪,伴随着国际经济关 系的普及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经济制裁成为一种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对 国际关系中的各种行为体都可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重要影响。
一、经济制裁的基本概念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注:中 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年版,第1492页。)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 :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 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二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 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 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 装干涉或封锁等措施。(注:《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 版,第1644页。)最后一种释义已包含了当今常用的“经济制裁”的含义。
比较两种语言中的“制裁”(sanction),可以看到,中文词的含义只是指具有约束力 、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消极行为,而英文词的含义还包含给予奖赏的积极行为。事实上, 正因为英文sanction一词有积极含义,国外学者才提出了“积极制裁”(positive
sanction)和“消极制裁”(negative sanction)两种概念,即为了实现约束的目的,除 了可以采取惩处的办法外,还可以采取奖励的手段,主旨是通过提供或者承诺提供经济 上的便利以促使目标国行为发生改变。(注:Mark R.Amstutz,International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An Introduction to World Politics,Second Edition,New York:
Mc-Graw-Hill,p.213.)当然,多数有关经济制裁的用法,还是主要强调消极惩罚行为。 《新牛津英语词典》对sanction的一项主要释义就是指“一国采取的强制另一国遵守国 际协定或行为规范的种种措施,其典型形式就是限制贸易或参与运动会。”(注:Judy Pearsall,ed.,The New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Oxford:Clarendon Press,199 8,p.1645.)这一释义可以说反映了人们对“制裁”的一般性看法。
对于“经济制裁”,国外学术界提出了多种定义。卡里·哈夫堡尔(Gary Clyde
Hufbauer)等人把经济制裁界定为有预谋的、政府授权的撤销或者威胁撤销正常条件下 的贸易和金融联系。(注:Gary Clyde Hufbauer,Jeffrey J.Schott and Kimberly Ann Elliott,Economic Sanctions Reconsidered,2nd Edition,Washington,D.C.: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990,p.2.)迈克尔·麦罗伊(Michael P.
Malloy)把经济制裁定义为对目标国或其国民的经济、金融禁止,目的在于造成其商业 和金融交换的混乱,以实现特定的对外政策目标。(注:Michael P.Malloy,United
States Economic Sanctions:Theory and Practice,Bosto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p.10.)巴里·卡特(Barry E.Carter)的定义则是“制裁是通过采 取强制性经济措施,使一国或多国改变其政策,或者至少表明实施国对目标国政策的某 种意见”。(注:Barry E.Carter,International Economic Sanctions:Improving the Haphazard U.S.Legal Regim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4.) 这些界定尽管表述不同,但含义大体一致。