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产业发展的瓶颈--新华书店改革的滞后_新华书店论文

中国图书产业发展的瓶颈--新华书店改革的滞后_新华书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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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66年光荣历史的新华书店是中国书业的真正代表,在中国发行史上的地位无以替代。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新华书店成了中国书业的标志,成为中国书业领域中的一个著名品牌。长期以来,作为国有独资书业而具有得天独厚优势的新华书店,依靠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干预,依靠教材教辅,始终处于无风险、无竞争的严密保护之中。随着发行体制的改革,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型,国有书业逐步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他们也意识到当年的一统天下已是明日黄花。必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与运行机制,对国有书店作一番脱胎换骨的改造也已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时至今日,发行体制改革启动已经20多年了,中国的书业改革也曾经经历了几个比较热闹的小高潮(请原谅笔者使用这个词,因为笔者总感觉中国书业改革真正意义上的高潮还没有到来),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国有书业的改革似乎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在某种意义上就像一只飞虫,飞了一圈又回到了几乎还是原来的那个点上。今天,中国的图书零售市场已经向国际出版商开放,而我们的新华书店还像笼子中的金丝鸟,缺乏自己觅食的本事,这已经成为中国书业发展的瓶颈。对新华书店进行实质性的改造已是势在必行,笔者愿借此谈谈自己也许不十分成熟但决计是从良好愿望出发的想法,供同人批评指教。

一、新华书店——中国书业的著名品牌

有着光荣传统的新华书店自诞生以来,就一直担负着伟大的历史使命,成为我党在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阵地,而地自身也在斗争的实践中发展壮大,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力、实力最为强大、品牌也最为著名的书业企业。

(一)新华的历史是有着悠久光荣传统的历史

1937年4月24日,中共中央党报委员会在延安北门外组建新华书店,内部建制为党报委员会发行科,对外初名新华书局,同年10月,改名为新华书店。当时的发行科在科长涂国林的领导下,为新华书店的初创作出了很大的贡献。1939年9月1日,新华书店成为独立建制,直接归中央出版发行部领导。毛泽东同志还亲笔题写了一直沿用至今的新华书店的招牌。在移址办公的当天,还在《新华日报》上刊登了移址启事和新书广告,朱德和张闻天等中央领导以及文化界众多著名人士到店视察,并表祝贺。1940年,由于敌后根据地相继成立新华书店,延安的新华书店就改称新华书店总店,中央出版发行部第二任发行处长易吉光兼任总经理。当时的新华书店不仅要负责革命根据地的书刊发行,还要负责对敌后根据地和国统区的书刊供应,同时也出版图书,著名的《中国通史》(范文澜著)、《整风文献》、《甲申三百年祭》(郭沫若著)就是那个时期新华书店出版的。在延安大生产运动和文艺整风运动中,新华书店还举办了生产展览会,在骡马大会上搭棚销售图书,毛泽东还亲自到大棚视察;他们还深入工厂农村流动供应图书。据1946年8月26日《解放日报》统计,边区新华书店已有分支店和代销处43处,上半年出书50余种,7.5万册。新华书店的工作人员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以坚定的革命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为宣传革命真理、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倾注了他们的全部心血,有的甚至献出了鲜血和生命;为了新华书店事业的发展,他们发扬艰苦的创业精神,不为名不为利,忘我地工作,竭诚地为读者服务,使新华书店在风风雨雨中与解放区的人民、与全国的读者成立起了鱼水之情。新华书店在艰苦的岁月里逐渐发展壮大,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的1949年9月,全国已有新华书店735处,职工8100人,华北、东北、华东、西北和中南五大战略区的新华书店共出书5291种,发行共计4亿多册。

