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事实陈述的主要途径--与中国思想史研究方法和视角相关的学术经验_孟子论文

完善事实陈述的主要途径--与中国思想史研究方法和视角相关的学术经验_孟子论文

完善事实陈述的主要途径——涉及中国思想史研究方法与视角的治学心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视角论文,史研究论文,途径论文,事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10)06—0010—06

如何客观、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及相关的思想现象?这个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始终萦绕在我的心中。自从由于一系列偶然因素而步入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领域以来,我参阅了大量相关著述,竟然发现一个令人震惊的现象,即在若干重大问题上,一批著名前辈学者提出的学术观点竟然经不起事实的检验。这些观点的影响极其广泛,有的已然陈陈相因,积非成是,乃至许多中青年学者依然借助这类说法构筑自己的学术基础。我的判断是: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充分借鉴前贤的基础上,对现有中国思想史知识体系进行具有一定颠覆性的重建。完成这项工作必须在史料收集、事实梳理、方法改进、概念界定、理论创新方面下一系列的功夫,可能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

事实是一切学术研究的基础。高品位的学术著述必须尽力完善事实陈述。观点、方法、概念、理论的创新也有赖于高质量的事实陈述。有时仅靠事实陈述便足以颠覆一些成说。因此,完善事实陈述是一项最具基础性的工作。这里结合个人的治学心得,探讨思想史研究完善事实陈述的主要途径。

一 研究争鸣的各种理据与结构完整的事实陈述

研究前人相关成果是思想史研究的必要环节之一,其学术功能是多方面的。就本文的主题而言,研究学术争鸣中论辩各方的理据,有助于形成结构完整的事实陈述,避免学术观点的片面性。

研究一种思想的属性必须借助结构完整的事实陈述。例如,如果一个人只留下了“诛一独夫”的说法,其他线索一概皆无,那么我们只能知道他主张铲除暴君,而无法断言其思想属性。如果这个人一方面斥责“独夫民贼”,另一方面斥责“无父无君”,我们就可以大体判定其属性了。“不得无父无君”是一个制度性、规范性命题,而“铲除独夫民贼”是一个评价性、批判性命题。两个命题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结构。据此可以断定:这个人维护君主制度、等级制度、宗法制度,因而主张严格遵守这种制度的一般规定性及其政治规范,就连君主也不能例外。这正是孟子政治思想的基本特征。

儒学是否尊君?这原本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而近代以来,由于对儒学历史价值及现代意义的评估分歧巨大,于是儒学的本质属性始终是学界辩论的焦点,至今仍聚讼不已。一批将儒学奉为“国学”、“国教”、“国粹”、“国魂”的学者依据儒家经典中一批蕴含积极因素的命题,诸如民惟邦本、民贵君轻等,判定孔子“倡导民主”,孟子“谓为世界民主论之先驱可也”,乃至有儒家“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的说法。这类学者对儒学的重大负面因素,或视而不见,或曲解美化,或遮遮掩掩,或轻描淡写。于是在他们的事实陈述中,儒学体系的完整结构被掩盖了一半。我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结构性信息缺失”。一些不熟悉儒家经典的人很容易受到这类事实陈述的误导。

另一批学者为了证明儒学不具有民主或反专制的属性,又列举了儒家经典中的另一类话语,诸如《论语》记述孔子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孟子》引述孔子的“民无二王”,《中庸》引述孔子的“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等。他们还使用了一些形象化的比喻,即在儒学体系中,尊君与重民“比翼双飞”、“和谐统一”,犹如“钱币的两面”,是“极吊诡的整体”。由于这类学者指出了儒学尊君与重民的统一性,因而其事实陈述具有结构上的完整性。

见仁见智的争鸣已经持续百年了。凡是对这段学术史有所了解的研究者,都不会轻率地依据“民贵君轻”、“从道不从君”、“诛一独夫”、“帝力于我何有哉”等,判定儒学对抗王权,反对专制,乃至倡导民主。原因很简单,在长期的群体性的学术争鸣中,在大量的相关著述中,论辩各方提出的理据足以使人们形成结构完整的事实陈述。即使要坚持儒学反王权的观点,也必须对儒家经典的一批命题做出自圆其说的解释,诸如《礼记》引孔子的“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孟子》引《诗经》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类的命题还可以列举很多。