中国学术界一般把经济制裁定义为:一个或 多个国际行为体,为了实现一定的对外政策目标,而对与某国际行为体的经济交往实行 的歧视性限制,包括经济交往的完全禁止。这里的经济交往,包括商品、服务的贸易以 及资本要素的国际间流动。(注:参见:周方银:《国际关系中的经济制裁》,载《现 代国际关系》,1997年第10期,第40页;邱芝:《论冷战后国际关系中的经济制裁》, 载《社会科学》,1999年第10期,第24页;杨祥银:《国际政治中的经济制裁政策还能 走多远——从冷战后的经济制裁走向谈起》,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5期, 第55页。)综合概括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制裁”的有关界定,可以得出如下定义:经济 制裁是出于对外政策目标而采取的强制性经济措施,目的在于改变被制裁对象的政策行 为或者是向被制裁对象传达制裁方的某种意见。(注:本文所讨论的经济制裁不同于贸 易战。经济制裁试图造成被制裁国国内经济领域的混乱,实现特定的对外政策目标,通 常具有政治属性。而贸易战则是要通过正常的贸易调节手段,纠正由于自由贸易规则被 打乱而造成的市场扭曲,其主旨是要改变贸易的不公平或者不平衡,通常只限于经济领 域。比如,日本从2001年4月23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大葱、鲜香菇、蔺草席等三种农产 品实施200天紧急限制进口措施就属于贸易战。)
在国际关系中,经济制裁所涉及的政策主体与客体,可能是国家行为体(政府),也可 能是非国家行为体。制裁主体实施经济制裁,最终目的是要实现一定的对外政策目标。 这种目标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类:(1)动摇被制裁国的政权。例如,冷战时期西方国家 对中国采取全面封锁政策,就是要动摇、颠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2)阻止军事冲突 或侵略行为。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联合国对伊拉克的经济制裁,是惩罚军事入侵的典型 案例。(3)防止核武器扩散。1998年印度进行核试验后,美国立即宣布对印度实行广泛 的经济制裁。(4)打击恐怖主义。九一一事件之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要求所有 国家冻结任何涉嫌从事恐怖主义行为的个人的资金或切断其经济来源,并对那些向这些 个人提供任何资金或经济来源的组织进行严厉打击。(5)保护人权或者维护民主。比如 美国1987~1990年对海地实行的经济制裁。
经济制裁的实施包括各种不同的手段和类型,比较常见的有贸易制裁和金融制裁(
financial sanctions)。贸易制裁主要指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其中较特殊的一种是 战略禁运,即在战争或冷战等严重对抗时期,对敌对国实行封锁禁运,禁止向敌方提供 相关的战略物资。例如,1949年成立的巴黎统筹会(COCOM),就是针对苏联、东欧等社 会主义国家实施战略物资禁运的非正式国际组织,所禁运的物品包括武器、核材料等。 金融制裁包括禁止被制裁国公民在制裁国内部进行投资,限制制裁国的资金流向被制裁 国等。
二、经济制裁的过程和效用分析
经济制裁的目的在于惩罚被制裁国或改变其政策行为。如何判断经济制裁是否成功, 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制裁本身不是政策的目标,只有在与一个清晰的政策目标联系起 来的情况下,制裁的有效性才能被准确地评价。”(注:Michael P.Malloy,United
States Economic Sanctions:Theory and Practice,p.18.)就制裁的政策目标来说,情 况是各异的,有单一目标,也有复杂目标;有明显目标,也有隐含目标;有联合国的集 体目标,也有单个国家的目标。在制裁过程中,随着事态的发展,目标通常也会相应调 整。因此,评估效用之时,需要解决如何看待目标,如何计算制裁的成本以及制裁和结 果的因果联系等问题。
从机理上讲,制裁直接作用于它的工具目标(instrumental objectives)。如果制裁成 功,那么这种工具目标就可以和更广范围的政策目标相吻合。(注:工具目标是指制裁 采用的经济手段如果成功所能实现的经济方面的目标,而不包括最终的政治目标,即制 裁的政策目标。经济制裁只能直接作用其经济目标,而这些经济结果能否实现最终的政 策目标是不确定的。参见Michael P.Malloy,United States Economic Sanctions:
