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世纪中叶清军的演变_曾国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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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19世纪中期清朝军队的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朝论文,试论论文,军队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E26 文献标识码:A

清朝国家经制军队有八旗、绿营两个体系,八旗兵员极其有限,早在清前期即已腐败,不堪征战重任。绿营军是汉军,由“兵”组成。兵有兵籍,隶属兵部,世代承袭。绿营军制度上存在着的严重弊病,养成了绿营兵将漫无纪律、慵懒涣散、钻营猾巧、谋利敛财、贪生怕死的积习。

绿营军“兵”之外,各营多有“勇”的名目(注:自嘉庆平定川陕白莲教之役,绿营募勇始渐成风。)。“勇”是为充实绿营军兵力,从民籍中临时雇募而来的。“勇”,作为绿营兵的附庸,无独立编制,惟从绿营将弁指挥。其粮饷虽不如“兵”,但同“兵”一样由官方粮台供应。这些“勇”多为无业游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离开故土,随绿营军征调各处出战,除训练、纪律更不如“兵”外,已同“兵”没有两样。19世纪战乱之时,绿营军中的“勇”成了扰民、兵变的主力。咸丰二年(1852)太平天国永安建制,清大吏孙锵鸣奏称“广西难平之患,尚不在永安一处。其召募之广勇及各处壮勇,均不受节制。战不向前,处不安静,并有暗中通贼者,间于裁汰,遂肆劫掠,新到湖勇尤节节滋事”。各勇骚扰的严重程度,从清廷相对应的严厉措施可以看出。咸丰帝谕令琦善、向荣、陈金绶等将不法各勇“严行查拿,就地正法,所过地方官均饬令一体严办。各属团练绅民,如遇此等凶徒,随地拿获格杀勿论”;“仍著向荣于所带募勇,加意防范,总宜陆续设法遣散为要,慎勿勉强羁縻,以贻后患”(注:《清文宗实录》卷五二、七一、七二、七八、八五、八六、一七三、二二五。)。19世纪中期战乱中,绿营“兵”、“勇”皆不可用,亟须兵力的上层政权则不能不把目光集中到基层社会的武装上来。

清代基层社会武装可分为“团勇”与“练勇”。“团勇”是业余武装,各家出壮丁,守望相助。有警守卡,打仗助阵。“练勇”是专业武装,由基层社会组织招募“四方精锐”组成,或二百,或三四百,于城内设一总局,公择绅士主之,日事训练,有警调发,守卡打仗。按照团练自保的组织原则,清官方规定,团勇(或称团丁)源于保甲:“团总责之甲长,甲长责之牌长”,牌长责每户二丁抽一,“如一户二人,责其身体壮大、心性诚实者一人为壮丁”,不得以无用之人充数,亦不得雇佣游手无赖之人顶替。对于基层社会组织招募的专业武装——练勇,则反复强调须杜绝市井不逞之徒的滥入,或从团勇拣出,或从本地有家有业之民中招募。同时规定,禁止各级官员擅自征调。

事实上,19世纪中期战乱中,基层社会组织各绅士奉州县各级官员号召,已率练勇出战,加入了绿营军征战的行列。如安徽有举人李元华所率六安勇,翰林院编修李鸿章所率合肥勇等。咸丰帝亦下谕旨:“安徽、河南、山东、江南交界地方……有自备资斧,募勇投效军营,立即奏请优奖,或给官职,或给翎枝、勇号。”(注:《清文宗实录》卷九四。)

另一方面,清朝军政各级官员变原来的募“勇”,为募“练勇”,也就是说,绿营原有“兵”、“勇”之外,由地方军政官员统一指挥。与绿营“兵”“勇”共同作战的还有基层社会由绅士统率的专业武装——“练勇”。“练勇”的背后,是源于保甲的“团勇”、“团练”。“练勇”的一部分纳入绿营(或“投效”,或被“招募”),则改变了绿营原有“勇”的成分。如咸丰二年(1852)十月,“安徽巡抚蒋文庆奏陈招募练勇事宜”;三年(1853)正月咸丰帝谕令周天爵“即将现在所募亲信练勇或属百人或千人,自成一队,查看何处持重,即督率前往防剿”(注:《清文宗实录》卷七三、八二。)。在基层社会组织各绅士,率基层社会武装“练勇”协助国家经制军绿营征战,本是双重统治格局下理所当然的行为;在上层统治者,则是一方面利用基层社会武装调整组织兵力,一方面限制基层社会武装过分发展的一箭双雕之举。