应当指出的是:研究前人相关成果是一种必须遵守的学术规范。能否认真地进行这类研究是判定一个人学术素质高低的重要依据。有所推进、有所超越、有所创新的学术研究必须建立在更完整、更准确的事实陈述的基础之上。因此,凡是具备求实精神的学者都会充分利用论辩各方提供的线索,进一步检索历史文献,以期形成更完善的事实陈述,进而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

事实胜于雄辩。思想史研究既要擅长概念分析,又要重视历史解释,而最容易出问题的是事实依据的缺失和错误。事实的错误最具有颠覆性,它会使貌似精彩的分析变得一钱不值。如果一种观点单凭罗列事实便足以撼动,其学术根基就相当脆弱了。因此,如果想要与人商榷,就务必先浏览一下被商榷者的相关著述,了解他的事实依据和主要观点。这样做既符合学术规范,又可以击中要害。令人惋惜的是,当下一些拥有高级职称的学者就连这一点也做不到,致使在一些报章上竟然出现了用被商榷者的观点与被商榷者商榷的文字。导致这类失误的原因就只能从学风的角度检讨了。

治学者必须多研究一些他人,多拷问一些自己,并藉以寻求超越的途径。否则就会导致一种自我屏蔽,不愿把主要精力投放在深入研究各种不利于个人见解的事实和观点中去。实际上,研究这类事实和观点的价值尤为珍贵,它可以使人们增加一些思路,开阔一些视野,扫除一些盲点,排除一些误区。一种科学研究的包容性越好,它的说服力也就越强。学术研究的推进乃至突破往往得益于此。我常常以此自勉,亦常常得益于此。

二 分析思想的内在理路与逻辑完整的事实陈述

分析思想的内在理路是思想史研究的重要环节。就本文的主题而言,这一视角的研究有助于形成逻辑完整的事实陈述,以避免学术观点的简单化。

在思想史研究领域,有一种现象司空见惯,即有关某种思想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的笔墨官司大多围绕有限的史料展开,往往在同一条史料上形成针锋相对的意见。例如,《论语·阳货》有一句广为人知的名言:“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有的人竟然句读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其解读是:“唉,女子嫁给道德败坏的人,可就难以生活了。”于是一句原本轻视女性与民众的话语,便被改造成同情女性不幸遭遇的话语。近年来,这一类学术方法越来越流行,其基本特征是:首先假定孔子不会有不正确的思想,然后设法将原本不太费解的孔子之语,弄成即使精通古汉语的人也觉得很别扭的样子,进而解读出正面的意义。中国字的多义性,古今词义、语法与语境的差异,古代文献原本不使用标点等固然是引起争议的缘由,而背后还往往有更具根本性的原因。

这里举一个与政治思想直接相关的例子。《论语·泰伯》有一句名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学者大多据此判定孔子有愚民思想。有些学者则力辩愚民之论违背倡导德治、仁政、民本、有教无类的孔学宗旨。于是他们调动训诂学的资源,将这句话句读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然后予以正面解读。其中一种解读竟然是:人民懂得如何选举,就给予他们自由;不能达到这种水平,就先教育他们,使之懂得这个道理。句读之争的双方都是现代学者,他们对同一句话做出了截然相反的价值判断。究其本源,这与其说是训诂译注之争,不如说是属性判断之争。

如果仅仅争论句读,就只能永远停留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地步。原因很简单,即使在语法上足以证明“不可使,知之”的句读方式具有可行性,也无法否定“不可使知之”的句读方式的可行性。因此,必须另辟蹊径。分析孔子思想的内在理路便是有效途径之一。

首先,分析《论语》的遣词用字。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符号,民字有与生俱来的贬义,其核心词义是派生者、从属者、卑贱者、愚昧者、无德者。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孔子整理典籍体系为大规模解释古代词义做出了重要贡献。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孔子及其弟子在遣词用字上非常考究。在《论语》中,“民”与“人”的用法有明显差异。“民”的词义特点是“下”,而“人”包含着“上”的词义特点。“民”不仅社会地位低下,而且道德知识处于下等。《论语》以地位低下、心智愚昧、道德瑕疵为“民”的核心词义和常用词义。由此不难看出,孔子对“民”有清晰的定位。在他的心目中,在下之“民”通常是有道德瑕疵的一群。“庶民愚昧”是儒学对民众群体的一般性判断,这种判断显然是祖述孔子的产物。

