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语言逻辑的发展:世界与中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逻辑论文,语言论文,世纪论文,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语言逻辑(The Logic of Language)又叫自然语言的逻辑(The Logic of Natural Language),是以自然语言中的逻辑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学科。逻辑是研究推理的科学,语言逻辑就是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问题的科学。它与一般逻辑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它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是自然语言的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三者的综合。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问题,既可以用描述的方法,说明推理的过程,阐述推理的机制;也可以用形式化的方法,构建形式系统和语义模型,证明形式系统的一致性和完全性。用前一种方法形成的语言逻辑可以称为描述的语言逻辑,用后一种方法形成的语言逻辑可以称为形式的语言逻辑。
一、国外意义理论的发展状况
20世纪语言逻辑的兴起与意义理论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我们先简单谈一下国外意义理论的发展状况。
自19世纪中叶密尔(J.S.Mill)提出一个名称的意义就是它指称的对象以来,语言的意义问题就一直受到一些著名逻辑学家的关注,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意义理论。其中对语言逻辑形成影响最大的主要有弗雷格(G.Frege)、罗素(B.Russell)、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克里普克(S.Kripke)、格赖斯(H.P.Grice)、奥斯汀(J.L.Austin)、塞尔(J.R.Searle)、塔尔斯基(A.Tarski)等人的理论,诸如“意义指称论”、“意义的使用论”、“真值条件论”、“可能世界语义学”等。
塔尔斯基的意义的真值条件论是语形层面的意义理论。“真”是一个典型的语义学概念,尽管它与“指称”有所不同,表示的是某些表达式即语句的一种性质,但是,要解释它的意义不仅要涉及语句,还要涉及这些语句所谈论的对象或这些语句所描述的事态。T等值式,即“X是真的,当且仅当p”这一等值式,就是塔尔斯基对“真”的定义。塔尔斯基开创了现代逻辑的语义学研究,他对“真”的定义所用的是现代逻辑的方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种方法是塔尔斯基所寻求的目标能够实现的一个先决条件,没有现代逻辑方法就没有塔尔斯基的真值条件论。塔尔斯基用形式化的方法来解决语言意义问题,这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的一大创举。他的这一理论以及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乃至他所使用的某些术语,对语言逻辑这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的学生蒙太格(R.Montague)正是在他的影响下,创立了蒙太格语法(MG)这一语言逻辑的典范。这种影响至今仍然持续着。
二、国外语言逻辑的形成与发展
国外语言逻辑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萌芽阶段(20世纪初—40年代)。在弗雷格的“涵义”与“指称”、索引词等理论中就包含有语言逻辑思想的因素,因为其研究对象都是自然语言中的词和句子,都涉及到一些推理问题。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就更不用说了。(2)形成阶段(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在意义理论的催生下,这一时期产生了希勒尔(Bar-Hillel)的索引词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赖斯的隐涵理论、蒙太格语法等。蒙太格语法是语言逻辑形成的标志性成果。(3)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成果有:广义量词理论、话语表现理论、情境语义学、加标演绎系统等。
从研究方法来说,国外语言逻辑包括两个方面:描述的语言逻辑和形式的语言逻辑。描述的语言逻辑包括索引词理论、言语行为理论、隐涵与预设理论。形式的语言逻辑包括以蒙太格语法为代表的逻辑语法理论和萨莫斯(F.Sommers)的TFL系统。