以安徽六安为例(注:同治《六安州志》卷十六,《兵事》下,《西乡九保起义攻城始末》、《咸丰四年克复六安始末》、《东南三十二保攻舒保六始末》。)。

咸丰四年(1854)四月,六安被太平军攻克。六安西乡九保各绅董纷纷“起练”、“起勇”,“简精锐、整器械、密暗号、严侦探”,并齐集苏家埠保,约期攻城。失败后,举人李元华等再檄东北乡各保绅董,各领练勇,分四队攻城取胜。咸丰帝以六安官绅“不费公家一兵一饷,力克坚城,为军兴以来所未有”,将有功各绅分别授予文武官职:茅念劬为直隶州知州、李元华为知州、赵霖为守备等。

可知六安各绅在州城被太平军攻克后,以保甲团练为基础“起练”、“起勇”,组织了基层社会的专业武装“练勇”,并率之攻城复城,而“不费公家一兵一饷”,说明这支“练勇”初起之时,完全是基层社会组织自己的武装。然其后各绅分别被授予文武官职,特别是“守备”这样的绿营武职,则反映了清官方将其纳入上层军力结构的企图。

六安克复后,“官绅招居民编练丁以备城守”,时福建陆路提督秦定三率绿营兵勇15000名至,檄六安练总曹远荣为前导。曹远荣将秦军导至资助其练勇的“旌德吕姓”商贩积谷所在地酆镇驻扎,而后传集各保绅董共议助攻。有举人尹宝圭献策“攻舒(城)保六(安)”,遂商定各保按贫富大小,定所出“练勇”之多寡;其不得力者,“则出资如所派”,曹远荣“别募精壮以应之”。这些“练勇”统一号称“曹勇”。六月,“曹勇”齐集,不下一万数千人。“绿营居锅底山,而曹勇星罗棋布分据各村庄”。秦定三乃“传队分路”进攻舒城,并于城外击退太平军援军。曹远荣因之被“钦授”五品衔,尹宝圭授知县,“均赏蓝翎”。十二月,城犹未下,各绅董“忧费之不继”,与曹远荣议裁勇数,留勇2500名,其中200名分驻招庆寺等各保防合肥土匪,2300名随营。翌年四月,“盐菜钱竭”,曹远荣通禀各大帅,安徽布政使“拨解银一千两”;知州茅念劬调曹远荣之子曹继文赴西乡剿匪,获匪掠竹木,变价得钱七千余串,拨充勇费。秦定三在舒城城下建立营垒,将曹勇分为五营,围其西北;调孟勇、舒勇围其东;自率贵州开化兵勇掘两条地道,即将穿城。城南又有桐城绅士胡子卓招募练勇。太平军担心合围,于咸丰六年(1856)正月撤出。是役“历时二十一月,用费三十余万”,东南乡32保各绅董“竭力筹办”,居民“竭力输将”,曹远荣晋四品顶戴换花翎,尹宝圭晋知州。既克舒城,秦定三调“曹勇”进攻桐城,曹远荣以无饷辞。安徽巡抚命庐州知府、颍州知府会筹。遂选勇一千名,以舒城、桐城、六安各负担三分之一饷糈。

以上可知六安各绅统率号为“曹勇”的“练勇”出战舒城,参与了以秦定三为首的绿营军的征战。特别是当年十二月裁勇后,有2300名“曹勇”正式随营。此“练勇”与绿营原招募的“勇”多有不同。绿营原招募的“勇”,“非饥饿无赖,即枭桀不逞”,“苟钱谷丰裕、赏赐优渥,可激使一战,战亦浪战无法,乘胜争利,易蹶主将”;若“小不如意,睢目而疾视,沙行而偶语。一旦有急,铤而走险,不能有益,适足为祸”。有的“勇”招自外地远乡,如“广勇”、“潮勇”、“川勇”,多为强宗豪姓素昔蓄养,抱结成团,“苦大帅统之无方,驭之无术。良者弭首而就法,强者长啸而远引”(注:《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八一,鲁一同《与吴中翰论时事书》。)。而曹勇这样的练勇,其成分则为本乡本土有家有业、为保卫乡土家业而战之人,不是为勇费而来的市井无赖;其首领则为本地各族绅士——冠之以“曹”即可为证,其下营官、司粮饷出入、劝捐文案亦均为本地各族绅士。如此,战斗力自然增强许多。然此“练勇”与后来的“勇营”仍有不同:其仍为绿营附庸,受绿营将领指挥,勇费、粮饷也部分官拨。在这些根本点上,随营练勇——“曹勇”与绿营原来的“勇”无大分别。

