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情报学论文,学科论文,公安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基于安全价值取向的公安情报学
安全与秩序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在悠久的警务与公共安全执法情报实践活动过程中,有关情报搜集、分析研判、组织管理等各方面的技术、方法、手段、策略与理论得到丰富的累积,为公安情报学理论与学科建设提供了深厚的土壤。20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向纵深发展,四通八达的水陆空交通和跨越时空的计算机通讯网络为人、物、资金、信息的大规模流动创造了条件,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新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治安环境与犯罪态势恶化并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社会风险剧增。为了应对“风险社会”的治安形势,9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警察部门开始着力改变传统的被动警务模式,提出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思想,试图通过建立系统的情报信息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提升警务效能,对各种可能的危机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预警、引导与控制。我国警方为适应风险社会环境下动态管理和打击犯罪的需要,也开始大力推进警务信息化与情报主导警务战略体系建设。情报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在公共安全治理中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一个系统的、完整的社会公共安全情报体系正在形成,日益复杂和专业化的情报实践活动,迫切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需要系统的研究,需要专门人才的培养。在这种背景下,以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为己任的公安情报学应运而生。
我国教育部门紧紧抓住时代的脉搏,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筹建公安情报学专业,加强公安情报学学科理论研究,并取得丰硕的成果。2005年教育部将公安情报学纳入本科专业目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立公安情报学系,开始招收第一届公安情报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将公安学作为一级学科纳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9月,全国公安学、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建设研讨会上,与会者就公安情报学作为公安学的二级学科进行了论证,并达成共识。然而,学者关于公安情报学学科定位、学科范畴、学科体系、学科研究方法等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尚比较模糊,相关研究薄弱,且存在争议。时值公安情报学二级学科论证之际,梳理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主要观点,探讨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构建,意义重大。
2 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研究回顾
近十年来,有关公安情报学的论文、著作与教材等研究成果甚多,但关于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构建的问题,仅有寥寥几篇文献对其作了初步探讨,主要观点如下:
(1)关于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构建的理论与维度。文献[1]指出,公安情报学的学科体系是研究公安情报知识单元构成的学问;构筑公安情报学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公安情报理论层、公安情报应用层、公安情报的基础理论层三个方面;公安情报学体系有两种结构模式:一是按知识单元分类的体系结构,主要包括公安情报学总体结构、门类结构、学科结构和知识结构;二是按理论分类的体系结构,包括公安情报学体系的形态结构、公安情报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公安情报学学科层次结构。然而,该文仅仅是从理论层面探讨了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建构的维度,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学科体系。
(2)关于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构建。观点一认为,作为发展中的公安情报学应分为公安情报学理论、公安情报应用、公安情报技术三大类[2];观点二认为,公安情报学应包含公安情报基本原理研究、应用研究、工作管理研究三个方面的内容[3];观点三认为,公安情报学可从业务、技术、管理三个维度构建[4];观点四认为,公安情报学的理论体系框架结构应由公安情报基础理论、公安情报应用理论、公安情报管理科学、公安情报技术科学四部分组成[5];观点五认为,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公安情报理论、公安情报活动、公安情报管理、公安情报学应用四个方面的内容[6]。
上述关于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构想概括起来可简化为“理论-应用-技术-管理”体系,这种学科体系划分法具有体系化、系统化、逻辑性与完整性等特点,并且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是一种各类社会科学可通用的划分方法。但作为一种通用的学科体系构架,无法按照学科属性、学科价值取向、社会需求和学科建设的基本思路进行学科构建,难以体现公安情报学的学科特色。
3 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构建
