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动物概念的途径与普遍性问题_动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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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omrie从语法共性入手,提出一套具有语言普遍性的生命度等级序列,由高到低排是:人>动物>无生命物。另一方面,在作为确立此序列基础的两种基本对立方式即[+人类]:[-人类]和[+生命物]:[-生命物]的对立中,人类与有生命物都有机会作为对立的一极,也可分别成为有生命物或非人类事物的典型,惟独动物既非有生命物或非人类事物的典型,又不能在对立关系中成为单独的一极。显然,仅凭这些语法对立关系,只能看到语言对动物独特性的忽略。本文分析表明,这绝不是语言中人与动物关系的全部,语言还普遍存在人和动物的对立,推动对立形成的动力源是人类的基本文化结构。

为将语义学范畴的义素嫁接到人类文化和心理的研究中,并区别于概念,我们把单项义素类别所反映的思想范畴叫观念。不同类型的义素实现为动物观念的方式不完全相同。聚合义素中,跟理性义总和有直接上下义关系的义素叫核心义素,如“猴子”的义素[+动物],其他聚合义素叫非核心义素,如“尾巴”的义素[+动物]。反映组合特征的义素叫组合义素,如“下(生育)”的义素[+动物]。核心义素与词义的关系,跟概念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的,比较“猴子:[+动物]~猴子:动物”。一般可以把核心义素撇除在观念以外,以免作重复观察。但当它有形态标记时,形式就要求赋予它以动物观念的资格,因为其形式意义具有明显的独立性,与其说它是理性义总和的概念,不如说是单项义素表现的观念。

“动物”一词在好些语言里都有两三种含义:(注:如普通话“动物”,日语ど

ぶつ(动物),英法和拉丁三种语言的animal, 德语tier 等。)(1)是生物学含义,包括人;(2)是社会学含义,指人以外的一切动物;(3)是日常语言含义,主要指稍大一些的哺乳动物。 本文主要指与人类互补对立的这种意义,即第二种含义。 G. Leech(1987)的语义分析中,[±human]从属于[+animal],S.R.Levin(1977)中,[+human]与[+animal]处于并列层次,D.A.Cruse(1986)中,[animal]并列于[bird]、[fish]、[insect]等,从中可以看到对义素[+动物]和+[人]关系的不同处理。若不作出界定,它将在几个不同层次上游动,造成理解错乱,从而使研究成果失效。为行文方便,除汉语外,其他语言的注音均不标调。

一 观念实现方式

动物观念的实现方式按普遍性序列(从大到小)排,有:隐性词义范畴>形态>句法功能这样3种,后两者可归为语法形式。 以下分别来看:

(一)语法形式

1.形态 核心义素靠语缀形态实现为动物观念。从目前所得资料看,起作用的往往是前缀,由它表明的动物观念类别,某种程度上可归为语法范畴(易先培1961)。汉藏语系一些语言的动物名词常带严格程度不等的前缀。湘西苗语兽禽鱼虫介等动物名词加前缀ta,如ta mba“猪”、ta qa“鸡”、ta nen“蛇”等,前缀ta不加在指人名词前; 哈尼语的动物名词加前缀xa,如xa la“老虎”、xa dze“老鹰”; 拉基语动物名词加前缀li,如li qho“猴子”、li qε“鸡”等,小动物名词加前缀mia,如mia pei“四脚蛇”、mia ten“萤火虫”、mia tε“土蜂”等。(注:湘西苗语“种(specfic )”层次上的动物词因追加具体限制,反失去了带前缀ta的资格,如ne ba“母猪”、qa xwa “芦花鸡”等,这是一种变则。)有人(金理新1998)试图证明汉语上古时期也有动物前缀[*]s- 等,认为“豕、鼠、兕、象、兽”等动物词都带有这样的前缀。现代汉语虽没有动物形态,但指人名词前缀“阿”,人或动物名词前缀“老”等非严格形态都与之有某种程度的平行性,这说明动物形态在汉藏语系中有着广泛的形式基础。

2.句法功能 极少数语言也能用特定虚词表明句法成分的动物观念。如哈尼语用宾语助词

表示前面的成分是宾语,宾语是人物名词时一般要用到它,宾语是动物名词时可用可不用,宾语是事物名词时一般不用。这种表示人、动物、事物对立观念的方式是少有的。

(二)隐性词义范畴

隐藏在相关事物词背后,从聚合或组合结构中表现出来的对立特征归结为“隐性词义范畴”(covert categories)。 组合义素或非核心义素常通过隐性词义范畴实现为动物观念。隐性词义范畴是动物观念最为普遍的实现方式。对立主要发生在名词、动词、形容词和量词上。由隐性词义范畴构成动物与人类的对立模式可从意义、结构、事项来源、作用方向等角度来观察。