而随军“练勇”由官方支付费用,似乎最初是人们的共识。咸丰帝自己曾说过:“广东候补千总香山县武举韦允开于道光二十一年以团练义勇为名冒领帑项肥己,朕无不俯允所请。”(注:《清文宗实录》卷二六。)安徽巡抚蒋文庆奏陈“安徽招募练勇事宜”之前,也曾先上“募勇留饷请饬核实办理”一折,请将全省上下忙地丁关税契杂监银通计约一百三十余万两一并存留,作为防堵之用。

但是由于财政支绌,清统治者在绝大多数场合,要求“练勇”自行解决经费,也就是由基层社会组织捐输解决。如此,各级军政官员将“练勇”直接招募入营的做法一直受到限制,而更多地采取调集各地“练勇”配合作战,或联合作战的办法。这使附于绿营的“练勇”,成为绿营旧“勇”及湘淮军“勇营”的中间形态。

人们通常认为,“勇营”源于湖南,起始为江忠源。江忠源是湖南新宁人,道光举人,办团练起家。太平天国军兴后,江忠源招募以新安练勇为主的“楚勇”五百人,赴广西参战,屡立功,声名大噪。渐率楚勇独立作战,最终确立了“以勇代兵”的思想和全由“练勇”组成的新的军队模式(注:《清史列传》卷四三,《江忠源传》;《曾文正公文集》卷二。)。他在给曾国藩的一封信中说:

夫兵之弊,由国家承平日久,市井游猾之徒无所得食,攒入营伍,求肥其身,养其妻子,不知打仗杀贼为何事。有游猾之尤者,工于语言,趋跄以媚其上,为之上者,喜其媚己也,而予之官。彼以是术得官,必以操是术而黜陟众官。相沿已久,积重难返,营务安得不坏?军政安得不弛?一旦有事,惟相率而逃耳。若勇则募于有事之时,皆山野樵鲁之夫,其猛悍之性尚为可用。然从征日久,得钱易则习于奢华,杀人多则果于残忍。事平之后散处田间,则贻异日无穷之祸。故论目前击贼之用,则兵不如勇,而论异日遣散之难,则勇不如兵。然源终不欲以兵易勇者,兵之患在本源,仓促而难拔;勇之患在流弊,先事而可防。且急则治标,近日之时势,宁取其勇悍搏击之勇,而后日遣散之难,尚可求其人求其法以治之也。

江忠源十分清楚使基层社会保持低度军事化的重要性,认为如若以“勇”代“兵”,将来事平之后曾为正规军队历经阵仗的“练勇”返回家园,散处田间,势必使基层社会组织武装——“团练”的战斗力发生变化,使统治者维持基层社会低度军事化的希望化为泡影,终启“异日无穷之祸”。但江忠源深知绿营兵已不可恃,万不能以“兵”代“勇”。江忠源认为即时整顿绿营无异于临渴掘井,为救急,只有先“治标”,只有以“勇”代“兵”,其他以后再说。这种思想在江忠源奏陈“军务所关得失八条”中也可看出。其中第二条“撤提镇”,隐约反映了他从自率楚勇以营为单位的情况出发,摒却绿营提镇指挥、营自为战的想法和做法;第三条“汰弁兵”,则进一步指出绿营弁兵“巧猾怯懦之流,无事则应对趋跄,临阵则趑趄退避,论功则多方钻营,遇败则巧为推诿”,实宜裁汰;而练勇“朴实耐苦之人,军令宜于服习,令进则进,令退则退,故可得而用”等(注: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卷一。)。

论者以为,江忠源所率之勇从“练勇”转变为“勇营”的关键,在于其最终成为独立于绿营之外全由练勇组成的一支方面之师(注:王尔敏:《清代勇营制度》,《清季军事史论集》,(台)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然实际上如王闿运《湘军志》云:“楚军起于江忠源,其时以三百人从乌兰泰,不能成营制。后忠源官尊师众,第从先廓之,而法制不改。”江忠源所率之楚勇,似乎还不能称之为“勇营”,而仍是介乎“勇”与“勇营”之间的“练勇”。楚勇曾因闹饷求赏发生兵噪,被裁撤不少,可知其粮饷仍有部分为官方支给;而楚勇被“裁撤”,加之“血战阵亡,所存无多”,江忠源集兵募勇补充兵力,仍以兵勇为主——他转战江西时曾有奏片:请调云贵湖广兵六千,再募勇三千,合为一万,自成一军。咸丰三年(1853)末,他在六安接安徽巡抚印信、驰救庐州时,率领的仍是一支“练勇”(楚勇数百名及新募的六安霍邱勇2000名)、“兵”、“勇”(四川兵、开化勇、广勇700余名)组合的队伍(注:《清文宗实录》卷一百七;《剿平粤匪方略》卷六九,《江中源奏》。)。

