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元朝战略”--“官场文学”研究之一_文学论文

“状元策”论略——“官人文学”研究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官人论文,状元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来。因受命要为《天下第一策》〔1〕写序, 较多地接触了一些中国古代状元的殿试对策。其初,我对这些印象中刻板程式的“考试卷”并没抱太大的兴趣和热情,但令人惊异的是,当稍稍深入之后,我竟不觉为它们所吸引而感动,进而为之沉思而慨叹!这些曾经使它们的作者名动天下誉满世间的对策文,其蕴涵是何等丰厚!而在漫长的时期里它们竟为尘封灰蒙很少被关注,其遭遇又是何等惨淡!它们就像恐龙一样,曾经是古代“文学”的庞然大物和众生“主宰”,后来仿佛一夜之间完全绝灭。这些,本身就是大可寻绎、深可玩味的话题,若用现代的学术眼光看,值得深入研究的东西更多。我这里只拟结合“官人文学”谈点粗浅感想,以就教于方家同好,并祈有更多高明者的关注。

“状元策”顾名思义系出自状元之手,这是一群特殊的作者。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状元策,多为明清时代作品,因此,严格意义上的“状元”也应就明清“定制”而取其“本义”。准乎此,不仅现在人们随意地将成绩最好者称为“状元”与本义相去甚远,甚至连唐、宋时代的“状元”前辈也与本义有所不合。据清代最末一科——光绪甲辰(1904)科殿试探花商衍鎏的说法:“按状元之称始于唐,因唐制举人赴礼部试者,皆须投状,殿试第一谓为状元,意义如此。”〔2 〕此说未尽允当(详下),但提示我们认识“状元”须注意两点:其一,“状元”是与科举制度密切联系着的,或者说严格的“状元”只存在于科举考试中;其二,“状元”是与“殿试”密切联系着的,或者说严格的“状元”只能由“殿试”产生出来。这两点都涉及我国古代官人制度诸多复杂问题,这里只能稍加引说。

关于第一点。我国官人制度起源甚早,形式亦甚多,不过,唐以前的官人制度大抵属于“选举制”〔3〕,与之既相对又相联系的, 是唐以还的“科举制”〔4〕。 唐代科举有“常选”与“制举”之别:前者为每年定期定科举行的考试;后者是由天子根据需要随时可以举行的考试。〔5〕二者的科目都甚多,但都有一些相对主要的, 尤其是“常科”,在实行中由于朝廷政策倾向和士子兴趣志向以及社会风尚等多种因素作用,结果使得“明经”和“进士”成为当日最热门科目,其中又以“进士”最具魅力,以致造成“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和“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局面〔6〕。考生则分两大类, “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而选举不由馆、学者曰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7〕。从文献记载看, 各地考生从通过逐层选拔后会集京(都)城,到向有关部门报到、办理证明、通保等手续,都要提交一定的书面材料,其中有“家状”和“文解”之类。“(文解)当是各州府发给举子们的荐送证件,由举子向尚书省有关机构(先户部,后礼部)投送”,“家状则是举子所写的本人家庭状况表,内容包括籍贯及三代名讳”。〔8 〕在这些“书面材料”里,大约就有商衍鎏所谓的“投状”之“状”吧。不过,它似乎还不能说是“状元”得名的唯一根据。赵翼认为:“按状元之名唐已有之。自武后初试贡士于殿前,别其等第,门下例有奏状,其居首者曰状头,亦曰状元”。〔9〕说“状元”与“奏状”有关,是更近其实的, 但武后试士是如何“别其等第”的,尚不得其详。另外,说“状元”之“状”为门下省的“奏状”恐亦不确。从一些记载看,唐代的知贡举即有权确定“状元”,开元二十四年前,知贡举多以吏部考功员外郎充任,开元二十四年后,则由礼部侍郎专知,因此按情理,“奏状”应出自吏部或礼部,而且唐代门下省并没有呈报这种“奏状”之“例”。〔10〕我疑心“状”和“榜”系同一事项的两种形式,当礼部(或吏部)确定了及第名次后,向上级或其他部门发送的文件(实为录取名单)即为“状”,而对外张贴的即为“榜”,所以《唐摭言》才会说“杜黄门第一榜,尹枢为状头”〔11〕。然则唐代的“状元”实际就是“榜”上第一。

