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现阶段的民用建筑而言,电气的消防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十分关键。如果没有一个既科学又合理的消防设计,就会给建筑物中居住和办公的人员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电气的消防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针对这些现实的要求,本文主要就民用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民用建筑;消防电气;设计
民用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设计内容复杂并具有很强的技术专业性,这也就决定了设计人员工作的严谨性,因此我们设计人员应熟练掌握与消防有关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法律,及时更新学习新规范。现在使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电气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以及各种类型建筑的电气消防设计规范和当地消防局的法规。
一、设计民用建筑电气消防的重要意义
1、人民生命生产安全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
为了推行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极大的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各类建筑物当中,电气安全问题的出现困扰着很多人,所以在进行电气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加强专业技术的融入,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线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进行消防设计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各种情况,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将电气消防功能发挥到最大功效
消防电气在民用建筑当中主要涵盖的有消防设备供电,疏散应急照明和火灾自动报警以及消防设施的联动控制。在平时的实际设计工作当中,要严格以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各类规范作为设计准则,紧跟规范更新,根据建筑物具体情况,合理做出设计方案,根据消防负荷等级,经济合理的设计消防系统,发挥电气消防在建筑安全系统中的功效。
(一)民用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准则
1、相关技术规范在消防电气设计中的应用
在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的过程之中,务必要严格的依照国家规范来进行,近年来随着社会建设发展的加快,相关行业规范也逐步更新,例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以前是分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两本,2014年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将两本规范整合修订为一本,再到2018年新增了老年人照料等部分,给排水与暖通专业也出版了相关消防防火类规范。
2、消防电气设计需要确定具体消防负荷级别
在设计之初应根据建筑物(群)的形式来确定消防负荷等级,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及门窗以及阀门等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上述消防用电应为二级负荷。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时,应由主电源和自备电源或城市电网中独立于主电源的专用回路的双电源供电;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时,应由主电源和与主电源不同变电系统,提供应急电源的双回路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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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设置好受控设备与消防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一般情况下,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和现场受控设备的生产厂家不同,各自设备对外接口的特性参数不同,在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等环节细化要求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和现场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互相兼容和匹配,保证系统兼容性和可靠性。
二、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
1、电源断电和切换的设计
在进行民用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过程之中,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这是因为如果生产、生活用电与消防用电的配电线路采用同一回路,火灾时,可能因电气线路短路或切断生产、生活用电,导致消防用电设备不能运行。
2、消防用电的设计
在进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过程之中,有些地区具备双路高压进线的情况,而有些地区只能保证一路高压进线,另一路设置自备发电设备,建筑的电源分正常电源和备用电源两种。正常电源一般是直接取自城市低压输电网,电压等级为380V/220V。当城市只有一路供电时,可采用自备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国外一般使用自备发电机设备和蓄电池作为消防备用电源。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要尽可能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以采用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三级负荷供电是建筑供电的最基本要求,有条件的建筑要尽量通过设置两台终端变压器来保证建筑的消防用电。
3、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质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设置的火灾探测器,属于自动触发报警装置,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则属于人工手动触发报警装置。在设计中,两种触发装置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分为以下三种:(1)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2)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3)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4、消防联动控制的设计
对于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基本技术要求,通常在火灾报警后经逻辑确认(或人工确认),联动控制器应在3s内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给相应的消防设备,当消防设备动作后将动作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室并显示。消防联动控制器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核心设备,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的手动直接控制应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或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实现,盘上的启停按钮应与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箱(柜)直接用控制线或控制电缆连接。
结语:
在“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今天,建筑内设置消防系统的第一任务就是保障人身安全,这是设计消防系统最基本的理念。尽早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启动有关消防设施引到人员疏散,在人员疏散完后,如果火灾发展到需要启动自动灭火设施的程度,就应启动相应的自动灭火设施,最大程度保障人员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参与项目的设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执行,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强化安全意识。同时施工单位也要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杜绝偷工减料,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参考文献:
[1] 王彩茹. 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气设计探析[J].四川水泥,2016(12)
[2] 王丽凤. 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问题探讨[J].上海建设科技,2014(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论文作者:吴松海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25
标签:火灾论文; 民用建筑论文; 负荷论文; 电源论文; 报警系统论文; 建筑电气论文; 设备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