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型与增长模式的组织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其效益机制的综合考察_农民论文

农业转型与增长模式的组织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其效益机制的综合考察_农民论文

农业转变增长方式的组织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其利益机制的综合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增长方式论文,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机制论文,利益论文,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向市场体制和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变的背景下,随着市场供求关系和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变化,农业正在发生增长方式的转变,而在市场竞争中,农业、农民又处于弱势地位。由此对家庭经营基础之上的农业组织及运营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近年有关农业产业化的调查、论著甚丰,本课题在以往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场体系、政府支持保护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已有研究成果,根据对京、冀、鲁、皖、沪部分地区的调查,在这方面做一些综合性探讨。我们的发现或看法是:1.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历史线索。农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变革后,自然提出“小农户”是否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问题。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践的回答是,肯定家庭经营,在解决农户经营与农业社会化发展的矛盾中求得农业经营体系的进一步发育。这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线索和思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正是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相联系,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条现实途径,给新阶段农业和农村改革与发展指明了一个战略方向。2.农业产业化涉及农业生产、供销、加工、服务等主体的经济协作和组合,它提出了从经济组织上健全农业、帮助农民的问题。一些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因素,正是根源于经济组织和体制上的问题。3.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以农户、企业为主体围绕发展进行的长期变革过程,需要政府发挥作用,但不是脱离发展、脱离群众的行政行为。本文着重从解决困绕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深层矛盾出发,把握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历史线索、客观要求与实质内涵,确定其推动经营体制改革、完善体系的切入口地位和作用。

一、历史的逻辑:农业两重性与家庭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生可追溯到80年代初期以来的农业发展,核心是回答农业如何在家庭经营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走向现代化的问题。弄清它产生、发展的历史线索,是认识今天、明天农业产业化问题的出发点。

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先是由人民公社集中统一经营转变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然后随着农业进入商品化发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探索与市场机制、结构转变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经营。二者相继发展的历史,蕴含着内在的逻辑:农业经营方式要适应农业的两重性。

首先,农业的特性要求在生产环节一般实行相对分散、自主的家庭经营。人民公社取消家庭经营20年,影响农业发展,不得不在改革中以承包形式恢复,其原因也在这里。以种植、养殖为主的农业生产的最大特点,是与土地、动植物打交道,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交织。而动植物生长有自身规律,需要劳动者在现场主动观察动植物与环境,视情随时自主决策,采取措施,满足动植物生长需要,才能取得较好收成。农业生产的这种要求,只有在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劳动者分户与土地、动植物相对稳定结合,进行自主经营的方式下才相适应。同时,农户经营,包干上交,“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不同的劳动付出,得到不同的报偿,才能激励人们的生产主动性。

其次,农业还有社会生产相互联系的一面,生产社会化的共性,也对经营方式提出相应要求。农业转入商品化生产阶段,与城乡消费者,与工商业、科技等有着越来越多的联系,社会化程度提高。单靠家庭承包经营难以适应发展,要求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形成开放的经营系统,以满足组织农业与社会的多种联系及交换的需要。

实际上,我国农业早在80年代中期,随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就进入由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新阶段。分工分业,商品交换,市场发育,剩余劳力流动,乡镇企业崛起,多种所有制发展,城乡开放。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使单一家庭经营显露出局限性。但这种经营体制上的新矛盾,与80年代中期农业结构上的矛盾交织在一起,使人们一时难以分辨出来。当时市场供求变化,出现卖粮难,粮棉油基本农产品生产出现徘徊,农民收入增长变慢。这种生产徘徊是否是“家庭承包经营潜力挖尽”引起?由此引出如何看待家庭经营与温饱后的农业发展问题。

主导性的判断,认为影响农业发展的问题,不在家庭承包自身,而在家庭承包经营之外。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不能动摇。另一方面,经营体制上不适应发展的,是在市场流通、利用现代技术之类农户经营与社会经济对接的领域,农业整体联系的领域。因此,要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前提下,探索解决不相适应的问题。

