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2011年国际比较项目的方法、结果和局限性_购买力平价论文

世界银行2011年国际比较项目方法、结果及局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界银行论文,方法论文,项目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际比较项目(ICP)自1968年实施以来,大约每隔6年调查一次,现已完成了8轮的比较报告。第八轮ICP项目以2011年为调查基准年,从项目启动到比较结果公布,历经5年多。该项目在全球分为经合组织(OECD)和欧盟、亚太地区、非洲地区、独联体、拉美地区、西亚地区、加勒比海地区、太平洋岛国等8个区域进行比较,有19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覆盖世界人口的98%。各国家和地区按统一的调查方案、标准、时间收集数据,按统一程序审核数据质量,按统一方法进行汇总和测算。其目的是综合衡量各国和地区的价格水平,测算各国购买力平价(PPP),以此作为货币转换因子和空间价格缩减指数,剔除各国间价格水平差异因素,比较各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及其消费、投资等支出构成总量和人均物量指标。不同于传统汇率法,它剔除了各国之间价格水平差异因素,从不同角度比较区域间、国家间价格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度量世界经济规模、分布格局和发展差距。与前几轮相比,第八轮ICP项目在调查框架设计、数据质量审核和验证、全球结果链接方法、数据修正等方面进行了较大改变。

      世界银行于2014年4月和10月分别发布了2011年ICP结果的摘要报告和详细报告,包括199个国家和地区PPP、价格水平指数(PLI)、GDP及其支出构成总量和人均等物量指标的国际比较数据、技术方法说明。本文介绍世界银行2011年ICP项目调查框架、数据质量审核和验证标准以及测算方法,分析全球比较结果,从调查数据、比较方法和结果等方面剖析其存在的局限性,以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ICP项目。

      二、全球ICP调查框架和数据验证标准

      ICP项目要求参加的国家和地区调查两个方面数据:一是在国际标准的国民核算体系(SNA)框架下GDP支出155项基本分类数据。具体是:居民消费支出110项,政府用于居民服务的消费支出21项,政府公共消费支出5项,为居民服务的非盈利机构1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12项,存货变化及贵重物品处置4项,净出口2项。二是每一基本分类下若干种商品和服务价格数据。具体是:居民消费规格品约1000种,房租项目约65种,机械设备约170种,建筑产品约50种,政府职务报酬约44种。

      居民消费规格品目录分为区域目录和全球目录两类,区域目录用于区域内部的比较,全球目录用于不同区域间比较结果的链接,以实现区域间价格水平的可比性。不同区域和国家采价的具体规格品数目有所不同。各区域间机械设备、建筑、政府职务报酬、房租等非居民消费规格品目录完全相同。各国和地区在全球和区域ICP调查框架下开展调查。要求调查的价格数据既有本国代表性,又有国际可比性;核算的GDP支出基本分类数据要详尽、可靠。

      对各国调查的ICP数据进行验证和质量评估,避免数据出现系统性偏差,保证数据的可比、一致,是本轮ICP项目的重要环节。根据ICP数据质量评估框架,对数据进行三级审核和验证:在国家一级进行国内数据质量审核,重点审核国内地区间价格的可比性、规格品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在区域一级进行国家间数据质量审核,重点审核国家间价格的可比性和区域比较结果的合理性;在全球一级进行区域间数据质量审核,重点审核全球核心产品价格的可比性和全球比较结果的合理性。借鉴统计实践经验,本轮ICP设置的数据质量审核和验证标准主要有:

      1.参加国家和地区对同一规格品的采价笔数不应小于15笔。它要求调查范围覆盖全国城市和农村地区,采价点分布包含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等不同类型,保证调查的全国平均价格具有全国代表性。

      2.同一规格品在不同地区、不同采价点之间价格数据的离散系数(CV)小于0.3,最小与最大价格之比大于0.33。保证采价的规格品在国内不同地区之间同质可比,价格差异处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3.ICP价格变动与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变动趋势基本相同,差异率应不超过20%。各国家和地区的ICP价格数据大部分来源于现有的CPI调查数据,小部分来自于补充调查。要求月度、季度ICP价格的变动趋势与CPI数据基本一致,2005~2011年ICP价格变动趋势与同期CPI趋势基本一致,保证ICP价格反映本国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保持数据的衔接。

