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客户工业迅速发展的原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墨西哥论文,迅速发展论文,原因论文,客户论文,工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客户工业〔1〕是指加工、装配、 制造或修理临时进口的原料或其他物品以便实行再出口的工业企业,它实际上就是出口加工工业。1965年,墨西哥政府开始在北部边境地区设立客户工业区,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区内建立出口加工企业,由此揭开了客户工业部门在该国长期迅速发展的序幕。1970~1991年,客户工业部门的外汇收入由8290万美元上升到41.3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23.6%。〔2〕1985年,客户工业超过旅游业,成为墨西哥仅次于石油部门的第二大创汇来源;到1994年,它超过石油部门,成为该国最大的外汇收入来源。
一、有利的国内政治、经济环境是客户工业迅速发展的保证
目前,学术界越来越多地倾向于赞同这样一种观点,即“决定客户工业建立的一个最为突出的国内经济因素……是政府提供的总体条件:经济和政治稳定、基础设施、有效的公共服务、官方的长期发展战略、政府和民众对外国投资的态度、管理人员和熟练劳动力的供应和贸易自由化政策,等等。”〔3〕墨西哥客户工业之所以能迅速发展, 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政府为该部门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一,墨西哥长期稳定的政治局势为外国公司提供了投资客户工业的良好环境。自墨西哥革命以来,特别是从1929年革命制度党(当时称国民革命党,1935年改为现名)成立并开始执政以来,墨西哥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体制。这种被称为“墨西哥模式”的政治体制,是介于民主和专制之间的一党政治体制,它不仅保证了革命制度党的长期统治地位,而且也使“墨西哥成为拉丁美洲各国中政治稳定的典范”。即使在80年代墨西哥陷入严重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其国内政局依然比较稳定。长期稳定的政治局势,无疑是吸引外国公司到墨西哥投资创办客户工业的重要因素,这一点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所认为的,“政治稳定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决定性的国内因素,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专门的财政刺激”。
其二,墨西哥政府对外国投资政策的积极态度,刺激了外国投资者从事客户工业活动的积极性。
1984年2月,全国外资委员会宣布,将灵活执行1973年的外资法, 允许外资在相当多的项目中持有100%的股权。 这是墨西哥对外国投资态度转变的开始。1989年5月颁布的《外国投资管理条例》和1993 年12月公布的《外国投资法》均“承认外国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以及在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因而对“吸引外国资本到墨西哥投资,采取了明确的欢迎态度”。在这种积极政策的影响下,墨西哥吸收的外资数额连年增长。1982~1988年,墨西哥年均吸收外资14.81亿美元,1990年吸收外资26.33亿美元,1991年增长到47.62亿美元,1992年和1993年底, 墨西哥吸收的外国投资总额累计达730亿美元。〔4〕
其三,墨西哥政府奉行的贸易自由化政策对客户工业的发展特别有利。从1983年起,墨西哥政府对贸易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主要举措,一是减少进口许可证配额等非关税限制。受非关税限制的进口值占总进口值的比重由1981年的82.8%降到1990年的14.1%;〔5〕二是降低关税率,1982~1987年,平均进口关税率由27%降至10%,关税种类由16种减少到5种,关税级差由24.8%降到6.9%;〔6〕三是积极参加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组织。如果说1986年7 月加入关贸总协定是这一进程的开端,那么1992年8月12日与美、 加两国达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则是这一进程的最高峰。
贸易自由化政策给客户工业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在进口替代时期,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避开贸易壁垒,打入墨西哥市场,因而外商多不愿从事客户工业投资,因为它规定了客户工业产品必须全部或大部出口的要求。贸易自由化政策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外国投资的目的。现在,许多外国公司(尤其是日本等国的公司)到墨西哥投资的主要目的已不再单纯是为了占领当地市场,它们更多地是为了利用当地的比较优势来获取最大利润,或者是为了避开美国咄咄逼人的非关税壁垒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规定的“原产地规则”而将墨西哥视为进入美国市场的桥梁。在墨西哥兴建客户工厂则是这些公司实现上述目标的最佳选择。