关于第二点。《唐会要》载:“载初元年二月十四日,试贡举人于洛成殿前,数日方毕。殿前试人,自兹始也。”〔12〕不少论者据此以为“殿试”始于武则天〔13〕,这是不很确当的。武后所试为“制举”贡士,而“制举”原就是“天子自诏”的考试,且“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之”〔14〕,实际就是“殿试”,这在高宗、太宗时已举行过。若更往远追溯,汉文帝十五年“九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15〕然而这些都与后来严格意义上的“殿试”有很大不同。严格的“殿试”要到明初才固定下来:洪武四年“三月乙酉朔,始策试天下贡士,赐吴伯宗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16〕。一般认为从此“殿试”成为定制〔17〕。据《明史》:“(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也分别授官。〔18〕这些都为清人所沿用。

由此可知,明以前虽有“状元”,但未必非出自殿试不可;明以前虽有“殿试”,但不一定产生“状元”。严格意义的“状元”乃是“进士”科考试通过会试进入殿试而中式的一甲第一名,他们才是“状元策”的严格作者。因此,“状元”不只意味着考试成绩最好,而且还意味着已受皇帝“钦点”,在“举业”上最成功,因而政治前途最远大(相对于同科进士而言),也最为风俗所艳羡(就科举而言)……这些,便是他们作为“状元策”作者的特殊身份与背景。

“状元策”和其他文学作品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它是在特定环境条件下按特定样式制作出来的。

就“环境条件”说来,“状元策”必须在天子殿廷制作,清代的情况是:“殿试临轩发策,鸿胪寺官设黄案,一在殿内东旁,一在殿外丹陛上正中,光禄寺安排试桌在殿内,是日銮仪卫设卤簿法驾于殿前。黎明,新贡士袍服冠,于丹陛排立,按中式名次,单名东,双名西,王公百官朝服分立丹陛内外。皇帝开殿,作乐鸣鞭。大学士就殿内黄案捧策题,出授礼部官散题纸,贡士跪受,乃就殿内试桌对策。”考试中“例赐官饼一包,即唐代红绫饼之意。殿前南院备有茶水,试士不禁出入,随时可向饮用,自备干粮以充饥”。〔19〕这种礼遇和规格,显然是形同监禁的乡试、会试所不能比拟的,无疑会对贡士对策发生积极影响。

殿试策卷由“制策”和“对策”两部分组成。“制策”是问题,本应由钦命,但真正由皇帝亲拟的很少,大多由大臣遵旨拟定。它的内容和形式虽较自由,但也有一定之式。

“对策”部分是应试者的答题,形式要求较为严格。“第一开前半页写履历三代,文为应殿试举人臣某、年若干岁、系某省某府县人,由附生(或增廪生)应某某年乡试中式,由举人应某某年会试中式,今应殿试,谨将三代脚色开列于后,下开曾祖某、祖某、父某,已仕、未仕,于名下注明”。试卷的质地、大小也有一定规格,如“乾隆四十八年,改小为长一尺四寸,宽三寸七分弱”。同时,“外给草本一本,尺寸略小,纵横与正卷同,有横格行二十四字,载策式于草本之前。”〔20〕

至于策文的写作,也有格式:“起用‘臣对臣闻’,收用‘臣末学新进,罔识忌讳,干冒宸严,不胜战栗陨越之至,臣谨对’。‘臣’字旁写,初用‘草茅新进’,自宗室预试后改为‘末学新进’。低二字写,空上二字留为抬头之用。策文不限字数,最短以千字为率,不及千字以不入式论……欲得高第者,策文必须充实写满,兼重书法,写时恐防错漏,则用蓑衣比格起草,写毕撤去。书写时间占大半日,限于晷刻,为文不暇构思,因予拟兵、农、刑、礼、吏治、河防、盐铁、工赈等数十门条对空文。问题发下,按照每门参入题旨,加以点缀成篇。策冒文四行八行无定式,后则相沿用十四行,策尾文六行或八九行,亦皆予拟携入。中间答问四道,每道约三百余字,十六七行。第一道以‘伏读制策有曰’作起,第二、三、四道则用‘制策又以’作起。文内颂圣,‘钦惟皇帝陛下’‘干冒宸严’句,其‘钦惟’、‘干冒’须在行之末二字,‘皇帝’、‘宸严’另行双抬,策冒必有颂圣双抬两行,单抬一行,每条策末均有颂圣双抬一行,策尾亦有颂圣双抬一行,比皆嘉、道以后互相沿袭,限制束缚,顿成一时通例。”〔21〕此外文字形式和书法方面也有一定要求,大抵越往后来越严格。至于“内容”方面,虽然是因题作对,但怎样才能“称旨”,显然也是有其原则的。“状元策”就是在这样多种严规和原则下制作出来的。因之它们无论在感性形式还是理性内容方面,都带有明显的程式化,如果把它放在同科殿试的其他对策文中,那看上去简直就是“千篇一律”了。