      4.进行国家间数据匹配性的验证和诊断,防止个别国家价格水平出现系统性偏差。一是利用奎兰特(Quaranta)表,对所有国家采集的规格品价格,用汇率转换成统一以基准货币表示,进行相同规格品价格不同国家之间的离散性分析。对离散系数超过39%、价格超过平均价格3倍或不到平均价格40%的国家数据进行重点审查,进行异常值的诊断分析。二是利用迪克哈诺夫(Dikhanov)表,对所有国家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级的购买力平价,进行国家内部和国家间各类平价的离散和回归残差分析。对离散系数超过39%或标准残差绝对值大于0.25的国家数据进行重点审核。

      5.进行价格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匹配性验证。在亚太地区,将23个国家和地区按其经济发展水平相似性、地缘相近性划分为高收入组、东亚组、南亚组、湄公河组等若干个组别,对组内和组间每一规格品、每一基本分类价格水平进行比对和相关分析,使各国价格水平与其收入水平尽可能保持一致。

      上述5个标准的临界值是根据实践经验判定的,只作为数据审核的参考。在三级数据审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是地区之间、国家之间、区域之间因规格品的质量特征和计量单位不同而导致价格差异过大。二是区域价格水平受基准国家(地区)的数据质量影响大。在亚太地区,中国香港作为基准地区,其价格水平是审核其他国家和地区价格数据的重要参照。香港价格水平的高低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价格水平具有标杆和定位的作用。如果香港价格水平偏低,则会压低亚太地区整体价格水平;如果香港价格水平偏高,则会抬高亚太地区价格水平。三是ICP价格数据与CPI数据难以协调一致。两项调查目的、计算公式和对规格品的要求各不相同。ICP为空间横向比较,侧重可比性;而CPI为时间纵向比较,侧重代表性。两类规格品价格在水平和趋势上难以匹配一致。如果以CPI变动作为ICP数据审核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规格品国际可比性的要求,从而引起ICP价格数据的偏误。

      三、全球购买力平价测算方法

      比较方法和实践操作的研究和探索是本轮ICP项目的重要方面。自项目启动以来,世界银行预先确定了10个研究主题,从理论方法研究到数据实证测试,进行论证,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测算PPP的方法步骤

      购买力平价测算过程包括三个阶段:具体产品比价、基本分类一级平价、基本分类以上各级加权汇总。在测算层级上,首先,各区域办公室测算以本区域基准货币表示的各国PPP。每一区域选定各自的基准货币,如OECD/欧盟为美元,亚太地区为港币,独联体为卢布。然后,全球办公室把区域比较结果链接成全球比较结果,取得以美元为基准货币的所有参加国家和地区PPP。理论上,测算的购买力平价要符合特征性、无偏性、基准国不变性、传递性、可加性等基本要求。测算PPP的方法步骤大体如下:

      1.测算基本分类一级购买力平价。

      在各参加国家和地区的规格品价格数据基础上,采用不加权的国家产品虚拟法(Country-Product-Dummy Method,CPD法),汇总和测算155项基本分类一级PPP。CPD法是由Robert Summers(1973)首先提出的,是全球和区域基本分类一级PPP汇总的主要方法之一。它基于国家之间和产品之间价格内在关系,建立国家之间价格比例关系的线性回归模型,即:

      

      2.测算基本分类以上各类购买力平价。

      基本分类以上各类购买力平价的汇总,需要引入各国的GDP支出基本分类数据,增加权数变量。各区域在基本分类一级PPP基础上,采用Gini-

-Szulc(GEKS)法进行逐级汇总。它是两两对比国之间直接的费雪指数与通过第三国间接费雪指数的几何平均数。其基本公式为:

      

      3.将区域结果链接成全球结果。

      本轮ICP采用全球核心产品法,计算区域链接因子,把以区域基准货币表示的各国和地区PPP,链接成以美元表示的全球结果。其主要步骤为:

      (1)用区域基本分类一级PPP,将所有参加国(地区)的全部核心目录规格品价格数据,转换成以区域基准货币表示。

      (2)测算以美元表示的区域链接因子。采用CPD法,测算各区域基本分类一级区域链接因子;采用GEKS法,测算各区域基本分类以上各类区域链接因子。

      (3)采用国家再分配法(The Country-Approach with Redistribution,简称CAR法),测算各国基本分类及以上各级以美元表示的PPP和GDP物量指数。