其次,分析《论语》的思想逻辑。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孔子以性近习远、上智下愚,论说人类本性;以王权至上、独掌大政,论说权力主体;以天子专权、庶民不议,论说天下有道;以上贵下贱、不得僭越,论说等级差别;以上行下效、风行草偃,论说道德教化;以见利忘义、小人难养,论说世风民情。他还多有轻视民众的言论。在孔子看来,就天赋而言,人类中的一些人天生就是“不移”的“下愚”;就后天而言,人类中的许多人由于习染的缘故沦为“喻于利”的“小人”;就政体而言,人类必须实行“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制度,而“庶人不议”是最理想的政治状况;就道德而言,普通民众往往欲壑难填,见利忘义,很难与之相处;就治道而言,由道德完善者教化道德缺失者是当务之急;就教化而言,治者如风,被治者如草,风行而草偃。依据这类说法,很容易推导出这样的思路:由“天子”治理“庶民”,由“上智”管理“下愚”,由“君子”教化“小人”。最合理的政治制度和施政模式是圣者为君,贤者主政,为政以德,教化民众。这种思路的逻辑前提是:广大民众有智能、识见、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缺陷。

再次,分析《论语》的政治纲领。据《季氏》记载,孔子将“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政不在大夫”、“庶人不议”列为“天下有道”的主要标志。孔子显然主张将决策权托付给无需民选的最高统治者。在他看来,理想政治的主要特征是:天子在上,大权在握,决策英明,臣属从命,政通人和,天下太平,以致普通民众无可非议。这种政治过程设计,显然符合“民可使由之”的说法。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和“为政以德”。前者侧重国家体制的法则,强调维护上下有别的等级秩序;后者侧重政治操作的艺术,强调实施自上而下的道德教化。这类政纲的思维逻辑是:民众不仅政治等级低下,而且道德水平低下,有必要通过实行德政,构建理想的政治秩序,使治者与被治者的关系犹如众星拱卫北极。显而易见,政治等级的上下之别旨在界定统治关系、主从关系,确认支使者与被支使者;道德水平的上下之别则旨在确认教化者与被教化者,并为这种统治关系、主从关系的必然性、合理性提供主要理据。如果不对民众的整体素质做出贬义性的价值判断,孔子的政治纲领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事实依据和理论依据。因此,“民众愚昧”是孔学不可或缺的公理性预设。如果剔除了这个预设,孔子的政治学说及相关的道德思想、教育思想就会被釜底抽薪,甚至导致其整个学说体系无所凭依。

如果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翻检一下历代名儒对这句话的解读,就会发现一个重要事实,即古代儒者普遍认为,孔子这段话的意思是不可以、不可能、不应当使民众知之。具体说法很多,或百姓不能知,或百姓鲜能知之,或百姓日用而不知,或君无为而民不知,或不可使之知,或不必强使之知,或不必使之知所以然,或民众无权知之,或百姓知之反而生迷惑乃至起机心等。不仅如此,在儒家文献中,涉及愚民的思想材料不胜枚举。在《礼记》、《大戴礼记》、《孔子家语》所记载的据说是孔子的言论中,甚至有这样的比喻:国家犹如构件齐全的车乘,君主犹如手持鞭策的驭手,民众犹如驾车服御的马匹。历代名儒大多从“民者,冥也”的角度论说治民方略。这个思路为论说一种圣贤主义政治模式及其治民方略提供了依据。儒家有关教化的各种理论的基本前提和主要思路是:世风浇漓,民智低下,小人好利,芸芸众生不能自成其性,他们需要圣贤的教导与矫正。在民众无法体察大道的情形下,只要使他们顺从圣人王者立下的规矩就可以了。就实质而言,这是典型的愚民思想。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实际政治过程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常常被用为愚民之术的经典依据。

大量事实表明:无论对《论语》的遣词用字、思想逻辑和政治纲领的分析,还是对儒家文献及其他相关史料的分析,都不支持愚民违背孔学宗旨的说法和“不可使,知之”的句读方式。通过分析孔子思想的内在理路而形成的事实陈述更具逻辑上的完整性。这样的事实陈述已经足以驳斥孔子不可能有愚民思想的说法。