索引词理论。第一个从现代逻辑角度对索引词进行研究的是弗雷格,他着重论述了索引词意义的不可交流性。继弗雷格之后,罗素探讨了消除索引词的途径。希勒尔则与罗素针锋相对,通过索引词的不可替代性论证了索引词的不可消除性。蒙太格第一个用模型论的方法定义并处理了索引词,卡普兰(D.Kaplan)则第一个建立了关于索引词的演绎系统。由于自然语言逻辑是从逻辑语形学、逻辑语义学及逻辑语用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语言的,而对索引词进行逻辑分析时所采取的正是一种语形、语义和语用相结合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索引词进行的逻辑分析是自然语言逻辑这一新兴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
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speech acts)这一概念是20世纪50年代由奥斯汀提出来的。奥斯汀认为,“说什么可能就做什么,或者在说什么的时候我们在做什么”。他指出,人的言语行为是由三种行为构成的:语谓行为、语用行为和语效行为。他的学生塞尔对言语行为三分说进行了修正。塞尔在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取消了语谓行为,用命题行为取而代之,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为四分说:说出的行为、命题行为、语用行为和语效行为。后来塞尔和他的学生范德维克(D.Vanderveken)运用现代逻辑工具尝试对言语行为理论作形式化处理,构造了一个语用逻辑系统。言语行为理论是把人们的言语交际过程看作一种行为的语言哲学理论,它以自然语言中的话语及其语境作为研究对象,重在揭示人们是如何以言行事、成功地完成言语交际的。虽然它研究的侧重点在于对语言和言语作哲学探讨,但必然涉及一些逻辑问题,并且其根据言语行为理论建立的语用逻辑不仅具有以往逻辑类型的指谓性,而且还突出了语言在交际过程中所蕴含和预设的语用力量,因此它对自然语言的逻辑特征作了更广泛的概括。自然语言逻辑同样地也是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研究重点在于刻画自然语言中的逻辑特征,作为一门完整学科的自然语言逻辑必须包含对语用成分的处理,否则它就是不完备的。因此,我们认为,言语行为理论也是自然语言逻辑的重要构成部分。
隐涵与预设理论。隐涵理论是美国哲学家格赖斯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人们在谈话中,说话人的话语所传达的意义可分为两部分:话语所言说的内容和话语中隐涵的内容。1967年,格赖斯在哈佛大学的讲演中提出了关于隐涵的理论。自此,隐涵理论就成了语言逻辑的重要研究内容。格赖斯首先把隐涵分为约定隐涵和非约定隐涵,又将非约定隐涵区分为谈话隐涵和非谈话隐涵,并将谈话隐涵再区分为一般性隐涵和特殊性隐涵。格赖斯的隐涵理论主要讨论的是特殊隐涵,他认为特殊隐涵是说话人通过故意违反合作准则的方式产生的。为了说明隐涵产生的机制,格赖斯重点讨论了谈话的合作原则和合作准则,他提出了一条合作原则和四条合作准则,即: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荷恩(L.Horn)在1984将格赖斯的四条合作准则改造为两个原则:数量原则和关系原则。列文森(S.C.Levinson)在1987将格赖斯的四条合作准则改造成为三条原则:数量原则、信息原则和方式原则。预设理论,第一个研究预设的是弗雷格,他认为:一个论断是否有真、假值,取决于这个论断中的名称是否有所指。一个论断有真值的条件就是这个命题的预设。后来斯特劳森进一步发挥了弗雷格关于预设的思想,明确使用了“预设”这一术语。引起了逻辑学家们的浓厚兴趣,使预设成为逻辑研究的重要课题。有的逻辑学家从语义角度研究预设,有的则从语用的角度研究预设。后者的代表人物是卡图南(L.Karttunen),他分析了31种预设提示语,并提出了一套分析语用预设的方法。预设和隐涵都是话语中没有明确言说的内容,需要听话人根据语境自己推导出来,这是预设和隐涵的共同特点。但是二者之间也有区别。首先,预设和隐涵同话语内容的逻辑关系不同,预设是话语的逻辑前提,而隐涵则是话语的逻辑推论。其次,话语依赖预设的真才有意义,而话语的意义却不依赖于隐涵的真。
逻辑语法理论。蒙太格语法是逻辑语法学科群体的开端和根本基础,逻辑语法的主要理论大都跟蒙太格语法有这样或那样的内在联系。蒙太格语法的特点是:把自然语言看作是同逻辑语言本质上相同的符号系统,提出所谓通用语法思想,开创了自然语言形式语义学研究的新思路。从结构的角度而言,蒙太格语法主张句法和语义同构对应的思想,强调意义的组合原则,即意义的递归可计算性质;作为逻辑语法的进一步发展,广义量词理论继承了蒙太格语法的思路,研究自然语言的限定词和名词短语的量化意义及其语义共性,考察推广的量词概念构成的逻辑系统;话语表现理论针对蒙太格语法之不足,从语义和语用相结合的角度刻画句子之间名词与代词的照应关系以及动词在时间方面的联系,对句子序列的语义分析采用渐进递增的动态方法,还创建了关于自然语言语义表现框图的自然推演系统;情境语义学创立新的意义理论,研究语句的语境因素及命题态度句的认知心理特征,运用信息数据化的方式描述自然语言的语义语用现象;动态语义学与话语表现理论一脉相承,从程序语言状态转换的动态角度看待自然语言的语义现象,据此建立了动态谓词逻辑和普通动态逻辑系统;类型—逻辑语法更直接地贯彻了语义和句法的同构对应原则,用比较简洁的规则和简单类型λ—演算的工具去刻画句子结构的意义特征;而关于自然语言理解的加标演绎系统则以程序化的处理方式构造关于自然语言语义组合的演绎模型,从而展现自然语言的结构意义。