咸丰二年(1852)底奉命办理本籍团练、以家乡——湖南湘乡原有团练为基础练“勇”成军的曾国藩,则在为江忠源奥援的过程中,具体实现了“以勇代兵”的思想。江忠源曾于九江提出调兵募勇合为一万之军,对此,曾国藩致函江忠源:今募勇三千,仆已于六月办齐发往矣。致于添兵六千,则鄙意以为不如概行募勇,盖兵勇嫉妒不和之说,又尽于如上云云矣。而六千之多,必有二三镇将统之,其势晖不能相下,而将弁中又多卑庸,无足与语,终恐不能为阁下出死力。鄙意欲再募勇六千,合成万人,概交阁下,为扫荡澄清之具。

曾国藩在前一天给家乡湘勇(按:此为狭义的湘乡练勇之称,与后来广义的“湘勇”不同)主要首领之一王錱的信中,详细说明了上述做法的缘由。他说:

仆之愚见,以为今日将欲灭贼,必先诸将一心,万众一心,而后可以言战。而以今日营伍之习气,与今日调遣之成法,虽圣者不能使之一心一气,自非别树一帜,改弦更张,断不能办此贼也。鄙意欲练乡勇万人,极求吾党质直而晓军事之君子将之,以忠义之气为主,而辅之以训练之勤,相激相励,以庶几于所谓诸将一心、万众一心者,或可驰驱中原,渐望澄清。今江西已有楚勇二千、湘勇一千,颇有和翕相卫之象……贼氛数万之众,而吾勇仅有四千……拟再练勇六千,合成一万之数。概归岷樵、石樵二君子统领。其经费一面劝捐,一面由藩库提取数万应用……(注:《曾文正公书札》卷二。)

台湾学者王尔敏先生认为,曾国藩此举一方面“脱胎于以勇附兵,继而转入于以勇自独立”,“由绿营募勇佐兵之常习,一变而为抛开绿营,单独募勇之常猷。此当为勇营发展之重要契机”。一方面脱离或者说超越了团练的形式,使湖南兵力的补充,重点在于募勇一途(注:王尔敏:《清代勇营制度》,《清季军事史论集》,(台)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第17-18页。)。

前者诚如所云,虽然“其经费一面劝捐,一面由藩库提取数万应用”,也就是说粮饷仍有部分官支,但重要的是其已经以练勇独立成营;后者则似应进一步强调:此募勇非彼募勇——曾国藩所“募”(按:他本人常常以“练”字代“募”,如上引“拟再练勇六千,合成一万之数”)之“勇”,已不是绿营原募之“勇”了。曾国藩所募之“勇”,正是以团练为基础的“练勇”。

咸丰元年(1851)湖南湘乡三坊四十七都诸绅王闿、康景晖等在知县孙诒倡导下会议办团,率团练剿匪。二年,太平军自永安突围北向,湘乡正当其冲。孙诒与王闿、康景晖等商定,募敢死士日加训练,“分布要隘当前锋”,“以团丁缀其后,助声势”。太平军见湘乡有备,绕行而去。七月,王闿等各集练勇数百人到县听调。孙诒命分三营,文生易良干领中营(后罗泽南为首,易良干为副);王闿领左营,下有武生杨虎臣、团长王开化、张运兰;康景晖领右营。以诸生罗信雨综理三营粮糗,县学两司教官并廪饩生魏万杰等分头劝捐,“以济军食”。营制似已初成。时人谓:“事当创始,惊世骇俗。”此举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认为“寇贼可冀其不来,练卒必不能不生事者”。仍是出于保持基层社会低度军事化的思想。孙诒与王闿、康景晖等坚持,“事乃定”。八月,三营练勇始在湖南境内奉调参战。三年(1853),江忠源转战江西,提出调兵募勇主张。曾国藩以“营兵疲,不如乡勇健、能战斗”,建议湖南巡抚骆秉璋命孙诒率湘勇往援。孙诒于七月至江西参战,发挥了作用。八月,江西“以次戡定”,“湘勇凯旋”。江忠源本曾国藩“门下士”,又“喜湘勇精锐”,上疏言曾国藩“有湘勇六千余”,咸丰帝“信之”,“命国藩率以援鄂”。曾国藩既得旨,“大募湘勇,尽调孙诒所部将士”,将湘勇逐步发展成作为“勇营”的湘军(注:《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八一,彭洋中《湘勇源流记》。)。

