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描述系统的比较研究_文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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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对传统的文献著录方式体系和近年来出现的文献著录方式体系作了比较研究,并提出了新的文献著录方式及其体系。

[关键词] 文献著录方式 文献著录方式体系 比较研究

所谓文献著录方式体系,是指各种著录方式相互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确立统一的文献著录方式体系,有利于加速文献著录的标准化和自动化。

一、传统的文献著录方式体系

传统的文献著录方式有多种不同的划分方法,其中最基本的划分,是按文献著录工序进行的。根据这种划分法,先后产生出主要著录与辅助著录和基本著录与辅助著录两种著录方式体系。

1.主要著录与辅助著录方式体系

这种体系源于欧美各国的编目领域。欧美国家大都编制字典式目录,在手工编目时期,采用这种方式体系,可达到省时省工的目的。

这一体系在近代传入我国后,对编目领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根据欧美的理论和方法,编目界逐步建立了具有我国文献编目特色的主要著录与辅助著录方式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主要著录是编目程序中最先采用、编制主要款目的方式。所编主要款目,要以著者或题名为主要标目,且著录详备,以便在目录中起主要作用。该体系中的辅助著录,是编目程序中由主要著录演化出来的著录,是对主要著录的补充或辅助。它包括主要款目以外的其它所有款目的著录,如著者或题名款目的著录、分类款目的著录、主题款目的著录、附加著录、分析著录、综合著录和参照片的著录。这些著录都以主要款目为基础,编制著录内容简略的款目,提供主要标目以外更多的检索途径。在我国中文文献编目中,曾长期使用这一方式体系,直到60年代,才渐由新的体系取而代之。而在我国西文文献编目中,至今仍有采用这种方式体系的,如现行的《西文文献著录条例》[1],就体现了这种著录方式体系。

随着编目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这种著录方式体系的基石——“主要款目制”开始动摇。事实上,早在本世纪初,欧美等国就开始了对主要款目存废的争论。在文献著录理论和技术手段不断更新的今天,“主要款目制”已日暮途穷。因为:从款目内容看,采用“单元卡”制编制多种款目后,款目内容详简一致,无须再分主次;从款目的职能看,因各种款目内容相同,它们在揭示文献、反映编目业务信息及提供检索途径方面的作用也都一样,并无区分主次款目的必要;从自动编目系统看,计算机可根据输入的详细文献记录,自动输出不同标目的各种款目,或提供各种不同的检索途径,无须存贮各种具体的款目,因而也无所谓主次款目之分了;从编目规则看,现国际上通行的《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和《英美编目条例(第2版)》(AACR2),前者款目不设固定标目,后者“主要款目”的原则不断松动,我国中、西文文献著录规则也分别向ISBD和AACR2靠拢,从而废止或淡化了主要款目的概念。因此,正如AACR2的主编之一戈尔曼所说:“主要款目是一个被技术超越了的概念,因而将不可避免地被废除。”“主要款目制”的消亡,必然导致“主辅”著录方式体系的最终消亡。

2.基本著录与辅助著录方式体系

在采用“主辅”著录方式体系过程中,我国编目界逐渐发现:这种适用于编制字典式目录的方式体系,很难符合编制分立式目录的要求。于是,编目界开始探索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著录方式体系,基本著录与辅助著录方式体系应运而生。

早在60年代初,刘国钧先生就首先提出了“基本著录”和“辅助著录”的概念。他在《图书编目知识讲授提纲》[2]中说:“如果赋予一书的著录正文和注释一个固定的组织形式,而随着编目的需要,变换它的标目,那么我们就可以一种款目作为基础而派生出其它类型的款目来”,“这条具有固定组织形式的款目叫做基本款目(基本著录)。派生出来的款目叫做辅助款目(辅助著录)。”70年代后,刘国钧的这种“基辅”著录方式理论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基辅”著录方式体系,广泛应用于中文文献编目。例如,70年代北京图书馆两次修订的中文图书著录条例,都体现了这一方式体系。