问题的解决最终是靠实践。各地进行了多种探索,带共同性的办法,起初是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而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比之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更侧重于农业自身的整合、组织和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所涵盖的内容,除政府公共服务外,都被农业产业化所包容。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适应社会化发展的需要。在这方面走在前头的,是农业社会化程度较高的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周围。农业产业化的思路,首先在山东形成。1984年—1992年,山东一些地区,已着眼从一县整体上考虑包干到户后的农业、农村发展,“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引导涉农部门商贸、加工企事业单位,打破条块界限,服务、参与农民从事的商品经济,求得“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民共兴衰”。创造出各有特色的农业发展经验,如潍坊地区诸城市商品经济大合唱、贸工农一体化,寿光县批发市场带动蔬菜业发展,寒亭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烟台市招远县商农合作、产供销一条龙等。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后,市场化改革深入,以新的产权、利益关系为纽带,内联农户,外联国内外市场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一条龙不断涌现。实践要求把单项的突破,系统化为符合市场经济的、能整体推进农业、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思路。1993年初,潍坊市提出“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济”的农业发展方略,《农民日报》驻山东记者站也写信给山东省委,建议改革农业管理体制,实行生产、加工、科研、教育、销售及服务的一体化。随后,省政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关于按产业化组织发展农业的初步设想和建议》。这样逐步形成了以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的思路。

山东省“按产业化组织发展农业”的做法和思路,在几个方面有所创新。一、目标放在解决家庭经营之外部体制与农民发展商品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上,并以适应家庭经营和市场机制的改革方向去解决。二、按产业组织和发展农业,即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作为一个产业的有机整体,联系起来经营和发展,改变计划体制下农业各环节的分割。三、有组织制度创新的特点,既有老组织的机制转变,新组织的发展,又有这些组织与农户的经营联合、一体化组合。因此,它一出现就引起人们的关注。同时,这一做法不只出现在山东,广东等沿海省份,京、津、沪等大城市郊区,都有这类实践。国务院在广东召开的农业经验交流会,就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提出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组织,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肯定。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动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进而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确定为与家庭承包经营相结合的组织形式,是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具体途径之一。

在农业土地利用、种植养殖的生产领域,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在农业生产与加工、流通对接的领域,发展产业化经营组织,以适应农业商品化社会化发展的经济共性。二者结合的组织结构,将为农业发展打开宽广的道路。

二、户营农业适应市场的难题和产业化的组织创新

产业化经营是适应农业商品化社会化发展的哪些需要发生的,它怎样调整、改善农业自身,解决家庭经营面对市场的难题?现在有多种说法。有强调解决户营农业适应市场的困难的“重在经营”说;有强调通过加工向农民返还利润,以解决农业效益低的“加工增值说”;有强调传统农业不是现代产业,要在发展中实行产前产中产后的产业组合,引进现代技术要素的“传统农业改造”说;有强调形成新的经营组织,以制度变迁适应发展的“组织创新”说。实际上,它是在诸多侧面共同作用下发展的。

1.农业家庭经营与国内外市场衔接的矛盾,推动单一层次的农户面对市场,走向农户与中间组织连接进行市场经营。

农户经营与市场对接的一个问题,是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结构方面。就是以占人口30%的城镇人口购买为主的农业商品消费市场,相对于 2.3亿农户、3.5亿农业劳动力的生产供给,其实不是“大市场”, 而是“小市场”。现在,粮、棉、油基本农产品供求平衡,农户丰年增产了,市场就容纳不下;一些多种经营产品,往往一时有缺口,但农户的群体进入,不几年就供过于求。“大市场”不大,农民市场销售的经营空间相对狭小,也是导致市场波动较多的一个原因。这一问题不是农业自身可以解决的。

农户经营与市场对接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在农业自身的微观经营方面。对单个农户来说,农产品市场的确是很难把握的“大市场”。从1984年以来,农民在农产品的销售环节风险增大,常被买难卖难所困绕,近年来多种农产品由短缺变为供求平衡和供给有余,农产品流通问题更加突出。