1949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一方面把新华书店改为国有,另一方面划归出版总署领导,并于1950年3月25日发出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1950年4月1日在北京成立了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出版局长黄洛峰兼任总经理。1950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关于目前出版工作的指示》,重申“全国新华书店统一经营,建立内部统一的国家发行机构”。统一工作于1951年底完成,大大增强了发行系统的整体观念,加速了资金的流转和信息的沟通;此外,由于业务规章制度的统一,为书价的统一、网点的扩大、实力的壮大创造了条件,也为以后的出版实行专业分工创造了条件。从1951年1月1日起,新华书店改为全国性的专业发行企业,不分国有私营,只要对人民有利的书刊都予以发行。从此时开始,全国的新华书店就开始承担起学校课本的发行工作。回顾新华书店的历史,我们应该牢记她的光荣传统,发扬她的艰苦创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勇于改革,与时俱进,继续书写新华的辉煌历史。

(二)如何继续打造新华的品牌是每个书业人应该思考的问题

新华书店从她一成立起就承担着历史的重任,以中国书业的主流地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遍布城乡的销售网络,虽然其间也经历了许多的风风雨雨,但是在书业的龙头老大地位始终没有动摇过。

新华书店的体制随着时代的变迁,几经变革。1951年底才统一的新华书店,到1955年11月,就改为由地方文化行政机关领导管理,总店仍保留领导和监督的责任;1958年6月,文化部发出了《关于改变新华书店体制的通知》,一纸公文,把新华书店彻底下放,完全由地方文化出版机关全权管理。层层下放的结果,使全国的图书发行工作大为削弱,一度造成了图书管理和财务管理上的混乱。文化部于1962年9月又发出了《关于调整新华书店省以下各级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业务上归省店领导,在干部的教育与行政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国务院也发出通知,要求1958年后调离的经理和业务骨干尽可能再调回书店工作,要保证图书发行队伍的稳定,而且要求以后要调动这类人员必须经省一级的文化行政部门同意。但是紧接着的十年动乱,出版事业急剧萎缩,出现了严重的书荒现象,图书发行当然是同样的遭遇,发行机构被撤,图书被毁,人员被调离,企业管理混乱,书店严重亏损,几乎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改革开放以来,新华书店先是实行人、财、物三权上收,强化业务指导,促进了图书的销售,每年增长17%,可仅仅坚持了7年,到1986、1987年,各级政府部门又决定层层下放权力,1/3的省级店三权全部下放,1/3的省级店管理体制未变,1/3的省级店人事管理权下放,财权未放。到90年代几乎所有的省又都把三权全部上收。在这期间,中国的图书发行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以“一主三多一少”(新华书店为主体,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购销形式,减少流通环节)为标志的起步阶段;以“三放一联”(放权承包、放开批发渠道、放开购销形式和批发折扣,推进横向经济联合)为目标的推进阶段;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为原则的拓展阶段。在改革的具体内涵上,分别提出了集团化、中盘建设、连锁经营的改革路子。目前,新华书店的改革似乎进入了一个攻坚的阶段,体制和所有制的问题、运作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问题成了一道难过的坎,已经清清楚楚地摆在每一个新华人的面前。除了那个不正常的年代,长期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华书店的曲曲折折、坎坎坷坷,无一不是为了维护新华的品牌,打造新华的品牌,那么,在加入WTO的今天,如何继续打造新华的品牌就有了更深层次上的意义了。重温历史是为了更好地面对今天,每一个新华人,每一个中国的书业人,都应该而且必须去面对、去思考这个问题。

二、“集团化”、“连锁经营”只是中国书业改革的阶段性成果

新闻出版署于1996年6月1日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发展和完善图书市场网络体系,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图书市场的重要环节”,并指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建立若干个全方位、跨地域,功能全、品种多、信息灵,能起主导作用的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抓好省级批发市场的建设,形成辐射全省的图书集散中心”。政策的导向、舆论的准备,以及始于90年代初期自发的建设集团的初步实践都为国有书业的进一步改革作了事实上的充分铺垫。尔后而来的关于中盘问题的大讨论、在政府推动下的集团建设热、风起云涌般的连锁经营热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如何评价这一时期中国书业尤其是国有书业的改革成果,直接关系到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改革的深度。笔者曾在《中国书业,你走好了吗》(《出版广角》2002.4)一文中初步表述过自己的观点,经过较长时间的观察,我以为:

(一)集团热和连锁经营热的出现是对体制固有弊端的初步反思

先期出现的对中盘的大讨论实际上正是对前一时期自发出现的种种形式的集团在理论上的反思乃至否定,因为它们既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又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跨”,与中国图书出版发行业发展的要求、与业内人士的期盼相距甚远,因此才有对“中盘雄起”的呼唤。这次大讨论是对大市场的热切期盼,是入世之前中国图书出版发行界最初的一次理性思考。这一理性思考尽管今天看来是属于一种初级阶段的反思,但它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应该在中国图书发行史上大书一笔。而新一轮的集团建设热在实践意义上则表现为既是对前两个阶段中出现的种种形式的联合体、集团的否定,同时希冀让新的集团模式成为图书发行业强有力的“中盘”组织。在这个层面上,尽管此阶段的集团建设值得认真反思,但它留给我们的同样是可以在中国发行改革史上浓墨加以记述的。因为它是我国发行业应对入世在机制改革上的又一种尝试。面对入世的新情况,为适应新世纪“为全球竞争而集中的经济发展趋势”,为在“与狼共舞”中舞得自如些、娴熟些、生动些,以区域性联合为目标,对发行集团进行战略性联合和重组,其指导思想是积极的,而且是富有实践意义的。在入世已几乎成为铁定的事实之时,中国书业界又引发了一场事关中国书业前景、涉及中国书业运作机制改革的“连锁经营热”,这是中国书业在面临入世问题上又一次在较深层次意义上的理性思考,而且达成的共识和所采取的行动是那么惊人地一致。这种罕见的几乎没有丝毫杂音的齐声大合唱正折射出了业界在入世到来之时,希冀编织起天罗地网,以此去与国际出版商抗衡的心理。连锁经营必将拉动我国图书发行体制新一轮的改革,对于构建我国现代出版物的流通体系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当然另一方面,在这种理性思考的背后,在中国书业界人士的潜意识中,这种毫无杂音的齐声大合唱也正反映了一种面对入世来临之时的无所适从、缺乏信心的内虚心理。但是不管怎么说,前一阶段中国书业的改革毕竟是走出了迈向市场经济的真实的一步,是开始对体制所固有弊端的真实反思,是对规模化发展的真实追求。

(二)集团和连锁经营的改革未能取得根本性的突破

前一阶段中国书业的改革在政府的推动下跨出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步,然而留给我们的思考却也是意味深长的。在集团建设的问题上,挥之不去、拒之不退的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分割思想仍在作祟,使集团的建立在原有意义上大大倒退了。正如有的同志所批评的那样,“目前的问题不在于是‘三跨’还是‘四跨’,而在于我们已组建的集团什么都‘不跨’。集团成员不但全是本地区的,而且全是本行业以至本系统的,原本就是一个主管部门的,全资国有的,即使有集体经济成分也微不足道,基本上是以地区为界,以系统为界,以国有唯一,形成一个封闭的圈子”。(廖小勉,《出版发行研究》2000.11)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的研究课题“我国发行集团研究”中也承认,“在新一轮发行集团建设中,许多集团可以说仍然未能够较好地解决产权问题,其后果要么无所作为,要么靠通过行政命令上收‘三权’,结果是严重打击基层书店的经营积极性,给改革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应该承认,领导层面上决策的初衷是正确的,而且可以说是具有远见的;理论层面上的指导是符合实际的,可以说是一针见血的;可实践层面上的结果是意味深长的,为什么存在着的而且明明已经发现了的种种痼疾还医治无效,继续恶性发展呢?有意思的是在决策部门和理论界开出的又一帖药方——连锁经营的问题上,实践结果所暴露出的几乎是同样的顽疾:在集团建设中一直都未能解决的地方保护主义、贸易壁垒的问题,又一次顽强地表现出来了。各省级新华书店或发行集团在连锁经营的设计上首先考虑的是将本省各地的基层书店“连”起来,“三权”上收,高度集中,把本省的图书市场结成“铜墙铁壁”。你成立集团,我也来组建,你连锁,我也连锁,这种均衡发展已经成为大市场、大流通的障碍。