然而,传统的“基辅”著录方式体系在理论上并没有完善,尚存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例如,一种意见认为,该体系中的基本著录是编目工作的首要步骤,是对文献特征的全面描述,是编制基本款目的方式;辅助著录则是由基本著录演化出来的著录,是对基本著录的补充。这实际上是把“基辅”著录方式体系与“主辅”著录方式体系视为等同物。另一种意见与此不同的是,辅助著录不包括主要责任者、主要分类和主要主题款目的著录,只包括附加、分析、综合和参照款目的著录。从80年代初期开始,“基辅款目制”受到了冲击,与之休戚相关的“基辅”著录方式体系也卷入了旷日持久的“存废”之争。有建议更新其内容的,也有提出废止其概念的。当国家标准的文献著录规则出现后,它不划分“基辅”款目的作法,彻底动摇了“基辅”著录方式体系的根基。

二、近年来出现的文献著录方式体系

1983年颁布的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3],揭开了我国文献著录史上崭新的一页。它所反映的新理论和新方法,促使人们不断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文献著录方式体系。十多年来,这种探索不乏不拘一格的新观点。例如,黄俊贵等同志提出:“以著录对象和著录程序作为划分根据,一般区分为基本著录、分析著录和标目法”,其中的基本著录法,“按具体的著录对象还可区分为单独著录、综合著录、分组著录。”[4]又如,王松林同志提出了现时中文图书著录的“四大著录”方式,即单本著录、整套著录、分析著录和综合著录;他解释这四种著录方式之间的关系为“单本著录和整套著录后可进行分析著录,单本著录后进行综合著录。”[5]上述方式体系与传统著录方式体系大相径庭,全无“主(基)辅”之划分。它们都持之有据,但也有可商榷之处。主要有:

其一,把标目与基本著录、分析著录并列不尽妥当。首先,这里的标目法含义不明确,不知是标目著录规则,还是标目著录方式。其次,标目法是著录标目项的方法,它可与描述法、提要法相提并论,却不应与基本著录与分析著录并列,因为后者是著录款目的方式。再次,分析著录也要著录分析款目的标目,不能将标目法抽出与之并列。

其二儸分组著录方式的设置没有必要。分组著录是以零散资料分组整理后的组为单位所进行的著录。而实际上,这类资料在分组整理后,仍选用综合著录和分析著录等方式来著录,从整体或个别两个角度予以揭示。因此,不必为分组资料单设一种毫无特色的著录方式。况且,分组资料中的各单件文献,也应先归入其所属的文献类型,再按该类型文献著录规则来著录。如散页图片应归入非书资料,用《非书资料著录规则》[6]著录即可。

其三,整套著录与综合著录的划分也无必要。这种划分仍有传统著录方式的痕迹。用传统方式处理丛书,在先整套著录再分单册著录时,其整套著录称“整套著录”,属主要著录方式;反之,在先分单册著录再作整套著录时,其整套著录称“综合著录”,属辅助著录。在标准的著录规则中,丛书著录款目并无“主辅”之分,其著录方式就没必要再分两种名称了。实际上,综合著录与整套著录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两者在著录对象、著录信息源、著录目的、著录原理和方法等,都完全一样。其不同点,仅在于所编款目中的索书号及其位置的不同。因此,可以“综合著录”一个概念,来取代原有的“综合”与“整套”两种划分。在具体应用中,则可视综合著录在编目程序中的先后次序,将所编款目区分为“先综合著录款目”和“后综合著录款目”。

第四,对基本著录与单独著录、综合著录、分析著录的关系处理不当。如黄俊贵等将基本著录与分析著录并列,并包括单独著录和综合著录等。作者解释其关系:综合著录“是从基本著录方式演化出来,仅仅适用于某种文献的著录方法,是基本著录方法的应用”,“分析著录方法是对基本著录方法的补充”。这些观点是传统著录理论影响的结果。在传统著录法中,基本著录是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其它著录或是由它演变而出,或是对它的补充。而在现行的著录法中,所谓基本著录,只是通用款目的著录方式,它无法演化出综合著录等方式,分析著录等方式也不能对它作补充。事实上,因基本著录与单独、综合和分析著录的划分角度不同(前者从著录工序上划分,后者从著录对象角度划分),它们之间并无可比性。分析著录与单独著录、综合著录一样,都要利用基本著录方式编制通用款目,另外,王松林提出的“四大著录”方式,只是反映了著录文献过程中各著录方式使用的先后次序,而并非是各著录方式之间的逻辑关系。