      首先,通过区域链接因子,把所有参加国家(地区)以区域基准货币表示的PPP转换成以美元表示:

      

      然后,以美元表示的

为货币转换因子和空间价格缩减指数,在区域实际物量的基础上,推算各国以美元表示的GDP及其支出构成实际物量指标。即:

      

      (二)对特殊项目比较的处理方法

      在国际比较中,房租、政府公共服务、建筑项目等不可贸易品,受各国制度政策、资源优势、地理环境、传统习俗等诸多因素影响,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特质性和复杂性,国际可比性较差,价格比较的难度较大。本轮ICP对这些项目的比较进行了特殊处理。

      1.房租比较。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房租比较方法。在OECD/欧盟,采用以市场房租比较为主,同时参考住房数量比较。在独联体、西亚、拉美地区,采用以住房数量比较法为主,同时参考市场房租法。在亚太地区,采用参考物量法,即参考居民消费支出(不包括房租)的物量之比来替代房租比较,实际上在比较中不考虑各国房租差异因素。

      2.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比较。在国民核算中采用投入成本法,将政府消费支出划分为雇员报酬、中间消耗和营业盈余三个部分。由于各国劳动力和资本的贡献率存在差异,高收入和低收入国家之间工资水平高低非常悬殊。如果直接比较工资来测算PPP,势必低估低收入国家政府消费支出的购买力平价。在本轮ICP中,应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估算劳动力系数和资本系数,对各国政府消费支出项目的购买力平价进行生产率调整,以改善国家间和区域间政府消费支出项目PPP结果的可比性和合理性。

      3.建筑项目比较。总结前几轮的经验,本轮建筑项目采用投入品价格比较,取代了产出品价格比较法。但现实中,各国建筑项目市场溢价差异很大,投入品比较法会造成建筑项目比较结果的偏差。OECD/欧盟不同于其他区域,采用“建筑模拟清单”(BOQ)方法,直接比较产出品价格。

      (三)2011年ICP方法的改变及其对结果的影响

      与2005年相比,2011年ICP在全球链接方法、汇总方法和特殊项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变,对比较结果有较大影响。

      1.全球链接方法的改变。由2005年的“环国法”(Ring Linking Method)改为2011年的“全球核心产品链接法”(Core List Linking Method),可以避免区域结果因受环国价格水平和支出结构的影响,而出现系统性偏误。据分析,全球链接方法的改变对各区域的影响很不平衡。按新方法计算,2005年亚太地区平均PPP要比旧方法低9%,2011年要低6%。在拉美和西亚地区,新旧两种方法测算的结果差异仅为3%。

      2.汇总方法的改变。在测算基本分类一级PPP时,由不加权的CPD法改为加权的CPD法。在CPD模型中引入商品重要程度的变量,以3:1权重进行加权比较,其目的是消除价格水平因受消费偏好差异的影响而出现的系统性偏差。据分析,由于重要产品价格更具代表性,价格相对偏低;不重要商品价格更具可比性,价格相对偏高,采用加权方法计算基本分类一级的PPP要低于不加权的方法。

      3.特殊项目处理方法的改变。一是对政府公共消费项目,由2005年只在部分区域进行生产率调整改为2011年对所有区域进行调整。据分析,对低收入国家来说,经生产率调整后,政府公共消费项目PPP要高于未调整的结果。二是对建筑项目,由2005年的建筑项目组件法(BOCC)改为2011年的投入品法。据分析,投入品法计算的建筑项目PPP要高于组件法。由于各国建筑项目市场溢价存在差异,该方法对各国的影响程度不同。我国投入法计算的建筑项目PPP要高于2005年组件法,但比产出法低9.7%。三是OECD/欧盟首次对政府公共教育和医疗服务项目PPP进行质量调整。

      此外,参加ICP项目的国家(地区)数目从2005年的146个增加到2011年199个,各国对GDP支出分类数据进行了修正,加上统计误差因素,对比较结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2005年和2011年两轮基准年的比较结果是不可比的。为了增强两个基准调查年比较方法的一致性和PPP结果的可比性,满足用户分析对比的需要,世界银行在《世界发展指标(WDI)》中,采用总量倒推法,利用各国相对于美国的GDP缩减指数,以2011年为基准,修正了除OECD/欧盟47个参加国以外其他区域130个经济体的PPP历史数据。与基准调查结果相比,发展中国家2005年PPP普遍下调,平均下调率为21%。其中,西亚下调39%,亚太地区下调26%,独联体和非洲地区均下调17%,拉美地区下调13%。我国2005年PPP从原来的3.45元人民币/美元修正为2.86元人民币/美元,下调了17%。

