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农业投资研究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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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关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问题的研究中,农业投资问题普遍受到重视。然而,实现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应加强农业投资还是应削弱农业投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怎样加强农业投资?本文将回答上述两个问题。

一、强化农业投资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中的重要作用

学术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实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没有必要加强农业投资,因为加强农业投资有可能导致农业粗放增长。我认为这种观点不正确,它把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与加强农业投资对立起来。

回顾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就可以清楚地看到,1985年以前的改革前期,我国农业出现了罕见的高速增长,但同期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79~1985年这一比重分别为14.07%、14.03%、9.38%、10.71%、9.93%、7.41%、6.80%,与此同时,农村集体和农户的农业投资数量也在下降。 这给人们造成错觉,认为中国农业要发展,仅靠恰当的农业政策和科学这两条就够了,而对农业投资不重视。1985年以后,中国农业发展出现了徘徊的局面,人们才逐步认识到农业投资的重要性。于是,人们在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又加上一条“三靠投入”。

为什么农业投资对中国农业的发展如此重要呢?我认为,农业投资对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有如下重要作用:

第一,农业投资对于农业生产要素有一定的替代功能。农业投资中的流动资金投入,包括良种、化肥、农药、地膜等,可以提高土地生产率进而提高农业产出,可以消除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从而起着替代土地资源的功效。农药、农膜的大量施用,又可以减少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杂草所必需的农业劳动投入,从而对劳动起着替代作用。农业固定资本投资中的机械、设备及运输工具等,可以节约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但不一定增加农业产出,可以起到替代劳动投入的功能;而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投资,则是农业流动资本、固定资本投资得以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农业资源、生态保护投资是农业乃至于整个经济发展的共同基础。它们既可以替代土地,又可以替代劳力。对我国来讲,土地等自然资源十分稀缺,而劳动力资源则相对丰富。强化农业投资的积极意义就在于用投资去替代十分稀缺的农业自然资源。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资源也将变得稀缺,这一现象在东南沿海地区已经出现(注:甚至连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的中部地区也出现季节性劳动力紧缺情况,如河南、河北两省抢拦联合收割机就是明证。),通过增加农业投入则可以替代日渐稀缺的劳动力资源。况且,要把农民从“一根扁担,一把锄头,一头牛,一双手”繁重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也需要增强农业投资。

第二,推进农业科技进步需要大量的农业投资。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归根到底还得依靠科技进步。而农业科技进步又必须依靠农业投资。从本质上讲,农业投资的替代功能,反映着不同的农业技术进步方式。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的增加,体现了农业化学技术的进步;良种、幼畜、家禽等则标志着农业生物技术的进步;机械、设备等的投入又是农业机械技术进步的反映;农业科研(尤其是应用研究)和推广的投资则是农业高新技术进步的表征。农业投资是农业资本形成和积累过程,而农业资本积累既受到农业资金或资本形成供给的推动,又受到农业产出增长或农业生产力发展需求拉动。也就是说,农业投资的运行总是与一定的农业科技进步过程交织在一起的。农业投资在推进科技进步方面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可以发挥现有技术的潜力,加速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增长中的作用还不明显,其贡献率仅为42%,而西方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在70~80%,有的甚至高达80~90%,这说明我国农业科技进步水平还比较低。要通过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来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就必须加大农业投资。