三、文献著录方式体系新探

根据著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笔者提出下述著录方式及其体系。

1.通用款目与排检款目的著录方式

这两大基本著录方式是从著录程序上划分的,是编制各类排检性目录、著录各类文献都必须使用的方式。在现行文献著录方式体系中,它们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所谓通用款目的著录,是指文献著录中最先使用的、客观全面描述文献基本特征的方式。它所编制的通用款目,是编制各种排检款目的基础。通用款目的著录,仍可沿用“基本著录”这一概念。传统的基本著录在其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文献著录时最先使用的方式;二是全面揭示文献特征的方式;三是编制作为其它款目编制基础的款目的方式。因此,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当著录规则更新后,它逐渐从传统方式中脱颖而出,成为符合现行文献著录要求的新的“基本著录”方式。

现行的基本著录与传统的基本著录相比,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著录文献的步骤不同。传统方式在著录文献时,首先是确定一个主要标目,然后再对文献特征进行详细描述;现行方式著录文献时,则首先对文献特征进行详细描述,再确定拟制作各种款目及提供检索途径的排检点,集中记载于排检项各种款目及提供检索途径的排检点,集中记载于排检项中。二是编制的款目不同。传统方式编制出基本款目或主要款目,如中文文献的题名基本款目和西文文献的著者主要款目。这类款目既可作为编制其它各种款目的基础,又可直接用作排检款目,并在目录中起重要作用。而现行方式编制的是通用款目,它因无标目而不能直接用作排检款目,只能作为编制各种排检款目的基础。

排检款目的著录方式(还可有更精辟的概括名称),是指在通用款目著录的基础上,按特定部门、特定目录的要求编制各种排检款目的方式。它利用通用款目,加著特定的标目和编目业务信息等著录内容,编制出题名、责任者、主题、分类和参照等排检款目,为检索性目录的组织提供可用材料。

2.单独著录、综合著录和分析著录方式

这是从著录对象——文献编辑或出版结构特征的角度划分出的三种著录方式。文献类型多种,载体多样,特征也很繁杂。但从它们编辑或出版结构的特征来看,不外乎三种情况。即:①单件文献,如单册书、单幅地图、单项标准、单份档案等。它们都以独立的册、件等形式编辑或出版,其结构较为简单。②整套文献,如整套多卷书、整套丛书、整套期刊和整套系列非书资料等。它们都汇集多卷或多册、多件为一个出版单位,是多级出版物。其结构特征较为复杂:既有整套文献的特征,又有单独文献的特征。③作为某种文献组成部分的文献,如一书中的附录、汇编,文集和期刊中的单篇文章等。这些文献不是独立的单位,依附于某种文献,常具有包含它们的文献所不具备的某些特征。对这三个因编辑或出版结构不同而具有不同特征的文献,必须相应地采用三种不同的著录方式。单独著录、综合著录和分析著录方式,正是为满足这种需要设置的。

单独著录是以单件文献为著录对象的著录方式,它包括对单独编辑或出版的文献的著录,也包括对多级出版物中单件文献的著录,所编款目可称单独款目。

综合著录也叫多层著录,它是对包含若干出版单位的多级出版物进行总著录的方式,所编款目为综合款目。

分析著录是以文献中的独立篇章或重要组成部分为单位所进行的著录,所编款目为分析款目。

上述三种著录方式,分别从整套、单件或组成部分等不同的侧面来揭示文献,基本上满足了目前各种编辑或出版结构文献著录的需要。但因著录对象不同,三种方式也各具特色。例如,它们在著录内容和款式方面均有差异:综合著录常要分层次进行,款目中以子目项为其主要特色;分析著录要充分反映分析出文献的特征和出处,款目上以出处项为特色;单独著录一般无须考虑上述问题,但在对多级出版物中的单件文献著录时,也要考虑对整套文献特征的揭示。这三种著录方式相辅相成,图示如下:

这一方式体系概括了现行各种基本的主要的著录方式,适用于各类型文献的著录。

(收稿日期:199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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