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期间我国书业概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书论文,八五论文,概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八五”期间是我国政治、经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出版业新旧体制转换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全国出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出版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不仅在出版规模上跃居世界前列,而且以整体实力的壮大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5年在盈利行业中排序第八,位居汽车、石油、建筑等行业之前)。
与此同时,在出版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以及一些工作上的失误,我国出版业在“八五”期间也产生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屡禁不绝的非法出版,日益萎缩的农村图书发行等等。这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予以足够的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解决。
亦喜亦忧的出版状况
“八五”期间,依靠各地方、各部门的支持和全国出版社的共同努力,由国家主持制定的第一个全国综合性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八五规划”得以顺利完成,到1995年底,计划中的1169种选题已经完成95%(其余5%按计划流动到“九五规划”中去), “八五规划”的实施和完成,产生了重大的社会效益。第一,起到了示范和导向作用。规划中的重点选题,各种图书的选题结构以及列入规划的选题数量和各种选题的规模,都成了一种示范,起到了引导作用。第二,国家制定重点图书规划,带动了各级重点图书规划的制定,全国上下都在追求精品,追求重点,促进了整个出版事业的繁荣。第三,确实出了一批好书。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74卷本)、《邓小平文选》(一、二、三卷)等列入国家“八五规划”的图书出版后,读者普遍反映颇好。这些优秀图书的出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大大提高了我国出版界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声誉。
“八五”期间,我国出版业基本保持了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的水平,各项产业的发展指标呈全面增长的良好态势:1995年图书的总印数达到62.6亿册,比1990年增长11%;图书总印张315亿张,比1990 年增长35.6%;出版社数量由1990年的501家增至1995年的563家;出版图书种数由1990年的80224种增至1995年的103630种;1995年期刊总印数为23.79亿册,比1990年增长35.25%;期刊出版总印张66.49亿张,比1990年增长38.23%;全国人均年拥有期刊2册,比1990年增长17.4%。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1995年全国共出版图书103630种,较之1994年减少了0.2%;其中新书品种60575种,较1994年减少了18.2%;而与此同时,重版书品种达到了43055种,较1994年增长了26.4%; 总印数为62.34亿册,较1994年增长了3.8%。其中,图书出版总品种及初版书品种10多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而图书重版率达到41.6%,这表明,长期以来出版业发展过热的现象已开始得到遏制,我国出版业已开始由规模数量的增长转向优质高效的发展,由“广种薄收”转向“精耕细作”,我国的出版业正在发生可喜的结构变化。
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图书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主要特点是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并举,力图形成一个规范化的图书市场。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改革的措施主要是放开搞活。在图书市场空前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买卖书号”、非法出版甚至制黄贩黄等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因此治理整顿势在必行。1992年以后,发行代理制的试点、城市推销中心和城市连锁店的出现,按基数供货寄销方式的推行,以及新华书店实行产权制度的改革,所有这些措施都有力地促进了图书市场的发育与成熟。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八五”期间,大规模的“扫黄打非”行动年年进行,且行动力度一次胜于一次,而“黄毒”和“非害”的泛滥也一次甚于一次,大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态势。早期分散、单个原始作坊式的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进入90年代以后,更是利用社会主义出版机制发育不完善的空隙完成了原始积累,使之有可能借助金钱的优势向政府出版体制内部编辑、印刷、发行、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渗透,为自己的非法活动披上合法外衣,寻找政治上的保护伞。换言之,目前“黄毒”、“非害”的来源一方面是为市场利益所驱动的出版社与不法书商以“买卖书号”的形式进行的一种“权钱交易”,另一方面则是不法书商假冒、盗用国家出版单位名义出版的非法出版物。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如果我们仍然沿用几十年一贯制的领导发动、层层动员,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的“扫黄打非”方式显然是不行的。