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劳动供给行为研究进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进展论文,家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家庭劳动供给决策模式的非新古典化讨论
新古典理论认为,任何要素配置都是基于个体理性的,包括劳动供给决策。但诸多研究表明,劳动供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决策过程,通常情况下,人们不得不考虑家庭其他成员的诉求和影响,家庭决策模式似乎更符合现实。贝克尔的家庭时间配置模型就是对这一思想的最好阐述(Becker,1965)。但这一模型也有重大缺陷:它将家庭视作一个整体,要求每个成员的偏好都完全一致,而且能做出一致的判断和选择,不允许有任何异议。至于家庭内部的决策过程究竟如何,它并没有具体涉及到,也没有做任何讨论。在这里,家庭只是一个决策的黑箱。从这个角度讲,它只是把个人决策主体简单地更换为家庭决策主体,把个人理性简单地调换为家庭理性,因此,仍然属于新古典理论的分析范式。
真正的变革肇始于Chiappori(1988)。他认为,家庭成员并非都是利他的,也有利己的可能性,成员之间存在偏好的异质性。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所谓的集体决策模式(collective model),并将家庭劳动供给决策分成两个步骤:首先,源于利己的本能,家庭成员也要做到“亲兄弟明账目”,非工资收入特别是财富要在不同成员之间按一定的规则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比例取决于不同成员之间的讨价还价实力,因此,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其次,个人分割的财富构成了个人的预算约束条件,以它为基础,个人再以个人效用最大化为原则做出相应的劳动供给决策。可见这个模型将个人效用与家庭博弈有机结合起来。
与集体决策模型相对立,人们将Becker(1965)意义上的家庭决策模型称为单一决策模型(unitary model)。至少从表面看,集体决策模型似乎更符合人们的经验直觉。毕竟,家庭的利他性不可能完全淹没人的自利性,因此,要优于单一决策模式。但实践中,家庭决策究竟如何?抑或,人们该从哪些角度来证明家庭劳动供给决策是遵循集体决策模式而不是单一决策模式?对这两种模式的比较研究与实证检验,构成了近年来家庭劳动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分支。
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有Beninger(2007),他设计的检验方法是模拟估算法,具体地,他以税收制度改革为例分析了它对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进一步,这种外生冲击会对家庭经济状况、资源分配及劳动供给产生影响。Beninger分别估算了单一决策模式下和集体决策模式下的政策效应,并与现实情况对比,结果发现单一决策模式会带来严重的扭曲,有近2/3的女性和一半以上的男性的劳动供给会被低估。他的另一个发现就是,当按单一决策模式估算时,丈夫劳动供给行为对税收改革的反应要强于妻子,但从微观调查数据来看,情况正好相反,妻子对税收改革的反应更灵敏。模拟结果表明,如果按集体决策模式来评估税收改革的效应,与微观数据所反应的事实要更吻合一些。基于此,Beninger提出,在考量家庭劳动供给决策问题时应慎重使用单一决策模式。
最近,Morozumi(2012)也考察了单一决策模式是否能反应家庭内部决策过程的问题,他选择的切入点是家庭成员的偏好。在单一决策模式下,家庭成员应该具有一致性偏好,家庭(其他成员)的效用对自身效用具有完全可替代性。为检验这一假设是否成立,Morozumi(2012)比较了两类家庭的劳动供给行为:一是妻子主导家庭成员劳动供给的家庭;二是以集体协商方式来确定各成员劳动供给的家庭。在控制住家庭及个人的特征差异并剔除样本的选择性偏误影响后,他发现,相对于集体决策模式的家庭而言,在妻子主导的家庭中,妻子倾向于让丈夫更多地工作(工作小时数要多出15%),而让自己更少地工作(工作小时数要少50%)。这说明,至少就妻子而言,还是有一定的自利性的,她们并没有将丈夫效用与自身效用视作等同,这会使单一决策模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另外,他还发现,丈夫的某些个人偏好,比如对赌博的痴迷程度,也会对家庭劳动供给决策产生影响,而不是像单一决策模式那样只取决于对家庭有利的一致性偏好。因此,家庭决策机制更符合纳什博弈理论以及集体决策模型的预测。