总之,“勇营”是地方绅士通过募练的方式,将基层社会武装——基于团练的练勇组织发展而成、并就国家需用与调度、亲自统率“充分取代(绿营)国防重任”的新兴军伍。这支新军,前有曾国藩的湘军,后有李鸿章的淮军,在19世纪中期担当了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的重任。换言之,清朝上层政权实际最终依靠这支从基层社会武装脱胎而出、由基层社会实体组织的代表——绅士领导的新军,镇压了太平天国和捻军,平息了19世纪中期的战乱,重建了统治秩序。

“勇营”虽然发挥了上述重要作用,并“在实质上当已具备国军资格”,但清廷并不承认其为国家经制军队。从上层政权主导地位的角度出发,清廷将“勇营”的产生、存在与使用,视为战争急需的权宜之计,一旦战事终结,必须裁撤。这在具有正统观念的人看来,是顺理成章之事。湘军领袖曾国藩便是这样一位具有正统观念、以恢复传统双重统治格局为己任的人。太平天国平定后,曾国藩主动表示裁撤湘军,惟支持保存并发展淮军,以为平定北方捻军之用。清廷的国家经制军仍只有八旗与绿营。

而实际上,充当作战主力的“勇营”只有30万上下,绿营兵额则常在60万左右。绿营岁饷近千万两,“出征在外者加以盐折、夫价、余丁等款,每兵一名,月支亦在五两上下”,总体耗费巨大。所谓“百年受养兵之累,应急无破寇之效”(注:张佩纶《涧于集》,《奏议》卷六;曾国藩《曾文正公奏稿》卷二三。)。清廷不能不倾全力于绿营军的恢复与整顿。“练军”,便是在咸丰十年,江南大营被太平军攻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的内外重大压力下应运而生的。

“练军”始创于同治元年(1862)。主办者先为湘军宿将、直隶总督刘长佑,以及后为湘军领袖、接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刘、曾二人本着以勇营制度改造绿营的宗旨,各有规制,共成“练军”六军。后各省仿效,纷纷设立“练军”。

“练军”在清国防中无大作为,也不具重要地位。值得关注的是,从战乱之初清统治层意识到须整顿绿营,到最终设立“练军”并确立“勇营留防”的过程中,其以整顿绿营为中心,调整上下层军队武装的思想和方向。

战乱中,围绕整顿绿营,清统治层主要提出了以下诸种主张:

1.化散为整。免去绿营汛弁分防之役,革除绿营“差操不分”的弊病,选用能将,勤操苦练,废弃弓箭,专精火器。2.裁兵加饷。绿营饷薄不足以赡身家,多兼营小贩,致士气涣散,沾染市井习气。故需厚给粮饷,使其专心兵事,增加战斗力。然加饷又不损国计,则需裁兵。3.改勇(此为勇营之勇)为兵。时绿营多有缺额,普遍认为,战事终止勇营即当裁撤,然可用能征惯战的勇丁补充兵额。4.建立州县地方军。5.以勇营制度改造绿营。亦即设立“练军”。上述主张,无一不是在战乱之中“绿营官兵形同虚设”、“绿营额兵则几如虚设”(注:《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七六;《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一一○,李东沅《论民团》。)的惊呼之中,从军队武装角度对双重统治格局的调整与再建。“化散为整”、“裁兵加饷”,实际是放弃了绿营以汛弁驻防对基层社会的军事控制,更为广泛而彻底地将基层社会的治安防卫交给了基层社会组织自己的武装。

“改勇为兵”和“以勇营制度改造绿营”的设立“练军”,虽然由于“兵”与“勇”本质的不同,前者未能普遍实行,后者未能收到实效,但却反映了清廷将“勇”纳入“兵”的轨道;以上层政权的“兵”为体、以基层社会的“勇”为用的想法,却使得“勇营”的诸多将领成为了经制军——绿营练军的统帅。同时绿营积重难返,在设立练军的同时,最终确立了“勇营留防”的政策。

同治元年(1862)七八月,淮军将领刘铭传奉调赴直隶提督本任,率淮军勇营万人,驻近畿保卫京师。“勇营”便也合理合法地存续至清末。与“练军”同时的“勇营留防”,标志着从基层社会武装脱胎而出、由基层社会实体组织的代表——绅士领导的新军,不但镇压了太平天国和捻军,平息了19世纪中期的战乱,重建了统治秩序,而且留驻上层政权,充当了主力国防军的角色;其掌握军权的各级将领则代表着各地方基层社会实体组织进入了上层政权。

收稿日期:2003-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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