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角落:平定准噶尔战争中两个清军战俘的人生际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准噶尔论文,战俘论文,际遇论文,清军论文,角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康雍乾时期,清朝在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过程中,与准噶尔展开了长期的斗争,直到乾隆朝准噶尔被彻底平定。战争是解决人们矛盾的极端手段,不论正义与否,战争本身都是残酷的,带来人员伤亡,带来社会的创伤。
在史家笔下,战争中下层士兵个人的活动和命运常被忽略,尤其是那些被俘者。但是如果细心梳理,仍会在史料中发现一些线索。《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80载,乾隆二十四年(1759)冬乾隆皇帝发布一道谕令“命严讯库车居住之陷贼兵丁”:
上谕军机大臣曰:据德文奏称,库车有正黄旗护军武善保之家人常寿、肃州绿旗马兵马禄,俱于和通呼尔哈被掠,转入回地,常寿曾娶回妇生子等语。伊等前为厄鲁特等略卖,俱忘本之人,请解送肃州办理等语。常寿、马禄在回地二十余年,大兵收库车时,即应据实投回,乃留恋不发,显有附和贼人情事。著杨应琚严审具奏。①
德文时任库车办事大臣,他在清军进占库车后,发现城中有被准噶尔军队俘获后流落到这里的清军士兵,于是奏请将他们解送肃州,审查严办。这条材料涉及到在清朝与准噶尔的战争中被准噶尔方面俘获的清军战俘命运。
和通呼尔哈,又作“和通呼尔哈诺尔”,在科布多之西二百里。清雍正九年(1731),清军与准噶尔军队在这里展开了一场著名战役。噶尔丹策零上台后,准噶尔方面与清朝关系紧张,矛盾冲突不断。雍正九年,清朝靖边大将军傅尔丹出师北路,进驻科布多。噶尔丹策零侦知清军动向后设计派人诈降,结果勇而无谋的傅尔丹中计,在和通呼尔哈被准噶尔军队打败,清军损失惨重,副将军巴赛、查弼纳以下皆战死,西路清军三万人,逃回科布多者仅二千人。②昭槤的《啸亭杂录》卷3《记辛亥败兵事》记载了和通淖尔(即和通呼尔哈)之役惨败的详细情况。
这场战役中清军死伤、被俘者众多,清朝方面的善后事宜一直持续到乾隆朝。雍正十三年(1735),即位后的乾隆帝发布上谕说:
朕闻和通呼尔哈之役,诸路官兵及东路兵丁,俱犹豫观望,亦有弃营先回者。只余京师右卫之旧满洲兵,奋勇冲击,虽年少者亦皆效死进战不退,是以尽忠者甚众。此等效力阵亡大臣官员兵丁,亡身报国,殊为可悯,而未及加恩者,今尚有之。从前皇考所以不即遍恤者,特因准噶尔之事未定,欲令在外弁兵,愈加黾勉图功,故暂缓之,以待事定,再行加恩也。今遭皇考大故,准噶尔复陈请乞和,朕不可不推广皇考隆恩。著该部详确查明,将伊等宜如何加恩之处议奏。西路官员兵丁内,有似此效力阵亡,未及加恩者,亦著查明,将如何加恩之处议奏。至于出众效力,身得重伤,现在军营,未经叙奏之弁兵,亦著该管大臣等,查明具奏,候朕加恩。③
和通呼尔哈之役的惨败在清朝统治者心中留下永久的伤痛,挥之不去。多年之后,在对和通呼尔哈之役中被俘或因其他原因留在准噶尔的清军兵士的处理问题上,清廷的态度仍十分严厉。乾隆二十年(1755)清朝平定准噶尔后处理善后事宜时,乾隆帝指示:
从前用兵和通呼尔哈诺尔等处时,我官兵征战未归,或尚有在准噶尔者,夫以临阵被掳,偷生贼地,至大兵荡平,方被查出,理应分晰明正典刑。此内如系兵丁及护军校、骁骑校等,即照同车凌、阿睦尔撒纳前来之满洲等,仍给本人为奴;如系大臣官员,非微贱者可比,若罗卜藏丹津、巴济、茂海、原任归化城副都统衮布、原任参领拉察布等,俱系背叛之人,尤为可恶,查出时,即一面奏闻,一面派员解送来京,毋得令其脱逃自尽。至额驸策凌之子嗣,在伊游牧被掳,与临阵者不同,如或现在,自应请旨办理。喀尔喀内有似此者,亦照此例。其非临阵被掳,自行逃往者,亦解送来京。倘系在彼处所生子孙,即照收服厄鲁特例办理,毋庸深究。④
乾隆帝在处理平定准噶尔善后事宜时,对同样是“被贼羁留”、“未能死节”者,和通呼尔哈诺尔之役中的要严究,阿睦尔撒纳叛乱中的人员则表示可以网开一面。
谕军机大臣等:阿逆背叛时,侍卫官员随将军等驻扎伊犁,有阵亡及自尽者,著策楞抵伊犁后,查明请旨加恩。其未能死节被贼羁留者,虽俱不能无罪,但因留兵不多,仓猝被难,非昔年和通呼尔哈诺尔临阵被执者可比,有自行投到及查出者,俱著从宽免其治罪,遣回京师。⑤
