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垄断中立”与产业组织合理化_垄断竞争市场论文

论“垄断中立”与产业组织合理化_垄断竞争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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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发展到今天,垄断是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当前对垄断如何认识,不仅关系到要不要和如何“反垄断”的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关系到我国产业组织合理化目标模式的选择,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垄断中性论”:概念本质与分析方法

长期以来,西方主流经济学一直把垄断看成一个贬义词。标准经济学教科书告诉我们,垄断破坏了市场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妨碍技术进步和创新;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为了占有垄断利润,通过串谋、默契、领导价格等手段左右价格,必然造成较低产量较高价格,致使消费者剩余减少、社会分配不公乃至总福利损失等等。因此,反垄断也成为天经地义。但是,产业经济运动的历史和现实却与之表现得不完全一致。卡特尔、托拉斯、辛迪加、康采恩等垄断企业组织尽管遭到反对,但却不断发展,并在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伴随着工业化进程,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日益全球化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世界市场的争夺体现为国家之间产业竞争力的较量,政府放松管制转而支持垄断成为引人注目的现象,一向坚持反垄断的美国也放松了反垄断、反兼并的管制。近些年来大规模兼并、合并浪潮席卷全球,愈演愈烈,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默许。现代经济学家也开始再度审视垄断问题,主流经济学的垄断观念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如熊彼特依据古典主义的在某个时间条件下进行竞争的过程这样一种竞争的观点,认为竞争好似“持续的阵风,造成创造性破坏”,他论证了垄断对创新的积极作用,认为缺少垄断的经济增长将会慢得多。根据他的创新竞争,垄断的产量不足的缺陷完全可以从用垄断利润来进行的研究开发所带来的好处得到弥补。现代批评家们不仅引用古典经济学家的观点,而且结合现代市场的特点从理论上为垄断正名。他们认为,因为完全竞争缺乏现实性,基于完全竞争假设前提的新古典主义指出的垄断资源配置低效率的负面效应,其实际效果就大打折扣,并没有所指的那么严重。而且在当今国际市场上的激烈竞争足以保证低价格和较高的经济效率,垄断有利于大规模的研究和开发等等。更有人把垄断等同于生产集中和规模经济,认为垄断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显示出走向赞美垄断的另一个极端的倾向。

为此,有必要重新探讨垄断的概念本质。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垄断是社会化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垄断即“缺乏竞争”,换言之,竞争即“缺乏垄断”。垄断作为竞争的矛盾对立面,二者既对立又统一,最终统一于市场效率。竞争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而市场竞争的目的正是为了取得垄断地位,只要存在竞争,就必然有垄断。“完全竞争”的理论假设实际并不存在。垄断虽然是在竞争基础上产生的,但是垄断并没有消除竞争,它改变的只是竞争形式,而非竞争本身。如果放眼于更长的时间跨度和更广的空间范围,垄断反而可能会使竞争更加剧烈。垄断与竞争一样原本就属市场机制范畴。现实经济是垄断与竞争的混合,没有单纯的垄断和竞争,不含垄断因素的竞争和不带竞争因素的垄断从来就不存在。垄断和竞争的并存是形成市场有效竞争的重要条件。虽然主流的新古典主义建立在“完全竞争”不现实状态基础上的否定垄断有一定道理,但经济学毕竟要根植于现实基础上才能具有生命力。当人们一旦认识到垄断和竞争并存的经济现实时,研究经济效率的帕累托最优的理想标准只能转为现实的次优理论,于是应不应该有垄断的问题也转为“垄断度”大小的问题。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经济学中的垄断应既不是褒义也不是贬义,本质上是一个中性概念。就如我们倡导适度竞争一样,我们也倡导适度垄断。竞争不足与过度竞争不好,垄断不足与过度垄断也同样不好,它们都有一个“度”的问题。面向应用的产业经济学研究就是要追求适度竞争与适度垄断。如果按照“垄断中性论”的观点,历史与现实中许多有关垄断问题的争论都迎刃而解。垄断对资源配置,一方面会因为伴随规模经济而改进资源配置状况,实现成本节约,另一方面垄断对价格控制和产量限制使垄断行业的资源进入不足,造成资源误置,两方面利弊的权衡达到次优的适度垄断,使资源配置效率尽可能改进。从企业内部来看,一方面垄断大企业产生X——非效率,另一方面垄断大企业可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与交易费用节约的好处,我们同样要权衡利弊追求适度垄断的企业规模,使效率尽可能提高。至于垄断与技术进步效率之间的关系,大量理论与实证研究中既有垄断有利于研究开发和技术进步的结论,又有相反的结论,至今尚无定论。一些有说服力的研究表明,研究开发在达到某个垄断度水平以前不断上升,越过一定水平以后,可能逐步下降。而且大多数研究中有一个共同点,即适度垄断从而适度竞争最有利于技术进步效率的提* 。至于寻租行为的资源耗费,主要源于特权安排,人为特权虽与垄断有联系,但并不等于属于市场范畴的垄断。从上述“垄断中性论”出发,笼统地反垄断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纠正过度垄断和反不正当垄断,不正当垄断实质就是不正当竞争,那么《反垄断法》存在的形式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垄断的中性本质使我们以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垄断。从某种意义上说,垄断就是一种市场。新古典主义的垄断就是独占的完全垄断型市场,现实经济中的垄断就表现为寡头垄断型市场和垄断竞争型市场,特别是指寡头垄断型市场。根据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即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效果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借助于这个分析工具对垄断结构、垄断行为和垄断效果展开研究。其中衡量垄断效果的标准也是衡量垄断程度的标准,对垄断结构与垄断行为的评判将最终取决于其垄断效果如何。垄断结构、垄断行为与垄断效果一方面根据SCP分析框架必然具有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市场的垄断在现代经济中日趋复杂化,因此垄断结构、行为和效果之间也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某种垄断结构不一定产生某种垄断行为与垄断效果,反之亦然。另外,垄断作为一种市场应有其区域范围性。特别在现代开放经济条件下,研究垄断的结构、行为和效果一定要考虑区域范围,如地区垄断、国内垄断、全球垄断等。