第三,加强农业投资是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关键。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由于农业投资对土地具有依赖性,所以,土地肥力及其集约程度是对农业投资水平的一个重要测度。马克思指出:“资本能够固定在土地上,即投入土地,其中有的是比较短期的,如化学性质的改良、施肥等等,有的是长期的,如修排水渠、建设灌溉工程、平整土地、建造经营建筑物等等。这样投入土地的资本,称为土地资本。它属于固定资本的范围。……这种投资,……会改良土地,增长土地产量,并使土地由单纯的物质变为土地资本。” (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98页。)土地在农业中的特殊作用与位置的固定性以及实物资本的不易流动性、不易抽回或转移的特点密切相关。农业生产力是以往人们在土地上积累起来的劳动成果,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投资的成果。土地肥力及其集约程度的动态变化,是农业投资水平变化趋势的反映。增加农业投资对于提高土地肥力及其集约水平起着决定作用。我国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比较低,还未形成一个对土地追加投资的运行机制。因此,通过构建农业投资的运行机制,增加农业投资,对于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第四,增加农业投资对于积累人力资本也有积极意义。提高农民素质,积累人力资本,对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农民素质、积累人力资本形成途径有三条:教育、卫生保健以及人口在地区间和部门间的流动和转移。其中,除最后一条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几乎不需要政府投入外,实施农民教育计划和卫生保健计划均需要大量的投资,而且这种投资需要长期持续不断地进行。由此可见,增强农业投资对于积累人力资本有着显著的积极意义。

第五,加大农业投资是增强农业基础的需要。我国农业投入与农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之间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农业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发展后劲不足。在1998年的特大洪水灾害面前,暴露出水利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尽管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农业建设投资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历史上对农业基本建设投入欠帐太多,农业基础设施陈旧老化问题严重,投资总量仍显不足。因此,加强农业投资特别是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改变农业基础薄弱、解决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需要。

还应当指出,与工业等非农产业的技术进步相比,农业技术进步速度相对缓慢,农业投资报酬呈递减趋势。由于单位农业投资所提供的农产品呈下降趋势,农业边际成本逐步提高,农业投资只有加速增长,才能与农业增长的要求相适应,并保证在技术相对不变的条件下,取得农业产出的增长,以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业产出增长的量的要求。这说明,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时农业投资不仅不应削弱,而且还要加大投入。

二、我国农业投资现状分析

1.从农业比较投资率的角度分析

所谓农业比较投资率,是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与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之比率。从世界农业投资的一般规律来看,无论是农业产值份额(即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还是农业固定资本投资份额(即农业固定资本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本总投资的比重),均呈下降趋势,但二者下降的幅度并不一致,农业产值份额下降的程度一般要大于农业固定资本投资份额下降程度。这是因为与工业等非农产业的技术进步相比,农业技术进步缓慢,从而导致农业投资报酬递减,为了保持在份额下降过程中农业的进步与发展,就需要将农业投资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这样,就使得农业产值份额下降幅度比农业固定资本投资份额要大一些。具体说来,在工业化初、中期或开始农业现代化时,农业固定资本投资比重小于农业总产值比重;工业化后期或农业现代化进行期,农业固定资本投资比重与农业总产值比重趋于接近或均衡;后工业化时期或农业现代化进一步发展期,农业固定资本投资比重大于农业总产值比重,并且两者的差距逐渐扩大(如图1所示)。 农业固定资本投资份额与农业总产值份额变动趋势,使得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业比较投资率呈上升趋势,即农业固定资本投资在国民经济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于农业总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这是农业投资中的一条基本规律。

图1 农业总产值份额和农业固定资本投资份额变动

我国人均GDP按现行汇率计算在860美元以下,已步入工业化的中后期, 农业产值份额与农业固定资本投资份额应接近或超过均衡点即为1,但实际上它们的差距却是很大的,且相对投资率还有下降趋势,1993年达到最低值即0.16(见表1)。 这反映出我国对农业投资极端不足。

表1

中国农业的相对投资率(%)

年份 农业产值份额 农业固定资本投资份额 相对投资率

198432.010.10.32

198528.47.7 0.27

198627.14.6 0.17

198726.85.2 0.19

198825.75.1 0.20

198925.05.0 0.20

199027.05.4 0.20

199124.55.5 0.22

199221.83.7 0.17

199319.93.2 0.16

199420.23.7 0.18

199520.53.7 0.18

199620.24.0 0.20

199718.74.0 0.19

199818.04.1 0.20

资料来源: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1997~1998:中国农业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1998~1999:中国农业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资料整理。