以上两篇代表性文献是通过模拟估算与比较的方式来证明单一决策模式的缺陷和集体决策模式的优越性。实际上,在2000年之后的文献中绝大多数都是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这种一边倒趋势使集体决策模式深入人心,以至于不少作者未经严格的论证即直接用它来进行相应的分析。比如,Bloemen(2009)在考察荷兰夫妇的劳动供给决策时就是直接使用集体决策模式进行分析的,在谈到为何不使用单一决策模式时,他开门见山地指出:“单一决策模式将不同成员的收入合并计算,似乎所有权配置无关紧要,但实践中这些条件并不能满足。”
近年来不少研究证明,在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家庭劳动供给决策过程也符合集体决策模式的特征。按理说,中国家庭具有典型的家长制特征,家长的权威意志通常能使各个成员的个人效用服从于家庭总效用,从而使家庭决策过程变成简单的统一行动,因此决策模式更接近于单一决策模式。但Chau(2007)的分析否定了这一推测,他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家庭内部的收入分配结构对不同成员的时间配置会产生显著的影响,这说明中国人对家庭的观念也不是绝对的“公而忘私”的,他们也会计较家庭中的私人效用,这会使传统的家长制的决策模式让位于兼顾私利的博弈模式。当然,Chau(2007)是以中国城市家庭为例来进行分析的,城市居民更容易接受现代观念,也更重视自身的利益,但对观念更为传统的农村居民来说,是否也是这样?尚需做进一步的论证。
简单总结一下,在讨论家庭劳动供给决策问题时,基于实证分析的比较结果是,人们已倾向于采纳兼顾家庭效用和个人效用的集体决策模式,而不是只考虑家庭效用的单一决策模式。关于集体决策模式,人们在Chiappori(1988)原始模型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很多其他模型,比如,Apps(1997)在考虑家庭生产与休闲因素后发现家庭集体决策过程会出现新的变化。Donni(2003)则在模型中引入另一些因素,比如个人对是否参与市场型劳动的偏好。无论如何,这些模型可以深化我们对劳动供给决策过程的理解,而不再止步于家庭这个黑箱。
二、家务劳动对妇女劳动供给的多元化影响
Becker(1965)的家庭经济学认为,家庭会按每个成员在市场型劳动以及家庭生产方面的相对效率进行分工,一般来说,女性在家务劳动上具有较高的效率,因此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而男性在市场型劳动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型劳动方面。这就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家庭劳动供给问题的一个研究焦点就是妇女,因为家务劳动会对其劳动供给形成明显的制约。这一点已被很多研究所证实,比如,Garcia(1998)发现,西班牙妇女的劳动参与率与家庭抚养比明显呈反比,就可以归结为家务劳动所累。对照中国的现实,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农村蛰伏着近4700万中青年妇女不能外出务工,5800万留守儿童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心系儿童健康成长,情系妇女民生发展》,2011.12.21),这也可以视作家务劳动制约的例证。
Doiron(2005)以澳大利亚为例进一步证实了上述判断。他选择的分析视角是儿童护理成本,可以推论,既然儿童护理的责任由母亲来承担,那么,她就会在儿童护理和工作之间进行权衡选择,显然,当护理成本提高或者工资较低时,她都会倾向于放弃工作而选择照顾孩子。Doiron(2005)将儿童护理成本引入到家庭预算约束条件后估算了夫妇双方劳动供给的变化,结果发现母亲劳动供给会随护理成本的提高而显著减少,并且当母亲的工资较低时,上述反应弹性会更大一些。但对丈夫来说,劳动供给并无明显变化。
另一个与家务劳动密切相关的话题是家庭类型。从过去的研究结果来看,在扩展型大家庭(extended family)中,由于有其他亲友(比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来分担家务劳动,这能大大缓解家务劳动对妇女劳动供给的制约,因此,相对于核心型小家庭(nuclear family)来说,妇女的劳动参与率会更高一些。Macpherson(1989)的研究发现,美国黑人更倾向于生活在拓展型大家庭中,这对黑人妇女的劳动供给起到了促进作用。在上班的黑人母亲中,有一半左右的人都是将年幼子女交给自己的亲友照顾。在未婚先孕者中,该比例更是高达85%。