分散农户面对城乡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在沟通上有许多不利:一是农民一家一户不可能象工业集团那样了解经济信息,难以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才适合市场需要。往往凭上年价格和仿效别人安排生产。什么东西赚钱,就一哄而上,随后产生卖难,价格下跌,又相继下马,搞的人少了,出现短缺、抢购、抬价,给农民错误的信号,再来一轮一哄而上。这种单一层次的农户生产对应国内外大市场的格局,造成大起大落,同步振荡,三五年一个波动周期,风险较多,给农民和社会资源带来的损失大。一些商贸企业和个体运销户,既是市场波动的受害者,也是产品紧缺时争购、产品过剩时歇业或压价收购、推动波动放大的力量,对农户生产难以起到信息、经营指导的作用,与农户也没有利益的联系。二是农户商品量少而分散,不成规模,难以自己直接销到城镇市场,需要借助中间商,而农户在市场上处于劣势,无力讨价还价。因此,农民单靠农户自身,很难达到掌握市场需求趋向,指导自己生产,再把生产的商品卖出去,卖个好价钱的愿望。

探索的出路,是发展农户与市场中间的经销主体,建立农户与经销组织的经济联系,通过中间组织包括加工、流通企业,掌握市场信息,使农民的生产围绕市场的需要进行,克服生产的盲目性和经济的混乱不定。这种中间组织、加工流通企业,成为牵动农户群体在市场大海里求发展的龙头。发展到一定程度,龙头企业按市场需求与农户订合同,使之纳入产销一体化组织的有计划的生产。一个龙头企业联系一大片围绕主导产业、骨干产品生产的农户,形成农户群体成规模的生产,大批量的流通,相对均衡稳定、低成本高效率的进入市场。

如河北省三河市的福成养牛集团,是收购当地和内蒙、吉林等地农牧民的架子牛进行育肥销售。90年代初,他的育肥牛肉就进入了北京星级饭店和超级市场,替代进口,随后在沈阳、上海、武汉、成都等地设点,又与香港五丰行合股,供应活牛和加工成香肠上市。集团的触角伸向四面八方,掌握市场信息,年解决4万头牛的市场销售。 三河市的明慧养猪集团,到1997年年产商品猪3.8万头,以提供良种母猪、 辅导技术的方式,先后在周围帮助建起103 个年出栏2000 头以上的养猪场, 1000多个饲养10头母猪以上的养猪户。在市场流通上,集团主要是收集信息,掌握生猪市场波动规律,进行市场预测和反向调节。在市场处于低谷尽头时加速母猪繁殖,向农民传递猪市行情即将转好的信息,扩大饲养,在景气即将消失时收缩饲养,使农民回避风险,取得较高效益,起了很好的作用。山东省诸城市外贸养鸡集团,不仅向农民提供市场预测和经营指导,以合同方式收购、销售,而且利用对国内外玉米市场价格的预测,确定何时进口饲料,以稳定生产、提高效益。

这样,由农户单一层次应对市场,变为农户——企业或其他中间组织两个层次联合、协作去驾驭市场,是改变目前市场流通结构,解决农户经营与市场衔接难题的必然途径。实践表明,这种加工、流通企业(组织)与农户进入市场的联结;建立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才能使农业建立起有序的市场体系。

2.解决农业结构、生产技能与向小康跨越的市场消费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需要在结构调整基础上实现生产方式和组织架构的相应改变。

农户能否通过中间组织与国内外市场实现产销对接,这既有一个按需求来生产的问题,又有一个如何形成满足市场需求产品(品种、质量、规格及有竞争力的成本价格)的供给能力问题,也就是农业综合生产力的发展问题。适应消费需求,就要改造传统农业的结构、技术和经营。

我国跨越温饱进入小康的发展,使城乡农产品消费结构、消费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为农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也对传统农业的生产和组织方式提出了挑战。这种消费需求的变化,从城镇和发达地区收入较高的群体开始,逐步扩展,其变化趋向是:食物结构中粮食的直接消费数量趋于稳定或减少,肉类、果菜等营养丰富、安全、多样化的农产品需求增加,即主要是讲求品种、质量;消费方式上对制成品、半制成品的需求增加,要求食用方便等。消费引导生产,要求农业进行结构变革,发展分工分业,向专业化、社会化两个对立统一的方向发展。

一是横向分业,行业派生,由农业种植业发展为农林牧渔行业门类日益多样化的“大农业”。农业结构以粮为主,是温饱阶段农业的一个标志。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粮食以外的蔬菜、肉奶蛋、水果、水产、山林特产等的要求增加,这类副食品由“非必需品”变为“必需品”,因而畜牧业、林果业、渔业、蔬菜业等在农业中的比重上升。农业多种经营由过去的家庭副业,分化、成长为许多独立的新兴行业。甚至一个产品就在一个地区形成支柱行业,如诸城养几千万只鸡的养鸡业。

