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机遇与挑战_经济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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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4)01-0001-07

一、东北亚地区为何沦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空白地带”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和区域化交织演变的发展态势,乃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以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以生产和金融国际化及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为表征、以跨国公司为市场主体、以WTO多边规则为制度框架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使各国经济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强度、广度和深度均非昔日可比。而与此同时,区域主义则成为世界经济另一道非常亮丽的风景线。区域贸易集团层出不穷,区域经济一体化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据统计,截至2002年,由各成员通报给GATT/WTO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累计已逾250项,目前还在实施中的就高达173项。对于世界经济的这两种态势,尽管国际学术界仍有分歧,但最近十来年的进展表明,多边主义和区域主义日益呈现一种并行不悖与合作互补的利益格局。

可以说,全球化和区域化这两大潮流合力造就了当今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三大主力板块:欧洲、北美与东亚经济板块。其中,前两个板块的形成主要得益于两大贸易集团的成功:欧盟(EU)和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开区域经济一体化之先河的欧盟,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现已建成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组织,实现了单一市场和单一货币的宏愿,并有望朝着政治一体化的方向发展。目前,10个东欧国家获准即将加入,进一步表明了欧盟对世界经济影响力的增强。在大西洋的另一边,美加墨三国组成了可与欧盟匹敌的北美自由贸易区。而且,在美国的主导下,北美、中美以及南美等34个国家日前已正式宣布在2005年1月成立西半球自由贸易区。今年6月6日,美国与智利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向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跨出了重要一步。相比之下,东亚经济板块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即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不对称状态。这种状况在东北亚地区尤其突出。这一板块的重心无疑是中日韩三国,因为东北亚的经济实力是东南亚的近十倍,中日韩三国的经济规模约占东亚经济总量的90%。一方面,东北亚六国除朝鲜外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进程,其中,日韩是WTO的创始成员,中国经过15年的艰辛谈判成为其最重要的新成员,蒙古先于中国成为WTO成员,而俄罗斯也经历10年谈判,并有望在明年成为其正式成员。然而,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方面,东北亚各国却是步履维艰。除了在APEC框架下以及最近在“10+3”框架下的相关合作外,东北亚地区至今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空白地带”。日韩自由贸易区协定虽谈判经年,但至今未成正果。而如果没有中日韩三国的重点参与,东北亚乃至整个东亚的区域经济统合就是一句空话。因此,面对欧盟和北美的区域一体化咄咄逼人的态势,东北亚经济合作与一体化进程确实已到必须痛下决心迎头赶上全球步伐的时候了。

东北亚地区之所以至今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没有起色,尤其是作为这一地区经济重镇的中日韩三国在建立自由贸易区(FTA)方面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有:

第一,从经济层面看。首先,经济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是重要原因之一。以人均GDP计,东北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4个层次:日本第一,韩国次之,中、俄居三,蒙古和朝鲜处于最低层次。就中日韩三国而言,虽然中国经济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有长足的发展,但整体上与日本和韩国的差距仍十分悬殊。日韩的人均GNP1999年分别为32230美元和8490美元,而中国仅为780美元(世界银行《2000/2001世界发展报告》)。其次,经济体制的差异同样是阻碍经济一体化的因素。日韩已建立起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中、俄、蒙三国仍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朝鲜则尚未走上经济转型之路。再次,经济开放程度的差距以及生产要素流动性的不足,也制约着东北亚经济合作和一体化的进程。此外,各国迄今尚未形成经济合作与一体化的正式磋商与协调机制,而这种制度供给方面的缺失也导致了本地区经济政策协调方面的困难,并妨碍各国之间在经济一体化方面分歧的缩小和共识的达成。

第二,从政治层面看。这一地区长期处于对立状态,而且,这种对立并未随着冷战的结束而消失。这是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截然不同之处。后者几乎没有这方面的问题,相反,寻求安全保障本身正是推动欧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动因之一。而在东北亚,朝鲜半岛依然处在分裂之中,最近的朝鲜核危机仍是政治对立和安全隐患之所在。此外,中日韩三国尤其是中日两国之间在安全保障机制和确立政治互信方面也有很大的分歧。一方面,由于受长期意识形态对立和历史恩怨的影响,中国的再度崛起时常被日本视为一种威胁,甚至成为某些传统势力或利益集团用来阻挠东北亚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借口;另一方面,现有的东北亚安全保障机制是在冷战基础上建立和保留下来的旧体制,日韩与美国构建的安全保障同盟同样无法使中国等东北亚其他国家满意和放心。作为当今全球“一超独大”的美国,为确保其在东北亚乃至整个东亚地区的战略利益,而对日韩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果敢决策方面所施加的负面影响确实不容忽视。因此可以说,东北亚国家之间尚未建立足够的政治、安全互信和仍处于对立状态的安全保障体系,业已成为推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最大障碍。