三 剖析文本的理论体系与要素完整的事实陈述

在社会科学诸多研究方向中,思想史研究最讲究文本研究。文本研究是思想史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涉及诸多方法、环节和内容,其中剖析文本的理论体系尤为重要。全面剖析理论体系可以使事实陈述做到要素完整,以避免肤浅之论。

解读古代思想最容易出现望文生义、断章取义乃至随意演绎的失误。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的途径之一是以解析组合命题、分析理论要素等方法,全面考察理论体系。任何一种比较成熟的政治理论体系都是由一系列相关理论要素依一定方式组合而成的整体。相关的政治命题有各自的意思表达和特定的理论功能,并按照既定的政治宗旨和特定的思维方式组合在一起,共同构成逻辑圆融的理论体系。因此,思想史研究必须将考察理论体系作为不可逾越的初级阶段。这项工作有助于形成要素完整的事实陈述。这里仅以《孟子》的文本研究为例。

政治思想是《孟子》的核心内容,文本涉及一批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功能有异、取向一致的政治命题。依据主要理论功能,这些政治命题可以分为五大类,即宗旨性命题、制度性命题、规范性命题、操作性命题和评价性命题。《孟子》围绕宗旨性命题“以仁治国”,以制度性命题“民无二王”等、规范性命题“为民父母”等、操作性命题“发施仁政”等、评价性命题“法尧舜,师文王”等,系统阐释以仁治国的理据与法则,张扬“行仁政而王”的政治理念。因此,《孟子》具备儒学的各种理论要素,形成相当完整的政治理论体系。这就为客观、全面、准确地认识儒家政论的宗旨、逻辑、结构、要素、命题、属性提供了可靠的文本依据。

首先,在论证君主制度的一般规定性方面,《孟子》围绕“民无二王——民贵君轻”的理论结构,提出并阐释一批制度性命题,对君主制度的本原及合理性、君权的主要特征与构成、政治等级关系的基本准则和获得并保有君位的条件等形成系统的论述。其中,《梁惠王下》以天作君师,论证君主制度本原于天道;《万章上》以“民无二王”,论证王权的唯一性及天下莫非王臣王土,主张“定于一”;《尽心下》以“诸侯之宝三”,论证国家三要素(领土、人口、权威)及君权的一般特征;《滕文公上》以“劳心者治人”,论证治权在君及政治等级;《离娄上》以“一正君而国定”,论证君为政本;《公孙丑下》以君子德如风、小人德如草,论证君主教化民众的统治方式;《滕文公下》以无父无君为禽兽,维护等级秩序及君臣之义;《万章上》以君权天赋,论证禅让、革命、传子等君位传承方式的合法性;《梁惠王下》以汤武不弑君,使“革命”者摆脱违背君臣大义的责难;《尽心下》以“民贵君轻”,强调得民心者得天下。显而易见,《孟子》主张君权天赋、国无二主、治权在君、君为政本,这是符合君主制度的一般规定性的。

其次,在阐释君主政治的基本规范方面,《孟子》以“为民父母”为核心,设定了一套为君之道。实际上,《孟子》的所有命题都具有规范性,其基本功能是对君、臣、民的政治关系做出规范性定义,阐释的重点是君主的政治角色规范。

第三,在论证君主政治的自我调整方面,《孟子》以“发施仁政”为核心,为政治过程提出一系列操作性的指导意见,涉及一批政策原则,如民事不可缓、视民如伤、与民同乐、制民之产、取于民有制、省刑轻罚、不违农时、教民而用之、以救穷民为先等。这类思想属于治国之道的范畴。在论证这类政治法则时,《孟子》尤为强调民众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第四,在评价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君主政治方面,《孟子》以“法尧舜,师文王”为核心,提供了系列化的价值尺度。这类命题还具有对王制、王道、王政进行理想性展示和永恒性论证的理论功能。实际上,《孟子》的各种命题,特别是规范性命题,都可以作为评价性命题使用。有制度势必有规范,有规范势必有品评,有品评势必有批判。现实中的君主达不到“王”的水准,因而《孟子》不乏抨击无道之君的激烈言辞,甚至比之为洪水猛兽,斥之为独夫、民贼,谓之为暴、虐、残、狂。