农业分业,与农户和区域生产的专业分化相结合。小而全的经营成为落后的方式。人多地少,仍要兼营,但显示出专业化发展的倾向,出现一些大的专业户和养殖场。地区农业也不再千篇一律,适合发展什么就多发展什么,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区域化分工,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技术水平。

二是纵向分工,由传统的单一“农业生产”发展为较现代的“农业产业”,引起从结构到生产方式更深刻的变革。首先,纵向分工使农业变为“农产业”。原来仅由农民生产初级农产品的简单农业,不适应人们要求提供半制成品、制成品或保鲜食品的消费趋向,引起食品加工、储藏保鲜、包装、运销等环节的发展。同时,农业投入品,如肥料、饲料等,越来越多的来自农民购买。由此形成从市场信息——经营决策——技术选择——投入品供给——生产——加工——运销的产业链。而且专业分工的深化,使加工、运销、服务环节也分化为独立的行业,由独立的经济主体来经营。农业发展成为由产前产中产后多环节、多部门组成的产业体系。

其次,纵向分工,向加工、运销延伸,必然带来在这些加工、运销环节引进工业化技术设备和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

进而,这种以质量、效益为重点的结构调整和加工、运销的纵向分工,与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资本化相关。一方面,要打破农业水土资源稀缺和传统农业技术的制约,生产更丰富的农产品,特别是要解决农产品品质问题,靠的是技术进步。另一方面,农业日益货币化,成规模的农产品加工、商贸企业,都需要资金融通。技术引进、开发和金融,成为现代农业产业的“两翼”。这就促进技术开发、金融服务组织主体发展,并走向与农业其他主体的协作。

三是农业分工引起经济联合、产业组合。一面是专业化的发展。不仅是行业派生、区域分化的专业化,而且纵向分工,使农业各个环节也相互独立,农业生产之外的环节,要依托企业或其他载体来进行。一面是社会化协作的发展。专业分工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单独存在和发展,各环节的相互联系加强。或由市场交换来联系,或以组织化的方式来结合。主要是在纵向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农业的生产、加工、运销、服务,形成由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分工协作、有机联系、相互促进的综合经营体系。这个发展趋势、目标和过程,是蕴藏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发展内涵。

促使农户和加工、流通、服务企业相结合、走向农工商一体化的组合动力,并不是单一的节约交易成本的力量。这种结合动力和机制来自三个方面:(1)在市场流通环节节约交易成本。一体化联合经营, 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成本;形成批量进入市场,提高市场谈判能力;通过合作组织,避免中间商盘剥。(2 )在联合经营内部组织服务供求,提高整体生产交换能力。在多种农户与加工、流通、服务企业(组织)的结合中,都根据农户遇到的问题和要求,或多或少地向农户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推广、培训、销售等服务,使农民的素质和生产技能得以提高,适应市场的需要。(3)联合经营的要素组合、优势集成, 提高了综合生产经营的发展能力。农户有土地、劳动力,企业有加工、储藏、运销人员和设备,通过联合实现要素配置、资产重组,就能形成新的生产力。农户在生产环节有优势,企业和服务组织,或在加工、流通上有优势,或在技术开发、经营管理上有优势,或在引进资金、对外出口渠道上有优势。通过一体化经营,实现优势的结合、集成,就能克服单独发展的困难,形成市场优势,缩短发展壮大的时间。后两点,在我国农业、农民底子薄,经营制约多,市场不均衡的发展条件下,更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3.改变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体制分割对农业、农民收益的制约,转向以市场为基础、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实现产业组合和一体化综合经营。

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增长慢,不仅因农业生产结构和技术落后,而且越来越受到生产、加工、流通体制分割的制约。农业经营发展的趋势,是后续加工、储藏、包装、运销环节所占附加值、收益的比重逐步提高,有些甚至比生产初级产品价值倍增。农业只有由仅提供初级产品,走向生产、加工、流通综合经营,农民才能从加工、运销、服务环节分享利益,增强农业自我发展的能力。但传统计划体制对农业经济流程的纵向分割,使加工、流通与广大农民收入无缘。