第三,从日本方面看。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日本始终未能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中发挥其应有的领导者作用。日本作为整个东亚地区唯一的发达国家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起领导核心作用似乎天经地义。但事实上,日本军国主义在整个东亚地区留下的历史创伤至今仍一再被历史教科书、参拜靖国神社、有事三法案等问题所刺痛。无独有偶,在世界经济区域化蓬勃发展的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却进入了“丢失的十年”。如果说80年代日本在东亚经济发展中还有“雁行模式”的核心效应,那么,进入90年代,随着其经济泡沫的破灭,日本既难以发挥东亚经济火车头的作用,也无法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中真正扮演领导者的角色。此外,与日本经济政策的非对称性也不无关系,即一方面对国内市场采取有形无形的封闭性政策,另一方面则拼命挤占国际市场包括东亚市场。日本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一味采取“自私性”的经济政策(如放任日元贬值等),普遍令东亚国家寒心。而要担当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领导者角色,就必须在经济政策选择、国内市场开放等方面确立起勇于负责的良好形象。这恐怕是日本长期以来未能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中发挥“领头雁”作用的主要根源所在。虽然去年日本和新加坡达成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实现了“零的突破”,但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由于对各自国内市场的影响是相当有限的,因而这一协定并未触及到某些实质性问题,诸如日本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开放问题、贸易逆差问题等。而这些敏感问题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中,则是必须解决的难题。因此,就日本的现状而言,它实在无法像美国在NAFTA以及美洲自由贸易区中所扮演的角色那样,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独力支撑,而必须与中韩两国合力发挥主导作用。

二、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潜力与契机

那么,东北亚经济一体化步伐至今依旧徘徊不前,是否意味着这一地区缺乏经济合作与一体化的基础和需求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事实上,东北亚经济合作与一体化不仅有着深厚的基础,而且有着共同的需求。对此,东北亚各国并无多大的原则分歧。

首先,建立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组织是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三国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客观需要。中日韩三国近年来相互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交往,虽然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但其潜力远未得到发掘。2001年,三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仅占其所有贸易总额的19.3%,其余80%的贸易是和美国、欧盟、东盟等东北亚以外的地区进行的。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均超过其区外贸易,如欧盟的区内贸易占其贸易总额的65.5%;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占其贸易总额的54.1%。这一现象表明,中日韩三国如果建成自由贸易区,进而促成东北亚乃至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必将大大促进三国间及整个区域内的贸易,其潜力之巨大不言自明。如果中日韩三国能够通力合作,朝着建立东北亚乃至东亚自由贸易区的方向不断努力,那么,区域内各国就能够比较从容地应付外来经济的挑战,应对来自北美和欧盟的竞争,并稳健地迈向经济全球化。此外,WTO首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发展回合)已经启动,若能如期完成,则必将有力促进中日韩之间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更为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提供又一个重要的契机。

其次,近年来东北亚国家尤其是中日韩三国之间贸易与投资的进一步加强,为东北亚经济一体化创造了更为坚实的基础。2002年,中日韩三国间的贸易额已突破2000亿美元,三国间的贸易依存度不断提高(〔韩国〕刘常夫,2002);中国对韩日的进出口依存度,已由1991年的17%增加到2001年的24%,日本对中韩的依存度则由同期的11%上升为22%,韩国对中日的依存度保持在25%左右的水平,但其在结构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对中国的比例由同期的3%上升到11%,而对日本的比例则从22%下降为11%。日韩两国有着紧密的经济交往与合作,日本是韩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自1971年起就成为韩国的第一大投资国,2002年的日韩贸易额近570亿美元。中日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虽起步较晚,但速度惊人。200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6000亿美元大关,达到6207.9亿美元,而日本则连续第十年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日双边贸易总值达1019.1亿美元,占当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的16.4%,增长16.2%。日本对华投资虽有起伏,但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就累计情况而言,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对华直接投资国。中国同样也已多年成为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韩正式建交虽说时间更短,但中韩间的贸易与投资近年来却获得飞速发展。2002年,中韩双边贸易额达到440.7亿美元,其中出口155.0亿美元,进口285.7亿美元,韩国成为中国第五大进口来源地、第六大出口市场和第七大贸易伙伴。中国现已成为韩国最大的投资对象国,而韩国则是中国第五大投资来源地。