2.从农业投资的主体格局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整个经济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投资主体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业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集体经济的资金及劳动积累,其中国家投入对农业资金总投入的稳定和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农户成为一个重要的农业投资主体,形成国家财政投入、农村集体投入和农户投入。

首先,就国家财政农业投资来看。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量大幅度下降。从1981年开始,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显著下降,“六五”时期平均为9.5%,“七五”时期平均为8.4%,“八五”时期平均9.3%,1996年为8.8%。与此同时,财政支农资金中的基本建设拨款的相对份额处于不稳定状态,其比重由“六五”时期的7.57%下降为“七五”的时期7.54%,“八五”期间又有所回升,为15.1%,1996年为15.6%。改革开放后,国家农业投资主体地位的下降和对农业资金投入量的减少,与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关系甚大。经济体制改革后,随着投资主体格局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变革,一部分项目的审批权限由中央政府下放到了地方政府,极大地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投资主体地位。地方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50.6%提高到1996年的72.9%,18年间上升22个百分点。虽然国家对地方政府的投资方向和范围做过规定,鼓励其将资金主要投向农业等基础设施部门,但在自身利益诱导下,地方政府行为的“短期化”倾向十分严重,追求加快发展高税利的加工工业,而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却大幅度下降。地方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国家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91.7%下降为1996年的80.6%,18年间下降11个百分点。由于地方政府的投资在国家农业资金投入中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因而地方政府农业投资是决定国家农业投资升降的主要因素。

其次,就农村集体投入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业资金投入的一半左右来源于农村集体,因而农村集体是农业投资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确立和普遍推行,农村集体的投资主体地位下降,许多原来由集体承担的投资职能改由农户承担,从而使集体的农业投资额下降,这本来是正常的。但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特别是过份地强调“分”,使相当多地方“统”的功能失调,在资金积累、管理协调、综合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几乎完全丧失,从而使集体的农业投资呈非正常下降。80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由于受比较利益的诱导,资金多投向非农产业,因而形成这种局面,一方面农村集体总投资下降,另一方面投资的非农化倾向又十分明显,从而导致农村集体的农业投资十分微弱。从1981年到1996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16986亿元,平均每年增长速度为24.9%, 但其中用于农业的投资平均只增长8%。农业投资占农村集体总投资的比重不断下降, “六五”时期农业投资占农村集体总投资的17.0%,“七五”时期下降到8.0 %,“八五”期间又下降到5.1%,1997年略有回升,为7.7%,但仍比“六五”时期低约10个百分点。

最后,就农户投入情况来看。改革前,农户不是一级投资主体,改革后,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确立,使农户家庭成为农业投资的重要主体。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和投资热情,农民通过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使我国以前30年投资积累形成的固定资产利用率得以提高,促使我国在1985年以前农业取得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随着新体制一些矛盾的暴露和尖锐化,特别是土地制度缺陷的日益暴露,农民的投资积极性大大下降。一方面,土地承包权的频繁更变,降低了农民的预期,导致了农民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保地养地等中长期投资,另一方面,土地承包均分化,使家庭经营土地规模狭小,为农业机械化和集约化经营设置了一定的障碍,不利于投资。农户对农业的投资长期徘徊,“八五”时期农户投资的绝对数与前十年水平相差无几,若考虑价格因素,实际上呈萎缩状态。1982年到1996年,农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为1715亿元,占同期农户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3.5%。从总的趋势来,投资比重不断下滑,“六五”时期平均占24.4%,“七五”时期下降到16.1%,“八五”时期继续下滑到11.1%,1996年有所回升,为18.1%,但仍比“六五”时期低约6个百分点。

3.从农业投资的资金来源角度分析

农业投资包括国有经济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即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农业信贷资金、乡镇企业支农资金、各种发展基金、扶贫基金和引进外资。在这里,笔者着重分析国有经济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家财政支援农业投资、农业信贷资金、乡镇企业支援农业资金以及农村集体和农户对农业的投资。此外,我们也对引进外资加以考察。

