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论改革中的科学与人文问题_科学性论文

当代文论改革中的科学与人文问题_科学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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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2)11-0135-06

如果说新时期以来文学变革与发展的趋向是要“回到文学本身”,那么当代文论的变革和发展则是要“回到文学理论本身”。它所针对的是过去的文学理论过于把文学当做实现某种意识形态意图的“工具”来看待,而未能充分重视文学本身的特性和普遍规律。“回到文学理论本身”也就意味着要求把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态来看待,对文学的特性和普遍规律做出合乎实际的科学的理论解释,这通常被认为是当代文学理论回归“科学性”的一种不懈努力。

从当代文论变革发展的具体进程来看,可以说呈现出这样两种基本趋向:一是努力破除过去比较僵化的文学观念,针对过去文学理论过于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的弊端,致力于在文学理论中“去政治化”、“去意识形态化”。与此同时,则是努力回归学科规范和学理立场,不断强化对文学的审美特性与规律、文学的形式因素以及内部规律的研究阐释。后来,在“文化研究”转向的背景下,又加强了对文学的文化特性及其规律性的探讨,力求从文学本身的特性和规律出发来重新建构当代文学理论的学科体系。二是致力于改变过去那种主要从社会学的单一视角认识和解释文学的陈旧模式,效仿西方文论模式,注重运用各种科学理论与方法,从美学、语言学、心理学、人类学、符号学、文化学、传播学等多学科角度,对文学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观照阐释,力图将文学理论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使之朝着“科学化”的方向转型发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文学理论显然大量借鉴了国外文论资源,不仅将各种观念、模式、方法和话语引入研究中,而且直接把一些国外文论知识搬用过来,用以改造既有的理论形态,这从一些颇有影响的文学理论教材或著作中不难看出。这些也都可以看做是中国当代文论努力追求科学性、力求与国际文论接轨与对话的一种表征。

从总体上来看,当代文论的变革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推进了文学理论的学科化建设。从20世纪初文化教育的现代转型开始,文学理论便作为一门学科开始建设,到新中国成立后高校推广开设文学理论课程并开始进行教材建设,直至20世纪60年代前期,以蔡仪、以群主编的文学理论教材问世为标志,作为一门学科的理论体系得以初步建立。问题只在于,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这门学科还具有较大的依附性:一方面是思想倾向上过于依附政治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是理论基础上过于依附唯物论哲学原理,而它所应有的学科自主性则还比较欠缺。新时期以来,当代文学理论在拨乱反正和变革发展中,努力摆脱依附性而强化自主性,按照应有的学科规范性要求,寻求重建其学科理论体系,虽然这种建构还未必令人满意,但毕竟有了比较大的推进。二是拓展了文学理论的学术视野。如前所述,过去的文学理论视角比较单一,差不多就是在哲学反映论和文学社会学的范围内说明阐释文学问题,其视野有很大的局限性。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的变革与创新,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努力将其他各种理论视角和理论资源引进来,从多方面、多层面和多角度、多维度对文学加以观照和说明,从而不断拓展文学理论的学术视野,明显提高了文学理论的阐释能力。三是丰富了文学理论的学理内涵。如果说过去的文学理论主要是着眼于文学的外部关系,重在阐述文学的表层特性和外部规律,那么,新时期以来的文学理论建设,显然自觉加强了对于文学内在特性和内部规律的研究探讨,既丰富了文学理论的学理内涵,也将文学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

当代文论寻求回归自身的这种变革,无疑可以视为它不断追求科学性的不懈努力,其成效与意义不言而喻。但在此过程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难以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在近一时期当代文论所面临的新一轮变革中,一些内在矛盾和问题更加凸显出来。比如,在某些看似追求强化文学理论“科学化”的努力中,实际上并不符合科学性本身的内在要求,乃至带来某种新的危机和挑战,成为一种悖论式的矛盾现象。再者,在强调和追求文学理论科学性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视或遮蔽了它的人文性,造成其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失衡乃至分裂,由此带来文学理论功能的弱化及对文学实践的不利影响。在当今时代条件下,究竟怎样来理解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人文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既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无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探讨。

如前所述,经过近百年现代学术转型和理论建设,文学理论在中国当代学科体系中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已是不争之实。既然是一门独立学科(科学),那么当然就有其科学性的必然要求。