可见,墨西哥政府在政治稳定、外国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等方面的积极努力,创造了一种有利于客户工业活动的良好环境,在客观上促进了该部门的迅速发展。然而,墨西哥政府对客户工业部门采取的积极鼓励政策,才是创造适合该部门迅速发展的“总体条件”的关键因素。
二、墨西哥政府的客户工业政策
正如塞尔希奥·里瓦斯所说的,“对于客户工业企业的发展来说,墨西哥政府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7〕墨西哥政府对客户工业经营活动的积极态度主要反映在它为该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令和规章,以及它所采取的具体鼓励措施等方面。
从1965年至今,墨西哥政府主要颁布了以下具体指导客户工业活动的法规和计划:1965 年沃尔达斯政府颁布的《北部边境工业计划》; 1976年波蒂略政府制定的《关于发展客户工业条例》、1983年德拉马德里政府的《客户工业发展及经营法令》和1990年萨利纳斯政府公布的《促进出口加工工业法》;以及墨西哥政府制订的《海关法》、有关外国投资的法规和有关的长期经贸发展计划等。通过上述法规和有关计划,墨西哥政府对客户工业部门的发展采取了下述几个方面的具体鼓励措施。
第一,不断扩大客户工业经营活动的地域范围。1965年制订的《北部边境工业计划》规定,美国公司只能在北部边境地区的客户工业区内投资兴办客户工厂。1966年6月墨西哥政府又宣布, 允许外国公司在北部边境20公里范围内的任何地区开办客户工厂。1971年,埃切维里亚政府颁布的《海关法》第321条规定, 外国公司可以在墨西哥沿海地区和南部边境地区投资兴建客户工厂。翌年又规定,外国投资者可在除墨西哥城、瓜达拉哈拉和蒙特雷等工业集中地区以外的任何地区开办这类企业。后来,墨西哥政府又进一步取消了上述限制,使客户工业经营活动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墨西哥全境。这样,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对劳动力价格及其技术熟练程度、交通和通讯条件、原材料成本等经济因素和政治稳定程度进行充分评估以后,选择比较利益最大的地区开办工厂。换言之,客户工业经营活动地域范围的扩大,使外国投资者有可能获取更大的利润,这必然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到墨西哥投资设厂,从而促进了客户工业的迅速发展。
第二,加强对客户工业部门的协调管理。为了加强对客户工业经营活动的协调管理,墨西哥政府主要做好了以下3 方面的工作:一是确定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能。1983年颁布施行的《客户工业发展及经营法令》规定,客户工业部门主要由工商部和财政部进行管理,前者负责确定部门的经济政策并协调政策的执行;后者负责监督企业经营情况。客户工业的申报手续、原材料进口的免税手续及产品出口或内销程序等具体事务,主要由工商部下属的加工工业和地区发展局及财政部下属的海关总署负责执行;二是建立有关机构,协调管理客户工业发展。1983年,墨西哥政府成立了发展客户工业部际委员会和客户工业协商委员会,前者由内政部、财政部、工商部,计划和预算部、劳动和社会福利部及墨西哥对外贸易协会的代表组成,其职能是就客户工业的宏观政策向有关各部提出建议;后者则是部际委员会的协调和咨询机构;三是简化有关手续。1974年1月召开的全国外资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外国投资者不必征求该委员会的特许,便能够在墨西哥境内开设客户工厂。 1989年12月,墨西哥政府还特别设立了一个“联合办事窗口”, 将客户工业有关的一切手续都集中在一个窗口办理,大大简化了手续办理的过程。墨西哥政府的上述措施为外国投资者参与客户工业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第三,不断扩大外国投资者开办客户工厂的投资范围、原材料进口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在投资范围方面,1966年墨西哥政府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客户工厂中所拥有的股份不得高于49%。1973年,全国外资委员会颁布《客户工业企业第1号总决议》规定, “除了从事纺织业和其他可能影响墨西哥生产商出口份额的行业的客户工厂以外,其余这类企业可由100%的外国资本构成。”〔8〕1977年颁布的《促进墨西哥投资和外国投资管理法第2 号总决议》则进一步允许外商独资开办客户工厂。此后,外国投资者便获得了在任何行业的客户工厂中拥有全额股份的权利,这样大大刺激了他们从事客户工业经营活动的积极性。
在客户工厂原材料使用方面,1983年颁布的《客户工业发展及经营法令》第7条规定, 客户工厂有权免税临时进口以下商品:“原料和辅助原料,以及包装、包装材料、商标和完成计划的基本生产所必需的小册子”;“工具、设备和工业生产和安全使用的配件,以及劳动手册和工业计划”,和“生产过程所需的机械、器材、仪器和配件,以及实验室设备、产品测量和试验设备,和为质量管理和培训人员所必需的物品。”〔9〕1990年4月公布的《关于建立生产出口商品的临时进口计划的法令》重申了客户工厂免税临时进口的权利。
在客户工厂产品的销售方面,墨西哥政府则不断扩大其产品内销的比重。在客户工业发展初期,客户工厂的产品必须全部出口。1983年颁布的《客户工业发展及经营法令》第12 条规定, 客户工厂每年产量的20%可以在墨西哥国内市场出售。1991年实施的《促进出口加工工业法》则进一步规定,客户工厂在外汇平衡的条件下,可向墨西哥国内市场销售不超过50%的自产产品。而且,客户工厂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依法可以享受减免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条件。上述优惠政策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内销比重的扩大,使从事客户工业经营活动的外国公司能够达到既利用当地比较优势以降低生产成本,又可获取当地市场更大容量的双重目的。