在文献的记载中,可以看到两个处理不同的案例。其一是当事人得到宽免,宽免的主要原因与当事人有特殊才能且归附后已为清军效力有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定边右副将军兆惠奏称:“现在军营行走之双全,系正红旗蒙古鸟枪护军,雍正九年,在和通呼尔哈为厄鲁特所掠二十余年,去年随营效力。经臣等奏请,如果奋勉,即拨回本旗当差。查双全识托忒字,习厄鲁特言语,于哈萨克、回部等情形,亦颇熟悉。本年哈萨克遣使到营,令伊通事传语,俱能达意,请将双全咨行该旗,坐补护军,留于军营效力行走。”⑥
第二个案例中,当事人则受到了严厉的处置。乾隆二十四年(1759)兆惠奏称:“齐凌扎布查出随西安马甲阿本泰之闲散都什格,于康熙五十七年在噶斯被掠,镶红旗满洲护军费雅纳等,于雍正九年在和通呼尔哈被掠。”清廷认为两人的性质严重,“费雅纳、都什格,系满洲世仆,被贼掠去,忍耻偷生。及大兵进剿,尚留恋妻室,不行投回,情罪可恶。著奉到此旨,即行正法,将其家口充赏。”⑦
这两则史料反映出清朝对于早年和通呼尔哈战役中清军战俘的处理态度,兵士被俘后的自身经历并未详述。
本文开篇所引的常寿、马禄案例,也属于这一类事件。笔者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军机录副奏折中,查到了关于这一事件的更为详细的材料,可以使我们对被俘清兵的凄惨境遇有更深入了解。这份档案编号为03-0524-044,档案题由为《奏报审讯藏住库车汉人长绶马禄为何不投诚事》,就档案内容看是陕甘总督杨应琚等究办常寿、马禄案的奏报。《平定准噶尔方略》中的“常寿”,根据档案其准确的姓名应是郭长绶。库车方面于当年十二月初二日将“长绶、马禄二犯”解送肃州,因杨应琚前往库车等地,途中未遇。十二月二十九日,两人又被押回库车,杨应琚会同纳世通,对“长绶、马禄二犯”“严行研讯”。档案中保留了“长绶、马禄二犯”的供词。郭长绶供称:
小的本姓郭,系保定高清苑县人,今年六十岁了。雍正年间在北路□□买卖,亏折资本,投正黄旗五达克为□,独力打仗,受伤十余处,被虏卖库车回子胡徒满多尔干,住居库车城外三里哈拉极地方种地服役。因自己寻得棉花种子,播种棉花,织布货卖□□积蓄,即在胡徒满多尔干家娶得回女为妻。上年五月里,阿不都克勒木遣人探知大兵将到,因将城外各处居住回民搬移城内,又因小的长绶与马禄俱系汉人,遂木椿绑腿,派人看守,饮食不饱,动移不得,受苦三月。及小和卓木逃走,库车回子投诚,将军在城内查问有无汉人,回子才将小的二人放绑献出。小的于将军处作了通事,但凡往来钦差大人至库车时,小的都去迎接的。后来德布政司在这里住,也著小的做通事。小的在这里三十年,那一日不想回家?因从前□买与回子的,各回子管着,又不知这条路途,若逃走了,怕回子杀,不敢行走。后来将军大人们平了回子,收取库车,又将我派做通事,如何走得。小的并不敢藏匿,回子将小的绑住看守,这城里回子都晓得的。小的在将军大人前做通事,跟过雅将军、德布政司的兵丁、跟役个个都认得,现在回子都看见的。只求开恩查问,如今就夹死小的,实在招不出甚么来。
马禄供称:
小的系肃州□营马兵,今年五十九岁了。雍正年间在乌克尔打坂与准噶尔打仗,面带枪伤二处,被虏卖给库车回子巴兔伯克家做活,这许多年了。上年大兵将到库车,回子们就把小的同郭长绶缚在一股木头上。后来造反的回子逃走了,有个将军进城来查问,才放出来。小的无处去,就回郭长绶处住着,他做通事,就给小的饭吃,买皮袄给小的穿。小的何曾藏在那里,只求问郭通事。
从两份口供看,郭长绶、马禄二人俱系北方汉人,郭长绶原本是在北方经商的保定人,因经商折本被迫投军,马禄则是肃州绿营兵。根据前引《平定准噶尔方略》中德文的奏报,两人“俱于和通呼尔哈被掠”。从档案材料看,这次口供中郭长绶只提及自己是雍正年间在北路打仗,身受重伤被“虏卖库车”;马禄称自己是“雍正年间在乌克尔打坂与准噶尔打仗”,受伤被俘。但是两人确实是雍正年间参加清军与准噶尔之间的战争而受伤被俘。从下文中二三十年后清朝方面查验两人伤情,仍可“看得长绶身带枪箭伤痕十四处,马禄面带枪伤二处”,可以想见他们确实经历过战场的搏杀,且受伤之重。