再次,东北亚各国在经济上存在着巨大的互补性,除朝鲜外的各国均以市场经济为基本制度和改革取向,也为东北亚经济合作和一体化发展奠定了现实的基础。日本和韩国的技术与资本、中国的劳动力和市场、俄罗斯的资源尤其是能源等,为东北亚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优势互补的基础。有研究表明(于津平,2003),中日之间的贸易无论在出口还是在进口上均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意味着中日经济关系的加强有利于两国更好地发挥现有的比较优势。中韩之间则不尽相同,虽然中国的出口和韩国的进口之间的互补性较弱,但中国的进口和韩国的出口之间却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因此,中韩加强经济合作关系有助于韩国贸易顺差的增加(参见表1)。

表1 日本、韩国与中国贸易的互补性

与中国出口的贸易互补性 与中国进口的贸易互补性

年份 日 本 韩 国

日 本 韩 国

1980 1.23

1.06 1.31 1.27

1985 1.37

0.99 1.52 1.44

1990 1.16

0.92 1.00 1.12

1995 1.14

0.99 1.10 1.26

1996 1.13

0.96 1.08 1.21

1997 1.08

0.93 1.02 1.15

资料来源:于津平,2003

最后,加强东北亚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进程,可以为东北亚各国带来利益分享和共赢的结果。一是可以促进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实现东北亚地区的和平、安全、稳定和繁荣,不仅是本地区各国的共同需要,也是各国从经济合作和一体化中可以获取的最大政治红利。二是可以充分发挥各国的经济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内的资源配置,扩大区域内的贸易与投资,为各国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可以对美欧和其他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作出积极的回应,有助于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在重要国际组织(如WTO、APEC等)中增强参与力和决策权,从而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提高各自的国际地位。

近年来,东北亚各国无论经济还是政治均呈现出新的发展变化趋势,为推动东北亚经济合作与一体化提供了诸多有利因素,也就是说蕴涵着巨大的潜力和契机,集中体现在:

第一,中国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和持续发展的势头,进一步为东北亚经济合作与一体化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特别是中国成为WTO的重要成员,使中国最终迈向了经济全球化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不归之路,这必将促使中国在WTO框架内全面加强同东北亚经济强国日本与韩国的经济合作。此外,作为在东北与日韩等国隔海相望、在东南与东盟诸国比邻而居的中国,在建立整个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无疑有着重要利益。然而在建立东北亚自由贸易区一时难以启动的情况下,中国近年来转而对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尤其是开发湄公河流域的区域经济合作倾注更多的热情和努力。2002年11月4日,中国率先与东盟在金边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到2010年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开始实质性谈判。但是中国的这一举动绝不意味着已失去对建立中日韩暨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兴趣。相反,这既可以推动中日韩与东盟之间“10+1”和“10+3”合作迈出新的步伐,同时更能大力促进中日韩三国及东北亚各国将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发展战略尽快摆上议事日程。

第二,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在推动和加强东北亚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进程方面的意愿正在增强。日本战后通过实施“脱亚入美欧”的战略,并依靠其与美国的特殊关系,成功地走上了发达国家的道路。但如今,面对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强化与扩张,其利用传统欧美市场的潜力已经相当有限,而日本要摆脱目前的经济困境,走出低谷,应该采取“重返亚洲”的战略,必须更大规模和更有效率地利用包括中国市场在内的东亚市场。韩国在欧美市场上面临的处境与日本相似。中国虽是本地区近20年来增长最快的国家,但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富强之梦,不能仅仅依靠需求巨大的国内市场,而必须走经济全球化之路,特别是与东亚近邻实现互补合作。因此,实现东北亚乃至东亚经济一体化乃是中日韩三国政府决策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要实现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三国需要进行“合作博弈”。因为就中日韩三国自身而言,目前均没有能力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单独扮演领导者角色。如果各自为政,进行“非合作博弈”,势必无法得到理想的结果,事实上只有三国通力合作才有可能。