第一,国有经济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国家对农业的投资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构成农业固定资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资金来源,该项资金对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发挥着主体和骨干的作用。从表2中可以看出,90年代以来, 国有经济部门对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较重视。从投资总量来讲,90年代特别是1996年以来,国有经济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较快速度增长,1996~1998年增长率分别达到42.42%、29.70%和90.76%。 由于1998年夏发生的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国家财政和金融斥巨资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和道路建设、渔政渔港、畜禽防疫体系、气象等农业基础设施以及扶贫以工代赈的项目,使得农业投资完成额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从相对量来讲,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自1996年以来也保持上升趋势,国有经济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1995~1998分别为0.68%、0.89%、1.06%和1.26%。但是,这一比重仍然未达到13年来的最高水平,1985年这一比重为1.30%。这说明,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表2国有经济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

年份 1985 1990

1995

19961997

1998

第一产业固定资产

投资(亿元) 21.84 28.66 73.64 107.10 138.90 265.00

年增长速度(%) -5.99 20.77 45.42

29.70

90.76

占国有经济固定资

产投资总额的比重(%) 1.30 0.96

0.68 0.891.061.26

资料来源: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等:《1998—1999年: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68 页。

说明:国有经济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已按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调整。

第二,国家财政支援农业投资。国家财政支援农业投资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部门的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及其他。从绝对量来看,“八五”时期是“六五”时期的3倍半,90 年代以来,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也增长较快, 1996年是1990年的1.3倍,年均增长21.26%。从相对量来看,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由“六五”时期的8.8%上升为“八五”时期的9.32%。但是,90年代以来这一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1991~1996 年分别为10.26%、10.05%、9.49%、9.20%、8.43%和8.82%。1997年提高到10.4%,1998年又降为9.1%。 这说明国家财政方面对农业支持的力度不够且不稳定。

第三,农业信贷资金。农业信贷资金是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以贷款方式发放给农村集体和农户用于农业生产的资金,它是国家农业资金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1990~1998分别为1177.8亿元、1455.4亿元、1798.6亿元、2111.6亿元、2500.6亿元、1727.0亿元、2880.0亿元、3305.0亿元和4439亿元。农业信贷资金投入呈上升趋势,但其中也有不稳定因素。1994年组建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5年独立运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农副产品贷款余额1996~1998年分别为3823亿元、6914.94亿元和6262亿元。 这些资金对农业生产虽无直接影响,但保证了收购资金的稳定供应,有利于稳定农业生产。但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不足却是一个公认的事实。

第四,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对农业的投资及乡镇企业对农业的投资。农村集体和农户个人投资对农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如前所述由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尚未完善,90年代以来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对农业的投资波动较大。虽然总量一直是上升的,各年份增幅波动很大,1992~1993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表现。乡镇企业对农业的投资,无论是从投资额上,还是从投资增速上看,均不稳定,1995年是最低点,下降46.33%(详见表4)。

表3 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单位:亿元)

时期 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 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农业基本

(年份)

绝对量 相对量(%) 和农村水利气象等 建设支出

"六五"时期

658.48

8.80 437.19158.57

"七五"时期

1167.77 9.08 836.08247.70

"八五"时期

2271.95 9.32 1665.93

472.49

1990

307.84

9.98 221.76 66.71

1991

347.57

10.26 243.55 75.49

1992

376.02

10.05 269.04 85.00

1993

440.459.49 323.42 95.00

1994

532.989.20 399.70 107.00

1995

574.938.43 430.22 110.00

1996

700.438.82 510.07 147.51

时期

农业科技

(年份)

建设支出农村救济其它

"六五"时期

8.2549.51

4.96

"七五"时期

12.96

71.03-

"八五"时期

14.93

118.6-

1990 3.1116.26-

1991 2.9325.60-

1992 3.0018.98-

1993 3.0019.03-

1994 3.0023.28-

1995 3.0031.71-

1996 4.9443.9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

表4 农村集体、农民个人、乡镇企业对农业固定资产投资

年份 农村集体 农民个人 乡镇企业

投资(亿元) 增速(%)