但自2000年之后,这些耳熟能详的结论似乎开始经受挑战。Butler(2000)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美国有两类家庭妇女劳动参与率没有显著差异,它们唯一的区别在于工资收入,因为在核心型家庭中家庭生产的任务更重,妇女势必将花费更多精力来搞家务劳动,这会减少她们在市场型劳动方面的努力程度,并削弱工资水平。除此之外,并没有对其劳动参与率造成系统的影响。
对于这一现象,人们习惯于从两个方面来寻求解释:(1)在扩展型家庭中虽然来自于家务劳动的制约能被稀释掉,但它也会带来负面影响,比如,家庭中往往有较多的人工作,经济条件较好,宽松的预算约束条件也会削弱妇女的劳动供给压力。(2)在核心型家庭中虽然家务劳动负担更重,但也并非不能转移,它也可以通过雇请保姆等方式将其转移出去。Wang(2009)就考虑了这一可能,他构建了一个模型来权衡雇人分担家务劳动与自己承担家务劳动的选择问题,再考察它对家庭时间配置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核心型家庭妇女的劳动参与率就未必会比扩展型家庭小,特别是在一些外部变量的刺激下,比如,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时,妇女会有更大的积极性将家务劳动转嫁掉而解放自己。
今天,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家务劳动对妇女劳动供给的制约正趋于模糊化,很多女性在承揽家务劳动的同时也能走向职场。对于这一现象,Brencic(2009)提供了很直观的解释,那就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很多时间节约型的家用器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按照Becker(1965)的家庭经济学模型,家庭生产活动也要投入物质资本和时间两大要素才能完成,二者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像微波炉、洗衣机、洗碗机这样的现代家用器具在相当程度上就可以替代手工劳动,减少家务劳动的时间密集度,并降低对妇女劳动供给的制约。Brencic(2009)利用加拿大家计调查数据证实了这一推断,他还发现,时间节约型的器具通常也是能源密集型的,人们从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的一个例证就是家庭的能源需求激增。
Oettinger(2010)则从更深的组织结构的层面提供了解释。他发现随着技术条件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家务劳动与工作之间的矛盾正在化解。过去妇女要么专司家务劳动而放弃工作,要么专职于工作而无暇顾及家庭,现在随着技术条件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不再局限于这种非此即彼的选择。企业为招徕家庭妇女,开始在组织结构上进行创新,推出所谓的弹性工作制工作岗位,比如,在家办公的工作岗位(home-based employment),它们大大调和了工作与家庭的冲突,减少了家务劳动的束缚。对企业来讲也乐此不彼:一方面,由于省掉了办公场所及相关费用,能大大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女性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产率(Swanberg,2009)。据统计,截止2000年前后,美国弹性工作制员工就增加了400多万,增速远远超过了国民经济就业总量的速度,覆盖范围也迅速扩大,从原来高端、专业领域延伸至低端、非技术岗位。
家务劳动对妇女劳动供给制约的模糊化趋势还体现在政策效应的模糊化上。欧美各国为了提高妇女的劳动参与率,都出台了一些政策以缓解家务劳动负担,如果家务劳动对妇女劳动供给的制约是不明确的,那么这些政策对刺激妇女劳动参与率的效应也应该是不明确的。从近年来的研究成果看,结论确实是多元的。首先来看美国,正如Bernal(2008)所指出的,在OECD国家中,美国在妇女产假方面过去是最吝啬的,它与澳大利亚、纽芬兰并列,是少数几个不提供产假的国家之一。但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经济繁荣周期中,为补充劳动供给,美国于1993年通过了一项法案赋予女性在生孩子之后享受12周的产假,在此期间仍保留其工作岗位的权利。Bernal(2008)发现这一政策大大扭转了过去妇女生完孩子后劳动参与率下滑的趋势,很多妇女不再为家庭所拖累,休完产假后迅速回归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连续性得到了保证,劳动参与率并无大碍。