上述分析表明,《孟子》的政治思想由论证王权、规范王权、调整王权、品评王权等四大理论要素共同构成。四种理论要素不可或缺,彼此结合成结构与功能完备的理论体系。这就注定了无论制度性命题、规范性命题、操作性命题、评价性命题,都无一例外地以王制、王道、王政为中心。《孟子》偏爱使用警示性的论证方式和抨击性的激烈言辞。这类修辞方式很容易使人误以为孟子站在王权的对立面。然而,从话题设定的角度看,《孟子》旨在回答君主应当如何应对民众对各种统治行为所做出或可能做出的积极的或消极的反应。《孟子》最常见的阐释方式是:如果君主如何,那么民众将如何。相关命题都属于特地为君主而设的对策性、规范性、指导性、警示性命题,其出发点和归结点是王制、王道、王政。就连那些专门阐释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文字,其关注点也是君主如何保社稷,王天下。尽管这类谋划有规范君主、调整君权、抨击暴君的功能和导向,却不会把人们引向否定君主制度的一般规定性。

在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中,要素、命题都是具有组织性的。既有要素与要素、命题与命题之间的组织性,又有每一种要素、每一个命题内在的组织性。在同一本质属性的制导下,所有要素、命题被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一套体系化的有内在结构的理论学说。这样一来,每一种要素、每一个命题也被赋予同样的结构、逻辑、功能、属性,形成其内在的组织性。以“民贵君轻”命题为例,孟子据以论说立君为民,强调损害民众利益的君主将被他人取代。这个思路对现实中的君权有很强的规范性、指导性乃至批判性,而其前提是实行天赋君权的制度。于是这个思路对君主制度的一般规定性又有很强的论证性。因此,“民贵君轻”命题本身同时具有论证君权、规范君权、调整君权、品评君权等四大理论要素和政治功能。

显而易见,如果一种事实陈述做到了要素完整,也就意味着同时具备了结构上、逻辑上的完整性。这样的事实陈述可以为判定一种思想的本质属性提供比较可靠的依据。在依据《孟子》文本研究形成的要素完整的事实陈述面前,凡是以实事求是为准则的研究者,都不会将孟子归入“反王权”的行列。原因很简单,从结构上看,实行君主制度是《孟子》政论的前提;从逻辑上看,阐释王制、王道、王政是《孟子》政论的主旨;从要素上看,全面论证和规范君主政治是《孟子》政论的目的。因此,无论《孟子》包含多少精彩思想乃至普适性的政治价值,也只能归属于“君主思想体系”。

四 拓展史料的取材范围与过程完整的事实陈述

过程分析是思想史研究必备的环节。研究任何一种思想都必须将其置于一定的历史过程之中,考察其有无来源,有无创见,有无特质,有无影响,有无流传,有无作用,等等。只有经过过程分析,才能比较深入地了解一种思想的社会根源、文化先导、思想贡献、理论特质、影响范围、历史作用,进而客观、全面、准确地判定其历史价值及现代意义。这就需要研究者面对一个更为广阔的历史时空,检索大量的相关史料,以便形成过程完整的事实陈述。

占有丰富的史料是确保事实陈述完整性的必由之路。搜集、检索、鉴别、分析、解读史料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无须赘言。受现代学科分类的局限,学者们往往容易自我限定史料的取材范围。实际上,诸如思想史、社会史之类的学科划分,都是为了研究的分工与方便而人为设定的。在现实生活中,何尝有过没有思想的社会或脱离社会的思想。就连思想门类的划分也是相对的。例如,儒学以本原于天的“三纲”规范君臣、父子、夫妇的基本关系,从而囊括了哲学、政治、社会、经济、伦理等诸多因素,因而可以成为众多学科门类共有的研究对象。对于政治思想史研究者而言,国家实行的制度、学者提出的理论、治者构思的方略、政府制订的政策、社会传承的习俗、大众认同的价值、政治行为的理据等,都是政治思想重要的存在形式。简言之,思想现象无处不在,一切史料都可以为思想史研究提供某种信息,拓展史料的取材范围有助于形成过程完整的事实陈述。