按通常看法,所谓科学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是人们“以理性的手段对确定的对象进行客观、准确认识的活动及其成果。”[1]11科学可以说是理性和严密性的化身,而科学性的基本要求是客观、理性、严密,建构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当然,不同学科的科学性会有不同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显然不能用自然科学的那种科学性来要求它,但是,既然是一门学科(科学),就应当对它的科学性有恰当的定位。按笔者的理解,大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科的规范性。文学理论是一种研究文学的特性和规律的学问,它的研究对象便是文学存在。对于文学存在的研究大而言之可有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研究文学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其中包括文学的存在方式问题,即文学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的?文学的存在形态问题,即文学究竟有些什么样的存在形态?以及文学的特性问题,即文学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点是什么?如此等等。另一方面则是研究文学为什么存在,即文学存在的理由和根据问题。文学作为一种人类文化现象,是人所创造出来的东西,那么,人为什么要创造文学?人在什么意义上需要文学从而创造了文学?文学究竟满足人们什么样的需要?文学与人的生命意义与生命价值有什么关系?以及人们究竟是怎样来创造文学的,这其中有些什么样的内在逻辑或规律性?如此等等。这两方面的问题,前者关涉对于文学存在本身特点的认识,后者关涉对于文学存在的目的性的认识。上述追问便构成文学理论的主要命题和基本问题。作为科学的文学理论,不管研究者构设什么样的理论框架,使用什么样的理论范畴,都需要按照学科本身的规范要求,对这些主要命题和基本问题做出合乎实际的理论解释,否则,就很难说是具有科学性的。

二是理论的体系性。科学性的要求和具体体现之一,便是学科理论的体系性。黑格尔曾经说过:“哲学若没有体系,就不能成为科学。”[2]不仅哲学如此,其他理论学科也理应如此,文学理论作为一门理论学科也应当致力于建构自身科学的理论体系。当然,这种科学的理论体系并不是先验地预设形成的,而是研究者在对研究对象的认识把握中不断进行建构的过程。在笔者看来,理论体系的形成实际上是发现与建构的统一:一方面,客观事物或对象世界本身就可能存在着某些外在或内在的相互联系,存在着这个对象世界系统本身的某种秩序和规律性,研究者需要用自己的慧眼去“发现”这些联系、秩序和规律性,从而用理论的方式加以概括和阐述;而另一方面,如果说对象世界本身表面上来看并不总是那么有序或具有必然规律性(与自然界相比,人类社会现象更复杂多变难以认识把握)的话,那么,理论的基本要求之一,便是需要研究者借助已知去把握未知,通过理论思维给看似无序的对象世界建构起一种联系和秩序,使其能够在我们现有的认知能力范围内得到说明和解释,从而尽可能缩小我们认识上的盲区和避免实践上的盲目性,这就是理论的“建构”功能。就具体的理论体系建构而言,首先应当确立本学科的主要命题和基本问题,然后围绕这些主要命题和基本问题构设该学科的理论体系框架,在此基础上紧扣这些主要命题和基本问题,按照逻辑的和历史的结构关系展开研究寻求答案进行理论阐释,从而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当然,由于学科理论体系很大程度上是人们“建构”起来的,这就难以避免其局限性,随着认识的进步和深入,显然还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还有就是,理论体系的建构本身也容易陷入悖论式处境:一方面,理论的学科化(科学化)必然要求建立理论体系,否则就很难称得上是科学;而另一方面,理论一旦体系化便成为某种原理,成为一种元理论、元叙事,这样又容易造成封闭性和思想束缚,因此就需要对理论体系的封闭与僵化保持必要的警惕,有时甚至要打破原有的体系结构加以重构。也许可以说,理论体系的解构与重构的矛盾运动,也正是理论科学化的一种必然要求。