投资(亿元) 增速(%) 投资(亿元)增

速(%)

1990 62.29-129.07

-77.80-

1991 72.03

15.64 162.95

26.2586.50 11.18

1992 87.88

22.00 155.25 -4.73 105.00 21.39

1993 83.26

-5.60 183.27

18.05130.00 23.81

1994 145.17 74.36 203.32

10.94135.00 3.85

1995 203.86 40.43 397.35

95.4372.45 -46.33

1996 266.53 30.74 461.54

16.1580.23 10.74

1997 305.88 14.76 461.63

0.22 86.75

8.13

1998 310.00 1.35 478.00

3.54 90.00

3.74

资料来源: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等:《1998—1999年: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70 页。

最后,利用外资的情况。由于我国农业资金十分短缺,适当引进外资发展农业生产是必要的。1993年、1995年和1996年对外签订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分别为1704个、903个和812个,协议投资额分别为11.9亿美元、17.3亿美元和11.4亿美元,1997年外商直接投资6.3亿美元, 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额的1.39%。由此可见,农业利用外资水平还很低。

三、农业投资运行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农业投资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其一,资金短缺形势严重,将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不断推出支援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但由于农业投资环境不利,抑制了农业投资的实际有效增长。国家、集体和农户向农业的投资呈全面下降趋势,经济的高速增长使非农用途的资金对农业的排挤效应明显加强。特别严重的是主要农业区的农业投资普遍减少,对农业的持续发展非常不利。非农产业投资的增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可喜现象,但是,如果资金投向过度倾斜,势必影响农业的扩大再生产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其二,农业投资长期不足,抵抗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减弱。农业生产在长期投资不足中超负荷运转,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失修、带病运转,抗灾能力下降。据农业部信息,全国8.4万个水库中1/3带病运行, 灌区工程基本完好率仅30%。每年为此减少灌溉面积300多万亩。 在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的问题明显地暴露出来。1998年发生在长江流域、嫩江及松花江流域以及内蒙古东部地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就是明证。

其三,资金分流情况严重,农用资金“非农化”现象值得关注。近几年,农业资金通过各种方式改变流向:如农村信用社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借贷;部分乡镇企业打还贷的“时间差”;此外,还有在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各环节中截留、挪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受利益调节造成的趋利性分流,农村资金重新流入城市和非农业的逆向式分流等表现形式。总之,在当前农业资金投入颇感拮据的情况下,一部分农业资金却悄悄地向非农领域转移,这一现象越来越严重,使本来有限的资金更加减少。

其四,实际生产性投入增长乏力,短期投入行为突出。在现行体制下,农户是中国农村经济微观投入的主体,但其小规模、分散式的经营模式决定了他们只重视具有短期效益的投入方式。农户的投入主要用于当年生产费用的支出,诸如种子、化肥、农药、地膜和小型农机等,这些仅仅是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补偿性投入。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不断下降,农民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农户增加的收入大部分流向生活流域,表现在投资结构上,就是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下降,而建房投资高涨。

笔者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投资主体结构与农业投资固有特点之间的矛盾,影响了农业资金投入量的增加。改革开放后,农业投资主体结构的变化是深刻的,农户在新的投资主体结构中已占居主导地位,其资金的投入量已占农业资金投入总量的40~60%,其投资能力和倾向对农业投资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而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具有长期性,相当一部分投资要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得到回收补偿,而农户投资一般追求短期利益,难以对这类长期投资产生兴趣。农业基础设施投资还具有公共性的特征,本身是一种外部经济,其生产投资的社会公共效益有时会高于直接经济效益,但农户投资一般以直接经济效益为决策依据,难以顾及社会效益。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另一个特征是具有区域性,一部分农田水利工程是跨区域的,需要资金和劳动力要素集中程度较高,规模较大,而农户大多数资金微薄,经营规模小,组织结构分散,难以胜任这类投资。最后,农业投资具有风险性,自然条件的变化会给农业投资带来风险,市场的不稳定也给农业投资带来风险,而农户承担风险的能力一般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的投入。