TFL系统。TFL系统是英国逻辑学家萨莫斯创立的。20世纪以来,数理逻辑的迅速发展使人们认为它能完全取代自然语言的逻辑。但是,随着日常语言学派研究成果的不断问世,这种奢望正在逐步被打消。逻辑研究出现了自然主义倾向。自然主义者主张修复传统逻辑,重新确立自然语言语法的地位,但未能建立起可与现代谓词逻辑媲美的逻辑系统,因而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萨莫斯弥补了自然主义的这一不足。他站在现代逻辑的高度对传统逻辑进行改造,建立起一个以传统逻辑的自然句法为体、以现代逻辑的形式化方法为用的传统形式逻辑的代数系统,简称TFL系统。萨莫斯的TFL系统是一个自然演绎系统。后来,C.马钦托什和M.洛克伍德等人将TFL系统改造成为公理系统,并给出了模型以及一致性和完备性的证明。这使得TFL存在的合法性得到了决定性的支持。TFL系统有两个突出的优点:第一,保留了传统逻辑中自然句法的主谓结构,第二,把推理变成为简单的加减运算。最使TFL系统有意义的是,它与现代谓词逻辑(MPL)具有同等的推理能力。MPL能处理的推理TFL都能处理,MPL和TFL的推理规则也互相对应。虽然TFL系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整个系统只有两个运算符号而萨莫斯又尽量使之保持代数加减的一些特征和作用,因而使得一些表达方式显得过于复杂和勉强,但是我们认为,一个具有完备性和一致性的系统的建立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系统的建立所指示的方向比系统本身更有意义。它表明,自然语言的句法并非逻辑发展的障碍,自然语言的逻辑是大有发展前途的。
三、国内语言逻辑的形成与发展
我们认为,我国语言逻辑的形成与发展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三个时期:(1)开创时期(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周礼全是我国语言逻辑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在他的倡导和影响下,一些学者开始系统介绍国外语言逻辑思想,讨论语言逻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这一时期的代表性作品是王维贤、李先焜、陈宗明三位先生合著的《语言逻辑引论》。(2)形成时期(20世纪90年代—20世纪末)。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成果有:周礼全主编的《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邹崇理的《一个运用蒙太格语法与广义量词方法分析汉语量化词组的部分语句系统》和蔡曙山的《言语行为和语用逻辑》。这三项成果标志着语言逻辑在中国已经形成。(3)发展时期(21世纪初)。邹崇理2002年出版的《逻辑、语言和信息》可以看作是新的起点。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看,周礼全、李先馄、陈宗明三位先生的语言逻辑思想属于描述的语言逻辑,蔡曙山、邹崇理两位博士的语言逻辑思想属于形式的语言逻辑。
周礼全是我国语言逻辑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人,早在1959年周先生就提出研究自然语言中的逻辑问题。此后,他一方面系统介绍国外的语言逻辑思想;一方面对语言逻辑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发表了多篇重要论文。1961年,几乎在奥斯汀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同时,他提出了自然语言有三个方面的意义:表述客观事物的情况,这是语言的表述意义;表现说话者对事物的态度,这是语言的表现意义;激起别人的行动,这是语言的激动意义。1994年出版的《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是他关于语言逻辑研究的一项重要成果,他在这部著作中建立起以意义、语境、隐涵、预设为主要范畴的语言逻辑体系,与当时国际上的发展水平大致相当。周先生吸收了西方意义理论的一些合理因素,提出了话语的“四层次”意义理论。四层次意义理论克服了“指称论”、“观念论”、“行为论”、“使用论”等意义理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着眼于意义的层次性,运用黑格尔的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分析了意义的四层次结构——命题、命题态度、意谓、意思。这四者之间环环相扣,层层相包。从以上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意义”研究的历史长河中,周先生的“四层次理论”是具有开创性的,是意义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另外,在语境、隐涵、预设等理论中,周先生都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正如王路在《周礼全集》的“编者的话”中所说:周礼全先生“关于自然语言逻辑的思想在中国逻辑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的这一思想不仅在我国是开拓性的,而且在国际上也是富有创造性的。”