现在的人们在面对这些“状元策”时,往往要问:“它们有什么用?”这确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十分复杂的问题,谁也难以一下子回答明白。不过在我看来,这个问题不妨从三个层面予以考虑:一是“状元策与科举”;二是“状元策在当时”;三是“状元策在今天”。以下便分别略陈浅见。

“状元策与科举”的问题,说到底是“科举”对政治的利弊问题。由于科举的职能在于选材,因而这个问题又必然要归结到科举是否“得人”上来,而这更是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在此我只拟指出一点,即答案必须从科举所藉产生、所赖存在、所由成长的那个社会政治制度性质中寻求。

我们知道,科举制度几乎从它开始实行之日起,就一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议论、批评甚至否定,其中较有代表性且广为人知的,如顾炎武谓:“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此法不变,则人才日至于消耗,学术日至于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矣”。“若今之所谓时文,既非经传,复非子史,展转相承,皆杜撰无根之语。以是,科名所得,十人之中,其八九皆为白徒。而一举于乡,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计。于是,在州里则无人非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而欲求天下之安宁,斯民之淳厚,岂非却行而求及前人者哉!”〔22〕至于龚自珍的议论,则更为激烈:“(科举使得国家)左无才相,右无才吏,阃无才将,庠序无才士,陇无才民,廛无才工,衢无才商,抑巷无才偷,市无才驵,薮泽无才盗。”〔23〕这种无才无学局面似乎表明,科举不仅是无用的,甚至是有负作用的。这些批评不能说没有道理,但须要有一定的立场前提,否则便无法解释科举制度千百年沿用不废,统治者明知“无用”却不愿放弃的历史事实。问题的症结,还须从古代中国政治性质上寻找。

毫无疑问,最理想的官人制度是:“选贤任能”。但这个制度只能存在于“天下为公”的时代,在“天下为家”的社会里是行不通的,或者说不能完全通行,这是由“天下为家”的政治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古代“家天下”的君主专制政治制度,大抵确立于殷周之际。王国维说:“周人制度之大异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同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24〕其实周公制礼作乐的“本意”除了如王先生所说的“成一道德之团体”和“出于万世治安之计”以外,恐怕还有更为实质性的一层,那就是从根本上保证一家一姓永世不移地占有并“享用”天下。适应这样的需要,规定天子、诸侯等统治地位的继嗣,必须依“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原则,于是“贤能”便不再是唯一的和主要的条件,而嫡长——即血缘则成为绝对的条件。为了弥补统治者所不可避免会出现的非贤非能的缺憾,周人又不得不“以贤贤之义治官”,即任命贤能之士为官吏,来“帮助”统治者治理天下;又为了防止官吏利用其贤能而威胁统治地位,便不得不用“道德”来约束和改造他们,这就是“乡举里选”为什么要从“教育”做起,教育为什么必须以道德内容为主的根本原因。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贤能之士既能尽心尽力为统治者服务,又能忠顺不二地服从统治,这或许才是周公制作的“良法美意”的要害之处吧。

准此,在“家天下”的政制下,统治者所需要的“人才”,必然是集“贤能”与“道德”于一身的人才,此即所谓“德才兼备”。但是,由于统治者在不同条件下所需要的“德才”的性质和程度的不同,以及受其政制固有矛盾所决定,在具体执行时便显得五花八门,变换不居。而“人才”们也会利用一切条件和手段,去“创造”所需“德才”,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上下交互作用,左右推波助澜,其结果是整个官吏队伍充斥着无贤无能不忠不孝之辈,就如歌谣中所唱的那样:“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25〕这和顾炎武,龚自珍所指斥的情形没什么两样。

