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族理论创新的几点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中国论文,民族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04)04-0047-08
理论创新是近年来谈论较多的一个话题。中国民族理论无论在民族研究领域还是在民族实际工作中都占有特殊的地位,这种状况决定了它的理论创新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拟结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谈几点认识。
一、理论创新是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的内在要求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对各级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的要求,也赋予了中国民族理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不能要求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有着同样的标准,但无论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坚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还是自觉体现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民族理论研究都要体现一种时代精神和实践要求,这就是民族理论的创新问题。
作为社会领域一部分的民族现象和问题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人们出于各种立场和观点,受各种背景制约对民族问题解决的政策、制度和对策也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民族理论对这些变动中的现象、理论和政策等都必须进行适时的观察、总结和概括,提出新的观点和看法,修正既有学说或形成新的学说。不这样,新的理论不会产生,既有的理论会枯竭,会失真,理论自身存在的价值也会失却。理论时刻需要实践的土壤来滋养,而实践永远伴生于运动,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这种状况决定了理论必须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与时俱进。
中国民族理论所确立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本身就体现着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他们无产阶级革命学说的同时,也开始了对于民族问题的探索。在《论犹太人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他们对民族平等问题、民族形成问题、民族与生产力的关系问题等作了初步论述。其后,在支持欧洲的民族解放运动和领导欧洲的工人运动过程中,通过《论波兰》、《共产党宣言》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一系列著作,对民族问题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民族压迫和剥削产生的根源、民族解放的必要条件、民族形成的序列和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论述,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与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学说同步产生的,它们产生的社会条件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和推进过程中产生的深刻的社会矛盾。这种矛盾首先是阶级矛盾,同时也有既与阶级矛盾有联系,也有自身特点和规律的民族矛盾和民族问题。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面临了比马克思恩格斯时代更多更复杂的民族问题,这也迫使列宁对于民族问题有着比马克思和恩格斯更多的论述,涉及了更多的内容。他的诸如《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论民族自决权》、《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和《关于党在民族方面的当前任务》等著述深刻地表达了他的民族问题思想。这些思想阐述了无产阶级在民族自决权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把民族问题看作是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确立了解决俄国国内民族问题的民族纲领,提出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民族问题上的两个历史趋向(即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民族之间各种联系的发展和日益频繁,民族壁垒的破坏,资本、一般经济生活、政治、科学等等的国际统一的形成。)正是这些论述和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极大地充实起来,并使它与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具有了更直接的指导意义。斯大林继列宁之后对于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创立和巩固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样,在处理和解决国内外面临的复杂民族问题过程中,斯大林也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出了重大的发展。他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关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的报告》、《党和国家建设中的民族问题》和《十月革命和民族问题》等集中表达了他的民族思想。与列宁更多地关注现实民族问题、更多地将民族问题与革命问题结合起来有所不同,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建设方面作了较多的工作。他的以“四个共同”为特点的民族定义,关于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的理论,关于民族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思想,不但成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些代表性观点,而且一直影响到世界范围内有关民族问题的讨论。当然,由对苏联民族问题的处理和解决的丰富实践所决定,斯大林提出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实质因不同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不同而有不同的内容,国家的民主化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和条件,消除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上的落后性是实现民族平等、解决民族问题的必要条件等也都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政策纲领方面作了具体的完善。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也始终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密切联系中国的民族问题实践创立和发展起来的,期间也历经了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期的思想,无产阶级的国家形式应当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联邦制不利于无产阶级的联合和国家的统一。但在建立苏联的过程中,列宁最终采取了联邦制,开创了无产阶级领导的联邦制国家的新形式。列宁的思想和联邦制的国家形式一同影响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民族纲领。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决议案提出的是联邦制的建国构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统一中国本部(包括东三省)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为民主自治邦;在自由联邦制的原则上,联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显然,这种构想是与当时苏联联邦制的正在形成相呼应的,它反映了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和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上的一种难以避免的幼稚。