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民享有最广泛的人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藏论文,人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下,西藏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共同奋斗,经过平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的武装叛乱,实现民主改革,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政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西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藏族人民当家作主,成为新时代的主人,享有广泛的人权。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开辟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新纪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其他行政区域一样都是中国的行政区域,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接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西藏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政权。目前,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通过和颁布了20多个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内容涉及政权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司法、环境保护等方面。这些法规有鲜明的西藏地方民族自治特点。如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现在已形成了一支以藏族为主的民族干部队伍。自治区各级藏族干部有4·4万多人,占干部总数的72·1%。
二、西藏人口增长,妇女地位提高
一九五一年西藏和平解放时,西藏人口约为100万。 一九六四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时,西藏人口125万,藏族有120.9万。到一九九0 年七月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西藏总人口219.6万, 其中藏族人口增长到209.6万,与一九八二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结果相比, 藏族人口在八年间增长了30.98万人,自然增长率为17.34%,高于同期全国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2.64个百分点。
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考虑人口、社会、经济状况。中国政府自70年代初在全国普遍实行计划生育后,西藏只对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对藏族干部职工则没有提出这个要求。一九八五年后,也只在藏族干部中提倡计划生育,对广大农牧民只进行优生优育教育,加强妇幼保健工作。鉴于西藏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已日益显露,在藏族人民群众中虽提倡计划生育,也完全是为了西藏的发展和西藏人民的幸福。以此来攻击中国的人口政策,不是愚味,就是别有用心。
西藏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根本提高。旧西藏法典明文规定“奴隶与妇女不许参与军政事宜”。和平解放后,藏族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参政权利。据统计,目前西藏县以上妇女领导干部已占全区县以上干部总数的10.2%,西藏妇女界已涌现出一大批科技专业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藏族妇女已占总数的17%以上。
三、藏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与发展
西藏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文化遗产。中央政府十分尊重和支持发展藏族优秀传统文化。一九五一年以来,尤其是近十年来,是藏族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发展时期。
藏语文受到广泛使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自治机关一律使用藏汉两种文字作为工作语言,所有公共设施及标志均用两种文字作标记。
民间文化得到抢救和整理,藏学研究受到重视,成绩斐然。著名长篇英雄史诗《格萨尔》一直作为口头说唱艺术流传在民间。1985年后国家将它列为国家级社科重点研究项目,进行抢救整理。西藏的传统戏曲、民间故事、民歌、谚语等的搜集整理工作已在紧张地进行,已有专著问世。传统的雪顿节已恢复并发展成藏民族艺术盛会。在全国范围内已成立了20多个藏学研究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西藏社会调查和典籍整理工作,现已整理出版了300多种上百万册的藏学古籍、 名著资料和历史文献。开展了藏文大藏经对勘和梵文贝叶经的研究整理工作。举行了多次高水平的藏学讨论会和有影响的学术交流活动。创办了《西藏研究》、《中国藏学》、《中国西藏》、《雪域文化》、《西藏佛教》等藏学研究刊物。培养和涌现出一批以藏族学者为主的藏学研究人才。
藏医藏药得到继承、发展和提高。自治区组织了一批经验丰富的老藏医,先后整理出版了20多种上百万册藏医古籍。其中,用藏汉、藏英文出版的《四部医典系列挂图全集》有较高的教学、科研、临床价值,荣获中国最高图书奖,藏医教材已出版了几十种。藏医药学已走上了标准化、科学化的轨道。古老的藏历一直沿用下来,自治区每年编印历书和挂历,供藏族人民使用,还专门成立了藏族的天文历算研究所。
西藏的文化艺术过去一直是为达官贵人服务的,现在她已走上了为广大劳动人民服务的广阔天地。西藏有各种文艺演出团体180多个, 文艺工作者达5000多名。著名歌唱家才旦卓玛享誉国内外。自治区首府拉萨已建成一座现代化的群众艺术馆和藏书量达150万册的大型图书馆。广播影视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目前全区已建成广播电台两座,电视台2座,电视转播台240座,卫星地面接收站700多座。 电影发行放映机构达80多个,放映队650个,年译制藏语故事片25部。 在西藏农牧区一直免费放映电影。
西藏的文化事业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日益繁荣发展起来。在事实面前,所谓藏族文化遭到破坏和灭绝的论调,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四、西藏民族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和平解放前,西藏只有经学寺院教育和少数贵族子弟私塾。藏族文盲、半文盲占人口总数的90%以上。为了改变西藏落后的教育状况,党和政府作出了巨大努力。一九五七年建立了西藏公学。近十年来,政府大规模提高对教育的投资。仅一九八九年,西藏教育经费就达1.8 亿元,占当年西藏财政支出的15%。
目前,基础教育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区现有大学4所, 在校学生3220人;普通中学76所,在校生2.8万多人;小学3468所, 在校学生23.3万多人;幼儿园在园儿童10000多人。
除此以外,西藏还发展了成人高等教育、电化教育、扫盲教育及各类培训班。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西藏已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西藏人民的文化水平较过去有很大提高。我区每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有57人,中学文化程度的有597人,小学文化程度的有1860 人。文盲、半文盲已由从前的90%以上下降到现在的44.3%。
为了帮助西藏办学,国家政府在内地做了大量工作,拨出专款援助西藏办学,派遣援藏教师,对口支援西藏教育。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中央决定在内地举办西藏班,加快藏族人才的培养。内地中学师资、设备、教学条件较好,有利于加快培养各类人才。自一九八五年秋季起,上海、天津、等25个省市开办了西藏班,专门招西藏小学毕业生,为西藏培养急需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回西藏参加各项经济文化建设,现在内地西藏班的西藏学生有10222人。
五、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护
中国政府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是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为保证实施我国刑法还专门规定,对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中国政府在西藏一直贯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一九五一年西藏和平解放后,进藏部队和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宗教政策。在一九五九年开始的民主改革中,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制度,保护和实现了广大贫苦喇嘛的基本人权。民主改革后,寺庙由僧尼进行民主管理,使广大僧众真正得到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信教群众可以自由地在家里设龛诵经,也可以自由地到寺庙过宗教生活。西藏开办了佛学院,许多大寺庙设有学经班,西藏佛教协会创办了《西藏佛教》。佛学教育与研究得到发展。
事实证明:民族的解放,社会的进步,使藏族人民的权利得到维护与发展。四十多年来,西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西藏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不断开创新局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翻身农奴当家作了主人,民族干部队伍迅速壮大;经济建设成就显著,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牧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全区人民开始向小康奋进。过去封闭滞后的西藏高原,今日一派改革开放的新气象;昔日贫困落后的世界屋脊,如今到处蓬勃发展,欣欣向荣。西藏四十多年走过的光辉历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是对所谓西藏人权问题的有力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