上述现象告诉我们,“人才”在古代君主专制政体下,只是一个相对概念,什么是真正的人才,什么样的人才有用,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选拔人才,不仅是值得我们具体认识的问题,也是古代统治者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事实上他们也无不在以自己的方式面对它们。可以这样说:我们今天所认为的应该的或合理的东西,一般都和古代统治者所认为的不尽一致,甚至恰恰相反。在他们那里,平庸的人,有时更受欣赏;恶劣的人,有时更便使用;不公正不合理的选拔方式,有时更有利于政治巩固。

“人才”既是相对的,那么对于统治者说来,“科举”的政治意义就不会仅仅限于“人才”上。从另一方面看,能把天下士子的注意力吸引到科举考试上来,让他们在成为“功名富贵”的追求者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也成为君主政治的追随者、效忠者,从而保证统治地位的长久安稳,这大约是统治者的最大愿望。〔26〕雄才大略如唐太宗、清圣祖者,尚且一个说“英雄入彀”,一个要“牢笼人才”,其真实用心昭然若揭。然而,我们似乎也可以说他们确实通过科举得到了所需的“人才”,“状元”们就是代表。进而也就可以说“状元策”是科举考试的“杰作”,其价值和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状元策”在当时的意义,应该说是不难理解的。从理论上说,“策”在本质上乃是一种典型的“官人文学”或“考试文体”。刘勰谓:“又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二名虽殊,即议之别体也。古之造士,选事考言。汉文中年,始举贤良,晃错对策,蔚为举首。及孝武益明,旁求俊又,对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斯固选贤要术也。”〔27〕“对策”与“射策”只是“得题”的方式不同,作为试“策”,一样都是“选贤要术”。古代“造士”时如何“考言”,现在已不能得其详,但汉代的“贤良对策”则史、文俱在,实为后世“对策”之楷范。可见“策”作为一种文体,原就是应官人考试之需而生并为其服务的。它之所以能够成为决定应试者政治命运的关键,与它所具备的特点和功能分不开。刘勰又谓:“对策揄扬,大明治道。使事深于政术,理密于时务,酌三五以鎔世,而非迂缓之高谈;驭权变以拯俗,而非刻薄之伪论;风恢恢而能远,流洋洋而不溢,王庭之美对也。难之哉,士之为才也!或练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选,不其鲜欤!”〔28〕就是说“对策”可以“大明治道”,从中可见应试者借鉴历史而解决现实政治的高明艺术,可见应试者处理时务的缜密思维修养;可见其继承圣贤而立足当世的能力;可见其灵活机智的移风易俗智慧技巧。同时还能表现出超迈的风度,渊博的内涵,弥补或偏重“治”或偏重“文”的不足,总之通过对策所选拔到的,多为“通才”,不仅有用于现实,而且影响及今后。这些正是历代统治者“偏爱”试策的原因,也是“策”在官人制度中不可替代的理由。

“策”在科举考试的整体结构和全部过程里,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唐代的“明经”考试,“先帖经,通五已上,然后口试,每经通问大义十条,通六已上,并答时务策三道”。“进士”考试:“依明经帧一大经,通四已上,余如旧。”所谓“旧”是指帖经以后试“杂文两道,时务策五条”〔29〕。在中式标准上:“明经”试策“粗有文理者为通”;而“进士”试策则“文取华实兼举,理须义理惬当者为通”〔30〕。可见“进士”与“明经”的最大差异除了有“杂文”(一般为诗赋)外,就是“时务策”多出两道,且要求更高。然则“进士”远远高于“明经”的地位和前途,实由“策”与“杂文”所决定的,而“策”更具关键意义。故宋代改革科举,虽罢诗赋,但策仍为所必试。

明清定制,乡试、会试三场考试。一般首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31〕而在“殿试”时,则仅试策一道,以此决定进士的最后名次。“策”在其中的地位一望可知。其实,“四书文”、“经文”,都为“八股文”,很早就流为空洞的形式,真正能见切实才学的,几乎只有“对策”。故康熙即位之初,曾一度废八股,而把试策五道移为第一场,不过八股终于不能废,这是有其原因的。从考试“内容”结构看,统治者坚持考八股主要是为了维护儒家文化的统治地位,通过科举(即功名利禄)的刺激和保障,使得士子不得不读儒书。试诗赋,主要是为了藉见应试者的性情才调;而试策,则是要见应试者德、才、学、识以及应付现实“时务”的能力与技巧。从理论上说,三者结合,貌似合理,但真正具有实际意义的,或许只有“策”。当然,“策”也有流于程式化的可能,不过相对而言还是具体实在的。正因为如此,“策”才成为科举考试中地位最巩固、受非议最少的项目。