1.意义类型 从意义上看,动物与人类的对立模式有析取、合取两种。动物的下属成员分别与[+人]构成析取对立。动物有哪些下属成员呢?根据Berlin等人提出的分类层次结构(S.G.Pulman,1983 )可以发现,以“动物”为起点的语汇分类层次,纵度至少有5层, 从高到低排为:(1)起点(unique beginner):“动物”。(2 )形态(life form)(一):“兽、禽、虫、鱼、介”。(3)形态(life form )(二): “牲畜、野兽;家禽、野禽”等。( 4 ) 基本层次(basiclever):“猪、牛、羊、鸡、猴、虎、蛇”等。(5 )种(species):“黄牛、金丝猴”等。种以下可能还有变种(Variety)。 为了不把动物观念弄得过分支离破碎,(注:如普通话人的住所叫“房屋”,猪的住所叫“圈”,牛的住所叫“棚”,鸡的住所叫“窝”,鸟的住所叫“巢”。这种对立关系中的动物成员跟含义宽泛的动物起点相距太远。)我们把参与析取对立的动物成员限制在形态层次。 德语人吃essen,兽吃fressen(还可细分成家畜吃weiden, 野兽吃asen), 禽吃atzen。 俄语人嘴рот,兽嘴пастъ,禽嘴клюв。 这些是[+人]与[+禽]、[+兽]的析取对立。合取对立是动物的总和与[+人]构成对立,如普通话人的性别叫“男、女”,动物性别叫“公、母”或“雄、雌”。

2.结构类型 从结构看,对立有均衡、非均衡、缺项3种模式。 人和动物的相关事物分别取用不同的词,这种对立是均衡的。如:普通话把人的食物叫“饭”,一般动物的食物叫“食儿”;永嘉岩头话中,人攀登或爬是uo[44],动物攀登或爬是po[42];哈尼语存在动词bo“有”用于人及人体器官,jo“有”用于动物;彝语把人生崽叫pha, 动物生崽叫

适用于人和动物的通式,跟仅适于动物的词构成对立,或者通式跟仅适于人的词构成对立,都属非均衡对立。前者重心在动物,叫外向式,后者重心在人,叫内向式。外向式如德语中人皮Haut, 动物皮甲壳Schutzhülle,血Blut,野兽血Schweiβ;满语中人浮水selbimbi,动物浮水funtumbi,(马牛鸭鹅等)浮水niyerembi。 内向式如普通话“尸体”是通式,“遗体”只婉称人的尸体;闽南安溪话用“垺”计量人和动物屙的屎,“腹”计量人的大小便,但不能计量动物屎尿。

缺项对立指的是在人和动物的对立两方,一方有语汇形式,另一方语汇空缺。它也有外向式和内向式两类。内向式如普通话“想”,适用于人。外向式如普通话使家养禽兽交配叫“配种”,没有专门指为明确生育目的而促使男女双方发生性关系的词。

3.来源类型 从事项来源看,对立有自然对立和文化对立两种模式。禽类在形态上与兽类有相似性,如都是热血动物,但它与飞虫的相似程度更多,如有翅、有喙、会飞、产卵等。

自然形态的相似在观念归并上起一定作用,彝语义诺话蛇、鸡、鸟、鹅等咬用thu,印尼语鸟啄、蛇咬说catuk(或pagut),都基于蛇与

-禽类出击时动态的相似,是典型的自然归并。

文化因素在归并时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最明显的文化归并是畜牧狩猎经济影响下的禽、兽归并。禽、兽均处于人类的养殖环境中,在人类生活中的价值、地位接近,都是人类生活的依靠,飞虫却不是。畜牧狩猎自原始以来,均以禽兽为主要对象,经济形态强化了禽兽连带归类的关系,使人类把兽、禽归在一起的文化倾向变得非常强烈,如满语geolembi指袭捕禽兽,英语兽类臀部或禽类尾梢通称rump;印欧语的性范畴能按自然性别确定家养禽兽的性属,却不能确定鱼虫介和远离畜牧环境的禽兽类的性属。