      世界银行对2005年发达国家PPP数据进行零修正,而大幅下调发展中国家PPP数据。一方面,说明以发达国家为主的OECD/欧盟购买力平价方法相对健全,其统计基础和数据质量相对较好,价格水平和经济结构变化较稳定,统计误差较小。另一方面,说明比较方法的改变对不同区域结果的影响不平衡,全球ICP比较方法尚不稳健,仍有缺陷,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亚太地区、非洲地区和拉美地区比较结果存在很大偏差。从统计意义上讲,对旧的比较结果进行统计修正是一种常态,便于对比分析。但问题在于修正的幅度过大且分布不均衡,已超出可接受的统计范围。

      四、全球比较结果分析

      世界银行2011年ICP结果报告显示,各国和地区间价格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基于PPP转换和缩减的GDP及其主要支出构成总量和人均物量指标差距较大,世界经济发展依然不平衡。2005~2011年,全球价格水平差距呈现缩小趋势;在世界经济总物量中,发达国家经济物量占比下降,发展中国家占比上升,这从另一角度展示了世界经济格局和发展差距。需要说明的是,在国际比较中,PPP法反映在剔除价格水平差异因素之后,以本国实际购买能力衡量的GDP及其主要支出总量和人均水平,强调统计物量意义上的可比性和空间横向之间相对关系,它不具有市场可支付的购买能力;而汇率法反映具有国际支付能力的GDP支出总量和人均水平,强调国际可支付的购买能力。两种方法有着不同的研究目的和用途,不可相互混淆,更不可相互替代。

      (一)价格总水平的国际比较

      PPP是基于各国同质可比的商品和服务篮子的价格比较计算出来的,反映以基准货币计量的国内价格水平,它是不可兑换的。汇价是国际贸易市场商品和服务的交换价格比例关系,反映以基准货币计量的国际交换价格水平,具有可兑换性。国际上,将购买力平价与汇价之比,称为价格水平指数(Price Level Index,简称PLI),用来衡量各国间价格水平的差异程度,观察和比较各类同质可比的商品和服务在各国的高低贵贱程度。例如,2012年初麦当劳“巨无霸”价格,在我国为15.6元人民币,在美国为4.2美元,当时汇率为6.32元人民币/美元。经计算,在“巨无霸”这一食品上,我国购买力平价为3.71元人民币/美元,价格水平指数为59%,要比美国便宜。用公式表示:

      

      1.国家和地区间价格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发达国家价格水平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

      2011年,以世界为100,价格总水平指数最高的是瑞士,相当于世界平均的2.1倍;挪威、百慕大、澳大利亚、丹麦、瑞典、日本、芬兰、卢森堡、加拿大,相当于世界平均的1.6~2倍。最低的是埃及,相当于世界平均的35%;其次是巴基斯坦、缅甸、埃塞俄比亚、老挝、孟加拉国、印度、越南、乌干达、柬埔寨,相当于世界平均的35%~43%。最高与最低价格水平指数相差6倍。发达经济体①价格水平指数平均为137%,发展中经济体为69%。分区域看,价格总水平指数最高的是OECD和欧盟,依次是拉美地区、加勒比海、独联体国家、西亚地区、亚太地区和非洲地区。

      2011年,在西万七国(G7)中,日本价格水平指数较高,美国较低,价格总水平居世界前列。在金砖国家(BRICS)中,巴西价格水平指数较高,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其他4个国家价格水平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印度最低。其中,中国价格总水平指数相当于世界平均的70%,居世界第93位。总体上,发达国家收入水平高、市场开放领域广、对外贸易范围大、劳动力成本高,价格水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

      2.价格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较高的正相关关系。

      根据2011年ICP结果测算,价格水平指数和人均GDP指数之间正相关系数为82%,即各国价格水平的国际差距中有82%可以用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国际差距来解释。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其价格水平越高;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其价格水平越低。各区域价格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相关程度有所不同。相关度最高的是拉美地区和OECD/欧盟,分别为91%和90%,然后依次是加勒比海地区(85%)、亚太地区(73%)、独联体(72%)、西亚地区(70%)和非洲地区(48%)。OECD/欧盟购买力平价项目的参加国主要以发达国家为主,市场供求关系是其价格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价格水平与其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在亚太、独联体和西亚等地区,受国家定价政策、价格形成机制、生产率、资源禀赋优势和对外开放程度等诸多因素影响,价格水平经常偏离其经济发展水平,两者相关性较弱。