顺便说一下,八股、诗之所以不废,还有其“考试学”上的理由,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在“内容”上有一定的依据,在“形式”上作了一定的量化,使得应试者在准备和应试时有所依循,而评判者也有相对明确的标准。这样便较易做到公平、合理,减少随意性和弊端。当然经过格式化之后的“对策”,也具有这些特点,只是相对模糊些。

就“状元策”在古代当时的现实作用而言,它们首先是作为“殿试”的试卷,起到了反映应试者水平,为皇帝区分高下次第的作用,并为朝廷完成了一科考试,也为应试者完成了仕途步入。既成全了皇帝要做天下进士“总座主”的用心,也满足了进士们在现实上和精神上对朝廷的皈依。至于“状元策”在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作用,要看考试者和应试者双方的真诚程度,以及统治者对状元策的落实程度。不过,由于“殿试”是一种特殊的考试形式,较之一般的考试说来,具有许多特点,它们本身或许就可以帮助我们认识“状元策”的某些有用性。

第一,“状元策”不是出自普通人之手的一般文章,而是出自状元之手。我们虽然不能否认状元中不乏滥竽充数之辈,但也应当承认,他们之所以能够被钦点第一,总是有其过人之处的。无论怎样,就那个时代“治举业”的人们而言,状元无疑是最出色的。因而他们的“对策”也应是出类拔萃的。也就是说,“状元策”乃是古代应试策文中最优秀的一批策文。如果我们承认古代应试策文不无可取之处的话,那么,“状元策”无疑是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

第二,严格意义上的“状元”,都是由乡试而会试的及第者通过殿试产生的,而殿试惯例是不再有黜落的,也就是说,参加殿试人员,本身实际上已经是进士了,殿试成绩优劣只是供皇帝排定次第而已,并不对他们的及第(即入仕)与否构成致命影响。因此,由于不必为落第而紧张,他们在应殿试时的心理状态无疑会比参加其他考试(如乡试、会试)要来得轻松而自信,而这正是有利于对策时思维活跃和才情发挥的,特别是可以在一种相对说来被礼遇、被尊重、较为舒适的环境条件下从容对策,自由抒写,因而一般来说,殿试对策,理所当然能够更加真实而充分地反映应试者的水平,“状元策”则更加如此。

第三,殿试虽然带有浓厚的象征意味和形式色彩,但毕竟在名义上是由皇帝主持的考试,也就是说,不论皇帝有没有“临轩”,殿试参加者在答卷时,都必须把自己“当成”是在面对君主说话,把自己放在“臣”的位置上向“君”陈述政见。在这种君—臣名分下,应试者自然不能不认真对待。另外,我们知道,能够面对君主坦陈己见,乃是古代读书人梦寐以求的事,这个机会如果抓住了,那对自己一生的意义,是无论如何估计都不会过分的。因此应试者岂肯轻易错过!仅就殿试的排序意义而言,也是值得一争的,因为这不仅是荣耀天下的美名,而且直接关系到授官及今后的仕途发展。凡此,都决定了殿试时每个应试者都将竭忠尽智,罄其所学,最大可能地展示自己的才华,而这显然会导致对策水平的提高。

第四,我们知道,古代君主专制由于采取的是“亲亲”“贤贤”的原则,往往会造成君主大权旁落,大臣或近侍控制权力的局面,这样皇帝有时会陷入闭目塞听或无可信任的境地。即使在正常情况下,往往也会因复杂的政治斗争和官僚的堵塞言路,皇帝也很难听到真实情况和有效进言。而当国家处于“非常时期”时,往往更需要向在职官员以外寻求人才和良策。而“殿试”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这些作用。君主常常真希望通过殿试来发现人才,获得良策,不仅可以调节政治,而且可以藉此笼络新进,以培养忠于自己的力量,凡此种种,都决定了皇帝对殿试确有一定程度的真诚与重视,他在“策问”中提出的问题,未必尽是虚应故事的表面文章。当然,应试者的真诚与重视就更不用怀疑了。然则殿试对策对现实的意义也就不难想见了。