3.1 学科体系构建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所谓学科体系,是一门特定科学的具体研究领域范围及其相应理论建构[7],是对某一学科的全部知识单元或分支学科进行的逻辑整理,它是由该学科各个组成部分(分支学科)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的有机整体。学科体系要解决的问题是以合理的结构科学地展现学科内容,并解决学科各项内容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使之成为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学科体系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整个学科的体系结构如何,即由哪些分支学科(知识单元)构成?二是各分支学科(知识单元)在整个学科体系中处于何种位置?三是构成该科学体系结构的各分支学科(知识单元)之间的关系如何?学科体系有助于了解本学科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了解本学科和其他学科的联系和区别,了解本学科的有关内容及其相互关系[8],对于指引和推动学科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合考察各学科学科体系建设的思路,大体有以下几种方法或模式:(1)结构树式的逻辑分类法。首先把握学科的逻辑起点,然后从逻辑起点出发,运用逻辑手段层层推导,逐步展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构成严密的逻辑系统。(2)学科范畴划分法。该方法的要点如下:首先确定学科研究范畴,然后运用逻辑推演方法,根据特定的划分标准对学科范畴进行细分,形成系统的范畴体系。(3)问题系统解构法。该方法的要点如下:首先确立学科建设要解决的基本问题,通过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解剖和推演,延伸出一系列与这些基本问题紧密相关的其他问题,最终构成一个多层次的,联结学科各环节、各要素的学科体系框架。(4)预设框架法。即对学科体系的划分,借用通用的框架来进行描述。目前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理论研究大多采用这种方法构建学科体系,常用的预设框架有“理论-应用”二维框架、“理论-方法-技术”三维框架、“理论-应用(业务或实务)-方法技术”三维框架和“理论-应用(业务或实务)-方法技术-管理”四维框架。
3.2 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重构
3.2.1 学科体系构建的基本依据与原则
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一门学科的分支进行划分,并且学科体系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新学科的诞生而不断变化。但归根到底,任何一门学科的学科体系的构成都是有规律的、是客观的,由本门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基本任务和发展历史,尤其是社会对该科学的需求情况决定,人们不能脱离这些客观条件去主观地“构想”一门学科的学科体系,而应该基于该学科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社会需求等条件,将其划分为具有内在逻辑关系与功能结构的学科分支系统,以指导本科学的建设。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重构的基本原则如下:
(1)客观性与应用性。第一,应基于该学科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社会需求等客观条件构建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第二,公安情报学是一门典型的应用型学科,学科体系的构建要能凸显应用性特点,以适应实战需求。
(2)系统性与特色性。首先要确保学科体系框架能够容纳所有的公安情报知识单元;其次,各知识单元之间的逻辑关系必须是清晰的。此外,要能体现公安情报学学科特色,即该学科体系能够体现其研究对象和内容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3)开放言与兼容性。学科体系框架既要能涵盖和兼容学科现有的知识单元,又具有预见性、前瞻性和开放性,能够为公安情报学新的分支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提供可延展的空间,确保新生的分支学科均能够在体系中找到合适的位置。
(4)多元化原则。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公安情报学划分为不同的体系结构,每一种划分标准都能为人们认识和把握这门学科提供一种视角。从多个角度构建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形成多元化的立体式学科体系结构,帮助人们更深入、更全面地理解和把握一门学科的研究内容与分支系统。
3.2.2 理论导向的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
从学科理论体系的视角构建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可选择预设框架法和学科范畴划分法来进行学科体系的构建。
(1)按照“理论-技术-应用-管理”的预设框架法,公安情报学可由公安情报理论研究、公安情报技术研究、公安情报业务研究、公安情报管理研究等分支系统构成,这是当前公安情报理论界通用的划分方法。
(2)按照学科范畴划分法对公安情报学学科理论体系进行划分,即在确定学科研究对象和内容基础上,运用逻辑推演方法,按照特定的标准对学科范畴进行细分,形成结构化的范畴体系。根据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借鉴其他学科体系范畴划分的框架,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大致可分为八个分支系统:理论、史论、技术、业务、管理、教育、政策、中外比较,如图1所示。
①理论。研究公安情报学的基本概念、公安情报与公安情报活动现象和规律特征、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公安情报工作基本原理、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的源起及其主要思想、公安情报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等,为公安情报学奠定理论基础。
②史论。研究国内外公安情报工作发展史、情报理论与思想研究史、各阶段公安情报思想的贡献等。其目的主要是在历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清楚阐述各种理论和方法的来龙去脉,以指导未来公安情报学理论创新发展和业务实践工作。
③技术。研究公安情报工作各环节中的技术问题,主要包括公安情报系统设计开发技术、公安情报搜集技术、公安情报分析技术、公安情报检索技术、公安情报传递技术等。
④实务。从纵向的业务流程角度看,主要研究公安情报信息资源建设,公安情报的工作流程以及情报工作各环节的方法、技术、手段、策略等;从横向业务种类看,主要研究刑事犯罪情报、维稳情报、国家(国内)安全情报等情报工作实务中的问题、规律与策略。
⑤管理。研究人、财、物、情报信息等资源的综合管理与运作,涉及资源配置(权力、责任、财物、警力等资源配置)、制度安排、运行管理(决策、指挥、控制、协调、指导)、机制体制设计、系统平台管理、公安情报事业管理等。
⑥教育。研究公安情报人才的需求、公安情报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公安情报人才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师资力量、教学方法、教学条件等人才培养管理。
⑦政策。研究公安情报活动中的政策法律问题,例如情报获取的法律程序、情报与证据的转换、情报活动中的个人隐私保护、情报秘密与公开制度、公安情报活动相关的技术标准、情报内容与格式标准、公安情报业务管理规范等。
⑧比较情报学。对国内外警务情报实践与理论研究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为我国公安情报学与公安情报工作提供参照和借鉴。