在改革逐渐深化的过程中,在入世两年后的今天,我们回顾这段已经走过的改革历程,不难看出其间的症结所在,为什么正确的决策、正确的理论在实践中非但得不到验证,甚至还在其原来意义上倒退了(如每个省的新华书店本来还是一个省的发行中盘,可成为出版集团的一个子公司后,就变成了集团的一个发行部门)?其深层次的问题,也是实质性的问题是由于中国的书业改革始终在体制问题上未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是一个长期困扰着我们的敏感话题。

三、实行股份制改造才有可能突破中国书业改革的僵持局面

诚然,新一轮的集团建设热在实践意义上既是对前阶段中出现的种种形式的联合体、集团的否定,希冀让新的集团模式成为图书发行业强有力的“中盘”组织,在这个层面上,不管此阶段的集团建设成功与否,它都应该在中国发行改革史上浓笔加以记述。但是,为什么良好的愿望、正确的理论,在付诸实践的几个阶段中,都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而且面对的都是同一种痼疾?正如柳斌杰副署长所说:“由于现有的发行集团大都是以省新华书店为主体建立的,形成省内惟一的大规模发行主体,其后果必然是在本区域内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有的发行集团还隶属于一家出版集团,不是独立的流通体系,还担负着推销本版书的任务,从而削弱了发行集团的公共服务职能,导致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大流通的形成。”(《出版发行研究》2002.12)体制的问题已经成了中国书业改革的瓶颈,只有通过对新华书店实行股份制改造,在实现资本多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进行资本运作,才有可能突破这一改革的僵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跨”,在重新洗牌整合的过程中形成名副其实的大中盘。

(一)股份制改造是目前新华书店体制改革的最佳途径

2002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新华书店(发行集团)股份制改造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新华书店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在三年内完成这一改造,以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时作出的承诺。柳斌杰副署长也指出,“要以股份制改造为重点,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解决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集团与子公司的关系,为集团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奠定基础。”(《出版发行研究》2002.12)不进行股份制改造,就难以摆脱国有企业的后遗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不起来,内部的机制得不到彻底改造,管理水平上不去,就难以与别人竞争,这已经为其他领域的改革实践所证实了的,中国书业也不可能例外。

股份制改造的目的主要就是发挥产权的经济功能,而现代产权制度又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由此可知,实行股份制改造应该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首先形成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实践证明,只有形成了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才能使企业永远充满活力,现代企业制度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就是要引进多个投资主体,改变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的股权结构,大量吸收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甚至国际资本,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国有资本可以放弃控股地位,清除一切政策和产业性障碍;而产权的社会功能一方面可以通过“黄金股”的“一票否决制”实现,另一方面将通过加大政府市场管理力度去实现。这样有利于转变经营机制,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其次是确立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前提是明晰产权,而明晰产权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投资人的所有权(股东)和法人财产权(董事长)、经营权(总经理)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就使不同层面上的责、权、利关系作了合理配置,使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内在机制。就是在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也应通过股权关系进行管理,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那种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来行使管理职能,从而避免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现象的发生,既保证了所有者的权益,又保证了经营者应得的经济利益。这是股份制改造在初级阶段必须完成的任务。

(二)实行股份制改造,难题在于如何建立起真正的公司治理机制

股份制改造是为了彻底改变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现状,从而实现股权的多元化结构。因此,能否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就成了股份制改造的最终目的能否真正实现的重要保障。