事实上,从这些“状元策”中可以看到,君主们在制策中总是要求“悉心以对,毋有所隐”,“悉心以陈,毋泛毋隐”,“详切敷陈,毋徒泛泛”……其恳切与真诚溢于言表。就其所问及的问题看,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学术、灾异、地理、民族等等几乎所有国家大事,应试者在对答时,固然有将预拟之题点缀参入的现象,但这也从另一方面恰恰证明他们平时在这些问题上还是有所用心的,所以才能在考场上从容作对,显得深思熟虑,胸有成竹,条陈畅达,理据充实。尤其难得的是,有的皇帝能够在策问中不护己短,坦然承认自己的失误或不足,表现出一定的反省与自责,以及渴望得到指点的真诚。如明宪宗在成化五年、八年、十一年的连续三科策问里,这方面的表现都很强烈。而这几年的状元张升、吴宽、谢迁的对策,总的说来还是言之有物,可资参用的。就其人后来的发展表现看,许多状元并非徒有虚名,他们中不少人在不同领域里都有所建树,如王十明、陈亮、文天祥、焦竑、陈冕等等。所以,无论就补裨现实还是就选拔人才而言,状元大多是有名有实,有其价值的。

“状元策”在今天,也不是毫无价值的。首先它们具有历史意义。这些当年国家最高级别的考试卷,在当时已是很少有人能够看得到的,后来,由于人们对科举制度的指责和否定,又长期受到冷漠,因之,当日殿试的真实情况,皇帝如何策问,贡士们如何对策,试卷的形式和内容怎样,已很少有人能对之有具体真切的认识,甚至有些时期的殿试情况已无从考知了。现在,这些“状元策”就摆在我们面前,一目了然,这种真切感恐怕是任何介绍性材料所难以提供的。在这些“状元策”里,皇帝的策问和状元的对策,因为是关于“时务”的,因而可以说是当日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现实情况的直接反映,同时也是他们认识和处理“时务”问题水平的直接反映。正因为如此,即使现在读来,仍能感受到浓郁的现实气息。这些都可以帮助我们更直观地把握历史。

其次,它们具有学术意义。因为皇上的策问和状元的对策都是围绕着“问题”展开的,这些问题在当日属于“时务”,但在今天它们是应被纳入“学术”范畴的。于是,每位状元的对策,便都可以视为是对那些学术问题最早的研究结论,同时“状元策”本身也是一个富于魅力且有待研究的课题。从学术史的角度看,这些由状元们在考场上作出的并得到当日统治者称赏的结论,不仅是“最初的”,而且也是背景复杂、蕴涵丰富的,尤其耐人寻味。