二、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垄断结构、垄断行为与垄断效果

与古典市场的封闭性、区域性、结构单一性不同,现代市场则表现为开放性、全球化、结构多元性。古典主义的垄断观建立在对古典市场认识的基础上,今天的现代市场已大为不同,因此对垄断的看法也不应“古典”了。如果说过去一定垄断度的垄断结构在封闭市场上会导致某种不良垄断行为和垄断效果的话,那么今天这种垄断结构在开放性市场上将可能不会产生不良的垄断行为和垄断效果。换言之,今天适度的“垄断度”可能远远大于“古典”的适度“垄断度”,许多过去表现为过度的垄断结构在今天可能是适度,甚至是不足的。一些过去被认为是不良的垄断行为,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已成为合理。而在评价垄断效果的标准方面不同于过去的是,是否有利于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成为一项重要内容。

如前所述,垄断具有区域范围性,这里我们着重看国内垄断。在当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经济趋于全球化、一体化,国内市场国际化。因此在开放的一国市场形成不良垄断行为和效果已变得非常困难。任何一个想依靠垄断地位达到高价格或对降低成本漠不关心的厂商最终都将被竞争淘汰,这种厂商至多只能在短期内享有垄断地位。当今开放的国内市场越来越具有“可竞争市场”的特征。“可竞争市场”(Contesta-ble Markets)理论是80年代初鲍莫尔创立的新理论,他对政府授予自然垄断以垄断特权的管制提出了挑战。可竞争市场是来自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对正在市场上的供给者行为施加很强约束的那些市场。一个市场是可竞争的,就必然不存在严重的进入障碍。为不使再进入者有赢利机会,均衡的行业格局必须具备无显著的超额利润、现有供给者之间的定价以及生产配置是有效率的等等特点。不论市场上是仅有一个垄断者还是有许多竞争活跃的厂商,可竞争市场总是具有这些特性,因为是来自潜在进入者的潜在竞争。对在位者的均衡行为产生有效约束。尽管该理论把市场抽象为“进出绝对自由,退出毋需代价”,以致于鲍莫尔也承认其缺乏现实可用性,但是笔者认为其思想对于理解当今的垄断很有意义。根据“可竞争市场”的思想,若一国市场足够开放,由于国外厂商的压力,则具有可竞争性。即使仅仅是国外厂商进入国内市场的威胁(潜在的竞争),就可使垄断价格降低,并控制非公正的垄断行为。可竞争市场内的已有企业可以是独家经营者,但市场的可竞争性使得它并不具有市场势力或实际垄断力量,即在可竞争市场中的垄断结构并不导致不良垄断效果,也很难造成不良的垄断行为。