更直接的正面证据是欧洲推行的儿童抚养资助计划(AFDC),这一计划的主旨是,出资帮助已婚妇女雇请家政服务人员,由后者来代行照顾儿童的责任,以此提高妇女的择业自由度。Levy(1978)发现,对获得资助的妇女来说,家务劳动确实减轻了,相对于未获得资助的妇女,劳动供给得到了明显提升。
但同样是儿童护理资助计划,挪威却提供了反面证据。一直以来,挪威政府为帮助妇女重返工作岗位,对有1—3岁儿童的家庭提供儿童护理中心的免费服务,但现实中总有一些家庭不使用这种服务。从1998年开始,挪威引进了现金补助的方式,对那些不使用这些服务的就按天提供大约每个月3000克朗的资助,这足以让这些家庭通过雇请保姆来看护孩子,并将母亲的劳动供给潜能释放出来,但Naz(2010)发现该项政策的效果并不理想:对那些原来不工作的妇女来说,仍旧不参加工作,反倒补助提高了家庭收入,预算约束软化更降低了工作压力;对那些原来参加工作的妇女来说,由于政府对在家看孩子提供补助,等于变相地提高了孩子护理的相对价格,他们反而更愿意减少劳动供给而专司于护理孩子。他还发现,对那些受到良好教育的母亲来说,这种反向效应更突出。
上述综述表明,家务劳动会制约妇女劳动供给的传统观点正在遭遇挑战,这既可能源于家庭生产的技术进步,也可能源于组织结构演进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这种变化在家庭类型以及引导政策的效应模糊化等方面也表现了出来。
三、内部博弈与夫妻间劳动供给交互影响的复杂化
传统的家庭经济学模型较少考虑家庭内部成员特别是夫妻之间劳动供给的交互影响,但实践中这种影响可能是非常突出的,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加强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且多数都能证明这种交互影响的存在性。比如,Shaw(1992)曾构建过一个描述已婚妇女在生命周期中劳动供给行为的模型,并实证考察了丈夫收入对妻子劳动供给的影响,结果发现丈夫的期望收入越高,妻子的劳动供给越少,而且终生期望收入的影响要大于暂时性收入的影响。但他也发现,随着时间推移这种负向反应会减弱,并会加剧家庭收入差距的扩大。
Bingley(2001)则更进一步以英国为例考察了丈夫就业(或失业)状态对妻子劳动供给的影响,为解决可能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他还剔除了夫妻双方不可观察特征以及自愿型失业所带来的影响,利用简化的结构方程模型发现,丈夫失业会对妻子劳动供给产生负作用,丈夫失业率每提高1%,妻子劳动参与率就下降0.8%。特别是对那些丈夫失业超过半年的家庭来说,妻子劳动供给行为会出现严重异化,并极大不同于其他妇女,比如,像照顾孩子这样的家务劳动会对劳动供给行为产生更强烈的制约。这个结论与传统文献的研究结果以及经验直觉发生了背离,按理说,当丈夫的收入增加时,妻子倾向于减少劳动供给;相反,当丈失业时,妻子应该增加劳动供给才对。对于这一结论,Bingley(2001)给出的解释是“养懒汉”的失业救济制度、妇女的劳动技能欠缺以及较高的机会成本(家务劳动的效用)。他认为,这些至少能解释上述结论的一半以上份额。问题是,既然它不能解释全部,那余下的部分该怎样解释呢?无论如何,Bingley(2001)的结论提醒当局要想激励妻子的劳动供给,就不能局限于只妻子本人,还应该致力于降低丈夫的失业率,否则,结果可能是事倍功半的。
这种正向影响的结论已非个案,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丈夫(妻子)的就业状态会对配偶产生同向影响,而非传统研究所宣称的反向影响,其中,较为典型的是Bloemen(2009)以荷兰家庭为样本所进行的研究。他利用结构方程考察了夫妻之间在工作时间、劳动参与率、工资等方面的交互影响。为提高分析结论的可靠性,他不再局限于那些夫妻双方都参加工作的样本,而是扩展到未参与劳动供给的样本,允许丈夫(或妻子)选择不工作或其他任何的工作时间,这样,就可以解决样本选择性偏误的问题。他得出的主要结论有:首先,对已婚男人来说,劳动供给曲线存在一个明显的向后弯曲现象,即当工资上升到一定阶段时,他们会减少劳动供给。Bloemen(2009)将其归结为闲暇是一种正常商品,在较高的收入下,他们倾向于更多地享受闲暇。但在未婚男人中,Bloemen(2009)发现这一现象并不明显,相反,他们的劳动供给似乎还随工资上涨而增加。为什么已婚男性和未婚男性会存在如此的差异呢?另一个问题是,当妻子工资上涨时,已婚男性的劳动供给也会增加,但效用却下降。这就又令人迷惑:妻子工资上涨会增加家庭收入,丈夫效用为什么反而下降呢?