改革前,计划体制将农业的生产、流通、加工、服务分割为各自封闭的系统,农村农业只是单纯的生产部门。生产队的农业生产,连同农业生产计划、技术推广等,构成从上到下的生产部门。农产品流通、加工属于自上而下垂直的财贸商业系统,由政企结合的国有粮食部门、供销社进行(少部分由社队企业进行)。农业金融由国有农业银行及其附属物——信用社进行。生产者与加工、运销、消费者的经济联系,被执行集中计划的行政部门系统纵向切断。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又将农业分割为各自封闭的块块。经济靠行政指令集中控制、衔接运转。

改革以来,农业条块分割、政企结合的体制和组织系统,在实行家庭经营和向市场转变的过程中已经肢解,运转不灵,弊病丛生。一是涉农行业部门、所有制、城乡、地区的多重分割,造成产销脱节,生产加工脱节,城乡脱节,加工、流通环节与农民利益脱节;二是部门分立,利益分离,相互制肘,加上基层单位吃大锅饭,经营不善,都想转嫁负担给别的环节和农民;三是政企不分,带来与其他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市场扭曲;四是原来按政府计划主要为国有粮食、供销社及集体企业服务的农业金融,也出现类似问题。这种情况严重妨碍了农业经济的运转和发展,甚至自身难以为继。这就要求推进改革,打破体制分割,为不同经济成分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载体自主运作、相互沟通、自由组合创造条件,逐步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产业重组,整合为有机联系的系统,发展种养、加工、运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

打破体制分割,按市场方式走向农业的产业整合,逐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走向一体化运营,是个组织制度创新过程。一是农业各环节组织主体的发育和转变。既发展农民自组织,又要变革原有涉农部门企事业系统,利用城乡原有组织资源,也引资招商。二是加工、流通主体与农户在市场条件下相互联系、组合方式和运作机制的创新。既改变生产、加工、流通的运转脱节,也实现加工、流通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连接。农户生产、企业加工、流通,各有其适应性。推动不同主体连接、组合的是经营上的好处,是利益的驱动。在市场交换中通过比较不同交易方式的成本、不同交易方式的竞争、农民对交易方式的自主选择,形成能给各方带来利益的自主联合和有生机的一体化组织。先是市场的契约关系衔接产加销主体,进而以节约交易成本为动力,把一部分市场交换转化为有组织的内部分工和利益分配关系。以市场合约衔接产加销,是一体化的初级形式。把市场交换内化为组织内部的分工合作和利益分配关系,是一体化的高级形式。这种农业不同环节主体,基于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双方利益的追求,由体制分割到市场沟通,以至找到较优的结合点,组合为一体化的综合经营,是农业产业化在组织制度创新上的内涵。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涵与增益分享机制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适应解决上述困扰新阶段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深层矛盾的需要而产生的,从其所解决的矛盾,可以把它的内涵和实质概括如下: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市场经济和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发育农户进入市场的中间组织,革新原有涉农企事业组织,农户与涉农加工、流通、服务企业(组织),按市场机制沟通,实行经济上或组织上的自愿组合和协作,将计划体制下被分割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整合为完整的产业体系。经过这样一个过程,逐步使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参照国际上已有的同类概念,严格意义上的产业化经营,是指农业生产环节的经营主体与加工、流通环节的企业,在经济上或组织上进行的纵向协作或联合。它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产销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的理论和政策意义,是在肯定农业经济主体独立自主和市场机制的条件下,重视经济协作、联合组织对农民、农业的作用。它会促进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但不是以中间组织取代市场,而是健全市场。

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践意义,是适应了农业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由粗放经营的传统农业向集约经营的现代农业转变。它是在工业化的产业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按产业组织和发展农业。通过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利益机制,保持经济活力,提高农业经营素质和效益,使农民分享产业发展收益以至平均利润,农业增强自我积累、调节、发展的能力,加快现代化进程。