      相关分析表明,非洲地区表现出“低收入、高物价”,即相对于人均GDP水平,其价格水平偏高;OECD/欧盟、独联体和西亚地区等则表现出“高收入、低物价”,即相对于人均GDP水平,其价格水平偏低。我国价格水平指数居世界第93位,以汇率法计算的人均GDP居世界第96位,两者大体相适应。2005~2011年,全球价格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相关关系有所增强,从79.5%提高到82%,表明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对价格水平的影响逐渐增大。

      3.全球价格总水平指数呈上升趋势,价格差距有所缩小。

      全球177个经济体②价格水平指数(美国=100)平均值从2005年的53%提高到2011年的64%,其中,发达经济体从102%上升到109%,发展中经济体则从43%上升到54%。2005~2011年,发达经济体价格总水平较高,但涨幅较小;而发展中国家价格总水平较低,但涨幅较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价格水平差距缩小。全球价格总水平指数的离散系数从57%缩小到44%,最大最小值之比从9.6倍缩小到6倍。

      2005~2011年,西方七国价格水平指数平均上升5.5%,金砖国家平均上升46.7%。金砖国家价格水平呈现大幅上升趋势,意味着其货币实际购买力减弱,价格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其中,我国价格水平指数上涨了56%。西方七国价格水平指数稳居世界前列,变动幅度较小,其货币的实际购买力相对稳定。除日本、加拿大价格水平上涨幅度较大以外,其他多数国家在3%以内。

      (二)GDP总量国际比较

      以PPP作为货币转换因子和缩减指数,将各国本币表示的GDP总量和人均指标转换成美元,并在剔除各国间价格水平差异因素基础上,进行物量指标的国际比较。按PPP法计算,2005~2011年,世界GDP总物量规模扩大,发达经济体在世界经济总物量中所占的比重下降,发展中经济体则上升。分国家集团看,西方七国(G7)占世界经济总物量的比重从41%降到34%,金砖国家则从22%提高到29%。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规模此消彼长,发展中国家经济物量占据世界半壁江山,与发达国家平分秋色,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正在壮大崛起。

      按PPP法计算,GDP总物量居世界前10位的国家是美国、中国、印度、日本、德国、俄罗斯、巴西、法国、英国和印尼。我国GDP占世界总物量的比重从2005年的10.3%上升到2011年的14.9%,相当于美国的比例从49%提高到87%。按汇率法计算,居世界前10位的国家是美国、中国、日本、德国、法国、巴西、英国、意大利、俄罗斯和印度。我国GDP总量从2.3万亿美元增长到7.3万亿美元,占世界的比重从4.9%提高到10.4%,相当于美国的比例从17%提高到47%。发展中经济体由于价格水平较低,PPP远低于汇价,以缩减指数测算的GDP总物量要高于汇率法。发达经济体则相反,因价格水平较高,PPP高于汇价,以缩减指数测算的GDP总物量要低于汇率法。2011年世界主要国家GDP总量如表1所示。

      

      (三)人均GDP和人均居民实际消费支出的国际比较

      人均GDP是衡量各国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的常用指标。2011年,按PPP法测算,全球人均GDP物量最高的是卡塔尔,其次是中国澳门、卢森堡、科威特、文莱、新加坡、挪威、阿联酋、百慕大、瑞士、中国香港,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11倍;最低的是利比里亚,科摩罗、刚果(金)、布隆迪、尼日尔、中非、莫桑比克和马拉维,也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高收入国家人均GDP物量相当于最不发达国家GDP的比例从2005年的25倍下降到21倍,差距有所缩小,但仍比较悬殊。我国人均GDP物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比例从2005年的50%提高到2011年的75%,居世界的位次从第112位上升到第99位,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只相当美国的20%。