三是研究的学理性。笔者以为,文学理论研究的学理性应当包括以下要求:第一,摆脱和避免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坚守理论研究所应有的学理立场。第二,保持对问题本身的学理审视态度,就是说,所提出来研究的理论命题和问题是经过学理考量的,这些问题本身是来自于文学现实,的确是值得研究探讨的真问题而不是伪问题。第三,对这些理论命题和问题的研究,能够遵循科学的思想方法,注重科学的提问方式及入思方式,充分考虑问题形成的历史语境、问题展开的逻辑结构关系以及问题所关涉的不同维度,力求给予比较富于学理性、比较科学的理论解释。当然,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一样,文学理论中的许多问题也都是历史性的,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和展开、也需要在历史过程中来深化研究的,未必有什么最终答案,因此我们也不必奢望得到一个最后结论。但富有学理性的理论,总是能够不断接近对文学现实本身的认识,从而确证其科学性。第四,在对问题的研究中,有一个处理个人见解与学术共识的关系问题。一方面,学术研究的可贵之处在于有个人的独到见解和理论创新,这不言而喻;而另一方面,也需要避免个人的主观随意性和好恶偏见。换言之,我们在理论研究中坚持个人“见识”是重要的,但也应当懂得尊重理论“常识”和注重学界“共识”,这样才能保证一切学术对话和讨论都建立在学理性和科学性的平台上,共同推动学科发展和理论进步。第五,理论研究中的反思性,也应当说是其学理性、科学性的必然要求。在伊格尔顿看来,这种自我反省正是理论的基本品格。他在谈到西方人文学科的现状时说,“它如还想继续生存,停下脚步反省自己的目的和担当的责任就至关重要。正是这种批评性的自我反省,我们称它为理论。”[3]27当然,这种反思既包括学科本身的反思,也包括研究者的自我反思,应当说这两个方面的反思都是必要的。只有经常保持清醒的反省意识,随时校正理论研究中可能出现的偏误,才能避免在不自觉中陷入误区而背离学理性或科学性。

四是理论的实践性。有人把实践性视为文学理论的外在要求,而我认为这理应是它的内在品格,是其科学性的现实表征之一。就文学理论而言,虽然它不一定非要从具体的文学事实和实践经验中概括总结出来,但它应当能够说明和解释文学现象与经验事实,能够介入文学实践从而发生影响作用,否则它就充其量只是一堆“知识”而不是“理论”。知识与理论的区别就在于:知识是抽象化、平面化、书本化和被悬置了的东西,宛若风干了的陈年干果,有如词典之类工具书上的客观介绍;而理论则是根植于生活实践的土壤中富有思想和生命活力的,它总是力图“介入”现实、“干预”生活,因而时时与生活实践保持某种紧张(张力)关系,以理论的特有方式对生活实践产生现实的影响作用。这样的理论才是有意义的,才有科学性品格可言。

上述关于文学理论的科学性的认识显然还是不完全的。然而仅就以上认识来反观当今文学理论的变革,却可以发现一些问题。一方面,理论界有些人基于对以往文学理论“学科化”的不满,努力寻求破除过去的理论观念和学科体系,致力于引进国外的最新理论模式和话语,力图重建更为“科学化”的理论形态;而另一方面,某些看似追求文学理论“科学化”的努力,却恰恰容易导致对其科学性的悖反与消解,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其一,在近一个时期的“文化研究”转向中,文学理论研究的“越界”和“跨学科化”成为一种新的时尚,这从积极方面来说是有利于拓展理论研究视野,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则又带来了研究对象的泛化与迷失,导致了文学理论基本问题的模糊与遮蔽。如果我们的文学理论不再以文学为研究对象,而是转而去追逐研究流行文化;不是着力于研究文学理论本身的问题,而是转而去研究各种大众文化问题,那么它又何以成为文学理论,更何谈文学理论的规范化与科学性?在“文学理论”的名义下所发生的这一切,岂不恰恰是对文学理论本身的弱化与消解?其二,在当今的后现代语境下,文学理论界也比较流行反体系化、反中心主义、反本质主义等等,一些文学理论命题和问题频遭质疑,文学理论的学科体系性面临着被过度解构的危机。如前所述,学科理论建设的确容易陷入两难困境,理论的学科化要求建构理论体系,而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又难免造成封闭与僵化,因此,对学科理论体系保持一定的解构性反思无疑是必要的。但是,解构性反思只是保证科学不陷入封闭僵化的必要手段,它本身并不是目的。理论研究的目的无论如何都在于积极建构,因此它还需要建构性反思,通过解构与重构之间的矛盾运动,达到推进学科理论体系建设的目的。如果将解构主义普遍化和绝对化,导致文学理论学科体系的过度解构,显然也是违背基本的科学精神的。其三,与上述理论研究转向相关,当今文学理论界存在一种理论“话语化”或“知识化”以及知识“拼盘化”的现象。按有的学者的看法,后现代转折的特点之一,便是从“理论”到“话语”。“后现代以前,理论只有用理论一词才具有理论性,到后现代,理论一词反而没有了理论的本质性和普遍性,要在‘理论’一词的后面加上‘话语’,成为‘理论话语’才能获得理论的本质性和普遍性。因而不是理论概念,而是话语概念成为后现代时代的理论形态的基础。”那么理论与话语的区别何在呢?“不妨说,概念、逻辑、体系意味着超越话语的理论,谈论、言说、随感就是非理论的话语。”[4]这与上面所说的反体系化、反中心化趋向是一致的。“理论”一旦解体成为“话语”,它也就成为一堆零散的理论“知识”。于是,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文学理论教科书或理论著作,往往成为各种国外文论知识的杂烩拼盘。在这里,理论的有机系统性和逻辑性没有了,研究问题的学理深度也不见了,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些平面化的知识堆集。然而这样零散堆集起来的拼盘式理论“知识”,又究竟有多少科学性可言呢?其四,理论“知识化”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便是在有些人那里,文学理论变成了简单的“知识生产”,而不是真正的理论研究。两者的区别在于:“知识生产”可以是一种“来料加工”式的机械制作,即采集各种学科知识,引入形形色色的后现代文化理论,再糅合某些文学理论元素加以拼装组合,便可以生产出适合各种口味需求的知识拼盘;而理论研究则无疑要求从“问题”出发,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本学科面临的现实问题做出回答,起到推动现实变革发展的作用,同时也实现理论自身的创新发展。如果理论研究变身为“知识生产”,就很容易导致脱离文学现实和社会现实,丧失现实关怀精神、丧失理论的思考能力和思想含量,它的理论性和科学性也必将大打折扣。应当说上述问题在我们当今的文学理论研究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果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有效的克服,那么要增强文学理论研究的科学性就只会是一句空话。

