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总体规划是统领区域全局发展的法定规划,在现今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旅游规划的内容指导意义较弱,且与其他专项缺乏较好的融合,而这与当今旅游产业发展的地位是不相匹配的,因此通过树立全域旅游与大旅游的理念、注重城市统领、提升与其他专项的融合等方面,切实发挥总体规划对旅游发展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全域旅游、大旅游、产业融合、动力系统、城市统领、阶段特点
引言
随着当今旅游在城市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以及国家全域旅游规划战略部署的提出,旅游的对于城市及区域发展的重要性已成为普遍的认识。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全局性、战略型和综合性的规划,其规划重点在于确定城市及其行政区域内的发展定位与战略,而旅游规划在编制中常被作为其一个较为次要的章节来研究,因此,城市总体规划难以对旅游发展发挥较好的指导作用。
1.总体规划中旅游规划的不足
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规划”)是在国家新型城镇化与全域旅游规划的大背景下开展、完成的。规划很好的落实了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对于全域旅游规划也有提及,但总体而言,未能摆脱总体规划一直以来在旅游规划方面指导意义极弱的状况,同时也存在对全域旅游的研究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就资源言旅游,形象定位存偏差
形象定位上在总体规划中规划以“岭南风度、禅韵丹霞”作为韶关旅游形象,定位分别为韶关旅游的四处知名景点,均可以认为是韶关旅游的代表,但作为旅游形象定位而言却存在理解偏差,旅游形象内涵应该包含物质(包括旅游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等)、行为(包括旅游规范制度、公共政策和市民及服务人员行为表征)、心理,其核心是旅游价值观,而文化是贯穿于形象主要线索。根据彭华教授大旅游的观点,区域的旅游形象不仅仅是一个具体旅游景点、旅游企业或单纯旅游行业的形象,而是一个区域、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1],即旅游形象具有综合性,而规划忽视了社会、文化、经济、环境等多元因素,同时多项资源的并列,使得特点不够鲜明。
1.2发展阶段特点被忽视,发展策略针对性不强
规划对韶关旅游发展的现状做了总结与分析,但对韶关旅游发展所处的阶段未给予判断。旅游地发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及终极四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均在产品、服务及环境等方面有其阶段特点,相应不同阶段具有不同发展的需求与对应的发展策略。规划忽视韶关旅游发展阶段,不论其阶段发展的特点与发展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直接就资源谈旅游的发展策略,很难做到对症下药,规划仅仅提出了各种资源的发展要求,因此其对韶关旅游的发展策略难免导致针对性不强,实施效果不佳的结果。
1.3动力系统构建不全面,旅游规划难以融入各项规划系统中
规划在分析韶关旅游发展动力中,首先强调周边存在的潜在需求,其次过于强调旅游资源的开发思路、空间格局,及资源与资源间的呼应关系。根据彭华教授关于旅游的动力系统理论,其可分为需求系统、中介系统、引力系统及支持系统四个子系统[2],因此规划中所考虑的仅仅只是需求系统的部分内容与引力系统中的物质性方面,而非物质性方面内容极少,且未涉及中介系统与支持系统。其中支持系统中的硬环境的规划,是总体规划中最能通过其专项系统落实旅游发展要求的部分,例如道路交通,通过旅游发展需求相关分析,在区域道路交通规划中,可落实旅游发展通道需求;在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中,特别是在城市中,可落实面向旅游、可服务于旅游的相关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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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总体规划中旅游规划的思考
总体规划中对于旅游规划的不足,使得总体规划对区域旅游发展的指导作用较差。作为统领全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又如何能发挥对全市旅游发展的指导与推动作用呢,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树立全域旅游的大旅游发展观。旅游业是一个开放型的综合性产业系统,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巨大的牵动性,必须从区域发展的大背景着眼,考虑旅游业的产业分工和地域分工,以全域旅游的理念,立足于营造旅游大环境,争取旅游发展的产业地位和空间地位,致力于创造旅游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因此,作为面向市域这样一个大范围的旅游发展区域,单就主要景点言旅游的总体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市域的旅游资源是多样化的,需要梳理核心资源,提炼核心文化、特色文化,而要达到该目的须应用大旅游资源无限化的思路,从全省或者更大的区域层面思考本区域的资源特点、内涵、优势,及新形势下与市场需求相契合的主题文化。在主题文化明确的基础上,细分物质性资源,非物质性资源,及相应的延伸资源,从而运用大旅游项目无限化的思路,不仅仅思考静态的物化的旅游景区,还包括非物化的文化、风俗等;旅游产品开发项目不仅仅是旅游游览活动项目,还包括非物质性资源所延伸的各种旅游商品开发项目。总体而言,结合研究旅游应从区域层面的产业融合、公共设施优化配置出发,统筹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等要素,以区域成为全面满足游客体验需求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开放式旅游目的地为目标。
其次,提升旅游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融合。
随着“旅游+”与“+旅游”概念的提出,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关联性与牵动性已被广泛接受,旅游与各产业的融合也已愈加广泛与深入,旅游已贯穿于区域发展的各个产业领域,旅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各类产业、城市等综合方面。但总体规划中旅游专项不是统领各产业的发展,而是在众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须预先考虑与旅游业的关系与融合,以相关行业的发展带动旅游业的发展,做好相关产业中旅游的结合与衍生。因此,在总体规划中,不能单单就旅游论旅游,应将旅游融入城市发展的定位中,通过发展定位的高度,使得旅游发展要求贯穿于总体规划中的各个子系统规划中,从而通过总体规划在指导区域发展建设中,落实旅游的发展相关战略方针。
再次,注重城市对区域旅游的统领作用。城市作为区域的经济、文化及交通中心,拥有优越区位与设施条件,是区域的核心,发挥着向周边区域辐射影响的作用,是人口聚集与交流的中心。中心城市综合形象的好坏,不仅影响着本身的旅游发展,同时也影响着区域旅游的发展[1]。因此,在总体规划中旅游专项部分一方面应提出城市自身旅游发展的策略方针,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优化旅游服务要素 布局,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等;另一方面应站在区域的层面,重点阐述城市如何统领区域的旅游发展,如构建与区域旅游景点的协调关系。
最后,紧抓区域旅游发展阶段特点。旅游的发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及终极四个阶段,就韶关目前旅游的发展水平而言,仍处于初级阶段。即传统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基本服务配套,服务设施和质量不高,产业链短,产业效益不高。服务设施和质量不高,支持系统不配套, 相关部门支持不足。因此针对韶关的目前的旅游阶段特点,在旅游资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旅游动力系统各环节的现状情况,重点研究如何从区域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构建部门衔接体系,加快旅游与各产业部门的融合等,制定高效、分步的旅游发展战略。总体而言区域旅游发展阶段的判断,可作为总体规划中旅游发展战略与实施策略制定的重要依据,结合区域的旅游资源与城市发展可有效引导区域旅游的发展,部分地区甚至可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3.结语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转变旅游专项部分的编制思路,运用全域旅游与大旅游的理念,通过定位表达、专项融合、城市统领及阶段把握,提升对区域旅游发展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彭华旅游发展新理念问答,旅游开发•理论与实践
[2] 彭华 试论旅游发展驱动机制及动力模型, 旅游学刊,1999,14(6)
论文作者:唐正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6
标签:旅游论文; 总体规划论文; 区域论文; 韶关论文; 城市论文; 产业论文; 形象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