      居民消费水平(包括居民支付的消费支出和政府为居民支付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和享有的社会福利水平。2011年,全球人均居民实际消费支出物量最高的是百慕大和美国,其次是开曼群岛、中国香港、卢森堡、挪威、瑞士、阿联酋、德国、奥地利、加拿大,相当于世界水平平均的3.2~4.4倍;最低的是刚果(金),其次是利比里亚、科摩罗、布隆迪、尼日尔、几内亚、中非、莫桑比克、几内亚比绍和布基纳法索,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我国人均居民实际消费支出物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居世界第121位,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只相当于美国的12%。由于居民实际消费率低、投资率高,我国人均居民实际消费支出物量在世界的位次要落后于人均GDP。2011年世界主要国家人均GDP和人均居民消费如下页表2所示。

      

      五、ICP项目的局限性

      购买力平价是在各国和各地区上千种规格品价格和百余种GDP支出基本分类数据基础上,采用多边比较方法测算出来的。其统计过程十分综合复杂,影响因素众多,比较结果存在很多变数,不确定性很大。由于各国经济社会情况迥异,在实际操作中不得不设置许多假设条件,在诸多方法中不得不进行各种取舍和折中。在比较方法上既有全球统一性,又有一定的灵活性。比较结果无法真正达到特征性、无偏性、可加性等基本要求,在某些方面偏离客观实际在所难免。因此,ICP项目在调查数据质量、比较方法和结果上有一定的局限,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调查数据质量有欠缺,不同国家之间规格品的同质可比难以保证,影响比较结果的准确性。

      一是国家间、区域间规格品的同质可比标准无法准确把握。调查国家间、区域间可比的规格品价格十分困难,各国提供的规格品价格要么缺乏可比性,要么缺乏代表性。特别是对发展中大国来说,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大,不同收入阶层消费偏好迥异,规格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很难平衡一致。不同类型的规格品表现出不同的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代表性规格品价格通常要低于可比性规格品。在实际操作中,对规格品代表性和可比性的不同处理,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果。

      二是各国统计调查口径范围难以规范统一。受统计调查基础和能力的制约,各国对ICP统计标准的执行很困难,提供的数据在统计调查范围和指标口径上存在较大差异,调查点的样本分布不完全可比,直接影响价格数据质量。

      三是建筑项目、房租、教育和医疗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等不可贸易服务项目在各国具有较强的差异性、特质性和非市场性,服务质量差异大,价格数据可比性差,无法准确反映各国间实际价格水平差异。

      本轮ICP项目在调查和审核环节,设置了全球统一的调查方法和数据验证标准,努力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但受各国现有调查基础和能力的限制,国家间、区域间规格品的不可比问题十分突出。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商品和服务质量总体偏低,其价格水平和购买力平价可能被系统性低估,而实际经济规模则可能被系统性高估。这是ICP项目长期存在的痼疾。

      2.比较方法仍在改进和完善之中,比较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

      由于比较对象复杂多样,ICP项目实际操作困难重重。针对不同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办法,出现多种方法和诸多结果并存,比较结果表现出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容易引起社会各界对结果的质疑。

      一是PPP结果对比较方法的选择十分敏感。采用不同的方法,其结果差异很大。根据亚洲开发银行公布的2005年ICP结果,按GEKS法汇总的亚太地区PPP要比GK法平均低11%。按不同的全球链接方法计算,亚太地区PPP结果平均相差7.5%。这些差值已经超出可接受的统计误差范围。

      二是区域间比较方法仍未统一。各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统计基础和统计能力有较大差别,在汇总方法、特殊项目比较方法的选择上有一定的灵活性。OECD/欧盟比较方法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区域。方法不尽统一,影响区域间比较结果的可比性以及全球链接结果的可靠性。在2011年ICP中,埃及同时参加非洲和西亚两个区域比较,俄罗斯同时参加独联体和OECD/欧盟两个区域比较,所得结果相差很大。参加高收入区域比较的结果明显要高于参加低收入区域比较的结果。

      三是比较方法不够稳健,对各个区域结果的影响不平衡。方法的改变对OECD/欧盟国家影响较小,而对其他区域特别是亚太区域影响很大,稳健性较差。总体上,按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发展中国家的结果的统计偏差要大于发达国家。

      3.部分区域和国家比较结果令人困惑和费解。

      购买力平价是ICP项目的主要统计产出。因素分析表明,总类和主要支出类别的比较结果可以解释其背后的经济意义,比较结果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部分数据结果从经济意义上解释不通,可能存在系统性的统计偏误。