笔者认为:要想遏制住“黄毒”、“非害”的泛滥势头,一方面需持续不断地进行打击,加大对非法出版活动的处罚力度,对不法书商不但要处以重罚,必要时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纪出版社更应给予严厉的警告,直至取消其出版资格。另一方面应注重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形成对非法出版“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评说我国书业运作中的媚俗现象,成为“八五”期间较为激烈的话题。媚俗现象的出现有着极其复杂的背景,既有利益驱动,也有经营者决策失误,还有舆论导向的偏差、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不力等多种因素。纵观“八五”期间的书业界,让人不轻松的媚俗现象颇多,各种流俗书名里透出学术研究的浮躁之气、迎合之风蚕食着更多的耐不住清苦的灵魂。更让人忧虑的是诸如《拍马屁术》《如何讨好上司》一类图书的出笼,使得媚俗之风登峰造极,不能不让人对书业界的消极、迷惘状况感到困惑和忧虑。如何正本清源,扫除这些媚俗陋习已成为我国书业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图书质量日益滑坡这一问题早在80年代中后期就已显露出来。进入90年代之后,市场经济意识的泛化,拜金主义的影响,导致了图书质量的严重滑坡。撇开某些质量低下的盗版书不谈,许多正式出版的图书在逻辑、修辞、符号等各个方面也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错误,更遑论错字、别字、漏字等现象了。为此,1992年底,新闻出版署颁发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以达到全面提高图书质量,振兴出版事业的目的。1993年至1994年,新闻出版署进行了多次图书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并不令人乐观,1993年10月到1994年1月,对在京的20家出版社的23 种图书编校质量进行检查,结果除了3种合格外,其余20种均不合格, 不合格率达87%;1994年3月到4月,对9家出版社的9种大型古籍今译图书进行检查,结果均不合格;之后,又对新闻出版署16家直属出版社出版的32种图书进行检查,结果是:优秀1种,良好2种,合格7种, 不合格22种,不合格率为69%。这几次图书质量检查的结果引起了社会和出版界的极大重视。“图书质量亟待提高”的呼声日益高涨,各级出版部门亦纷纷制定各种条例来促进图书质量的提高。到“八五”末期,图书质量意识得到了普遍加强,图书质量滑坡得到初步遏制。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图书印装质量亦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相信许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单单比较中外图书的印装样式时难免会有一种“国外月亮的确是比国内圆”的感觉。这说明,我国的出版工作者对这一问题始终未能予以足够的重视,事实上,一本好的图书应该是内在美与外在美完美的结合,无论忽视哪一方面都是不行的。
任重道远的出版社改革
“八五”期间,我国出版社由1990年的501家发展到1995年的563家,年出版图书由1990年的8.02万种扩大到1995年的10 万余种, 总印数62亿多册,比1990年增长11.91%,年均增长2.1%。同一时期,我国出版社由单纯的生产型逐步向生产经营型过渡,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出版社内部编辑人员与发行人员的比例日趋合理化。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出版社过分强调以编辑为中心,因此形成了重编辑工作、轻经营管理的模式。其突出表现是编辑队伍过分庞大,且只管理头编书,不管发行、经营,而精通图书生产和市场运作的发行人员则严重不足。据报道:美国出版社中推销发行人员占总人数的60%左右,日本讲谈社的编发人员比例为1∶1,而我国出版社编辑与发行人员的比例一般为5∶1,从这一比例便可看出我国出版社对市场营销的轻视。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图书的商品属性,认识了出版业的社会、历史责任,也认识到出版业的经济责任。出版社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开始向发行、经营方面倾斜,编、发人员的比例向较为适宜的1∶1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压缩非生产和非管理人员,使发行、经营成为出版管理新的中心。
其次是出版社经营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正在逐步改善。根据中国版协经营管理研究委员会在一次研讨会上所进行的问卷调查可以看出:我国出版社社长级和部主任级的人员,平均年龄比前些年有所降低,现在分别为51.47岁和46.64岁,都在壮年,正是干事业的大好时光;学历都在大学或大专以上;绝大多数具有副编审以上的职称;而且懂外语的人多了,出国访问的人多了,视野开阔的人多了。所有这些表明,作为出版社决策力量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就其自身来说已完成了由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
再次是在拓宽“进口”即优化选题方面,已逐步树立了市场意识和文化意识,强调选题的战略性和独创性。选题是出好书的关键,没有好的选题就没有好的图书,就不会形成自己的读者群。前几年所出现的那种“不在自身上下功夫,而仅是依样画葫芦;不作市场调查,而仅仅盲目追随”的短视与急功近利的现象已引起了广大出版工作者的重视。围绕优化选题这个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各家出版社都在总结经验,寻求对策,下了不少气力,做了不少文章。目前出版社正在努力克服“不好不坏,又多又快”的现象,变“广种薄收”为“精耕细作”,以努力实现图书出版向优质高效方面转化。