这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家庭内部博弈的问题了。在贝克尔的家庭经济学模型中就曾提到:家庭各成员的决策取决于他(或她)的讨价还价能力,这种能力首当其冲地表现在经济能力上,比如,当妻子的工资水平较高时,她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和讨价还价能力也会有所上升,丈夫则有所下降。回到Chiappori(1988)的分析框架,在家庭决策的第一步,鉴于博弈实力的不足,丈夫在非工资收入的分割上将居于劣势,这会使个人预算约束更加吃紧,从而刺激其劳动供给压力。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丈夫的劳动供给会随妻子的工资上涨而增加。但反过来看,对妻子而言,由于博弈实力增强,在非工资收入的分割比例上将占据更多优势,并使个人的预算约束条件变得更加宽松,这也理应会缓解她的劳动供给的压力,但为什么很多研究发现妻子的劳动供给并未随自身工资的上涨而减少反倒是丈夫的劳动供给会随工资上涨而下降呢(如Bloemen,2009)?这可能要从男女偏好差异的角度来寻求解释。对于这个问题,后面还将做进一步的梳理。
关于家庭内部博弈对夫妻间劳动供给的影响,我们有必要考虑另一些因素所发挥的作用,比如婚姻市场状况。对这个问题贝克尔实际上曾经提及过,他指出,当婚姻市场上的某些变量有利于男女中的某一方时,在婚后的家庭博弈过程中,这一方将获得更有利的位势和更强的讨价还价的能力,这会使各方的决策偏离原来的均衡状态并更加复杂化。
自2000年之后,不少学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考证,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Chiappori(2002)的研究。他在考察婚姻市场状况时使用了两个替代变量:一是人口中的性别比;二是离婚法案的性别倾向性。就第一个指标而言,很显然,当男性比率较高时,女性将显得更稀缺,在婚姻市场上将占据先天优势,相应地,在家庭博弈中也将获得更高的讨价还价地位。就第二个指标来说,如果离婚法案在判决离婚时更倾向于女性,比如在财产分割上倾向于给她们更高的份额,那么,这也会抬高女性在婚姻市场上的位势以及在家庭中的博弈实力。当把这两个变量引入到家庭劳动供给决策模型中后,Chiappori发现它们都对双方的劳动供给决策产生了显著影响,并且影响路径与理论预测一致。据估算,当男女性别比率提高一个百分点时,源于讨价还价实力的下降,在家庭非工资收入的分割中丈夫平均要向妻子多支付2163美元。类似地,在政府颁布一部新的偏向于妻子的离婚法律后,丈夫大约要多分割4310美元财产给妻子。它们造成的一个共同后果就是丈夫的预算约束硬化,劳动供给压力骤增。上述分析虽然言之有理,但计量分析的准确性并不能得到完全的保证,其中可能会存在内生性的问题。举个例子来说,当男女性别比较低时,婚姻市场是有利于男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一个男子的素质比较低下(比如懒惰),他往往也能找到异性而结婚,并进入考察的样本。这些低素质男子的劳动参与率或工作时间本身就比较少,于是就会出现以性别比为代表的婚姻市场变量与劳动供给行为之间的虚假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对这些研究来说,如何控制个人不可观察的禀赋特征就很关键。
最近,Negrusa(2010)也做了一项类似的研究。他利用美国人口调查数据证实,当男女性别比较高时,妻子与丈夫的劳动供给会呈此消彼长的变化特征。更进一步,他还发现,在具有不同教育背景的家庭中上述影响的程度是不同的。具体地,他按学历把样本分为三组:一是只受过高中教育的家庭;二是受过部分高等教育的家庭;三是受过完全高等教育的家庭。通过对这三类家庭进行比较分析Negrusa(2010)发现,在受过完全高等教育的家庭中,婚姻市场状况对夫妻劳动供给的上述影响要大于那些只受过部分高等教育的家庭;而对于后者来说,婚姻市场状况的影响又要大于那些只受过高中教育的家庭。由此可以推断,所受教育程度越高,夫妻劳动供给决策对婚姻市场变量的反应也会更敏感。
四、家庭偏好与社会政策的引导
在传统的研究中,相较于其他因素,人们对家庭劳动供给决策中偏好因素的考察要更少一些,但这绝不意味着偏好不重要,对于这一点,Barmby(2001)提供了很好的证据。他以帕累托最优决策模型为基础比较了英国和丹麦家庭劳动供给决策的差异。在剔除两国外部环境差异(比如,家务劳动社会化服务网络的可得性及价格、兼职工作的可得性及工资、人口结构、性别工资等方面差异)后,他发现偏好差异对两国家庭时间差异的贡献度要超过其他任何因素。