这样,从理论、历史、过程、方法、技术、管理、中外比较等诸多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了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学科体系构架。然而,这一学科体系尽管能够与公安学其他分支学科(如侦查学、犯罪学、治安学、国内安全保卫学等)区别开来,但与普通情报学、军事情报学、信息管理等情报信息类学科相比较,依然不能体现学科的特色。公安情报学是一门服务于维护国家(国内)安全、社会稳定与社会治安秩序,预防、控制与处置违法犯罪等目标的综合性、交叉性的应用型学科,学科研究对象、学科研究内容、学科性质均具有自身突出的特点,复杂风险社会形势下的社会公共安全态势对公安情报学也有着迫切的应用需求,通用的、理论导向的学科体系固然有其价值,但不能充分体现学科特色和适应社会需求。
3.2.3 应用导向的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
如前文所述,任何一门学科的学科体系的构成都是有规律的,是客观的,由本门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基本任务和发展历史,尤其是社会对该科学的需求情况决定。因此,我们应该依据这些客观条件与现实需求,确定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框架。在学科体系建设的方法层面选择结构树式的逻辑分类法和问题系统解构法来重建应用型的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即以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基本任务和社会需求为逻辑起点或基本问题,通过对这一逻辑起点或基本问题进行解剖和推演,最终构成一个多层次的、联结学科各环节、各要素的学科体系框架。
(1)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构建的逻辑主线。关于公安情报学建设的逻辑主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情报学系曾组织过多次讨论,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是2009年6月19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程琳同志在公安情报学专业培养目标论证会上提出的,他认为:“专业建设与发展要有主线,突出特色。专业建设必须要有特色,有特色才有生命力。一个专业的发展要有一个明确的支撑点,要有一条清晰的主线,能够把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实战应用贯穿起来,体现出系统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并以此形成特色和优势,成为一门专业技术。只有这样,专业才能立起来,才能可持续发展下去。”据此,我们提出了“一条线+两个点+两个面”的学科体系建设思路如图2。
①“一条线”:是指公安情报工作的基本流程,通过公安情报工作流程这一清晰的主线,把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实战应用全部贯穿起来,体现出学科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②“两个点”:是指公安情报工作的专业理论支撑点和专业技术支撑点。
③“两个面”:是指两大重点领域的情报工作,分别是“维护国家(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情报工作”和“预防、制止与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工作”。
这种学科建设思路符合我国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与任务,符合我国社会对社会公共安全的需求,为公安情报学建设提供了清晰的、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科建设思路。
根据上述建设思路,我们可将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的基本路径与知识架构概括如下:公安情报学是一门以情报学、犯罪学、社会学等学科为学科理论基础,以社会调查、统计分析、逻辑推理和计算机通讯技术等为技术方法基础,以公安学理论及相关专业理论为专业理论支撑,以公安情报工作方法与技术应用为专业技术支撑,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国内)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制止与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两个重点领域,以情报搜集、分析、整编、管理与安全等理论、方法和技术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综合性、交叉性的应用学科。
(2)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构建。依据上述关于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的逻辑主线,根据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情报工作”和“预防、制止与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工作”这“两个面”,结合当前公安机关警种划分,构建应用导向的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如图3所示。
该体系的内涵与特点如下:
首先,以社会需求与学科基本任务等学科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进行学科体系构建。公安情报学服务于维护国家(国内)安全、社会稳定与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制止和惩治犯罪的基本职能与任务。因此,公安情报学可划分为两大分支方向:一是维护国家(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情报研究,具体包括国内安全保卫情报学、反恐情报学、维稳情报学等分支学科;二是预防、制止与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研究,具体包括刑侦情报学、经侦情报学、禁毒情报学、网侦情报学、反黑情报学等分支学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学者指出网侦情报学与刑侦情报学、经侦情报学等的划分标准不一致,存在逻辑谬误。事实上,此种划分主要是基于实战,基于网络空间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而单列,在实践工作中,网络安全保卫部门也是作为与经侦、刑侦、治安等并列的独立警种进行建制和开展工作的,符合现实工作所需。
其次,上述公安情报学的所有分支学科,均以情报与情报活动为研究对象,其基本内容主要涉及情报搜集、整理、录入、分析、研判、整编、传递、服务以及全过程的管理的理论、方法、技术手段等内容。因此,在学科体系中加入两条逻辑线:一是纵向的“理论-方法-技术-管理”的学科理论体系建设框架,二是横向“搜集录入-加工处理-分析研判-整编制作-专递服务-组织管理”的学科应用体系建设框架,两个框架的内容贯穿于公安情报学的各分支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