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减税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扩张性财政政策,一般包括增加支出和减轻税负两个方面。增加支出即通过增发国债,增加政府有购买能力的支出,以促进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减轻税负则通过运用税费杠杆,将购买力留于民间,以促进民间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增支和减税,其对促进需求刺激经济发展的效果是相似的,都可以说是增加需求方面的政策。但减税措施更直接启动民间需求,作用为增发国债所不能及。同时减税使企业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提高供给的积极性,所以“供给学派”又把它算做“供给”政策,即向供给方面倾斜的政策。意思实质上是一样的,不失为治理通货紧缩或通货紧缩趋势的一种手段。
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质上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但迄今我国政府只从增支方面,采取增发国债增加政府支出方面的措施,而不强调减税方面的措施。相反税收总量这几年在大幅度增加。虽然,我们实际上也采取了一些减免税费的措施,如出口退税、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用国产设备进行技改的税收抵付、房地产二级市场减免税、支持西部大开发、支持农业的优惠政策,等等,但没有形成系统的减税政策,也没有讲减税政策。事实上,税收总量又在大幅度增加,因此,我国财政政策中似乎存在支出与收入政策不太协调的矛盾,政策效应有被削弱的问题。政府一方面扩张国债投资与支出,另一方面又不断加大税收增幅。1994年全国税收收入加总不过5070.79亿元;5年后,到1999年增加到10000亿元;又2年时间,到2001年跃增到15000亿元。税收增长速度又大大超过GDP增长速度,如去年我国税收增长19.8%,比GDP增长7.3%超过近两倍。
据国税总局提供的数据,去年税收增长19.8%中,大约有9%与当年经济增长、效益提高直接有关,约占总增收额的50%;其次是费改税等政策性、一次性因素增加了大量收入,约占总增收额的35%;余下来的是加强税收征管因素,大约占总增收额的15%。应该说,1994年确立现行税制以来,税制格局并未做什么调整,税收政策亦没有什么重大变化,既没有增设税种(恢复征收利息所得税及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例外),没有扩大税基,也没有提高税率。税收的增长基本上是经济发展、效益提高、税源增大、某些一次性的政策性因素以及打击走私、加强征管的结果。税收的这种高速增长有其正常合理的一面。目前我国总体税收收入只占GDP的15.8%,而发达国家一般在30%左右,发展中国家也在约20-30%之间,我国税收比GDP适度超前增长(不是过度超前),也是适当提高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所必需的。因此,普遍的大面积的减税目前并没有必要,也不现实。
进一步扩大内需,要运用多种手段。为了更好地调动企业经营与投资的积极性,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居民消费倾向,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的手段还有用武的余地。在全面普遍减税没有必要而且有实际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结构性的减轻税费负担的措施。我们已经事实上采取了若干减税措施,且进一步减税的空间还是存在的。例如内资企业所得税率是33%,高于一些发达国家税率水平,与美国累进税制最高档次税率相同,但美国税前扣除项目多,而我国由于企业盈利水平很低,相对而言企业所得税率偏高,同时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因享受超国民待遇只有15%,差距甚大,有必要降低内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形成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又如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7%,若折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高过23%,而大部分国家低于20%。要探索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以刺激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800元,已明显不符合现时居民收入与消费状况,应适当提高起征点。要加快税费改革步伐,特别是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强农民购买力。对中小企业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也有潜力可挖。
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税收以间接税为主,而不是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减税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减税的效益,无非是导致物价下降,不利于经济增长。我们认为,首先,我们要实行的是结构性减税,可先选择直接为企业和个人带来减税利益的税种实行减税。其次,间接税也不是不能带给纳税人以减税利益,物价下降使企业进货成本下降,消费者则获取增加的购买力。再次,物价受供求关系决定,不一定随税率下降而下降,不排除税率降、需求升而导致物价的反向变动。此外,在全球化格局下,资本会向税率低的地方流动,这里既包括直接税也包括间接税。如果其他国家税率一减再减,而我国税率保持不动,无疑会削弱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再一类问题是财政负担方面的。一是政府每年发行国债总是要还的,要依靠税收收入来归还。二是减税导致经常性开支难以保证。三是减税必然降低财政收入占GDP的份额,增大赤字规模和政府债务负担。对此我们要说的是:第一,减税措施刺激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最终带来税源的扩大,对国债本息的偿付也是一个保证;第二,减税通常指降低法定税率,而税收多少,还受税基宽窄、征管强弱等因素的影响,减税不一定意味减收。从西方国家20世纪80年代税制改革的经验看,由于实行“低税率、宽税基、少减免、严征管”,税收总额不一定减少,甚至有可能增加。由于我们的减轻税负是结构性的、有选择的,税收总额一般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不至于下降。近年来我国税收增幅很大,财政有能力抽出一部分用来支持税制改革。当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财政支出仍有较大潜力。加强税收征管,控制减免、增加收入的空间仍然很大。考虑到现在正是需要采用减轻税收负担作为刺激景气、扩大内需的手段,此时不用,更待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