第三,今年六月初,韩国总统卢武铉访日期间,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达成共识,尽快就建立日韩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这对推动东北亚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无疑是积极的合作动向。此外,如果朝鲜核问题能够在有关各方的努力下和平地得到解决,这不仅对缓和半岛紧张局势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将有助于为东北亚地区的全面经济合作和一体化发展拓宽理想的生存空间。

毫无疑问,东北亚走向经济一体化仍然面临着很大的阻力,我们认为这种挑战主要不是来自经济方面而是政治方面。且不说作为战争、分裂和冷战象征的朝鲜半岛“三八线”,不仅在地理上而且更是在本地区人们的意识上依然如故,尽管南北间的对话已经启动,就安全保障体系而言,本地区无论是中日之间还是朝韩之间的安全保障体系均建立在冷战基础上,而且这一体系不仅没有随着世界范围内冷战的结束而消失,甚至还有某种程度的增强。因此,东北亚各国之间尚未建立足够的政治和安全互信以及依然处于对立状态的安全保障体系,已成为推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最大障碍。

东北亚经济一体化面临的另一个挑战主要来自日本。尽管日本在推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方面不无建树,其固有的“领头雁”的意识也十分强烈,特别是就经济总量而言,日本未尝没有担当东北亚经济一体化核心的能力,但是日本政府至今在历史教科书和参拜靖国神社等区域敏感问题上仍一意孤行,最近又通过所谓的“有事三法案”。这种“非合作”的态度和做法,对于建立东北亚的政治与安全互信是有害无益的,同样对推动东北亚尤其是中日韩三国间的经济一体化也必然产生某种负面影响。

因此,东北亚各国加强经济合作和走向一体化,不仅应该以史为鉴避免无谓的冲突,而且需要各国尤其是中日韩三国互谅互让,同时依靠政治上的远见卓识,共同着眼于更长远的未来以推动这一历史进程。而日本更要竭诚布公,正确对待历史问题,并且率先垂范,为推进东北亚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总之,我们认为,中日韩三国的合作与团结不仅对于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至关重要,进而对整个亚洲地区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

从东北亚六国中日韩蒙朝俄的现实情况看,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当务之急,必须是首先在中日韩三国间建立FTA。因为,处于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的朝鲜,显然在开放和转向市场经济方面尚需时日;俄罗斯近年来虽十分重视与东北亚各国发展经贸关系,但从本质上说它仍是一个欧洲国家;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蒙古,其在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则是相当有限的。这说明,若没有中日韩三强在建立FTA上有所作为,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不可能有较大起色。然而,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建立中日韩三国间的FTA也绝非唾手可得之物,而需要克服各种现实的阻力。我们认为,从东北亚的客观趋势来分析,其经济一体化的最终实现不仅需要在目标和路径选择上达成共识,更需要为此构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

东北亚经济一体化必须确立基于本地区发展的富有远见的长远战略目标,并以此作为区域间各国从政府到企业的行动指针。在此框架下,具体实施渐进式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的措施,先易后难、由低到高地推进东北亚乃至东亚的经济一体化进程。然而,由于经济一体化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东北亚各国对此持有不同的见解。如日本首相去年元月访问东盟五国发表政策演说时,提出了所谓“小泉构想”,即在与东盟发展伙伴关系和缔结一揽子“经济合作协定”的基础上,建立由“10+3”加上澳新组成的非排他性的“东亚扩大共同体”的经济一体化目标。韩国则希望组建中日韩三国FTA,主张在“10+3”框架内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中国虽然非常重视东北亚以及整个东亚的区域经济合作,但最近则将注意力集中在东南亚,并且已与东盟在建立FTA尤其是开发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其实,前述各种举措只是在路径选择上的差异,是一种表面的而非实质性的差异,是一种策略的而非战略性的差异。

从世界范围的区域一体化发展经验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由低到高、先易后难大致可分为若干阶段:区域内地理相近的国家进行次区域或双边的多层次的经济合作(包括重点领域或项目的合作、大城市间的合作以及边境地区的双边或多边经济合作)→区域内国家间建立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紧密合作为核心内容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区域内三国以上组成的多边自由贸易区→以商品、服务、资本、技术和人员等要素自由流动为内容的区域经济共同体→以单一市场和单一货币为内容的区域经济与货币联盟。

