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的要点分析论文_丘增鸿

关于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的要点分析论文_丘增鸿

东莞市建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23112

摘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相关规范对防排烟设计有较多的设计要求,条文比较分散也容易混淆,若设计者对规范不熟悉,设计过程就容易出现错漏或违反规范甚至违反强条的现象。本文从各类系统、各类空间位置及建筑类别进行分析、汇总其共同点及各自特点,以便于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涉及到的主要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 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等。

关键词:规范;防排烟;设计

引言:作为一名设计工作者,要熟悉掌握相关规范及要求,这是一项最基本的要领。

一、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系统及补风系统

1.1风管、防火阀的相关要求: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若设有软件接头,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在风管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应设预埋套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防火阀的设计要求: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1.2风口:

排烟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应布置在利于人员疏散的位置,应避免室外补风入口与排烟出口短路,离安全出口距离不应小于1.5m,距可燃物不应小于1m,距室内各点最远距离不应大于30m,排烟口平时为关闭状态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挡住的部位。加压送风口,新风入口应布置在不受火、烟威胁的位置。前室的加压送风口为常闭型时,除设置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且与加压风机联锁的自动装置外,尚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前室的加压送风口为常开型时,其前室应采用带启闭信号的常闭防火门;并应在加压送风机的压出段上设置防回流装置或电动阀节阀。

1.3风机的相关要求

1.3.1风机类型及安装位置:

风机可采用离心式消防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安装在室外、屋面或风机房内,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应有防护措施。

1.3.2风机的风压

加压送风机除管路压力外还应有一定的余压(详见加压送风)。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统。排烟风机的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1.3.3风机的自动控制的要求:

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联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排烟风机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二、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的防排烟

2.1防烟的形式

2.1.1防烟楼梯间+前室:两者同时自然排烟;仅在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前室不送风);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且前室加压送风;有阳台或凹廊或前室不朝向有可开启外窗时,楼梯间可不设防烟系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1.2消防电梯前室:自然排烟或加压送风;

2.2自然排烟的条件和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一类公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100m居住建筑不应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应设加压送风;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应不小于2平方米,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可开启排烟窗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且排烟窗应方便开启(或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2.3加压送风的要求

加压送风口楼梯间每隔2~3层设一个,前室每层设一个;剪刀楼梯送风口分别设置。采用风速法、风压法、查表(门扇及出口数量的修正)得到三个风量取其大值,剪刀楼梯合用一个风道时,风量应乘以2。

2.4余压要求:楼梯间余压为40~50 pa;前室余压为25~30pa

注:当折算层数超过32时,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前室与梯间合用风道时,应有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地下室前室或合用前室可与地上前室合一风道。

地下室梯间与地上梯间合一风道时,楼梯间送风口应采用带防火阀和调节阀的装置;

三、走道排烟

3.1需排烟的情况: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进行排烟设计。

3.2自然排烟的条件和要求:长度大于60m的走道不应采用自然排烟;自然排烟时,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且排烟窗应方便开启(或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3.3机械排烟:

风量: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时,面积乘以60m3/h.m2。担负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120m3/h.m2,风机的最小风量不应小于7200 m3/h.m2。

四、中庭排烟

4.1需排烟的情况:

一类高层或建筑高度大于32m高层的民用建筑的中庭、多层建筑或工业建筑的中庭。

4.2自然排烟的条件和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一类公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100m居住建筑的中庭不应采用自然排烟,高层民用建筑的中庭高度大于12m时不应采用自然排烟。进行自然排烟时,天窗或高侧窗开启面积不应小于中庭面积的5%。

4.3机械排烟:

风量: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时,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大于 17000立方米时,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4次且不小于102000m3/h。排烟风管不应挡住防火卷帘的升降。

五、地上室内排烟场所

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庭;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六、地下室排烟

车库排烟: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没有自然进风的防火分区应设补风系统。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避难层、防空地下室及其它建筑的排烟:略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防排烟设计涉及到的规范条文较多,设计者应对防排烟相关设计规范要有一个系统全面的理解。防排烟设计是公共建筑消防中较为复杂的环节,也是建筑生命安全系统的重点。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5]《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

论文作者:丘增鸿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7

标签:;  ;  ;  ;  ;  ;  ;  ;  

关于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的要点分析论文_丘增鸿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