第二,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活动准则与农业的基础产业特征之间的矛盾,客观上形成了农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困难。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资源配置活动中市场机制的作用越来越大,资本要素具有向高收益率行业集中的倾向。而农业作为基础产业部门,其投资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周期长、规模大、风险高而盈利率低的特点,对市场资本缺乏吸引力,从而造成农业融资的困难。1996年同1986年相比,全部银行贷款余额中,农业贷款的比重由7.5%下降到3.1%,1997年略有上升,达4.4%。1994年3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1994年支农的十项措施中,明确要求提高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但1994年年底实际执行结果,农贷比重只占4.9 %,比1993年的6.5%又下降了1.6个百分点。并且,扶持农业发展的三项专项贷款在落实中又打了很大折扣。1994、1995年粮棉大县的专项贷款分别落实了41.1亿元和18.5亿元,仅占贷款规模的63.7%和29%,综合落实率仅44.6%。

第三,投资环境不佳,直接影响农业投资的增长。随着农户对农业投资中主导地位的确立,投资环境对农业投资的影响越来越大,因为农户对农业的投资是一种利益诱导下的行为,而不带有强制性。改革初期,由于政策条件好,极大调动了农户的投资热情。但随着政策效应的削弱,投资环境开始恶化,一是农产品价格不合理,农民对农业的投入往往入不敷出,使农户的非农化倾向日愈严重;二是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推广缓慢,社会服务系统不健全;三是土地产权制度不明确,土地经营难以形成规模,影响了对农业的资金投入。

第四,政府对农业直接投资的减少,对增加农业资金投入产生了不利影响。改革后,随着投资主体新格局的出现,政府投资已经发生了转变,由过去的直接投资增加总量转变为重点投资于其他主体难以胜任的领域,为社会投资起到“领航”和“调控”的作用。改革后,政府用于与农业相关的资金投入份额并不低,只是在资金的分配上相当一部分用于对与农业有关的补贴,而且注重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的补贴,忽视对生产领域和投资者的直接补贴,同时减少了对农业的直接投资。目前,由于政府在农业投资总量中已不占据主导地位,其投入量的减少对农业资金投入在总规模方面的影响并不大。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特点决定了政府投资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主体所不可替代的,所以政府对农业直接投资的减少,必将严重影响农业发展的后劲和整个投资环境的改善,对于引导和调动其他类投资主体的资金投入是极为不利的。

四、增强我国农业投资的基本思路

1.强化农业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要有助于改造我国的传统农业。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已向现代农业迈开了前进步伐,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绝大部分仍未达到现代农业阶段,现代生产要素的投入在农业总投入中比重还比较小,现代化的管理还没有大面积地引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一根扁担,一把锄头,一双手,一头牛”仍是农业的主要生产工具。因此,在增加农业投资时,一定要着眼于改造传统农业。只有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我国的农民、农业和农村这“三农”问题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第二,要有助于调整我国的农业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农村改革初步取得成功,农业取得很大的发展,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农业告别了“短缺时代”,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目前绝大部分农产品都处于过剩状况,主要农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农业结构调整显得十分迫切。因此,在增加农业投资时,一定要把着力点放在调整农业结构上,通过增加投入,改善原有农业基础设施,通过增量投入调整存量结构,使农业结构尽快适应市场需求。

第三,要有助于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西方农业发达国家,为了抢占未来国际农业市场的“制高点”,目前正着力发展知识农业,使现代科技知识迅速运用到农业中去。这些国家的农产品在品种、质量与价格上都已显示出若干优势。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尚未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来讲,无疑构成了强大的威胁与挑战。为此,我们要通过加大农业投资,着力发展知识型农业,来加速农业现代化过程。