Theory and Practice,p.342。)然而,现有的研究却往往把过于广泛的政策目标直接作 为评估制裁的标准,或者仅依据政府公开宣称的目标进行判断,没有考虑第三方意见、 次要目标、潜在但未声明的目标。这些情况都可能造成偏差。另外,在进行制裁的效用 评估时,成本如何核算也是一个难题。一般来讲,通过实施强制性措施,制裁国固然可 以通过经济压力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但由此也会损害本身的经济利益和国际形象,带 来负面影响。此外,计算被制裁国政策变化的程度也很困难。即使能够有效地观察到政 策的变化,这种变化与制裁之间有多大程度的正相关关系,仍然是难以确定的。
实践经验表明,评估经济制裁的效用需要在明确其政策目标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制裁 的结果、成本等诸方面因素。力图设计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评估体系,是非常困难和不 现实的。比较现实的做法是采取一种开放的模式,找出影响经济制裁效用的不同因素, 依次进行分析。
1.从国际经济学的角度看经济制裁
经济制裁作为一种应用经济工具追求政治目标的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 到一系列经济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对于经济制裁的两种主要形式——贸易制裁和金融 制裁,有不同的作用途径。
贸易制裁通过限制目标国的对外贸易、破坏其贸易模式实现制裁的目的。其作用方式 是使被制裁国失去出口市场,被迫压低出口商品的价格,或是无法进口所需要的关键商 品。
以制裁国通过增加关税而限制目标国的出口为例,利用经济学中基本的供求曲线模型 ,可以简单分析贸易制裁的过程和效用。首先,将制裁国分为大国和小国。所谓大国, 是指其进口量占世界市场的份额很大,其进口量的变化足以影响该商品的国际价格;而 小国的进口量变化则基本不会对国际价格造成影响。图1的供求曲线表示:本国和外国 市场都生产某种商品,该生产行业为完全竞争行业,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都是价 格(P)的函数,需求随价格的上涨而下降,供给随价格的上涨而增加。本国消费者需求 量(D)和生产者的供给量(S)之间的差额形成了进口需求曲线(MD)。外国的供给量(S[*]) 与需求量(D[*])之间的差额形成了世界市场的出口供给线(XS)。假设该商品在两国间的 运输成本为零。世界市场在本国的进口需求量与外国的出口供给量相等时达到均衡,力 图中点1所示,此时世界市场的价格为P[,0]。
由图1可知,在没有关税的情况下,世界市场在P[,0]的价格上达到供求平衡,国内市 场的需求量是D[,0],进口量为D[,0]-S[,0]。增加关税t后,国内市场价格提高为Pt, 国内的需求减少到D[,1],进口需求量由点1减少到点2(即此时的进口量为D[,1]-S[,1]) 。国外的出口量由点1减少为点3,世界市场的价格减少到Pt[*]。Pt-Pt[*]的差额就是 关税t,为图中双箭头虚线所标出的部分。
在大国的情形下,关税导致国内需求减少从而缩小了进口量,造成该商品世界价格的 下降(P[,0]到P[*][,t]),而国内市场价格提高(P[,0]到P[,t]),不过大国关税的影响 没有全部由国内消费者承担,而是部分转嫁给了外国,因此国内市场价格的上涨额度小 于关税额t。由图2可知,价格上涨使消费者福利减少了a + b + c + d部分,生产者剩 余的增加为a部分,而政府通过关税而获得的收益为c + e部分的和,即为(D[,1]-S[,1] )*t。所以关税对于社会福利的净影响为e减去b + d部分。总的结果是不定的,而被制 裁国国内的社会福利减少为图3中的f部分。
在小国模型下,本国的价格变化不会对国际市场造成明显影响,国际市场的价格基本 不变。所以关税使得商品价格上涨的后果全部由本国消费者承担,P[,t]-P[,0]等于关 税t,不会有图2中e部分出现,最终的社会福利净损失是b + d部分。由于国际市场价格 不变,被制裁国的出口不受影响,因此其社会福利基本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制裁除了 给制裁国本身增加负担以外,根本没有什么效果。
就金融制裁的情况而言,其基本的做法是通过限制目标国的对外投资和融资,(注:包 括禁止被制裁国公民在制裁国内部进行投资,禁止被制裁国进入制裁国金融市场或者与 制裁国的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往来,限制制裁国的资金流向被制裁国等。)提高其资金利 用的成本,减少可以获得的资金数量,影响其商业投资的信心和预期,从而在较长一段 时间内破坏其经济运行。最常见的金融制裁是官方开发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的终止,(注:这一说法存在争论,有学者认为取消或者威胁取消对外援助 不算做严格意义的经济制裁,比如Michael P.Malloy。)极端的形式则是冻结或者查封 被制裁国在制裁国国内的金融资产。