例如,在评价古代“以民为本”思想的历史价值方面,事实陈述的不准确是导致一系列判断失误的重要原因。许多学者断言孟子的“民贵君轻”之论是“异端”、“绝唱”,乃至“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事实是“民贵君轻”的基本思路不仅前有古人,后有来者,而且获得广泛的认同。许多学者断言弘扬先秦儒家民本的人“寥若晨星”,而事实是张扬这类理念的思想家遍及诸子百家、历朝历代、朝野上下,甚至可以用“俯拾即是”来形容。许多学者断言先秦儒学重民思想被尊君的官方儒学所篡改,而事实是从结构、逻辑、要素、过程看,原典儒学与帝制儒学并无本质差异,就连一些皇帝著述和科举制文都有比孔孟更精彩的思想。许多学者断言民本思想遭到专制君主压制,乃至“君主专制兴,而民本思想衰”,而事实是民本思想一直是帝制的统治思想。许多学者断言“民贵君轻”与君主专制制度有“内在冲突”,而事实是“民贵君轻”的基本思路不仅被纳入官方学说,还得到历代皇帝的首肯。学界以往对一系列重大事实的判断都与历史过程相违背。我将这类现象称之为“整体性判断失误”。这类失误具有普遍性,包括我在内,很少有人完全超然其外。

在研究相关课题时,为了形成过程完整的事实陈述,我比较系统地检索文献,广泛收集相关史料。史料的取材范围涉及中华元典及其各种重要注疏;儒、道、墨、法、阴阳、兵、杂、道教、玄学、佛教等所有重要思想流派;从先秦到明清所有著名政治思想家;从五帝三王、先秦君主到历代著名皇帝,等等。大量的研究素材取自国家文告、帝王著述、朝堂议政、名臣奏议、科举试卷,乃至各种史籍笔乘、宗谱家范、宗教文献、笔记小说、诗词歌赋、通俗劝善书、占卜用书,等等。凡是有可能引起争议的典型个案,我都一一探寻究竟,诸如秦始皇、秦二世、隋炀帝是否认同“民本”之类。为了全面认识明太祖删节《孟子》一事,我搜集到一批前人没有注意到的研究素材。诸如明太祖曾命人将《大学衍义》书写于宫廷建筑,其中就有孟子“民贵君轻”,由此可知他原先认同“民贵君轻”。明朝皇帝不仅改正了明太祖的做法,而且对一批写有“民贵君轻”的著作大加赞赏,由此可知他们没有执行明太祖的旨意。明朝进士黄洪宪的《邠人曰》和举人艾南英的《民为贵》被收入清乾隆帝下令编纂的《钦定四书文》,由此可知明清科举考试要求考生通晓“民贵君轻”的经义。正是沿着这个线索,我进一步检索了大量的文献,进而得出这样的事实判断:在中国古代,立君为民、以人为本、民重君轻的思想源远流长,这类思想最先由君主们提出,诸子百家都做出重要理论贡献,乃至成为一种大众化的政治常识和价值共识。历史过程表明:帝制越兴旺,民本思想就越发达,君权越集中,“民贵君轻”观念就越普及。这个过程性的事实判断与学界以往的说法迥然不同。

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任何一种研究都不可能建立在名副其实的完整的事实陈述之上。历史研究就更不用说了。但是,如果能够做到结构大体完整、逻辑大体完整、要素大体完整、过程大体完整,就可以称之为相对完整了。所谓相对完整也只是抓住了研究对象的若干基本点,距离“全部事实”还差得很远很远。一般说来,思想史研究所能面对的事实大多是支离破碎的。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思想史研究者应当把完善事实陈述放在首位,视之为一项课题研究的重中之重。

实事求是一切名副其实的学术研究的本质特征。然而,研究抽象哲理、注重概念分析的思想史研究,特别是哲学史、政治思想史研究,极易落入假、大、空的泥淖。近年来,我之所以尤为注重完善事实陈述,有时甚至公开申明本书或本文采用“以罗列事实为主的研究方法”,是因为看到太多的“研究”漂在“天”上,没有在“地”下生根,致使一些大而无当、华而不实、似是而非的观点泛滥一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相当复杂,夹杂着众多非学术因素。因此,凡是具有学术责任感的研究者都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拓展研究视野,完善事实陈述,改进阐释体系,创新重大理论,为完善中国思想史知识体系做出自己的贡献。多一些这样的学者也有利于改变当下肤浅、粗疏、浮躁、虚夸的学风。

[收稿日期]2010-08-16

标签:;  ;  ;  ;  ;  ;  ;  ;  ;  ;  ;  ;  ;  ;  ;  

完善事实陈述的主要途径--与中国思想史研究方法和视角相关的学术经验_孟子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