最后在拓宽“出口”、加强自办发行及实行多种购销形式方面,出版社也在积极探索,努力走出新路。“八五”期间,各出版社逐步认识到了图书发行的重要性,认识到图书的价值只有通过发行这个渠道流通到读者手上才能得以充分体现。因此,加强社办发行建设,建立深入城乡的自办发行网络,采用寄销、经销包退等多种形式成为出版社工作的重点,而21省区人民社发行联合体的联络部在河南的设立,则标志着出版社之间销售网络的初步形成。与此同时,出版社也在努力克服“好酒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观念的影响,逐步增加对图书宣传的投入。但据统计,国外出版社宣传费用投资一般占到销售额的10%,而我国出版社目前普遍还占不到1%。 这说明我国出版社在这一方面的工作还做得远远不够。树立现代宣传意识,利用现代宣传手段,最大限度地传播图书信息应是今后一段时间出版社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八五”期间,出版社在图书发行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虽然出版社在发行图书时都制定了相对灵活的折扣办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显得过于强调订货量的大小,许多小批量的订货往往都不予重视。二是出版社发行人员缺乏主动精神,有相当多的出版社从不主动与书店联络。三是目前大多数出版社缺少一个综合研究市场的部门或机构,所以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傻子过年看人家”的情况。
“八五”期间,我国出版社的改革呈现出一派喜人的景象,各出版单位逐步由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但同时也产生了几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八五”期间,我国出版社是否发展过快,新增数量过多?对这一问题,有些同志认为,就目前的图书市场来看,我国出版社数量的确过多,而且一些出版社靠分散承包到编辑室甚至个人维持生计,把好好的单位搞得破碎不堪,根本形不成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整个出版业呈现出一种“散”的状况,因此,今后应严格控制出版社的发展。但是纵观“八五”期间的出版业,上述害群之马仅是少数,绝大多数的出版社(无论是老牌的还是新建的)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自我,深化改革,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另据报道,美国在1993年拥有(当年出书的)大小出版社3209家,法国目前拥有出版社5000余家。从这一点上看,我国的出版社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当然由于我国出版业目前正处于以规模数量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向以优质高效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转移的过程中,因此对出版社的审批还是应当采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的是,随着出版业逐步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版社的规模和数量将由市场来决定;出版社的生存和发展也将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原则。
其次,出版社的专业分工是否应被打破,从而将出版社完全推向市场?长期以来,我国出版社一直有着明确的专业分工和出书范围,这从出版社社名上就可以看出。如江苏少儿出版社、江苏古籍出版社等。当然这种专业分工并不是在市场经济中自发形成的,而是行政干预的结果,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八五”期间,作为计划经济主要象征的严格的专业分工开始在地域和行业范围内有所突破。一些出版社开始出现没有饭吃或吃不饱的现象,一些出版社则开始富裕起来。这部分富裕起来的出版社急需突破原有的出书范围,充分发挥其经济优势,占领更大的市场。而另一方面,作为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出版业一向都深受党和政府的重视。从政治角度上讲,一旦放开对出版社出书范围的限制,大量的“黄毒”、“非害”势必更加迅猛地破土出笼,而作为出版业龙头的直属出版社在这种形式下未必能像原先那样发挥表率作用,这显然不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目前对这一问题出版部门尚无明确的回答,显然这将严重地影响出版社改革的积极性,使得出版社的改革有着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成为现阶段出版部门工作的重点。
逐步深化的发行体制改革
“八五”期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地变化,“一主三多一少”、“三放一联”的发行格局得到逐步的完善。到1995年底,全国图书销售流转额达350亿元, 其中用于社会消费的净资产额180亿元,比1990年增长了134.6%;新华书店网点1.3 万处,比1990年增长8.3%;集个体书店(摊)3.7万处, 比1990 年增长27.6%;全国人均购书15元,比1990年增长130%。
新华书店是我国图书发行的主渠道。多年来,新华书店的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了骨干作用,保证了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八五”期间,在日益激烈的图书市场竞争中,新华书店依然保持了在全国图书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1993年,全国新华书店系统销售图书62亿册,占全国图书销售册数的95%,销售金额100亿, 占全国图书销售金额的80%。1994 年新华书店总销售占全行业比重是:册数为92.6%,金额为85.8%。新华书店已经形成辐射全国的发行格局,有成龙配套的仓储发运系统。另外,1992及1993年,新华书店总店以及江苏、湖南、安徽、上海等省市书店还进入了全国500 家最大服务企业的行列。
在一般图书的发行中,新华书店坚持总任务,牢记总方针,为社会各界输送了大量质量好、品位高和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图书,保持了主渠道“多发好书,不发坏书”的操守。特别是在1993年11月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发行工作中,充分显示了新华书店这支队伍的作用和效率,“仍然是关键时刻能够拉上去打硬仗的队伍”(于友先语)。