金融制裁的实施路径是多重的,不过所有路径的基本作用点都是通过限制被制裁国资 金的自由流动而传导的。首先,制裁国可以禁止目标国进入本国金融市场,或者禁止目 标国与本国的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往来。这一做法可能会减少目标国的融资渠道,导致其 资金储备缩小,国内利率升高,投资成本增加,从而恶化投资预期,影响国内私人投资 水平和产业发展。在实行浮动汇率制的国家内,利用外资成本的提高会导致本国货币贬 值,从而使被制裁国的外汇储备量减少,国际支付能力下降。此外,金融制裁的破坏力 可以传导到被制裁国的对外贸易领域内,降低其进口能力,影响该国经济的正常运行。 其次,制裁国可以限制本国对目标国进行私人融资和投资。例如,美国有法案(the
Nuclear Proliferation Prevention Act)限制本国银行和商业机构在制造核武器的国 家里从事某些业务,这项法案在1998年印度和巴基斯坦进行核试验后曾被实施。(注:
Richard D.Farmer,A CBO Study:the Domestic Costs of Sanctions on Foreign
Commerce,Washington,D.C.:Congress of the U.S.,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19 99,p.19.)再次,制裁国可以通过影响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从而削弱目标国获取国际 金融援助的能力。大国对于国际金融组织投入资金较多,因此往往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可以左右其运作,命令自己在国际金融组织中的执行理事阻碍或者反对针对被制裁国的 某项贷款援助计划,从而减少被制裁国可获得的国外资金的数量,影响其国内的经济发 展。(注:美国在1976到1995年对599项贷款或者技术支持项目表示反对,参看Richard D.Farmer,A CBO Study:the Domestic Costs of Sanctions on Foreign Commerce,p.1 9。)此外,金融制裁还会连带影响来自第三方的投资。由于被制裁国国内金融环境的恶 化,影响了第三方的信心和利益,有可能减少来自第三方的私人投资或公共投资。
通过以上对经济制裁作用途径的分析可以看到,制裁人为地限制自由贸易和资本的自 由流动,通过交易成本的增加来实现政治目标。由于这一途径是间接的,因此其目的能 否实现取决于多重因素。
(1)被制裁国对于该项贸易的依赖程度。该项贸易在目标国经济中的重要性越大,制裁 越有可能成功。据卡里·哈夫堡尔等人的统计,在成功的案例中“制裁国平均占据被制 裁国贸易总量的1/4以上”。(注:Gary Clyde Hufbauer,Jeffrey J.Schott and
Kimberly Ann Elliott,Economic Sanctions Reconsidered:History and Current
Policy,p.64.)
(2)寻求替代品的难易程度。如果被制裁国容易找到替代商品,那么制裁很难成功。对 于单边经济制裁尤为如此。1980年1月,美国政府为了制裁苏联入侵阿富汗,宣布对其 实施粮食禁运。但由于苏联找到了替代的供应渠道,制裁并没达到明显的效果。(注:1 980~1981年度美国对苏联的粮食出口比1979~1980年度减少了720万吨,但是同期阿根 廷和加拿大对苏联的粮食出口却分别增加了610万吨和340万吨。参看周方银:《国际关 系中的经济制裁》,载《现代国际关系》,1997年第10期,第40页。)此外,经济全球 化也加剧了这一因素的影响。因此,要达到制裁的目的,只有团结更多的国家进行集体 制裁。
(3)制裁行动的速度。行动越迅速,被制裁国越难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制裁越容易成 功。特别是对于贸易制裁而言,被制裁国的贸易模式被扰乱之后会积极寻求替代的方式 ,从长期看来,被制裁国会建立新的贸易模式来应对制裁,使制裁的破坏力降低。因此 ,只有快速的制裁才能更好地实现目的。
(4)制裁国和被制裁国的经济实力。制裁双方的经济承受力是个非常重要的绝对因素, 其主要的衡量指标就是经济制裁对本国经济的影响程度,比如制裁造成的损失占GDP的 份额。除了这个绝对因素以外,双方经济实力的差异程度这一相对因素也是影响制裁效 果的关键。双方实力差距越大,制裁起到的作用越明显。据卡里·哈夫堡尔等人估计, 在已经发生的大部分制裁案例中,制裁国的GDP超过了被制裁国10倍甚至更多,其中在 超过一半的案例中,双方的差距达50倍以上。(注:Gary Clyde Hufbauer,Jeffrey
J.Schott and Kimberly Ann Elliott,Economic Sanctions Reconsidered:History
and Current Policy,p.63.)