下面我们来进一步分析。根据上述可竞争市场的思想,不同产业的国内市场具有不同的可竞争性。每一个国家都存在两种经济活动,一种是企业为本地(本国)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经济活动,称为“本地化经济”(或本国经济);另一种是企业进行全球化经营的经济活动,称为“全球化经济”。而在整个产业系谱中,有些产业与外国同一产业没有竞争关系,可称为“多国内产业”,如邮电、交通运输等;而另一些产业则与外国同一产业有很强的竞争关系,被称为“全球产业”。从产品的角度看,前一种产业的产品的国际贸易量很少,或者根本无法进行国际贸易,被称为“非贸易品产业”;后一种产业的产品的国际贸易量较大,可称为“可贸易品产业”因此,从国际竞争国内化的角度来看,“全球产业”或“可贸易品产业”的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可竞争性,而“多国内产业”或“非贸易品产业”的国内市场具有较弱的可竞争性。就“全球产业”或“可贸易品产业”的国内市场来说,只要市场足够开放(如关税与非关税壁垒足够低),即使一国内该产业只有一家厂商,也不会导致不良的垄断效果。例如美国的柯达胶片因为受到日本富士等国外厂商挑战而不可能构成不良垄断。这种情况下只要充分开放商品市场就可以达到较高的可竞争性,若进一步开放产业投资市场,则就有更高的可竞争性。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全球产业”在现代开放经济中的趋势是将只存在全球市场垄断,已无一国国内市场垄断之说。如波音兼并麦道后占有全球飞机市场65%的份额,与欧洲空中客车公司构成对全球民用客机市场的垄断。实际上,当今世界市场上,大型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就是为了取得世界市场上的垄断地位。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内市场适度的“垄断度”已经很大,垄断结构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提高市场的可竞争性。时下空前激烈的国际竞争和企业大型化、跨国化的浪潮,已经和正在使很多产业异乎寻常地集中,都只有少数几家企业竞争,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已成为一种常态,这也是美、日、欧、韩等工业化先行国家主导产业组织结构的现实状况。在某一市场范围内具有垄断势力的,一旦越出该市场区域,就会形成范围更大程度更高的竞争,不仅垄断组织内部存在着围绕核心企业而展开的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市场的竞争,而且垄断组织之间及其与非垄断组织之间的高层次竞争更加激烈。政府若限制企业规模则是在惩罚成功的企业,抑制了其利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能力,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政府的公共政策可适当转向扩大市场开放度以提高市场的可竞争性。当然,对于过度垄断和不正当垄断还应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特别是对于“多国内产业”或“非贸易品产业”,更应警惕寡头垄断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

三、我国的产业组织合理化及其目标模式

产业组织合理化是关系到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所谓产业组织合理化,即力求找到竞争效益和规模效益之间的均衡的产业组织状态。实现产业组织合理化,就是要解决实质为垄断与竞争矛盾的“马歇尔冲突”,达到产业市场的适度竞争和适度垄断,实现有效竞争的产业组织形式。产业组织合理化的核心是规模选择问题,其狭义概念是指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化,即在一国产业组织成长过程的特定资源、环境条件约束下,通过市场结构的调整和企业间组织的优化,使产业内有限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其关键的中心问题是产业组织基本形态(市场结构)以及产业组织形式(企业间组织形态)的选择,这对于我国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顺利实现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的目标都是至关重要的。

产业组织合理化是就某一国产业系统内的具体产业而言的,具有民族性和国界性。因此,有民族产业是产业组织合理化研究的前提。通过上述对垄断的研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寡头垄断已成为一种常态,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难理解当今世界范围内愈演愈烈的兼并浪潮和产业组织结构“垄断度”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再考虑到我国所处的重化工业化阶段的要求和产业组织落后状况等因素,我国的产业组织合理化目标模式应是多数主导产业改革为以寡头垄断为主的市场结构,并采取以股份制为基础的企业集团、企业系列等企业组织形态,这样可以构建以大企业为核心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的产业组织形式,形成集团内部中小企业围绕核心企业展开竞争和集团之间相互竞争的分层竞争格局,有效地避免过度竞争与过度垄断,从而达到适度竞争和适度垄断的均衡状态。当然,根据不同产业的适度“垄断度”不同,不排除一些产业形成垄断竞争或近似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上述结论要求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保证足够的开放度。在当前,我国要推动对传统产业组织的改革与创新,必须先加快完善市场机制,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破除行政性垄断,通过产权改革重塑产业组织的自组织自调节机制,推动企业之间兼并联合的企业重组,培育一批世界级的大企业或企业集团,以逐步实现产业组织合理化的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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