      一是非洲地区价格水平可能被高估。非洲地区人均GDP(按汇率法)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8%,在全球最低,而价格水平指数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9%,表现出“低收入、高物价”的异常现象。现实经济中,非洲地区受战乱和地区冲突影响,市场的作用几乎失灵,市场价格水平严重背离其经济发展水平,不反映当地居民收入状况。在ICP项目执行过程中,非洲地区在市场上采集的价格数据对当地普通居民来说代表性不足,高估了该地区实际价格水平。统计调查出现偏误,是非洲地区价格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明显脱钩的主要原因。

      二是亚太地区价格水平可能被低估。亚太地区人口占世界的53%,包括中国和印度两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大国,地区发展差距非常悬殊。与其他区域相比,亚太区域执行ICP项目更具挑战性和复杂性,比较结果的准确性更难把握。分析表明,亚太地区比较结果存在因规格品可比性不足、比较方法缺陷而造成的系统性统计偏误。在基础数据上,与非洲地区不同,亚太地区多数国家采集的ICP价格数据主要为当地代表性规格品,采价点档次较低,规格品质量较差,与其他区域不完全可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本地区实际价格水平。在比较方法上,如前所述,2011年全球链接方法改变低估了亚太地区实际价格水平,且低估程度远远大于其他区域。价格数据可比性不足和比较方法缺陷对亚太地区价格水平产生双重低估的影响,从而夸大了该地区实际经济规模。世界银行2011年ICP结果显示,在亚太地区23个经济体中,有7个国家价格水平指数跌入全球10个最低经济体行列;有3个国家经济总物量跻进全球10个最大经济体行列,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分别居世界第2、3、10位。亚太地区价格水平低、经济总物量规模大有些出乎预料,与公众感知形成一定的反差。

      三是两轮比较结果的差异过大,互不衔接。世界银行根据2011年ICP结果,大幅修正了除OECD/欧盟47个参加国以外的其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的比较结果,几乎全盘推翻了2005年ICP项目成果。对发展中国家的PPP结果修正幅度过大,已超出可接受的统计范围。新发布的2011年ICP结果展示的世界经济格局、全球贫困状况完全不同于2005年。ICP基准调查年之间比较结果相互脱节、互不衔接,出现陡增或陡降的颠覆性变化,对传统的数据和已有的认识形成巨大挑战。回顾1993年、2005年、2011年三轮ICP结果,发展中国家的购买力平价和GDP物量数据犹如“过山车”。世界银行每一轮ICP结果的发布都在国际社会产生不小的“统计地震”效应,质疑声四起。这本身就意味着该项目理论和实践方法还不够成熟,数据结果不够稳定,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改进和完善。

      四是区域结果与全球结果相脱节。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关系分析,各经济体的全球PPP受区域基准货币国家的价格水平影响很大,经链接转换后,区域结果和全球结果在分类结构上不一致,数据不匹配、不可加,各国价格水平的内部分类结构关系被扭曲。

      六、结束语

      世界银行牵头组织的ICP作为全球最大的统计合作项目,各方都尽力做到数据可靠、方法科学、结果合理。但由于比较对象异常复杂,比较过程困难繁杂,调查数据质量仍有不足,比较方法仍有缺陷,比较结果难免出现偏差。2011年ICP项目仍然带有试验、探索和研究的性质,国际社会对比较结果的可靠性还有争议和分歧。作为一项研究成果,在行政应用时需十分谨慎。PPP法计算的GDP总量,反映剔除各国价格水平差异因素之后统计物量意义的对比关系,它不反映国际市场可支付的购买能力和规模,不同于以国际支付能力为基础的汇率法比较。由于PPP具有不可兑换性,不宜作为确定联合国会费等以支付能力为基础的国际义务分摊标准,否则会使中低收入国家承担超出其实际支付能力的国际义务,加剧国际事务的不平等;PPP涵盖可贸易品和不可贸易品价格比例关系,不能作为均衡汇率标准,否则会加大各国特别是中低收入国家汇率的不合理性;PPP是一种多边比较结果,受其他国家价格水平影响很大,分类结构具有不可加性,不宜用作对比和分析国家价格水平的内部分类结构关系,否则会得出错误的结论甚至被误导。

      ①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界定的35个发达经济体,其他经济体均为发展中经济体。

      ②全球有199个经济体参加ICP项目,其中22个太平洋岛国只参加居民消费支出项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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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2011年国际比较项目的方法、结果和局限性_购买力平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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