(5)经济制裁带给双方的成本。经济制裁带给目标国的损失越大越容易取得成功。但制 裁也会给实施国带来沉重负担。如果实施国的制裁成本过高,制裁也难以继续进行。
(6)制裁的类型也会影响到结果。就贸易制裁的两种方式而言,制裁国以某种商品主要 供应者的身份实施制裁,要比作为某种商品购买者的身份更为有效。就贸易制裁和金融 制裁的比较而言,金融制裁更容易奏效。据卡里·哈夫堡尔等人的统计,32件纯金融制 裁的案例中有13件取得了成功(占41%),24件纯贸易制裁的案例中只有6件是成功的(占2 5%)。之所以会有这样有差别,是因为针对一种或几种货物的贸易制裁的影响范围比较 有限,其结果一般导致贸易的转移而非完全终止,并且其作用面比较分散,一般是被广 大民众所分摊而非直接指向政策制定者。与之不同,金融制裁的成本更低而破坏性更大 ,特别是就官方开发援助而言,寻找替代的融资或者投资渠道非常困难,而且制裁能更 加有效地指向政策制定者。此外,贸易制裁受时间影响较大,时间越长,贸易制裁的影 响越小。而金融制裁则不然,它的影响力会在被制裁国的经济发展中逐步显现。从结果 看,如果同时使用两种制裁方式,可以达到互相强化的效果。
2.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经济制裁
制裁通过造成目标国国内经济的混乱,减少其财富总量,改变社会的财富分配方式, 最终目的是要影响其政府行为。从这个意义来说,经济制裁所导致的互动关系具有国际 政治的属性,总会受到各种政治因素的影响。从国际政治的角度看制裁的功效,可评估 以下几个方面:
(1)制裁的目的和手段。二者之间存在是否匹配的问题,不切实际的目的会影响结果的 实现。在目标比较艰难的制裁行动中,如果有其他政策的辅助,比如一些隐蔽的行动或 者类军事行动(quasi-military),制裁更容易取得效果。此外,还需要关注经济制裁的 工具目的和信号目的,二者相比于复杂的政策目的更具有可观察性和可衡量性。工具目 的是指经济手段本身要达到的结果。(注:Michael P.Malloy,United States Economic Sanctions:Theory and Practice,p.350.)信号目的是指经济制裁可以向目标国传达具 有威慑性的信号。信号目的可以通过经济目的来传达,但前者既非后者的必要条件也非 充分条件,无论经济目的实现与否,制裁国的行为都可以向目标国传达一定的有效信号 。(注:David Cortright,George A.Lopez,with Richard W.Conroy,Jaleh Dashti-
Gibson & Julia Wagler,The Sanctions Decade:Assessing UN Strategies in the 19 90s,Boulder Colo:Lynne Rienner Publishers,2000,pp.16-17.)不过,只有当工具目 的实现之时,制裁的政策目的才能完全实现。
(2)制裁国国内的力量博弈状况。对外政策是政府为了促进国家利益而制定的,其落脚 点还是在于维护国内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因此,政策制定者在决策之时,必须综 合衡量其成本和收益,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内选民的意愿。如果制裁成本过高,引 起国内许多利益集团的不满,就很难继续下去。
(3)目标国的国内状况。目标国国内不同的经济、政治状况会对制裁的结果产生不同影 响。如果目标国承受的经济压力能够累积达到影响政府行为的程度,并且这种压力能够 畅通地传导到决策者身上,那么制裁的目标比较容易实现。如果目标国国内存在反对政 府的政治力量,经济制裁也可以通过加强这种力量来促使目标的实现。然而,如果目标 国缺乏民主、高度集权,人民的意愿不能影响政府行为,那么制裁就很难发挥作用。在 这样的国家里,制裁的经济破坏作用往往被平民所承受,如果政府利用民众情绪,激起 民众对外的仇恨和对内的团结一致,那么制裁反而会巩固其统治。(注:这种情况下, 决策者可以利用市场的混乱捞取好处,制裁会给那些本该为其错误行为付出代价的少数 政治精英带来好处。详细地论述参看The Sanctions Decade:Assessing UN Strategies in the 1990s,pp.19-20。此外,在David M.Rowe,Manipulating the Market:
Understanding Economic Sanctions,Institutional Change,and the Political
Unity of White Rhodesia(Ann A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2001)一书中, 详细论述了制裁的经济作用如何作用于被制裁国的国内政治以及被制裁国的政府可以如 何利用经济制裁的结果来改造国内市场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4)国际社会对于制裁双方的合作程度。对于目标艰难的制裁来说,如果被制裁国能争 取到较多的国际支持,那么制裁的效果会削弱;反之,如果制裁国能争取到更多的国际 合作,那么制裁的效果会更明显。
(5)制裁双方以往的关系。如果双方以前的关系较密切,制裁就比较容易成功;反之, 则不易取得明显效果。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双方原有的经济联系较少,被制裁国对于 制裁国的经济依存度较低,制裁采用的经济工具能影响的范围有限,破坏力相对较小。