李先焜在语言逻辑研究方面的影响,不仅仅在于他是语言逻辑研究队伍的领军人物,更重要的是他在语言逻辑理论方面作出了一些开创性的贡献。他与王维贤、陈宗明两位先生合著的《语言逻辑引论》在国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这部著作中,他对语言逻辑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语言逻辑的重大意义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他的这些论述使国内逻辑工作者了解到什么是语言逻辑,语言逻辑要研究什么,为什么要研究语言逻辑。他在十多年前作出的论断,在今天初步得到了证实。今天人工智能的研究的关键在自然语言的理解问题,就充分说明了语言逻辑的研究对于信息科学的重要意义。另外他还对定义、修辞的逻辑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的这些研究都是富有创见性的。
陈宗明运用现代逻辑的理论知识,研究自然语言中的逻辑形式,特别着重自然语言中的正确推理形式,利用内涵逻辑和深层结构的理论,研究自然语言中的语义问题,阐明自然语言丰富而复杂的逻辑意义。除此之外,他还充分地利用现代符号学理论,研究自然语言的语用问题,阐明自然语言在人们交际中的作用;他还将现代逻辑与修辞理论结合起来,对说话写文章的篇章逻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传统逻辑和数理逻辑相比,语言逻辑能够更好地为人们的日常思维和表达服务。陈先生特别重视汉语逻辑特性的研究,他认为汉语单音节特点和它所使用的方块字,形成了汉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在逻辑上,无论语形、语义或语用,汉语都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从而区别于其它语言的逻辑。陈先生根据汉语的特点,突出了汉语逻辑中的人文性、交往性和语用性。透过陈先生的语言逻辑研究的历程,我们不难看到,中国语言逻辑的研究正在步步深入:从传统逻辑的领域发展到现代逻辑的领域,从以语形学为主的研究发展到以语义学尤其是语用学为主的研究;从外延逻辑发展到内涵逻辑;从非形式化的方法发展到形式化与非形式化并举;从引进西方的语言逻辑理论发展到建构汉语的逻辑。
如果说上面三位前辈学者主要是运用描述的方法研究语言逻辑,那么,后来的年轻学者则已运用形式化的方法研究语言逻辑。蔡曙山和邹崇理可以看作是他们的代表。蔡曙山主要从事语用逻辑的形式化研究,他在塞尔和范德维克工作的基础上,构造了语用逻辑推理的形式系统:命题语用逻辑自然推理系统PFN,命题语用逻辑公理系统PF;量化语用逻辑自然推理系统QFN,量化语用逻辑公理系统QF;模态语用逻辑自然推理系统MFN,模态语用逻辑公理系统MF。在语形研究方面,他分别构造了以上各系统的自然推理系统和形式公理系统。在语义研究方面,他构造了以上各系统的语义模型。通过形式化研究,蔡曙山认为他能得出塞尔和范德维克用非形式化方法得不到的结论。蔡曙山讨论了语用逻辑各形式系统的一致性和完全性问题,以及命题的语用逻辑与经典命题逻辑、直觉主义命题逻辑的关系,量化的语用逻辑与一阶谓词逻辑、高阶谓词逻辑的关系,模态的语用逻辑与正规的模态逻辑、高阶模态逻辑的关系等问题。他的研究成果也再一次证明了语言逻辑是一种新的逻辑分支。
邹崇理的研究则以蒙太格语法为基础,广泛涉猎逻辑语法与形式语义学领域内的广义量词理论、话语表现理论、类型—逻辑语法和情境语义学等多种理论,并且用这些理论尝试研究现代汉语中的逻辑问题,取得了原创性的研究成果。1993年,他在《一个运用蒙太格语法与广义量词方法分析汉语量化词组的部分语句系统》的论文中,运用MG与GQ的基本方法,分析了汉语量化词的语义特征,在对汉语量化句特征全面把握的基础上,构造了汉语量化句的部分语句系统FC。FC的主要目的在于刻画汉语量化词组的语义特征,注意区分量化词组的分布语义和聚合语义。2002年他在专著《逻辑、语言和信息》中进一步完善了FC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定义了汉语所特有的量词,并在这个系统中增加了生成传统对当关系和三段论推理以及描述其有效性的功能。在研究汉语量化句聚合意义的启示下,采取与西方学者不同的思路提出刻画量化表达式聚合意义的一阶谓词逻辑系统,且证明了这个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全性。邹崇理还对汉语时间系统的语义特征进行了考察,认为汉语是时态结构比较丰富的语言。他采用时间区间语义学方法处理汉语的时态结构,经过巧妙构思,构造了一个专门刻画汉语时态结构的部分语句系统。邹崇理所做的这些工作是开创性的,为汉语的逻辑研究创出了一条新路,展示了广阔的研究前景。邹崇理的研究成果是我国语言逻辑研究形成的一个标志,显示了中国年轻一代逻辑学者的研究实力,实现了与国际逻辑研究水平的接轨与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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