综观我国书业集团改革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停留在表面上,而且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身意义也早巳落后于市场发展的形势。其他行业的改革实践证明,公司治理制度或公司治理结构的衡量标准是如何使公司最有效地运行,如何保证各方面的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满足。我们目前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还停留在是为了更好地实行相互制衡的问题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董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明。监事只是监督别人而自己不承担重要决策的责任,对董事会也没有直接任命和授权的关系,因此也不可能实行有效的监督;董事会虽然有任命和授权的职权,也承担重要决策的责任,但是又与监督高层管理人员相脱节。二是过度干预,高层管理者缺乏积极性。由于现在的书业集团都是国有控股的缘故,董事长习惯于“首长制”和“第一把手”的感觉,加上董事会缺乏健全的专门机构和外部独立董事的普遍缺位,董事会议事和操作程序不规范,越俎代疱,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也就无法发挥。三是还在坚持“资本雇佣劳动”的观点,认为股东利益至高无上,劳动者只能从属于资本。因此只有人力资源的观念,把人仅仅作为公司开发和利用的一种资源,就像公司的图书资料、印刷设备一样,这种观点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受到批判,可我国还把它作为金科玉律。我们忽视了资本不可能自行增值,它不过是被动资本的道理,只有人力资本才是主动性资本,公司的技术创新者和企业家是公司价值增值的主要源泉,他们不仅仅是被激励和被雇佣的对象。显然,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只是初级阶段的工作。

对新华书店(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造,我们遇到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股份制改造是无法取得应该有的效果的。笔者以为,在实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我们一是要建立起由公司所有权、公司监理权、公司治理权和公司经营权组成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二是要让公司治理的目的变权力制衡为科学决策。公司治理制度是因为拥有公司剩余索取权的股东和作为代理人而拥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经营者两者由于法人财产权和终极所有权的不一致性而派生出来的,它的作用是为了保证公司有效的运行和公司的全部参与人的利益,而衡量制度的标准就是是否实现了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三是由此而来的公司治理机制问题。最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明确提出了公司治理机制是比公司治理结构更为广泛、更深层次的公司治理观念。只有健全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内部监控机制和通过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发挥作用的外部治理机制,公司的有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可以这样说,新华书店(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造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敏感的工作,无论是观念的转变,还是实务上的操作,都会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因为这毕竟是一次既得利益的重新分配,任重而道远应该是预料之中的。

(三)实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也是中国书业真正进行整合兼并的过程

新华书店实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提高竞争的能力,在国际出版“大鳄”动作之前,我们先行洗牌整合,形成数个具有较大规模、辐射能力强、抗风险能力强的发行大中盘。因此,整合兼并将是中盘形成的必由之路,而整合兼并的前提是新华书店必须实行股份制改造。如目前发行业的现状,规模再小、经济效益再差的“小弟”也没有一个”大哥”能够兼并得了,在地方保护严重、贸易壁垒森严的环境中,再小的“小弟”也是“一山之王”。只有实行了股份制的彻底改造以后,这种兼并才有了可能。

对于目前许多新华书店来说,首先必须尽快从出版集团中脱离出来。中央明确指出,出版集团属于事业性质(也只是暂时的——笔者注),发行集团属于企业性质,两种性质的东西如何可以捏合在一起?四川省新华书店集团董事长王庆先生就是这样认为的:”很多省把出版和发行集团弄到一块,看起来本版书发行能够调控,但发行集团的资产关系不明晰,很难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样的发行集团怎么能够做大?”新华书店系统内的重量级人物都是这样认为的,别人还有什么话可说?可时至今日,我们有的地方还是按兵不动,发行集团还是作为出版集团的一个发行部在运作,更谈不上开始股份制改造了。真的有那么难?否!这还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因为这涉及到了权力利益的再分配。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发行集团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的第一步是必须尽快让发行集团(新华书店)从出版集团中脱离出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然后在实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建立起由公司所有权、监理权、治理权和经营权四种权力要素构成的科学的权力体系,致力于资本运营,不断优化要素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集团企业的运营质量,积累实力,做大做强;最后在重新洗牌的过程中,通过规范的整合兼并或是强强联合,逐步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打造出中国发行业的 ”航母”——真正意义上的“大中盘”。这就是中国发行业(新华书店)改革的”新三部曲”。

我在结束这篇文章的时候,还是要再次引用我的一位朋友说过的话,“开弓没有回头箭,除了勇往直前,我们别无选择”。中国发行业的改革征程既然已经开始,发行领域的国门既然已经洞开,我们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有着66年光荣传统的新华书店,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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