(6)制裁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如果制裁导致人道主义灾难,招致大规模的人道批评, 那么无疑会损害制裁国形象,增加制裁成本,影响制裁效用。这也是在当代经济制裁愈 来愈难以实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7)经济制裁的正义性问题。谁来决定制裁?谁来执行制裁?实施制裁的标准是什么?制 裁是否合理?这些隐藏在制裁行动背后的更深层次的国际伦理问题难以简单回答。美国 充当世界警察,常常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作为实施制裁的准则,将制裁演变为一种推行其 霸权政治的武器,使联合国的作用日益边缘化。这样的制裁经常会引起其他国家的谴责 ,并引发被制裁国更多的不满和反抗。毫无疑问,如果制裁的正义性受到质疑,那么就 很难得到国际合作,并且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实际上,即使是联合国进行的所谓“合 法”的制裁,仍然要面对国际伦理上的难题。对于制裁问题,安南(Kofi Annan)曾说: “伊拉克的人道主义状况使联合国陷入了一个严重的道德困境。联合国总是站在弱者的 一方,并力图减轻苦难,但是在这里(伊拉克)我们却造成了整个民众的苦难。”(注:
V.Gowlland-Debbas,ed.,United Nations Sanctions and International Law,Hague:
the 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Geneva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p.16.)这段话反映了联合国的两难处境,发人深思。
三、为什么选择经济制裁?
通过国际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分析可以看到,经济制裁的效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那 么为什么在国际社会中,这一对外政策手段仍然被广泛应用呢?在这里也许可以提出两 个解释:一是经济制裁有巨大的政治影响力;二是经济制裁相比其他对外政策手段有更 大的实用性。
在经济制裁的实施过程中,国际关系中各个直接或者间接与经济制裁相关的行为体, 都会受到它的深刻影响。从发生角度看,经济制裁可以帮助制裁国推行其政策目标和价 值观念。特别是冷战以后的历史表明,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突显,“在国家之 间的经济交往之中,除了以市场关系为体现的纯经济因素之外,还包括以国家干预为体 现的政治因素”。(注:李少军:《国际政治学概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年版,第323页。)经济制裁所体现的正是经济关系中的政治因素。这种因素的直接表现 是经济影响,而最终表现则是政治影响。
经济制裁只是国家可采用的诸多对外政策手段中的一种。之所以国家会经常选用这种 手段,就在于经济制裁和其他的对外政策手段(战争手段、外交手段等)相比,更易采用 和实行。
在国家对外政策行为中,战争是一种成本高昂的手段,不仅需要大量的军事投入,而 且在交战过程中双方全面终止经济联系,也会造成巨大的间接经济成本。就破坏程度而 言,战争不仅夺取大量生命,战争期间使用的武器还会给战区的居民留下可怕的后遗症 。就经济制裁而言,尽管也会恶化被制裁国平民的生存状况,但极端的情况只会发生在 多边长期制裁的情况下。由于战争一般是用于实现较为严峻的目的,一些较温和的目的 并不适于采用战争手段。因此,从目的和手段的匹配性角度来看,经济制裁可以发挥作 用的空间更为广阔。
外交手段相比其他对外政策手段,成本最低,破坏性最弱,但是却不具有强制性。当 双方利益冲突严重、分歧较大之时,单纯的外交手段往往难以奏效。此时,辅以经济制 裁的强制性和惩罚性也许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总之,虽然经济制裁有很多局限,但是政策的制定者们却往往没有更优的选择:军事 手段过于激烈且代价沉重,外交手段力量太过微弱,经济制裁相对而言就成了更为有效 、更具威胁性的工具。(注:很多学者都对经济制裁有类似的评价,比如卡里·哈夫堡 尔等人。参见Economic Sanctions Reconsidered:History and Current Policy,
second edition,p.13。)作为一种对外政策工具,正是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的匹配性, 赋予了经济制裁更为广泛的可行性。制裁可以适度影响国际关系和国际行为体的行为, 因而被一些国家特别是大国不断地使用。当然,这并不是说制裁可以取代其他的手段。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根据不同的对外战略目标,合理选择和搭配政策工具都是极为 重要的,对于中国来说亦是如此。在新形势下,中国应该对经济制裁持更全面的观点, 一方面积极应对制裁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也要合理地利用经济制裁这一对外政策手段 来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