但是,中国共产党在其后的革命实践中逐步深化了对于中国民族状况和民族问题特殊性的认识,最终将民族区域自治确立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理论创新上的一种自觉。同样是在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我们一方面把它确立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也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实行这一制度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不断地去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毕竟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在历史上没有先例,与其他国家类似的制度也大有区别。当然民族区域自治表现出的理论创新只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发展进程中较为突出的一点,实际上经过80多年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深化着对于中国民族问题的认识,适时地概括和总结了这些认识,已经形成了关于民族问题的较为系统的理论。这一理论既包括对民族现象和过程的宏观阐述,更有就中国当代民族问题实际提出的针对性政策,实践色彩和时代精神是很浓的,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和创新精神。中国的民族理论工作者不但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观点,更要继承和发扬党所一贯倡导的勇于创新和善于创新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中国的民族理论研究推向前进。
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民族理论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也是我们民族理论创新所应遵循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从一开始就建立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基础之上。从各国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有关民族问题的论述中更多强调的是各民族间的阶级利益,强调无产阶级的国际联合。宣称全世界的无产者“有共同的利益,有共同的敌人,面临着同样的斗争;所有的无产者生来就没有民族的偏见,所有他们的修养和举动实质上都是人道主义的和反民族主义的。只有无产者才能够消灭各民族的隔离状态,只有觉醒的无产阶级才能够建立各民族的兄弟友爱。”[2]由此,号召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仍然把各民族无产阶级的联合和团结作为革命事业的必要保证,反复强调:“所有民族的工人要是不在一切工人组织中实行最紧密最彻底的联合,无产阶级就无法进行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和捍卫自己日常的经济利益。”[3]
当然,无产阶级的利益与全人类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无产阶级革命最终要达到的是全人类的解放。因此,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强调阶级性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各民族,尤其是受压迫民族和弱小民族的民族利益。列宁将世界划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把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同全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联系在一起,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国际斗争的过程中,一再批判大俄罗斯民族主义,坚决反对任何民族的特权,提醒人们要慎重对待小民族和被压迫民族的不信任心理和民族感情,反复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并在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一些有别于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这些理论观点都成为其后无产阶级政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在强调无产阶级利益的同时,也从自身半殖民地、半封建以及多民族的国情出发,把实现最广大劳动群众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毛泽东要求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这一要求在民族工作领域就是全心全意地为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人民群众谋利益。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将自己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出发点始终放在实现民族平等和共同繁荣的基准之上,无论是早先提出的“民族自决权”、“联邦制”,还是后来的民族区域自治和其他具体政策,体现的都是对少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种权利的尊重。鉴于少数民族在历史上长期遭受民族压迫和歧视,对汉族抱有很深戒备心理的状况,建国伊始毛泽东就指示:“凡有少数民族存在的地方,都要派出懂民族政策、对于仍然被歧视受痛苦的少数民族同胞怀抱着满腔同情心的同志,率领访问团,前往访问,”[4]20世纪50年代前期至中期,中国共产党进行了两次民族政策大检查,将干部群众中存在的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和大汉族主义倾向进行了严肃的清理。在批判大汉族主义的同时,党的一个基本态度就是要求汉族同志“凡事都‘求其在我’”,承认在历史上是汉族对不起少数民族,多向少数民族作解释工作。“要使他们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5]在民主改革中,党始终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考虑各民族的特殊情况,始终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坚持和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商量,等待上层人士的觉悟。“他们点头,我们就干,他们不点头,我们就不要干。”[6]改革开放以后,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问题,邓小平多次指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使全国各族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只是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富,而大部分地区和大部分人仍然贫穷落后,那就不是社会主义。第三代领导人也多次强调,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就没有整个国家的兴旺发达和文明昌盛;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中国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中表现出的这种完全平等的政策、博大无私的胸怀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没有真心诚意为少数民族谋利益的精神是无法做到的。无论是对民族规律的陈述,民族问题状况的表达,还是具体民族政策的说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总是站在中国各民族的共同立场上,代表了各民族最长远和最根本的利益。