郭长绶、马禄被准噶尔方面俘获后的经历颇为坎坷。当时天山南路地区归属准噶尔,他们两人被分别转卖给库车维吾尔人,勤苦劳作,寄人篱下,时间长达二三十年。由于辛勤努力和善于经营,郭长绶受到主人胡徒满多尔干优遇,在胡徒满多尔干家娶妻生子。流落异乡,产生思乡之情是必然的,“小的在这里三十年,那一日不想回家?”当大小和卓叛乱,清军征讨南疆之时,因为他们两人是汉人,又被城中跟随大小和卓的叛乱者羁押捆索,两人被捆在一根木头上,“饮食不饱,动移不得,受苦三月”,直到清军入城。
在清军进入库车之初,郭长绶、马禄二人获得了自由,并开始为清军方面服务,这段时间里他们没有受到追究。郭长绶由于懂得少数民族语言,还被起用为通事。清朝地方官员对二人以上经历进行了调查,认为他们两人所言属实:
查长绶、马禄二人,于大兵未到之前,即被逆贼拘执,库车投诚之后,又复身为通事,自必众所共知,难以捏饰,□即遍加查问,并传唤□□职衔噶咱纳齐伯克何里雅尔,并回众头目等,详细究讯,俱呼长绶为郭通事,与所供情节一一相符。
而再后来随着留用郭长绶为通事的“德布政司”离去和“德道里”到来,郭长绶、马禄二人的命运又发生了变化。档案中杨应琚奏称:
及诘讯长绶,以德布政司去后,又有一个德道里来,你曾否当通事?据供,这德道来彼,小的也去接迎,他问小的是何处人,小的说原是满洲跟役,被虏卖在这里的。他又问小的,这城里还有无汉人,小的说,还有一个肃州兵马禄。他就将□二人一并交与营员收管,说要打发回去。如今才起解等语。臣等看得长绶身带枪箭伤痕十四处,马禄面带枪伤二处,住居库车已三十年。长绶初被拘执,后为通事,众证确凿,似无遁笃,而马禄一犯,人颇痴騃,似无帮助为匿之事。但德文初到库车,未及详审,今既讯出实情,应仍将此二人俱解赴肃州,交□□吴达善侯旨送行……
“德布政司”和“德道里”应该是清朝统一天山南路地区后,在库车前后任职的两位官员,前者应是德舒,他曾任福建布政司,后者就是前文提到的德文。⑧
从雍正九年(1731)和通呼尔哈之役被俘,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关押审讯他们时,郭长绶、马禄二人在西域地区度过了近30年,经历颇为凄惨,从年轻力壮变成花甲老人。他们的人生际遇让人垂泪。清朝平定西域后,他们即便不能叶落归根,至少能在库车过安定生活,却又被清朝怀疑、指责、追究、押解。由笔者手头没有进一步的材料,不知道最终两人受到了怎样的处置。
清朝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时期,康雍乾三朝,清朝为反击沙俄入侵,统一边疆各族,巩固国家疆域进行长期征战,做出不懈的努力,八旗、绿营将士效命疆场,值得称颂。郭长绶、马禄正是其中成员,原本是应该受到褒奖的,但是随着他们被俘,厄运降临在他们身上,而清朝若干年后还要追究他们当年“被贼羁留”、“未能死节”,指责其为“忘本之人”,加重了悲剧色彩,犹令人感叹。
注释:
①《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80,乾隆二十四年十月戊戌。
②参见戴逸主编:《简明清史》(二),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3页。
③《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卷39,雍正十三年九月己未。
④《清高宗实录》卷480,乾隆二十年正月癸未。
⑤《清高宗实录》卷503,乾隆二十年十二月丁巳。
⑥《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46,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丙申。
⑦《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80,乾隆二十四年十月丙申;《清高宗实录》卷599,乾隆二十四年十月丙申。
⑧《清高宗实录》卷594,乾隆二十四年八月壬午条,记载库车官员变动:“富德等现在追捕逆贼霍集占兄弟,自当计日功成,万一不能即获,则来年所需马匹粮饷,须就近在叶尔羌办理。今阿克苏现无要务,可传谕舒赫德,奉到此旨,即赴叶尔羌办事,阿克苏仅纳世通一人,著德舒前往同办,奏事时列名于前,其库车事务,著德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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