一段时间以来,对于文学理论究竟属于社会科学还是人文学科的问题,理论界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文学理论(或文艺学)应当归属于社会科学,因为文学是一种社会现象,应当从社会结构关系进行研究。如此强调的目的在于,避免像过去那样过于随意地将文学当做政治意识形态或别的什么现象看待,避免理论研究过于受到某些主观化的思想观念的影响,从而强化文学理论研究的科学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西方文论从20世纪初的形式主义转型到后来的文化研究转向,都更多地体现出科学主义的倾向,以为只有顺应这种全球化潮流才能增强文学理论的科学性。当然,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不少人还是认为,文学理论应当归属于人文学科。笔者以为,文学理论既是社会科学,也是人文科学,两者并不矛盾。从社会科学的角度看,文学的确是一种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存在和社会现象相互交织,有必要把它作为社会现象来研究,揭示它的社会性质及其规律性。而从人文学科的角度来看,它显然与别的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等不同,无论是它所研究的文学现象,还是文学理论研究本身,都直接关乎人的精神生活和人的内心世界,关乎对于人生、人性以及人的生命价值的感悟和理解。通常说“文学是人学”,而作为研究文学的理论学说,它也必然具有“人学”特性或人文性特征。看来问题并不在于如何进行学科归类,而在于如何理解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关系,以及对科学性与人文性本身如何认识。关于科学性的问题我们前面已讨论过,这里拟对另两个问题加以探讨。

首先,关于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关系问题。

有学者曾对科学与人文的不同视野进行比较,认为两者存在着“排我”与“融我”、情感中立与偏向、透视与感悟、多用概念与偏于形象、显示智力与表现智慧等等区别[1]25-34。也就是说,科学是强调客观性而排斥主观性的,它只关注“是什么”即存在的事实性,注重对于事物之“物性”本身的探求,而无关乎价值判断。只有尽可能排除主观因素的介入,才能最大化地保持研究的客观性与科学性。这样的要求对于自然科学来说也许是能够成立的,而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是否切合实际?即它怎么可能做到只描述现象与事实,对此却不做说明和阐释,完全排除价值判断?或者说它如果这样做到了,那么这样的社会科学研究又还有多少意义可言?社会科学研究如此,人文学科研究就更不言而喻,它关乎对于人的生存状态及其生命意义价值的认识,必定关涉“是什么”与“应如何”两个方面的问题,前者关乎事实分析,后者关乎价值判断,在这里,人文性显然是不可或缺的。毫无疑问,作为科学研究当然不能放弃科学性的要求,但对于人文社会科学来说,其科学性应当是体现在如前所述的学科的规范性、理论的体系性、研究的学理性、理论的实践性,以及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等等方面,而不是要把价值判断和人性关怀等人文性因素排除出去。进而言之,在笔者看来,人文社会科学中的科学性与人文性甚至是可以相互包含的。比如,研究的学理性和科学性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尊重事实、从事实出发,而由人的生活实践决定的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文学艺术现象在内,其本身都是包含政治、道德、人性等各种因素的,都要关涉对道德价值、人性善恶等做出富于学理性的说明和判断,这既是科学性的体现,也包含着人文性的内涵。反过来说,如果我们的研究为了某种科学性理念非要把对象世界中所包含的这些现实因素排除出去或回避过去,这恰恰是违反科学性的。笔者比较认同伊格尔顿的看法:“道德价值存在于我们这个世界,而不在于我们的心灵。在那个意义上,道德价值看起来类似意义,它首先存在于历史,而不存在于我们的头脑。”“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不带立场的评判。相反,只有身处可能了解的局面,你才能知道局面的真相。只有站在现实的某个角度,你才可能领悟现实。”[3]130-131只有深入到人的生活实践及其现实关系中去,深入到具体的人生与人性中去,才能真正理解什么叫“文学是人学”,才能真正揭示文学的人学意蕴,从而对文学的特性与规律做出说明与阐释。难道不是这样吗?