当然,它们还具有文学意义。“策”作为古代文学的一种样式,虽然早已“死亡”,但这并不影响古代策文作品在今天仍具魅力。而“状元策”既是一种特殊的策文,也是“最好的”策文,它们的文学性即使用今天的眼光审视,仍然是很强的。首先,作为文学性重要因素的“真实性”,在“状元策”里是可以得到保证的,同时,它们也大抵可以满足文学对于现实性和充实性的要求。故读起来往往言之有物,内蕴丰富。其次,由于状元策是在特殊背景和环境下完成的,作者们往往在追求对答圆满的同时,还力求表现上的出色,很注意在行文中体现自己的修养、气质、性情、怀抱、风采和精神等等。这些实际上正是塑造人物“性格”的重要因素,这个“人物”当然就是“状元”。皇帝和考官们之所以能够从试卷中“想见其人”并能预见到其发展趋势,原因盖在于此。所以许多“状元策”读来不仅令人感奋,而且令人对其作者心怀向慕,不能忘怀。如清代的韩菼、纽福保、孙家鼐、张謇,明代的罗伦、黎淳、顾鼎臣、罗元化,宋代的汪应辰、张九成、王十朋、文天祥等人的对策,都可谓文情并茂、富于感染力的佳作。再次,状元们在对策时,还会不失时机地展示自己的文学才华和技艺。虽然对策有一定的体制规定,但高手为文正是要在这种有限之中达到无限,从规矩之中获得自由,于单调之中极尽腾挪变化。因此,他们从谋篇布局,到字斟句酌,以及起承转合等等,都格外用心,从而使其对策达到高度典雅严整且不失风格多样的形式之美。而不同时期的形式之美,不仅是状元们个人文学风格的反映,同时也是那个时代社会风气、文学好尚的反映。其审美和借鉴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和其他古代文化遗产一样,“状元策”同样也是精华与糟粕并存的。我们在看到它有价值方面的同时,也应看到其它方面。说到底,皇帝的策问和状元的对策,首先都是为那个在本质上不合理非人道的专制政治服务的。在他们一问一答的背后,起决定作用的,仍是双方对于荣华富贵等“私欲”的追求,因而它们的积极意义毕竟有限。同时,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阶段,已至于“烂熟”程度,越来越脱离乃至违背它的旗帜精神,而充斥着矛盾与弊端。统治者为了笼络“人才”,往往不顾实际,只把陈腐教条作为取士标准;士子们为了猎取“功名”,也往往不求真才实学,一头埋在空疏无用的“举业”里。更有甚者,通关节,事干谒,徇私舞弊,无所不用其极,最终不仅导致无才无学,少廉寡耻,斯文扫地,人格沦落,甚至殃及天下,遗患后世。这些情况,在“状元策”里也有所反映。有些策问,一副例行公事模样;有些皇帝制策,一派自我陶醉嘴脸;有些对策不过老生常谈,有些状元在对策中大唱颂歌,极力献媚,有的状元在答题时费尽巧智,曲意逢迎,丑态可见。最明显的是万历八年庚辰科状元张懋修,系权相张居正之子,其殿试对策空洞平庸,花言巧语,不唯不见道德才学,反而适可证明其人品学识不足取。但是就这样的人,竟然被钦点状元,个中原因,昭然若揭。政治上还算有所作为的张居正,在这件事上恐怕是难以自辩的,因为其子对策白纸黑字,可谓铁证如山!另外,殿试对策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严格限制,无疑是造成许多对策程式化的重要原因,使它们雷同刻板不见鲜活。“状元策”尚且如此,可以想见,如果把所有进士策文放在一起,那真要把人读得晕头晕脑,昏昏欲睡了。凡此都提示我们,对“状元策”的价值不宜估计过高。

“状元策”作为中国古代的“官人文学”之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古代文学的诸多性质、特征、价值和意义等等,在这里有着集中和强化的反映。状元是有限的,但状元之外的及第和未及第举子则是不计其数的。他们为“举业”而作的策、论、诗、赋等等,数量之大,恐怕难以想象,其中必有高质量作品。由他们及其作品所构成的“官人文学”(或“考试文学”),不仅是可以成立的,而且阵容强大,蕴藏丰厚。这里有现象也有本质,有形式也有内容,有功利也有理想,有动机也有效果,有传统也有变异,有汪洋也有流派,有强音也有遗响……它们所曾给予中国人生活的影响不比任何其他“文学”种类逊色,理应成为我们今天文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当然,你也可以从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文献学、考试学、心理学以及文化学等等学科角度来看待它们。总之,我们不能因为其中有“无用”部分而全盘否定和抛弃它们,而应像对待其他古代文化遗产一样,对之进行科学的整理、研究、开发和利用,批判地继承和发扬。

收稿日期:1997—08—15

注释:

〔1〕《天下第一策——中国历代状元殿试对策选编》(暂名), 中州古籍出版社即将出版。

〔2〕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三联书店1958年5月第1版 ,第118页,下引同此。

