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与城市道路一体化发展的思考论文_黄青娥

关于公路与城市道路一体化发展的思考论文_黄青娥

摘要:在我国的交通事业发展进程中,道路结构体系呈现公路和城市道路的二元化发展,伴随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设向外扩展,进入城区内发挥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逐渐增多,引发一系列的交通问题,公路和城市道路一体化发展成为新的方向和趋势。

关键词:公路;城市道路;一体化

引言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历史原因,我国道路体系呈二元化特征,分为公路和城市道路,两者管理部门不同,反映到规划、建设、管理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随着城市建成区边界逐渐外延,进入城区兼具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增多,产生了通行能力不匹配、人车抢道、客货混行、交通拥堵、事故多发等交通问题及噪音污染、品质环境下降等影响城市生态、宜居的问题。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发展背景下,公路与城市道路如何一体化发展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

1公路与城市道路特征及差异分析

1.1管理体制机制的差异

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差异中最为重要的是在管理主体的不同。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分别归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公路建管职责在国家层面归属交通运输部,在省级层面归属交通运输厅(委),在市县层面归属交通运输局,而各级公路交通管理机构的权责均由各级人民政府统筹。而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在国家层面归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省级层面归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在市县层面归属市县级城建部门,各级城乡建设管理机构的权责也均由各级人民政府统筹。从架构上看,各级人民政府均有统筹协调各部门的权责,但繁杂的事项都要由各部门通过政府层级协调,难免会存在程序繁琐、事项处理周期长等问题。运营管理对道路交通运行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两者的路上管理执法就有很大不同。目前公路上执法管理包含了路政执法、运政执法以及交警执法,而城市道路的执法部门涉及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公路上的前两类执法机构均属于交通管理机构,路政执法和运政执法分别从保护公路和管制营运客货运车辆2个角度实施管理。交警属于公安部门,统筹了市域公路及城区道路交通运行管理,道路上的限速、限行、限货等各类规定的权责归属交警部门。城管属于城建部门,城管同时兼担了部分路上交通管理,例如停车管理等。

1.2设计标准方面的差异

设计工作是道路建设的关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最终决定了道路具体的工程样式,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是各类工程设计的依据。目前,国内公路设计和城市道路设计分别遵循各自的标准规范,两者在路线设计、道路横断面布置、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工程等方面的要求均有所差别。

1.3建设施工方面的差异

由于公路与城市道路所在区域不同,两者在工程建设施工上有一定差异,公路工程涉及管线比较少,甚至无管线,而市政道路工程的管线比较多,除给水、排水管道,还有水、电、讯、气等这些交叉往复的线网。由于以上差异在施工时,公路工程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施工方式、施工顺序、施工步骤均有所不同。

2公路和城市道路二元化发展问题症结分析

2.1交通组织问题

就现阶段而言,公路的交通组织主要考虑车行交通,而城市道路除车行交通外,还包括了自行车、三轮车、行人等非机动交通,在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路段,由于交通组成的复杂性和变化性,易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在衔接路段,除了考虑车辆行驶的顺畅外,还要考虑非机动交通与机动交通的交织因素,在保证非机动交通的安全性和通达性的同时,规范行车和行人的交通秩序和习惯,防止出现重大交通事故。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2路基沉降和路面裂缝问题

路基是道路的基础,是道路的主体,由于目前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载重标准并不一致,因此,在路基材料选择、结构厚度、压实度等方面也有出入,这些问题都很容易使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路段的路基产生沉降,从而导致衔接处发生“跳车”现象。路基沉降必然导致路面产生较大的裂缝,尤其是在过渡段,路面在过渡段前后的结构类型、施工材料、施工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单位的不同,极易导致衔接处出现大裂缝等安全问题。

2.3排水方面的问题

公路的排水系统一般是在公路两侧建设边沟、排水沟等收集路面和山体的水流,后由涵洞等设施引入河流进行自然排放;而城市道路的排水系统是由城市的雨水、污水等排水管网构成的综合管道排水系统,埋入路面以下,收集路面雨水、居民污水等,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排水系统基本上没有衔接,特别是一些小城镇,在没有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时,直接将污水排入公路边沟进行雨污水混排,造成边沟堵塞、排水不畅。因此,在公路与城市道路进行衔接时,排水方式的衔接也是重要的一环。

3公路和城市道路一体化发展建议

3.1明确外围段与城区段的衔接等级

外围段与城区段衔接遵循等级匹配的原则,实现通行能力和交通功能的匹配。不同等级公路城区段采用城市道路等级有所不同,干线公路城区段建议采用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等级,集散公路城区段适宜采用主干路或次干路等级,支线公路城区段考虑采用次干路或支路等级。不同城市根据公路具体功能层次和对应的技术等级,明确公路城区段应采用的城市道路等级。如上海市公路功能等级分为高速干线公路、主要干线公路、次要干线公路、集散公路、支线公路,对应城区段采用的城市道路等级分别为快速路、连续流主干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3.2明确衔接转换形式及过渡段设计

根据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确定外围段与城区段的衔接转换位置。具体衔接形式分为交叉口衔接和路段衔接。交叉口衔接为通过与其他城市道路相交的交叉口,路段衔接为通过在路段上设置过渡段,完成断面转换实现衔接。干线公路外围段和城区段通过交叉口衔接时,相交道路通常为快速路或主干路,交叉口形式为全互通立交或部分立交,快速路主辅路合并,与公路行车道对接;快速路非机动车道取消或与相交道路非机动车道对接。集散公路与主干路通过交叉口衔接时,相交道路通常为主干路或次干路,交叉口形式以平交为主,主干路机动车道与集散公路行车道对接,非机动车道与集散公路路肩对接。通过路段衔接则需要根据设计速度,设置长度为100-200m的过渡段。

3.3设计建设的融合

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分别有各自遵循的一套标准规范,虽然两类标准规范在诸多方面有共性,但仍有不协调的地方,例如道路断面方面,公路断面与城市道路断面对接上存在困难的很大源于两者设计标准的差异.同时两者在施工方法上的区别也使两者在后期衔接上产生了阻碍.两者融合应重点关注标准规范上的差异以及两者施工的方案异同,着重解决两者标准规范和施工方案的兼容.例如针对公路,考虑公路可演变成城市道路,做好横断面预留.同时设计和建设之间衔接融合也需要加强,可以通过推广EPC模式的发展,促进设计和施工一体化。

结语

面对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趋势,构建一个过境交通规划合理、内外衔接顺畅的公路和城市道路一体化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制定一体化发展的举措及规划设计标准,明确规划要点管理办法等内容,更好地促进城乡融合、提升城市功能。

参考文献

[1]肖慎,过秀成等.公路网络与城镇发展空间网络适应性分析评价[J].土木工程学报,第19卷第1期,2018,19(1):58-62.

[2]吴祖峰,茅国振,高红升等.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融合研究[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8,7(2):75-76.

[3]杨宝祥.浅谈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的区别[J].工程建设与管理,2018,15:178-180.

[4]李娟.公路与城市道路连接问题的研究[J].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学报,2018,8(1):20-24.

论文作者:黄青娥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2卷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5

标签:;  ;  ;  ;  ;  ;  ;  ;  

关于公路与城市道路一体化发展的思考论文_黄青娥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