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军民融合激励机制的几点思考论文_吴蒙,牛鹏飞

关于构建军民融合激励机制的几点思考论文_吴蒙,牛鹏飞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联合勤务学院 100089

习主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①”。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从提高军地参与军民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入手,从激发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上下功夫。科学构建军民融合激励机制,将传统激励理论和现代激励理念运用于军民融合实践,对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军民融合激励机制的现状分析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军民融合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军地各级在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激发融合动力上不断探索创新,通过提供财政支持、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政策优惠,有效激发和带动了军地参与军民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一番有活力、有热情、有势头的生动局面。但在融合发展中,仍旧存在融合动力不足、潜力未得到发挥等问题,究其原因,激励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是制约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激励主体不明确。目前,我国已成立了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军民融合各项决策规划。军队、地方各级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军民融合专项领导小组。这些均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保证。但在具体领域开展军民融合实践中,仍缺少可以统筹协调军地双方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制定出台具体的激励性政策措施时,多头领导、分散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且由于部门间的利益藩篱根深蒂固,使得出台的激励政策得不到有效推行。

二是激励政策不及时。现阶段,国家为鼓励军地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在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和措施办法中,均提出要出台一些激励性政策及措施,为军地参与军民融合提供便利。但这仅仅是从宏观层面提出指导性建议,在推行军民融合的具体领域中,许多激励性政策措施尚处于空白,特别是关于税收减免、利益补偿等方面,仍存在政策缺位的现象,从而导致军地参与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是激励成效不明显。在已出台的激励性政策措施当中,大多是以“意见”等形式出台,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具体推行过程中,约束力不强、权威性不高的问题使得原本很好的激励措施得不到有效推行。此外,由于军地各级对于推行军民融合的观念不一,对上级制定的政策措施得不到高度重视,在执行落实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最终导致激励措施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构建军民融合激励机制的主要内容

构建军民融合激励机制,目的是通过探究激励主客体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机理,优化机制运行模式,从而消除阻碍军民融合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有效激发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对此,军民融合激励机制的构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目标导向机制。目标导向机制是将军民融合各领域、各部门及各单位的自身利益需求,与军民融合发展目标统一起来,从而激发各方形成军地合力,共同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建立目标导向机制,能够有效引导、激发军地参与军民融合,集聚军地合力,共同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此,应当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出台指导性意见等方式,明确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规划及任务,将军地的实际利益需求融入其目标当中,从而有效激发和带动军地双方参与军民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法律保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是通过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使得军民融合各项工作均纳入法制化轨道,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使各项政策措施均有法可依、依法实行。健全完善法律保障机制,是确保军民融合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此,应当加快推动《军民融合促进法》出台,并在此基础上,着眼引导、激励、扶持需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已有法律法规当中充实或完善军民融合相关条款,为军民融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三)政策支撑机制。政策支撑机制是通过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在税收、资金等方面制定激励性的政策措施,为军地参与军民融合提供适当的便利和优惠,从而激发军地参与军民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政策制度,能够有效打破军民壁垒,充分释放融合潜力,激发融合动力。对此,应当根据军民融合发展的需要,着力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以减轻在融合过程中可能对军地造成的某些风险和损失。加大对军民融合新兴领域或重大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军工企业,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四)检查评估机制。检查评估机制是根据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要求,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通过检查、考核等形式,对军民融合各项工作及军民融合项目产生的效益进行综合性评估,以此作为下步开展军民融合各项工作的依据。建立检查评估机制,能够有效激发军民融合参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对此,要成立各领域军民融合检查评估小组,建立规范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对军民融合相关项目进行科学的综合效益评估。通过检查,督促军民融合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并将检查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将各项检查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考评内容当中,从而进一步提升人员主动参与和积极作为的意识。

(五)教育引导机制。教育引导机制是通过思想教育、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等形式,普及融合理念、凝聚融合共识、驻牢融合信念,增强军地参与军民融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积极引导其参与军民融合。建立教育引导机制,能够引导军民融合参与主体的自身需求与军民融合发展的整体目标相统一,从而引导军地自觉投身到军民融合发展当中来。对此,应当广泛利用地方传媒、网络及信息平台,加大军民融合的舆论宣传力度,在潜移默化中打牢军民融合的思想根基,营造军地积极参与军民融合的浓厚氛围,从而充分释放出军民融合发展的最大潜能。

三、军民融合激励机制运行的主要着力点

建立科学长效的激励机制,不单单需要健全完善配套的激励政策制度,还应当把握其激励机制运行的主要着力点,确保激励机制持续有效运行。为此,本文将军民融合激励机制的运行划分为三个环节,即目标激励、过程激励和结果激励,着力抓好各环节的科学有效运行,从而确保激励机制发挥出科学长效的激励作用。

(一)目标激励——明确细化融合目标,激发各方内在需求。军民融合激励机制的最终目标是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富国强军相统一。因此,在激励机制运行中,首要的应当加强目标激励,即通过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明确军民融合发展各阶段、各领域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增强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激励作用,使军民融合参与主体能够切实体会到军民融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各融合主体自觉将其行为统一到融合发展目标上来,做到有的放矢,朝着融合发展目标共同努力。此外,各职能部门还应当结合军民融合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其职责划分和相互关系,围绕融合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二)过程激励——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平衡各方融合关系。过程激励是激励机制运行的一个关键环节,主要表现在激励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在军民融合发展中,由于融合主体的多元性,使得各参与主体和利益需求存在一定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对此,在构建激励机制时,需要加强军地间的沟通协调,将各参与主体的利益需求因素考虑进来,平衡各方利益关系,选取各方都易于接受的激励方式,灵活制定激励性政策措施。此外,在军民融合过程当中,还要注重军地的参与,使得军地各级都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军民融合发展建言献策,从而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够高效完成。

(三)结果激励——健全完善考评体系,规范各方融合行为。结果激励是对激励机制运行效果的一种信息反馈。鉴于此,需健全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对军民融合发展取得的效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按计划、分阶段进行全面评估,在总结前期工作情况的同时,为下一步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借鉴参考。此外,健全完善考评体系,能够有效规范融合发展当中军地各级的行为,并以此激发和强化军地各级推行军民融合的意识和动力。

注释:

①习主席在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论文作者:吴蒙,牛鹏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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