第四,要符合WTO的规划与框架。加入WTO,中国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发展就将被纳入《农业协议》的框架。在WTO框架下, 中国农业投资特别是政府投资将受到约束。在WTO框架内, 政府对农业的直接投资补贴将转到WTO框架的“绿盒政策”下, 农业投资结构的调整也就势在必然。

2.农业投资政策的选择

改变农业投资的现状,出路在于界定农业投资进入界限,重塑农业投资机制。

第一,界定农业投资进入市场的基本界限。农业投资进入市场的基本界限是:对于具有长期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农业资源保护等间接投资,由于具有非完全盈利性和外部性的特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由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投资,并确定这类投资随着农业的发展同步增长或超前增长,不能把它们简单地推向市场;对于具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农业流动资本、固定资本投资,在整顿市场秩序和创造投资平均利润发生作用的条件下,由农户成为投资主体并由市场机制和利益关系调节其运行,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促进这类投资与农业发展相互适应;对于具有社区性、相对外部性的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工程等投资,要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的力量,或者由社区组织出面建设,或在社区组织引导下由农民进行劳动积累。

第二,加大农业投资力度,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尽管国家一直强调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但农业这个基础仍然不稳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工农关系不协调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很低,仍属于“弱质”产业。国家对农业的投资政策,不仅关系到农业能否持续稳定发展,而且关系到工农业是否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大问题。为此,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用更长远、更综合、更全面的观点来看待农业,决不要再犯临渴掘井的错误。在国家财政状况尚不宽松,新增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为了调整业已形成的投资结构,就必须有上有下、有增有减,宁愿少上几个一般性的工业加工项目,把工业增长的速度放慢点,也要优先保证农业。首先,要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据测算,农业要保持4 %左右的增长速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至少应占全国基建投资的10%以上。预算内财政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中央一级应为10%,省一级应为25%,县(市)一级应为40%左右。其次,采取措施增加农业信贷投资总量,使国家对农业贷款的增长比重提高到与国家信贷总规模的增长比例相一致的水平上;制定有利于保护和扶持农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坚决杜绝挤占农业信贷资金的现象;采取财政贴息等办法,提供专项农业中长期贴息或低息贷款,安排好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对从事农业高盈利项目征收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基本建设。

第三,建立具有多元主体的农业投资新体系,形成合理的农业投资机制。要适应市场需求和农业增长由粗放主导型向集约主导型转变,资金投入成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对此,应充分重视国家投资及其重要的导向功能,建立“以国家投资为导向,以信贷资金为支持,以合作经济为基础,以家庭经营为细胞”,充分利用外资和横向资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格局,从而使国家、地方、集体和农户各尽其力,共同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首先,应正确引导农户的微观投入,调动农户增加农业投资的积极性,为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其形成良性投入循环机制;运用贴息等手段鼓励农户承担简单再生产和内涵扩大再生产的投入,保证生产经营性投入的增加,以解决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及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及销售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其次,健全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中观投资机制,开展农业投资系列化服务,集中投资于区域性或社区性的农业基本建设,例如中低产农田改造、农业资源开发、道路修筑等中型投资项目。最后,国家在宏观层面应从投资政策、投资份额、投资管理等方面加强领导,既要增加大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开发性农业投入,又要通过政策性金融等方式来引导和调控农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

第四,其他一些配套措施。一是完善土地制度。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二是完善粮食保护价格制度。目前粮食保护价所及范围过宽,保护价在一些地方尚不到位,为此必须适当调整保护价范围,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三是促进农用工业的发展,以提高农用工业投资与技术装备水平,为农业投资提供物资保证。四是优化农业投资运行的社会环境,形成有利于农业投资增加的舆论导向和社会风气,引导和教育农民确立投资的动机,提高农民的投资意识与投资素质。五是制定《农业投资法》,以法律形式规范农业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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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农业投资研究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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