人们早期关注的偏好因素主要集中在对闲暇的偏好上,但又往往将家庭成员视作一个同质化的整体,比如,Berg(1967)在考察非洲人劳动供给问题时就是将他们视作是一个更偏好于闲暇的群体。但在后来的研究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即便在一个家庭内部,不同成员之间也可能存在偏好的差异,Bloemen(2009)的研究就说明,相对于妻子而言,丈夫似乎更偏好于闲暇而不是收入,这也是导致他们在面对自身工资乃至配偶工资变化时做出不同反应的主要原因。
另一些研究则涉及到对孩子性别的偏好问题。以前很多研究都证明了,孩子的性别会对发展中国家的家庭劳动供给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但最近人们发现,在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这在发展中国家尚可理解,因为在那里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缺失,需要养儿防老。但在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性别工资平等性也高,但为什么会出现孩子性别会影响父母劳动行为的现象呢?Pabilonia&Ward-Batts(2007)对此进行了研究,他将这归结为传统文化对性别孩子的偏好。为证明这一点,他们使用美国人口调查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将样本锁定于亚裔移民,因为亚洲有着浓厚的重男轻女的文化偏好。如果上述推测正确,那么,在第二代移民中子女性别对父母劳动供给行为的影响应该会小于第一代。他们发现:首先,相对于孩子为女孩时的情形,当孩子为男孩时,亚裔男子花在工作上的时间要更少一些(用年度工作小时数表示)。这说明,当孩子是男孩时,家庭角色分工开始模糊化,父亲更愿意花时间来陪伴儿子,这是性别偏好的一种典型表现。其次,在第二代移民中性别影响也确实弱于第一代移民。
偏好的另一个表现形式就是经济主体对时间配置于不同领域后所带来效用的评价比较,比如,前面所提到的对闲暇与收入(配置于市场型劳动)的比较,再比如,Godwin(1988)利用美国7个州的数据考察了农村妇女在家庭劳动和农业生产方面的偏好,结果发现,多数妇女偏向于在时间配置的各个领域中平均花费时间,当某一领域的时间配置过多时,会转而更眷顾于其他领域的时间投入,特别地,非农劳动供给比例较高时,她们会更偏好于家庭生产活动。
以前多数研究发现,相对于其他时间配置领域,女性一般更偏好于家务劳动,但在最近的一些研究文献中,人们发现不能一概而论,对不同类型的女性而言,时间配置的偏好可能会存在很大差异,比如,Murat(2007)发现,高人力资本女性更偏好于市场型劳动而不是像照顾孩子这样的家务劳动,因为对她们来说,市场工资更高,家务劳动的机会成本也就更高。他预测,很多女性为了争取提高日后婚内的讨价还价地位而会争相提高自身的受教育水平,并导致人力资本水平高于帕累托最优水平,由此衍生出的一个后果就是对家务劳动的过度的厌恶以及对市场型劳动的过度追逐。最终,家庭博弈的结果就是降低生育率。
就像前面提到的,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传统文化中总有对性别分工的偏好,比如在日本和韩国女性结婚后更多会定位于家庭主妇而不是工资的赚取者。经济学家早就注意到,母国文化中的这些特征也对移民的劳动供给行为产生影响。最近Lopez(2009)更强化了对这一判断的验证,他发现,母国的性别分工偏好不管是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有一定的稳定性,即便在东道国,它们也会继续对移民家庭的时间配置产生影响,其中一个重要例证就是,母国生育率的变化趋势(代表偏好)与移民妇女的劳动参与率呈密切的正相关的变化关系。
近年来,人们还关注家庭对食物的偏好及其对劳动供给决策的影响。Ito(2009)以印度为例进行了分析,他发现农民一般都是风险规避的,对食物安全有着很强的偏好,他们甚至为了这种偏好而不惜放弃专业化于工业劳动供给所可能带来的潜在收益,并在工农业部门之间摇摆:当城市食品价格上涨并威胁到其食物消费能力时,就会退缩到农业部门;当以气候风险为代表的农业种植风险比较大时,农民倾向于到非农部门就业来降低风险;当农业种植风险较小或者农业工资是用实物(in kind)形式支付而非货币形式(cash)支付时,他们又偏好于向农业部门提供劳动。为了避免这种摇摆性对专业化利益造成的损害,Ito(2009)建议要采取适当的引导政策来矫正农民偏好,缓解对食物安全的过度依赖,降低农业风险,比如改善灌溉设施、促进粮食市场的整合降低其冲击、发展农业保险、增加农村信贷的覆盖面和力度以帮助困难农民维持食物消费水平等。