第四,墨西哥政府对客户工业部门的金融支持是该部门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墨西哥政府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对客户工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1)适当降低汇率,从而降低了客户工业的劳动力成本。 在1976年以前的20多年中,墨西哥一直保持着1美元兑换12.50比索的汇率。 1976年,政府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 比索随即贬值为1美元兑换24.50比索。在债务危机期间,比索贬值幅度进一步加大, 1982年为1美元兑换56.40比索,1983年则为120比索,到1990年更贬值到1:2813比索。〔10〕虽然比索贬值是由于各种因素促成的, 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汇率高估的趋势,在客观上促进了客户工业的发展。由于比索贬值,墨西哥工资水平大幅度下降,例如以美元计算的工业部门平均工资从1982年每小时1.69美元,降到1986年的0.60美元。
(2)允许客户工厂自由支配所挣的外汇。1983年4月11日,墨西哥政府颁布的《客户工业企业汇率控制补充条例》规定,客户工业部门只需出售部分外汇用于支付其债务利息、租金、有关税款和工资,以及其他必须用墨西哥货币支付的费用,而无需承担向墨西哥金融机构出售全部所挣外汇的义务。客户工厂可以在银行设立一个外汇帐户,自由支配其外汇。这种自由支配外汇的政策,降低了外国客商在墨西哥投资的风险,对外国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
(3)专业部门对客户工业部门的金融扶持。 该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墨西哥国民银行,专门成立了出口客户工业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满足客户工业的财政金融服务需要的一系列完整的发展计划”。1984年,这个部提出了扶持客户工业部门发展的“特别金融支持计划”,计划提出向客户工厂和为客户工厂供应本国原料、零部件及设备的墨西哥国内供应商提供信贷、基本信息和风险资本融通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为新的工业园区和客户工厂的建立提供金融服务等。墨西哥的其他金融机构如墨西哥商业银行,也提出了专门计划以支持客户工业部门的发展。
第五,政府在劳工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政策,是客户工业部门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在劳工政策方面,墨西哥政府鼓励内地人口向客户工厂集中的北部边境地区移民,使客户工业部门获得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同时,政府还规定,客户工厂雇用本国公民作为工人的比重不得低于90%,并要求厂方对其雇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墨西哥联邦和地方政府还与某些外国公司共同兴办了一些职业培训学校,为客户工业储备技术性劳动力。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客户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在技术转让政策方面,墨西哥政府鼓励发展高技术含量的行业来逐渐取代低技术含量的行业。在80年代以前,墨西哥客户工厂多以服装加工、纺织、玩具和家具制作、电视机零配件和半导体等中低档技术的行业为主。到1990年,经营电器和电子材料及配件、机电设备、交通设施、机械产品及工具,以及化工产品等高技术行业的客户工厂已占客户工业企业总数(1929家)的40%以上(792家),占就业总人数(46 万多人)的61%(约28万人),占客户工业生产总值(30 多亿美元)的65.2%(近20亿美元)。〔11〕
三、客户工业迅速发展的外因
墨西哥客户工业部门的迅速发展还得益于有利的外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跨国公司(尤其是以美国为基地的跨国公司)的投资战略越来越朝着有利于客户工业发展的方向转变。这种转变主要表现在下述方面:
首先,对外直接投资日益成为跨国公司的战略重点。60年代中期以后,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霸主地位开始遭到联邦德国和日本等国家的挑战。美、德、日之间相继采用非关税壁垒保护自己,来打击限制对方。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的战略安排日益从扩大产品出口向对外直接投资倾斜。对外直接投资既可以使跨国公司维持技术垄断,又能在世界范围内利用其技术优势获得最大利润。
其次,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由于跨国公司拥有不同的技术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其对外直接投资战略表现出不同的具体形式和目标。在70年代以前,跨国公司主要侧重于建立全额股权或多数股权控制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其对外直接投资的目标则是为了占领受资国的国内市场。联合国1973年发表的统计材料显示,85%以上的美国国外子公司和75%以上的英国国外子公司都属于拥有全额或多数股权的公司。