彝语关注畜牧生活内禽兽的性别和生育处理,除区分出通性、阳性、阴性外,还用特定后缀表示家养动物的骟性,而对远离畜牧环境的“虎豹”等却不区分性别。葡萄牙语对人和动物名词分阴阳, 但不注意

“雪豹”等非家养动物的性别,常常只有一个阳性或只有一个阴性。(注:这样的处理策略还夹杂着对小动物的忽略倾向。彝语忽略“苍蝇、蛇”的性别,葡萄牙语忽略sapo“蛤蟆”、andorinha “燕子”的性别,表明对动物的关注程度遵循着较大动物优先于微小动物的序列。这是小动物的生命度比大动物更接近无生命物的证据。)禽兽的文化归并在构成对立关系中发挥了作用。如均衡对立:闽南话把人的住居叫“房厝”,家养禽兽的住居叫“牢(如鸡牢、牛牢)”;普通话把人的医护人员叫“医生”,家养禽兽的医护人员叫“兽医”;日语把人的食物叫ごはん,家养禽兽的食物叫えさ。再如非均衡对立:普通话“绝育”是通式,用于家养禽兽叫“骟”;江苏金沙话“血”是通式,供人食用的动物血叫“血子”。所有这些对立涉及生殖、喂养、食用、医疗、住居等养殖或与养殖相关的各个方面,表明这些对立关系的形成跟畜牧经济有很大关系。

有些文化对立的动因只能归诸人们的价值观,人们想方设法要通过对立把对动物卑贱性的认识释放出来。 浙江永嘉岩头话把人奔跑叫 so[52],动物(禽兽等)奔跑叫za[24],当地人已说不出这种区分的现实原因,但他们把岩头北部方言用za[24]兼指人和动物奔跑被当作笑料,可见这种区分完全是为了满足价值观念的需要。有时,人类出于兴趣,也能充分关注与自身利益并无重大关系的动物事项,建立起对立关系。如昆虫交尾本来与人毫不相干,但白语用jin kui zi来指说, 跟 jin kai fv(狗、猪等动物交配)区别开来。

4.作用类型 从作用方向看,有自闭和施为两种。动物和人之间不互施影响的对立是自闭对立,如人和动物的爬、跑对立,尾巴的缺项对立等,都属自闭对立。施为对立是反映动物和人之间互施影响的对立,又分两类,一类是在人对动物的作用(如捕捉、训育、饲养、配种、宰杀、食用等)下形成的对立。普通话“拴着”指动物说,“绑着”指人说,天津吴桥话分别说“缚着”和“系着”。另一类是在动物对人的作用(如攻击)下形成的对立,如彝语义诺话蛇、鸡、鸟、 鹅等咬用thu,虫类动物咬用

二 语言普遍性

将观念实现方式和隐性词义范畴下的对立模式综合起来对语言进行考察,就可发现人类语言普遍存在着人与动物的对立。任何语言出于经济性需要,都一方面选定某种角度释放着人类和动物对立的观念,另一方面又在其他表现场合忽略人类、动物及其相关事物的差别。比如普通话“骨头、血、肉、口”既适用于人,又适用于动物,这并不意味着汉语一律忽略人和动物的区别,它通过食物、交配等别的项目,表现出了对人与动物区别的关注,如人的食物叫“饭”,动物的食物叫“食儿”,人交配叫“睡觉”,动物交配叫“交尾”。显然,人与动物的对立在语言上表现为原则绝对性和细节选择性的统一。

除了第一部分已谈到过的观念实现方式的普遍性外,语言普遍性问题还牵涉到对立领域及所辖事项的普遍性。下面着重就此作些分析。

由隐性词义范畴表现的人和动物的对立遍及生理器官(舌、嘴、臀部、骨、残骨、肉、乳房、尸体等)、医食住行(医生、食物、喂食、喝、吃、住居、奔跑、爬行、攀登等)、性别生育(交配、使交配、绝育等)、身体状态(如肥壮)、计量单位等领域。不同领域及其所辖事项的对立普遍性强弱(注:“强普遍性”和“弱普遍性”的术语援自G.Leech(1987)。)不等。