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条件和实践,在把握其实质时,有几点值得注意。

1.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和产业化的互补关系。不能离开农民家庭经营谈农业产业化。第一,家庭承包经营是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农业产业化是由家庭经营与生产商品化社会化发展的矛盾运动孕育产生的。农户解决市场流通问题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出发点,在农户与城乡市场联接的大框架下,才有农户借助企业和其他经济载体实现市场流通,联合占领市场。家庭经营是产业化经营体系的第一车间。在微观上,“农户+企业”的组合,构成带有农业特点的企业化。第二,农业产业化赋予家庭承包经营开放的组织网络,解决单是家庭经营解决不了的一系列问题。如按市场需求生产的问题;贸工农融为一体,实现要素的优化组合;既发挥一家一户效率高、好管理、易核算的优点,又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分离的生产要素和环节组合起来,集中从事专业生产,为提高产品质量、获得规模效益打下基础。

2.既体现生产力发展的时代要求,又与生产关系调整、体制创新关联。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生产力发展相联系,融合现代化大生产发展一般规律与农业生产的特殊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不少共性要求,如:(1)结构调整中的要素重新组合;(2)引入现代技术,进行技术设备投资;(3)专业分工、社会协作;(4)批量生产、规模经济;(5)企业化管理,(6)组织与信息渠道的网络化。这些生产社会化和技术进步的共同规律融入农业,要取合乎国情农情的具体途径和形式。如规模化是不触动农民的土地和家庭经营,扩大农户经营的外部规模,搞区域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是先发展农户群体的专业化,及先在加工、流通环节实行企业化和现代管理。既蕴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又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校正。另一方面,它与生产关系的调整相联系,涉及经济主体间的产权关系、利益机制。传统体制下的加工、流通企业,只有经过改革,才能与农民家庭经营连接。

3.“做大蛋糕”、增益分享的发展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人们提出了两种较矛盾的看法:一种是强调让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另一种是强调农业产业化的本质就是提高产业效率,而不一定是让农户分享企业加工利润。

实际上,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机制,首先是产前、产中、产后有机结合、联合经营,提高产业效率、开拓市场、做大事业、从市场取得更多收益的发展机制,其次才是对发展结果的“风险共担,利益分享”机制,利益分配实质是增益分享,即新增收益按各主体在联合经营中的参与和贡献,进行分配。

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有利于发展的内在机制,如龙头企业或中间组织在市场预测基础上做出的经营决策,传递到农户,使产销对路,回避风险损失;专业化分工和协作,有利于技术进步、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设备的共同利用,减少流通环节,成规模的购买和销售,有利于节约成本等。将这些优势开发出来,组织利用,求得产业发展,效率提高,收益增加,即“做大蛋糕”,才能为利益分配打下基础。

农业产业化经营内部的利益分配机制,不是简单地将原来加工、流通企业的利润分给农户,而是将生产、供销、加工经济协作、综合经营带来的增长收益的一部分,分配给为发展增收做出贡献的产前、产中经济主体,特别是农户。进行利益分配的形式,不限于向农民直接返还利润,实践中有多种形式:(1)合同收购、优惠价购买、保护价收购。 甚至出现卖难时随行就市的收购,也是分担风险,利益保护。(2 )无偿、低偿的经营指导、技术推广和其他服务。(3)利润返还。 这种利益分配机制使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协力发展、利益相关的共同体,具有协调利益关系、稳定一体化经营体系、调动多方面积极性、增强经济合力和动力的重要意义。如果忽视与农户的利益分享,那就破坏了相依存的利益链条,低估了农户群体在产业化经营中的基础地位,就会导致联合经营的瓦解,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一体化经营的优势。

4.在市场环境下趋利避害,逐步创造合乎国情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和经营机制。农业产业化是个长期发展、变革的过程,由农业社会化的发展程度所规定,是农户与加工、流通主体在市场中趋利避害的经济行为,也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护。接受我国集体化、公社化和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农业不同环节的主体,相互发展什么联系,是否实行一体化经营,采取什么联合经营的组织形式,建立什么样的利益分配机制,只有尊重经济主体的探索和选择,从多样化到规范化,才能使有生命力的产业化经营成长起来。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农业发展史的大国,地区差异较大,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会形成自己的特点、但在农业社会化现代化发展与组织上,与世界发达国家会有共同的规律。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别国经验,对群众的探索给予指导,从提高微观的组织化程度起步,逐步构造整个市场农业的组织框架,是十分必要的。

标签:;  ;  ;  ;  ;  ;  ;  ;  ;  ;  ;  

农业转型与增长模式的组织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其效益机制的综合考察_农民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