因此我们认为,从东北亚地区的现实出发,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目标和路径选择由低到高、先易后难可依次为:以建立政治、安全互信和促进多层次经济技术合作(包括重点领域或项目的合作、大城市间的合作、次区域或双边的经济合作)为现实起点,以建立中日韩三国间双边或三边FTA为近中期的首要目标,以建立东北亚FTA和要素自由流动的东北亚经济共同体为中长期目标,以建立东亚经济与货币联盟(即“亚元区”)为远期的最终目标。

就目前情况而言,中国和东北亚各国特别是日本和韩国,应当致力于推动和发展灵活多样的次区域和双边的多层次经济合作。首先是在有基础条件、有明显共同利益和达成共识的领域,如能源、环保、物流、反恐等,在大城市间开展次区域经贸合作。其次是国家间的双边经贸合作,特别是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然后组建中日韩三国间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紧密合作为核心内容的FTA。考虑到在现有的“10+1”和“10+3”合作框架下,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与东亚经济一体化具有互动性和互补性,因此,中日韩三国间的FTA也可根据实际进展考虑在“10+3”机制内一并解决。至于建立东北亚FTA和经济共同体的中长期目标,同样可作类似的考虑,而且从现有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似乎更可能在“10+3”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这13个东亚国家内首先完成。

为推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各层次目标的逐步实现,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三国要积极构筑相应的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对于当前正在展开的次区域和双边的多层次经济合作来说,东北亚各国可以相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制度性安排,如组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双边或多边论坛组织或协调机构。这种组织可以是政府间的,也可以是非政府机构(NGO),还可以是半官方半民间的合作形式,如组建由次区域地方政府联合发起的相关协商机构,则可就区域内主导产业或重点领域设立专门的合作机制,诸如货币互换机制、金融合作机制、钢铁共同体、信息技术共同体、能源共同体和环境保护共同体等。然而对于实现较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目标来说,则必须构建政府层面的制度性安排。目前,关键是中日韩三国必须构建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这至少可从两个层面考量:

一方面,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制度框架,进行政府间的高层会晤与对话,以弥合分歧、建立互信、达成共识。对东北亚经济三强来说,中日韩三国均是WTO、APEC和“10+3”的成员,这三重框架既为各国提供了现成的经济合作平台,同时也为三国政府高层领导提供了会晤和磋商机制。特别是“10+3”机制更须重视,因为自1999年“10+3”首脑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领导人首次举行非正式早餐会起,到2002年“10+3”框架下的中日韩三国首脑年度会晤已成固定机制,这种机制对东亚经济三强之间消除分歧和摩擦、增进政治安全互信以及确立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战略目标等均具深远的影响。中日韩三国首脑会议已就经济贸易、信息技术、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开发和文化合作五大重点领域建立合作机制达成了共识。2003年年底召开的“10+3”首脑会议,东北亚各国殷切希望中日韩首脑就酝酿已久的彼此建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能达成一致的政治宣言。如果能成为新一代领导人的远见卓识,这必将成为三国构建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乃至推动经济一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的里程碑。此外,得益于亚洲金融危机带给地区各国的一个深刻教训,经过最近几年的努力,现在中日韩三国已分别签订了货币互换协定,并已在“10+3”框架内建立了金融合作机制和货币互换网络。同样中国加入WTO,也将有力推动中日韩三国围绕建立东亚经济新秩序启动新的富有创造性的制度安排。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尽快建立以讨论和推动东北亚经济合作和一体化为宗旨的协调机构。有学者将其称为“东北亚经济协商组织”(〔韩国〕李昌在,2002)。我们认为,鉴于区域经济要走向较高层次的一体化,政府理应发挥核心作用,因此,目前中日韩三国应该建立政府主导型的协调机构,它可以通过中日韩三国官方机构、企业界和学者的积极参与来共同推进这一构想的实现。而其近中期的核心目标就是建立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构建这样的机制才能为推动东北亚各国的真诚合作和实现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创造必要的制度基础。我们坚信,尽管区域合作有成本,不会一帆风顺,更不会轻而易举地创造分享与共赢的繁荣局面,但合作是基础,是前提,是走向共享经济繁荣的现实桥梁。因此,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三国需要加强合作博弈,为实现“合作的和平,合作的繁荣与合作的文明”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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