类似的引导政策在发展中国家被普遍地使用,比如,在埃塞俄比亚,政府为提高家庭劳动供给的积极性,自2003年开始对那些参与市场型劳动供给的家庭提供食物补助,此即FFW援助计划(Food for work),以满足其食物消费的偏好,刺激劳动供给。但Fanta(2009)发现政策效果并非都很理想,它还取决于家庭的一些关键特征变量比如抚养比、户主年龄、成年劳动力的人数等,它们对家庭是否参与这项计划会产生重要影响。政府在实施这项政策时还应考虑到那些缺乏劳动力、人口年龄偏大家庭的特殊性,并对它们应直接进行援助,否则,受益的只能是那些强壮的、年轻的家庭,而对积弱的家庭来说,非但得不到补助,劳动供给也不会有任何起色。这种区别性在很多政策领域都应有所体现。
最后要讨论的一个偏好是人们对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消费平滑性的偏好,这在传统的终生消费理论中已有广泛的讨论,其大致的图景是,在年轻的时候人们往往努力工作,消费少、储蓄多;在年老的时候则相反,从工作岗位退出,依靠储蓄和退休金来维持既往的消费水准。但这是以外部环境没有变化为前提的,当他们面临一个外部冲击信号时,上述部署就可能要做出调整。对于这种情形,Borjas(2011)指出,传统理论在讨论家庭对经济冲击信号的反应时通常只考虑支出所做出的反应,而较少考虑劳动供给做出的反应,即便考虑,也多是只关注劳动供给对收入或工资变量的反应,而忽视外生干扰信号的影响比如金融冲击或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影响。但实际上,劳动供给的调整是家庭面对外部冲击信号时常用的一种缓冲剂,它甚至会扭转外生冲击对家庭消费的初始影响。
从近年来的研究文献看,人们常常以医疗保险制度、退休金等政策的调整对移民家庭劳动供给的影响为例来考察上述冲击所带来的变化。比如说,1996年美国推行了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其核心就是限制移民的医疗保险享受资格。Borjas(2003)的研究发现,它对移民劳动供给产生了很大影响,为了弥补政府医疗保险的缺失,很多移民开始走向工作岗位以获得雇主所提供的健康保险,并保证在健康状况不良的情况下家庭消费不至于滑落太多。再比如,Borjas(2011)考察了退休金政策调整对老年劳动力劳动供给的影响,美国规定,一个人只有在美国工作10年以上才能享受退休金福利,相对于美国本土公民来说,很多临近退休的移民都不够年限,为确保晚年的消费水准,这些老年劳动力被迫继续工作,其就业率仍维持在高位,但对本土的那些临近退休的老年劳动力来说,就业率会很快下降。即便是对老年移民劳动力来说,一旦满足规定的退休年限就业率也会很快跌落下来。当然,在这些研究中也有一些不同的结论,比如,同样针对美国1996年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Kaushal(2010)通过研究发现,虽然它的确会使男性老年移民的就业率明显提高,但对女性老年移民的作用并不明显。对于这一差异,可能要再次归结为母国传统文化对女性家庭角色定位的偏好。
五、结语
本文对近年来国外文献对家庭劳动供给行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大致结论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针对家庭劳动供给的决策模式,国外学者更注重利用微观调查数据,通过模拟估算和比较的方式来进行检验,结论基本都是支持集体决定模式的,新古典模式下的单一决策模式则面临很大的挑战。其次,关于家务劳动对妇女劳动供给的影响,研究结论不再是绝对的负向的,而是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随时间节约型家用器具的推广以及企业组织结构的灵活调整,家务劳动对妇女劳动供给的影响变得越来越模糊。再次,家庭成员之间的内部博弈使夫妻间劳动供给的交互影响变得更复杂。传统上,一方劳动供给或工资收入增加,都会缓解家庭的预算约束,并使另一方的劳动供给压力减少。但今天,源于讨价还价实力以及财产分割比例的变化,双方劳动供给变量也有可能会出现同向变动的趋势。以性别比和相关法规为代表的婚姻市场变量会使这种趋势变得更明显。最后,偏好对家庭劳动供给的影响正变得越来越广泛、越来越突出,除了传统的闲暇(收入)偏好、孩子的性别偏好、男女的角色分工偏好外,食物安全偏好、对生命周期中消费平滑性的偏好等其他一些因素,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基于这些偏好,决策者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引导家庭的劳动供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