某些领域与其所辖事项的对立普遍性程度呈现出分离。有人说,几乎所有语言对家畜等动物身体部位都有“食用的”和“非食用的”两种概念的对比。《当代英汉分类详解词典》甚至把强调对每种动物可食用部分的分析作为这本类义词典的最大特色。相反,人的身体部位几乎没有从食用性角度命名的。因此,人和动物身体部位在可食用性上的对立呈强普遍性(strong universals), 但这仅仅是对整体领域而言的倾向性原则,并不决定任何一种具体部位上的必然对立。英语将人或兽类的肉叫flesh, 供食用的兽类的肉叫meat,用餐时谈到动物的肉又不用meat,而用beef、mutton、veal等词。普通话把人和高等动物胸壁两侧的骨头叫“肋骨”,但动物肋骨供食用时改称“排骨”。金沙话中,人和禽兽的臀部通称“屁股”,供食用的大家畜的臀部叫“坐墩”。湖南娄底话禽类鱼类的内脏,作食物用时叫“肚杂”。这些细节性事项的对立是选择性的,因为它们在各种语言或方言间并不都相互对应。

有些领域及其所辖事项的对立普遍性均介乎强、弱之间,以性别领域及其下属的雌雄二项的对立为例。普通话人的性别叫“男、女”,动物性别叫“公、母”或“雄、雌”,汉语许多方言的区分模式与之相近。乌克兰语动物雄性叫самецъ,动物雌性叫самиця。有些语言则呈现一种性别对立、另一种性别中和的状况,台湾阿眉斯语表人和动物阳性时,名词前加成分同,表阴性时,指人名词前加fafahian(女性),动物名词前加tawinaan(雌性)。相反,彝语南部方言中,人或动物的雌性表示法相同,表雄性时,人用po,除狗、牛等少数动物也用po外,其他动物的雄性表示法都与人不同。缅甸语雌性动物的标示法跟人类有交叉,雄性动物的标示法跟人类完全不同。有些语言则完全取消人和动物在性别上的对立,如珞巴语表示人和动物性别的方法是一样的,词根-po表男性或雄性,

绝大多数印欧语存在大量这类证据,但本质的不同是,珞巴语用词汇手段表达性别(加词根),印欧语一般采用语法范畴(加词缀)。

大多数领域及其所辖事项的对立普遍性均呈弱普遍性( weakuniversals)。如计量单位的对立。在个体量词丰富发达的汉藏语言和东南亚其他语言里,量词是表现组合对立的方式之一。汉语莆田话量词“头”可以计量家畜(如牛、羊、马)、家禽(如鸡、鸭、鹅)、野兽(如象、鹿、老虎、兔子)、野禽(如麻雀、乌鸦、鸟)、虫(如蝉、苍蝇、蚊子、蜜蜂)等,但不计量人。同类情况如闽南安溪话的“只”。侗语量词p

u计人,to计动物。(注:这里还存在与植物的均衡对立,m

i计植物。)阿昌语量词

计人,tu计量人以外的动物。缅甸语也有适用于从蚊子到象(如狗、牛、马)等一切飞禽走兽(如狗、虎、鸡、鱼、蛇、马、牛、猪等)的单一量词。这些几乎适用于一切动物的量词都避开了与人的组合,把所表现的动物观念限制在与[+人]相对的意义上。但是,同一谱系范围内的其他很多语言(如普通话和不少汉语方言)却不能在量词上形成如此广泛的对立,缺乏专门个体量词的语言如印欧语,则根本谈不上这方面的作用。

又如生理器官的对立。英语尸体的通式是body, 人的尸体叫corpse,指人类遗体的婉辞是remains,动物尸体叫carcase;印尼语把人的尸体叫mayat,遗体叫layon,动物尸体叫buntang; 塔吉克语萨里库尔话把遗体叫

源自古羌人的彝族,其语言也区分人的乳房和畜的乳房,分别叫做ane和bo。 (注:彝语人的大腿叫bule,畜的大腿叫bumo,鸡的大腿叫lathu。 )普通话和许多汉方言都没有专门的词指动物尸体、嘴或乳房。又如普通话人的脂肪多叫“胖”,动物脂肪多叫“肥”。古汉语亦如此,《说文》段注:“人曰肥,兽曰腯。此人物之大辨也”。但满语zhoholimbi却兼指“(人越来越)胖”和“(牲畜逐渐)长膘”。

三 文化普遍性

B.Comrie在为生命度和形态关系寻找动因时颇感费力。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语言中人和动物相对立的文化动因却显而易见。尽管各种语言中动物观念的分配策略常常很不相同,但推动人类和动物对立观念形成的基本文化结构却是相同的。人与动物的各项分界点几乎都表明,语言观念所围绕的中心是人类的利益,动物的利益、品质均受到蔑视,动物是下贱的,人是高贵或应是高贵的。在语言运用上主要有4 个方面的表现:

1.动物观念词转用于人,一般引起降格,这是语言的普遍特征。普通话“肥”指动物肥壮,转指人胖时,成了“不尊敬人家的表现”(周长楫1991);天津话“嗑”本指动物之间撕咬,比喻人打架时转贬义;唐山玉田话“口条”指作食品用的动物的舌头,转指人的舌头时表讽刺;汉藏语系的其他语言也是如此,缅甸语计量动物的类别词用于人,转表对小孩或他人的侮辱蔑视。在印欧语中,英语rump本指动物臀部和禽类尾梢,若指人的臀部,则转成戏谑,(注:又如德语中动物相关词转用于人的色彩变化情况:

Maul [兽类的嘴→〈粗〉(人的)嘴]/Schnabel[鸟嘴、有喙昆虫的喙→〈粗、贬〉(人的)嘴]/Borste[粗而硬的兽毛,鬃(尤指猪鬃)→〈口、谑〉头发、胡子]/Schwarte[兽皮、生皮、獾皮、野猪皮、肉皮→〈俗〉(人的)皮]/ Fressen[饲料 →〈野〉食物]/Atzung[小鸟的食儿→〈转、 谑〉食粮]/Klaue[兽蹄;猛兽猛禽的利爪→〈转、俗、贬〉手、魔爪]/Pfote[兽类的爪子→〈俗、贬〉手]/Pratze[兽类的爪、兽掌→〈口、谑〉爪子(指人的手)]。)同样,动物尸体叫carcase, 用于人则表轻蔑;德语Maul“兽嘴”、Schnabel“鸟嘴”转指人的嘴时,言语是粗俗的。动物相关词转用于小孩形成戏谑和幽默,是许多语言的共同倾向。动物观念词也用作自谦,自谦是贬化的延长。莆田话量词“宿”计量禽兽或其相关事物(同普通话“窝”),如“一宿乌鸦、一宿鸟蛋”,转指人时,则表谦称,如“我有一宿男女子(我儿女多)”。S.Ullman(1962)也说,动物词转用于人,一般表贬义或幽默、挖苦、侮辱、恶毒含义。

2.人有避讳需求,常寻求委婉说法掩盖人的不洁行为和相关性质,但同类现象发生在动物身上却直言不讳。不少对立因此而生。普通话表人交配的“睡觉”和表动物交配的“交尾”一般不可互换;人的排泄物叫“大便、小便”,动物排泄物常常粗俗地叫“屎、粪、尿”,“屎、尿”用于人时显得粗鲁。(注:湖南娄底话把人的粪叫“大粪”,动物的粪叫“稈筋粪(厩肥)、狗屎粪(拉在野地的粪)”。)

3.动物一般不能跟人一起计数和称代。因经济性需要,有时可通过数字暗示人类的存在,如“撞车事件造成一死两伤”,死伤的显然全部是人,不是动物。尽管动物也有隐性生死范畴(如动物“尸体”意味着动物已死),但死伤的动物不能跟人在一起计算,否则就成了笑话。有些语言还设定人和动物各自不同的计量形式。普通话人和动物表多数,指人名词后可加“们”,动物名词后不可加“们”。错那门巴语动物名词、指人名词、无生物名词表多数时,所加助词都有区别。语言在正常情况下几乎都不能用一个词同时称代人和动物,如汉语一般不能用“我们”称代“我和我的狗”,用“它们”称代“狗和它的主人”。动物不具有跟人平等交流的资格。几乎所有语言的第一、二人称代词都指人,只有表局外对象的第三人称代词才可在指物的同时兼指动物。第三人称代词人、物的综合式如撒拉语(街子土语)u“他、她、它”和ular “他们、她们、它们”,斯瓦希里语yeye“他、她、它”和wao“他们、她们、它们”。分析式如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4.与动物观念具有文化同构和互补关系的动物概念同样证实了人类对动物的蔑视。观念比概念空灵,但隐晦携带着某些与概念相当的信息。老舍《赵子曰》有句话:“不幸自从发觉他那头或那匹妻子的短处以后,他懊悔地至于信了宗教,以求一些精神上的安慰。”不直接把人喻说成牲畜,而是间接用计量牲畜的量词来计量人,达到了相同的表达效果。反过来,概念也可为观念提供文化印证。动物形态(life form )概念词如兽、禽、虫、鱼等转用于人,一般都引起贬化,表示对人的詈骂。 这一点与观念词是共通的。 英法和拉丁三种语言的动物概念词animal都可转作人的卑称,意思是“畜生、可怜虫、蠢货”;俄语动物概念词животноё(动物)转指人时,义为“愚笨粗野的人,畜生”,有藐视意味;日语きんじゅ