然而一个时期以来,从西方到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似乎形成了一种趋向,就是过于强调和追逐科学主义,以为事实与价值是可以分离的,好像排除了价值判断就能够提升科学性。就文学理论研究而言,大概有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将文学的形式与内容相分离,有意无意地淡化或遮蔽文学的内容因素,将文学作品“文本化”和“形式化”,这样就比较容易将文学作品“固化”为一个比较确定的文本事实、一个封闭式的语言形式结构,然后就可以对这个“文本事实”和“形式结构”从语言与结构、技术与技巧等各个方面进行“科学化”的解剖了,所得到的也就是比较客观化或科学化的认识,由此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似乎也就相应提高了。从历史的观点看,相对于过去的文学理论对“文本事实”研究的欠缺,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无疑有利于提高其科学性;但从另一方面看,即从文学作为一种与现实人生相关联而存在的“事实”而言,它的现实联系、价值内涵及其人文特性却又被忽视和遮蔽了,这能否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科学性缺失?另一种情况则是前面说到的文学理论的“知识化”转向,理论一旦变成“知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是得到了强化,但它的现实性和思想性却被隐匿、遮蔽了,这种知识形态与价值形态的分离,也正是当今文学理论科学性与人文性分离的一种表征,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

当然,这种科学主义领先而带来的文学理论转向,首先是发端于西方然后才被我们当做“先进”的东西学过来的。然而西方理论界也并非总是一风吹到底,那里的循环式转向仍时时在发生。据有的西方学者所言,近一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的文学研究经历了一个追求科学性而贬低价值评判、然后回归到为价值挽回一些地位的过程。他们认为,20世纪文学研究可谓是一个“放逐评价”的时期,其“源头可追溯到启蒙运动时期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分裂,即事实与价值的分裂。20世纪上半叶,英美文学研究为‘科学的’严密性而进行的斗争,把贬低价值评判推上了前台,因为价值评判与解释文学的学术性关系不大。”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已经对价值进行了一种无可挽救的诋毁。后现代主义与后结构主义共谋,使元叙事失败,瓦解自主的主体,从而使得建构任何新的以客体为中心或以主体为中心的伦理学、美学和价值论变得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理论家试图做出“重振和提升价值之地位”的努力,“为价值挽回一些地位”,从而“把价值从无限倒退的黑洞里拯救出来”[5]。从近一个时期一些西方著名思想家的文论著述中,我们的确可以看出这样一种新的变化趋向。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是否也应该对此前的观念迷误重新反思,从理论观念和研究方法上做出必要的调整,在新的学术视野中寻求事实与价值、科学与人文的相互融通,从而适应当今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呢?