〔3〕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展变化, 唐以前官人制度大抵可以四种主要形式为代表,即“选贤任能”,“乡举里选”,“养士用客”和“察举征辟”。其前尚有“以物命官”阶段,那大约是“初民”时期的情况,其实是“自然为官”的无所谓“官”状况;其后有“九品官人法”,为魏晋以还所多采用,其性质仍与“察举征辟”为近。“选贤任能”约发生于尧、舜、禹时代,主要是以“贤能”亦即为人类谋福弥患的智慧和才能为绝对原则,通过“群推公选”和考核、试用等办法来选拔“官吏”;“乡举里选”主要行于殷、周时代,它是通过官方的逐级教育选拔,然后授予官职和爵禄,有所谓秀士、选士、俊士、造士和进士等名目;“养士用客”在春秋战国时代常见,大抵由“人主”招贤纳士,将他们当作“客”或“客卿”予以礼遇和任用,而“客”可以朝秦暮楚,去留自由;“察举”和“征辟”为汉代两种命官形式,系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选聘”有德才声望者授以官职。汉代尚有“博士”和“博士弟子”制度,也是选官重要渠道,但并非单纯官人制度。有关上述情况,笔者在《上古官人状况测议》(《东南文化》1995年第4期)、《历史的 苦涩》(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2月版)中有所论及, 在《官人制度与文学型态》(待版)中更有较具体的讨论。

〔4〕“科举”可简单理解为“设科取士”,即由朝廷设立科目, 让士子选择攻取,根据考试成绩择优授官。作为完备官人制度的“科举”应始自唐代而为后世所仿效、沿用,并有所“发展”,成为中古以还最主要的官人制度,详情可参见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版)。

〔5〕详见《新唐书》卷四十四《选举制》上。

〔6〕《唐摭言》卷一《散序进士》,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4月第1版。

〔7〕参见《新唐书·选举志》。 按:开元二十四年诏由礼部侍郎专知选事,详见《唐摭言》、《唐会要》等。

〔8〕参见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第78—79页。

〔9〕《陔余丛考》卷二十八,商务印书馆1957年12月上海初版。

〔10〕按:唐代门下省在文字方面的职能主要在于“审署申覆而施行焉”,而非文件的原发者。详参《唐六典》卷八《门下省》,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

〔11〕《唐摭言》卷八《自放状头》记:“杜黄门(黄裳)第一榜,尹枢为状头。先是杜公主文,志在公选,知与无预评品者。第三场庭参之际,公谓诸生曰:‘主上误听薄劣,俾为社稷求栋梁,诸学士皆一时英俊,奈无人相救!’时入策五百余人,相顾而已。枢年七十余,独趋进曰:‘未谕侍郎尊旨?’公曰:‘未有榜帖。’对曰:‘枢不才,’公欣然延之,从容因命卷帘,授以纸笔。枢援毫斯须而就。每札一人,则抗声斥其姓名,自始至末,列庭闻之,咨嗟叹其公道者一口。然后长跪授之,唯空其元而已。公览读致谢讫,乃以状元为请,枢曰:‘状元非老夫不可!’公大奇之,因命亲笔札之。”这则材料颇能说明“状元”的产生:尹枢为杜黄裳写“榜帖”不仅五百余人名次皆由他确定,而且将“状元”留给了自己。可见确定“状元”可以在知贡举这里进行,而“榜”、“状”,还有“帖”,其实是一回事。

〔12〕《唐会要》卷七十六《制举科》。按:“洛成殿”或作“洛城殿”。

〔13〕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唐纪》二十径谓:“贡试殿试自此始。”

〔14〕《通典》卷十五《选举》三

〔15〕《汉书》卷四《文帝纪》。颜师古注曰:“傅读如敷,敷陈其言而纳用之。”

〔16〕《明史》卷二《太祖本纪》。

〔17〕参见商衍鎏《清代科学考试述录》,第108页。 按此前“殿试”已逐渐形成“常例”,但中间有反复或停废,故明初之制,不可谓初创。可参见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八。

〔18〕《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

〔19〕〔20〕〔21〕《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110—118页。

〔22〕《日知录集释》卷十六《十八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1版。

〔23〕《龚自珍全集》第一辑《乙丙之际箸议第九》, 中华书局 1959年12月第1版。

〔24〕《观堂集林》卷十一《殷周制度论》,中华书局1959年6 月第1版。

〔25〕《抱朴子》外篇《审举》,《诸子集成》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

〔26〕关于“科举”的政治功能,笔者在《唐代科举制度与文学精神品质》一文中有所论及,载《文学遗产》1991年3期。

〔27〕〔28〕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卷五《议对》第二十四,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9月第1版。

〔29〕〔30〕《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按:此为开元二十五年勅定,所谓“仍旧”,即依此前之制也。

〔31〕参见《清代科举考试述录》。按:据著者所述,此为乾隆五十二年所定“永制”,故举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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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元朝战略”--“官场文学”研究之一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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