本指禽兽,可喻骂人类;普通话“禽、兽、虫”等比作人时,都带明显的贬义色彩,如“人面兽心、衣冠禽兽、禽兽不如、如鸟兽散,可怜虫、应声虫、糊涂虫、寄生虫、放屁虫、书虫、蛀虫、害人虫、虫豸”;美国俚语fish(鱼)喻指人时,意思多达7种,通含贬义, 指“傻瓜、窝囊废、淫女”等。动物概念词用于人所产生的贬化,同样反映了关于动物卑贱性的思想。比如在性约束上,动物放荡不拘,人就不是这样。

以人的利益为中心,以人的规准为参照,这在语义中有着普遍表现。因此语言设定人的高贵性,是可以理解的。为什么又蔑视动物的利益和品质,认为动物是下贱的呢?因为:(1)动物肮脏、乱伦、粗野、 蛮横、愚蠢等。动物观念词蕴涵着人类对动物品行根深蒂固的陈见,人类的卑鄙行为常被贬作“禽兽行为”或“鸟兽行为”。语言在好些方面反映了动物和人类在品行上的本质区分。动物饮食姿态粗野,人饮食斯文。德语essen(人吃)与fressen(兽类吃)的对立,trinken (人喝)与saufen(兽类喝)的对立。动物四脚行走,人两脚走路。广东横县平话人跑叫“走”,兽类(家畜和野兽)奔跑叫“跑”。动物性欲无节制,人有节制。动物常跟无约束的性欲联系在一起,汉语把“野蛮的性欲”叫“兽欲”。人的性活动不但有节制,而且讲求秩序,动物就没有正当和不正当的分别。(2)家畜等动物是供人类食用的。 家养动物的身体部位可从养殖标的定名,也可从人的食用趣味定名,如家畜的肥肉或脂肪在普通话里叫“膘”,又如家畜供食用的胃在普通话里叫“肚(dǔ)子”。这些名称均不适用于人,因为人类不是自己的食用对象。 (3)动物尤其家畜的命运大多是悲惨的,它们被人类畜养、食用、 奴役、戏耍,人类无法容忍自己被当作动物对待。在语言观念中,动物遭人类残害理所当然,人类遭残害是可悲的,家养动物任人宰割后供给食用。所以普通话专指杀牲畜、家禽等的“宰”色彩呈中性,用于人则呈贬义,“我杀了你!”仅表威胁,“我宰了你!”既表威胁,又表蔑视。

总之,语言不是完全任意地选择观念释放的角度,它根据自己关注的焦点,决定文化释放和观念分配的策略。被隐性词义范畴作为对立焦点的事项,往往在本民族生活中有着重要的意义。语言根据自己的文化关注,在发展中对观念释放的策略进行调整,如上古汉语“骨”和“肉”都浸透着人与动物的区分,《说文》段注:“禽兽之骨曰骼,骨主谓人。,鸟兽残骨。人曰肌,鸟兽曰肉,此其分别也。”现代汉语已不再把它们作为对立的焦点。德语选择皮、血和汉语古代选择肉、骨,都因为这时的语言距畜牧狩猎经济在过去生活中发挥最重要影响的时间还不长。东乡语和德语选择乳房,导源于操这两种语言的民族现在或不远的过去所经历的畜牧、狩猎经济。印尼人基于宗教上的原因,(注:在印尼松巴岛,死者埋葬前一般都要用松巴布层层包裹,有一些人家在屋里放了好几具尸体,有的甚至存放十几年几十年。在巴厘岛,一般平民先把死者埋葬起来,积够钱再火葬。火葬前,他们把尸骨挖出洗静,人们拥向尸骨争着抬举,以表敬重。每百年举行一次大型火葬,非常热闹隆重(俞松年等1984)。)更关注死和尸体,其语言中很多这方面的词都跟汉语形成零对应,如:bangar“尸体腐臭味”,berbujuran“尸体等横七竖八地躺着”,bungking“尸体背朝上漂着”,memandikan“洗尸,与给洗澡、使洗澡同辞”,mawai“横死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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