7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和目标都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可利用投资来源的分散化和管理与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其对主权、资源的斗争和谈判地位的增强,以及跨国公司本身发展的需要,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股权控制方面表现出灵活性。转包合同、技术转让协议等非股权安排越来越多地成为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参与形式,“因为这种安排能降低它们所担的风险,又可凭借它们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方面的资产获得满意的收益。”〔12〕另一方面,生产全球化进程的加剧,使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目标也发生了变化。所谓生产全球化是指各企业生产工序的分散化和国际化,它是下述几个主要因素作用的结果,即:(1)生产技术的进步使不同生产工序得以从地理上相互分离;(2)交通和通讯方面的发展降低了生产和运输成本;(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工资差异日益扩大;(4)国际竞争日益加剧,使降低生产成本变得更加紧迫。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种“新型投资”方式,即出口导向型直接投资。这种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发展中国家建立向本国或第三国出口的生产基地,利用当地的低劳动成本和丰富的劳动供给进行加工、装配,从而降低跨国公司的生产成本,保持或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外国公司在墨西哥开办的客户工厂便是这种投资方式的典型代表。
第三,美国跨国公司的投资战略向“新型投资”方式的转变,是墨西哥客户工业迅速发展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外部推动力。60年代以来,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统治地位遭到西欧、日本等的挑战,国际竞争力日趋下降,甚至在本国市场上,“美国公司相对外国供货商而言,也出现了内在的脆弱性”。在这种情况下,以美国为基地的跨国公司不得不改变其生产战略,将生产划分成若干工序,将那些需要大量劳动力投入的工序转移到国外,以降低生产成本。
美国跨国公司投资战略的上述转变,不仅是由于外在压力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得到了美国关税税则中两项免税条款的鼓励。条款规定,从美国出口的金属品(贵金属除外),在国外进行加工后再进口到美国时,只征收在国外加工价值部分的关税。用美国生产的元件在国外组装的产品进口到美国时,只需缴纳在国外加工增值部分的关税。这两项免税条款使美国的跨国公司进行“新型投资”时能够更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因而成为其在国外创办出口加工企业的主要动力之一。而墨西哥则是美国公司根据上述免税条款开办装配工厂的理想场所,因为它拥有3 种优势:其一,墨美两国仅一河之隔,交通便利,可以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其二,墨西哥劳动力丰富,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其三,墨西哥政府的鼓励政策。1980年,墨西哥是根据上述两项条款向美国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其出口值仅次于日本和前西德而居世界第三位。到1990年,墨西哥客户工业部门的资本总额中有68%来自美国。
注释:
〔1〕“客户工业”来源于西班牙语的Maquila一词,其原意是指“古时候磨坊主出借磨坊后,收取作为加工费用的部分加工成品”。
〔2〕塞尔希奥·里瓦斯:《墨西哥的客户工业:现实和谬误》, 载墨西哥《对外贸易》杂志,1985年第11期,第1081页;墨西哥银行:《1992年墨西哥经济》,墨西哥城,1993年。
〔3〕巴勃罗·A·I·龙戊利亚:《出口客户工业的理论框架》, 载墨西哥《对外贸易》杂志,1993年第5期,第129页。
〔4〕《墨西哥:新的经济概况》,墨西哥财政和公共信贷部1993年版,第38页;《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墨西哥的利弊》,载《拉丁美洲研究》,1994年第6期,第51页;《人民日报》,1995年1月13日,第7版。
〔5〕墨西哥银行《1992年墨西哥经济》, 墨西哥城1993 年, 第185页。
〔6〕米戈尔·D·拉米雷斯:《墨西哥的稳定和贸易改革,1983~1989年》,载美国《发展中地区杂志》,1993年第2期,第182页。
〔7〕同〔2〕,第1072页。
〔8〕同〔2〕,第1073页。
〔9〕《墨西哥出口加工工业发展及经营法令》, 拉美所:《拉美资料》,1986年第6期,第31页。
〔10〕美洲开发银行:《北美自由贸易前夕的墨西哥客户工业》,载墨西哥《对外贸易》杂志,1993年第2期,第159页。
〔11〕欧内斯托·金塔尼利亚:《客户工业区位的最近趋势》,载墨西哥《对外贸易》杂志,1991年第9期,第864页。
〔12〕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三论世界发展中的跨国公司》中译版,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8页。
〔13〕同〔10〕,第1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