其次,如何理解文学理论的人文性内涵的问题。

对于人文性及其内涵,在笔者看来,似乎可以从这样一些方面寻求探讨文学理论的人文性问题的切入点。比如,可以把人文性理解为一种研究视野。人文视野也就是人学视野,既然说“文学是人学”,那就当然有必要将文学置于人学视野中来加以说明和解释。曾有人解说“文学是人学”,说文学是人写的,写人的,写给人看的,这当然不错,但仅止于此显然远远不够。作为文学研究至少还需要进一步说明:人为什么要写以及为谁写?他对于人怎样理解以及怎样写?他写给人看的目的何在或要告诉人们什么?等等。如果说这些问题都只是一种目的论的追问的话,那么从存在论的意义而言,对于文学这样一种存在物或现象,既可以从文学的存在方式和存在形态方面着眼研究,更需要从文学存在的理由和根据方面加以观照与阐释;既可以从形式主义或唯美主义方面研究文学的“文本事实”,更需要从文学主体论与审美实践论方面研究文学的各种价值关系。文学理论的这种人学视野或人文视野不是外加的,而是“文学是人学”这个命题本身带来的内在要求。再如,可以把人文性理解为一种价值理念。从这种价值理念出发来看待对象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包括文学现象,可以说并不存在与价值无关的客观“事实”。因此,文学研究在根本上应当坚持事实与价值的统一,人文价值应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和维度。进而言之,无论对于文学实践活动还是理论研究来说,人文性的核心问题都是价值观问题,比如文学中的审美价值观、社会历史价值观、道德价值观、人性价值观、文化价值观等等。然而,在如今的后现代文化语境中,文学理论与批评的价值评判弱化以及价值观多元化所带来的困惑与迷乱,恰是当今人文性所面临的现实挑战。

此外,在讨论和理解文学理论的人文性时,可能还有一些难以回避的敏感问题,比如文学与政治、道德、意识形态等的关系,都属于人文性视野中所应关注的问题。即以文学与政治的关系而言,由于过去极左政治意识形态对于文学的粗暴介入与控制,不仅造成对于文学理论科学性的伤害,同时也造成对其人文性的遮蔽,因此在后来拨乱反正的过程中,几乎是把政治当做文学理论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破坏性因素而排除在外。即便是现在,理论界也很少看到关于文学与政治关系的正面探讨。然而无论是从事实上还是学理上来看,它都应当是人文视野中理应关注的问题,因为无论是在社会现实还是文学现实中,政治都往往是潜隐其中的重要内容,政治关怀也是我们的生活中无法缺失的最重要的人文关怀,因此对于文学的研究它也应是重要的维度之一。英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伊格尔顿在他为中国读者所写的中译本前言中,明白宣示他的一个重要结论:“即‘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不论显得多么公允,从根本上说它们永远是政治性的——不应该被误解为是企图把文化产品中独特的东西简化为直接的政治宣传目的。相反,整个文化和政治社会之间的关系,尽管无疑是密切的,但却永远是复杂的,而且常常是间接的。”[6]在他的另一本著作中,借助于阐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与政治学密不可分的关系,他指出:“能否过上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人类独有的一种臻于完善的生活,最终取决于政治。”“因为我们所有的欲望都具有社会性,所以必须放在一个更宽阔的背景之下,这个背景就是政治。……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本身就是善行。……积极投身政治有助于我们为德性创造社会条件,积极投身政治本质上也是德性的一种形式。它既是手段,也是目的。”[3]124-125在另一处他再强调说:“我们天生就是政治动物,只有在社会中才舒适自在,这是事实。除非互相合作,否则我们就不能生存。但社会性也能表示一种积极的、正面的合作形式,某种令人喜爱、而不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不可避免的东西。”[3]165我理解他之所言大概有三重意思:第一,人生来就是政治动物而且始终生活在政治性的社会关系中,人的社会活动摆脱不了政治性,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当然也是如此;第二,政治虽然具有复杂性,但它在根本上就是人们相互合作中的社会关系即权力关系;第三,政治可以表现为积极的、正面的形式,我们可以用积极的态度投身政治,这本身就是一种良好德性的表现。那么我们可以由此获得的启示是:虽然说过去的极左政治及其对于文学的粗暴介入与控制是政治的一种消极的、负面的表现形式,的确带来了多方面的问题,但这并不是政治的唯一形式。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政治都还可以表现为积极的、正面的形式,对消极负面的政治形式的批判斗争本身也是这种积极正面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问题还取决于我们的态度,如果一味以消极的态度回避政治现实,那么也许一切都于事无补,倘若能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现实与文学现实,那就完全可以对文学与政治之类的问题做出合乎学理逻辑的阐释,表现出应有的人文精神,这也正是作为人文学者良好德性的表现。

对于文学与意识形态、文学与道德、文学与人性等问题,同样可以作如是观。如果说当今文学理论面临着在反思中重建、其中应当包括人文精神的反思与重建的话,那么如上所述的一些问题恐怕是难以回避的,可以寻求在学理性立场上重新思考和探讨。无论过去的历史和理论形态有过多少迷误与教训,我想都不应导向对所有价值的怀疑和消解,否则一切所谓研究都会变得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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