同时各地新华书店在改革中勇于解放思想,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如山东省新华书店从改革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干部制度、产权制度、购销形式入手,尝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川省新华书店试行推销员制,设立40名推销员在省内外开展推销活动,在经营机制、职工队伍建设、发行业务的开拓等方面产生了综合效益。改革使新华书店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综观“八五”期间新华书店的改革态势,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各级新华书店已在阶段性转移中理清了思路。特别是政府调控力度加大,各级新华书店的经营者们加快步伐,创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省级店加强了横向交流和协调。1994年底全国新华书店经营协调委员会的成立并投入运作标志着城市店联合体横向协作的开始,新的改革思路及新的经营机制正在逐步推进。但同时新华书店的改革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首先是人们对文化建设认识不足,在“黄金地段黄金效益”的要求下,一批新华书店面临危机。上海南京东路新华书店的去留问题曾引起全国关注,郑州的解放书店又遭拆除,书店无店,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已非鲜见。其次是新华书店靠政策、吃安逸饭的思想仍然比较严重,缺乏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这从新华书店一般图书市场占有率逐年萎缩可以看出,据统计,1991年市场占有率为85.1%,1992年为84%,1993年为79.7%,1994年为72.3%,1995年为69.4%。
农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农村工作一向为党和政府所高度重视。“八五”期间,我国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科技兴农日益深入人心,农村对各类图书的需求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开展与全党高度重视农业和对农村工作的要求有着很大的距离。到1994年,全国新华书店的集镇书店共有3189处,虽然这与1979年的1325处相比增长了一倍以上,但仍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而且现有的县以下书店网点分布很不均匀,有的省建得多,有的省建得少,建得较多的省也还有不少地方是应建而未建的。在农村图书发行中,供销社售书点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八五”期间,农村供销社售书点逐年递减,1992年有42775处,1993年只有38108处,减少了4667处, 而且继续以每年2000 处的速度锐减, 到1995 年末估计仅有33000处左右了。这大大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虽然出版部门对这一情况也有充分的认识,曾多次组织各出版单位送书下乡,但无法根本改变农村图书发行“日薄西山”的景况。因此建议在今后的图书发行工作中重点应向农村方面有所倾斜,以期改变目前的颓势,重振农村图书发行的雄风。
日益重视的出版法制建设
在十几年出版改革过程中,我国的出版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尤其是在“八五”期间,出版立法、执法和普法宣传愈来愈受到重视,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在出版法规体系中分支体系较为完善的是著作权管理方面的法规。不仅有使中国著作权保护制度进入真正有法可依阶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还有配套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以及一系列的稿酬管理规定:《书籍稿酬暂行规定》(1990年)、《报刊转摘、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1993年)。为与国际著作权保护接轨,我国于1992年和1993年分别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发布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使得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另外在图书发行管理方面还制定了《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规定》(1991年)、《图书总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1991年)等。“扫黄打非”工作作为出版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出版产业的公平竞争。因此,出版法规中对此作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管理规定,以加大打击力度,除了80年代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之外,在1990年还颁布了《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虽然“八五”期间我国的出版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出版立法上逐步成熟,并努力做到规范标准,但令人遗憾的是未能促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的早日颁布。同时在出版体制的转轨变型中,我国的出版行政法规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法律、法规的责权划分模糊,缺乏具体概念的解释,导致在执法实践中出现歧义,互相推诿责任。最典型的是1994年《关于海外报刊不得在内地自行征订发行的通知》中,对“海外”一词未作任何解释,是境外?还是国外?是否包括港澳台地区?含义不清,使人产生不同的理解,影响政策的执行。还有一些行政法规语言表述不够准确,语义抽象,行文时未使用法律语言界定,不具有简明易懂的法律文书特征。像1990年的《新闻出版署对目前出版发行的新武侠小说的处理通知》行文繁琐,处罚规定与禁止性条款混淆,并且几次出现了“对不听招呼”这样的不规范语言。
由于出版行政立法上存在上述问题,出版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在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应着重加强出版法制的建设,以尽快实现我国出版业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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