实现中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首先要求把着眼点放在各民族人民最关心的问题、最实际的要求上。民主革命时期,各民族人民最迫切的愿望就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消除民族压迫、阶级压迫的经济根源和政治制度。中国民族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阐发,对于以民族平等为原则的一整套民族政策的制定,实际上也都围绕和体现着人民的这种要求和愿望。改革开放以来,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怎样加快发展,缩小与汉族和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为此,民族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也就必须密切关注这一问题。在这方面,民族理论界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20世纪末期以来,民族理论工作者就我国民族和地区之间差距的现状,当今乃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主要矛盾,如何应对加人世贸组织对民族地区的影响,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应该说,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于民族理论和政策的表述也凝聚着广大民族理论工作者的智慧和心血。
实现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对民族理论创新的要求还必须要重视基本理论建设。理论的任务在于以抽象的形式揭示本质和规律,为人们认识世界提供指导。因此,民族理论不能把自己局限于一般的对策研究或政策解说,它需要更宽的视野和深邃的洞察力对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规律予以揭示。这是一种很高的要求,其中内含着对于研究者知识水平和能力的规定,也包括着对于基础理论应有的重视和投入。这方面,要正确认识学科发展中基本建设和实践应对的关系,基础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的关系。中国民族理论的特殊发展经历赋予它两者兼具的学科特色。尽管在服务社会和体现各民族利益方面能够为人们直接感触的是它的应对性和现实性,但这决不意味着基础性和理论性可以缺失。相反,重视理论,主要还是从基础性和宏观性上说的。民族理论作为一门学科或学问,能够在创新上体现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主要还是它对于民族规律的更准确、更及时、更深刻的把握。
三、民族理论创新必须根植于当代民族问题实践
理论产生于实践,也发展于实践。因此,民族理论创新必须根植于当代民族问题的全部实践之中。中国民族理论以中国民族问题为首要研究对象,把握中国民族问题现状和发展趋势是民族理论发展创新的第一前提。当代中国民族问题有多方面的表现,但其基本状况则有以下几个特点。
1.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任何人都难以否认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之快、进步之大,中国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样如此。但这些发展进步只是纵向的、相对的,横向来看,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与汉族的整体发展相比,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发展要明显滞后许多。一般而言,因自然条件、历史因素和发展基础等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与汉族,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在经济发展程度、生活水平等方面原本就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几十年来,我们一直在为减少和消除这种差距而努力。但改革开放以来因先东后西、先沿海后内地经济战略的实施,事实上这种差距不断在加大。近几年,以西部大开发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战略转移为改变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提供了机遇,但在短期内还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这些差距问题。对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焦虑。他们急欲改变这种状况,但苦于自身的发展条件和基础,期望能得到国家和发达地区的更多帮助。实践证明,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差距问题是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发展和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是当前我国民族问题中的主要矛盾。但是这一矛盾属性已与新中国建立初期旧社会留给少数民族地位的不平等和严重的民族隔阂,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少数民族发展进步的严重障碍这两对矛盾完全不同。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
2.随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增强,利益矛盾也随之增多。中国各民族之间原本有着相当程度的杂居,联系密切,但却是“大杂居、小聚居”,各民族都还有着自己较为集中的居住区域,而随着现代化的推进,这种聚居状况正在逐步被打破。打破封闭、促进交流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民族发展进步的必然途径,但因此带来的问题则是文化的碰撞、经济和其他利益摩擦的增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民族意识的普遍增强。这是民族过程规律的表现,也是改革开放打破封闭,各民族交流日益增多的正常反应。但这种增强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加速自身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以前不容易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经济上为争夺资源的矛盾时有出现;政治上不适当地强调民族利益,以族划线的派别分化时常可见;文化上的敏感度日益增加,由媒体引发的不自觉的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时有发生;因宗教和习俗因素引发的矛盾冲突甚至成为令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最为棘手的问题。
3.国内民族问题与外部的联系日益密切。当代世界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全球化趋势的日渐鲜明,这一趋势也当然地影响到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中国正空前地融入世界,世界也正前所未有地影响着中国,民族问题方面也是这样。世界性的民族主义浪潮和族性认同的升温对国内的影响,西方以“人权”为幌子对中国民族分裂主义的支持,连成一体的“三股势力”,尤其是国际恐怖主义对边疆稳定的威胁,周边国家经济发展、政局变化和民族状况的改变对国内跨界民族心态的影响,国际冲突、走私、贩毒和难民流动对我边疆民族地区渗透造成的不稳定等都是外部世界影响我国民族问题的具体表现。尽管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和民族政策的正确会有效地抵御外部消极因素的渗透,但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全球化的推进,外部世界在民族问题上影响的增强和民族问题国际化的倾向都将难以避免。
4.一些新的民族问题表现形式正在出现。在当代中国,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发展既是旧矛盾解决的过程,同时也是新矛盾产生的过程。应该看到,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一些在世界现代化过程中带有共性的东西正在我国民族领域逐步表现出来,成为民族问题新的表现形式。比如因忽略生态问题而导致的环境恶化,这本是一个经济问题,但它产生的后果则是社会性的,在民族地区则可能又是民族性的,因为它直接危害了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甚至会威胁到一些民族的生存状态,造成生态移民,影响相关地区的民族关系和经济利益。再比如某些民族地区因人口的大量外出引起的性别失调和人口减少,民族传统文化在外来文化的进逼下日渐衰退等,都是因现代化的推进而产生的新的民族问题。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民族理论界足够的重视。
5.分裂主义的威胁将持续存在。美国“9·11事件”之后,“东突”问题浮出水面,我们利用国际反恐的有利形势沉重打击了“东突”势力。但他们并未放弃分裂图谋,而是改变手法在意识形态领域和争取西方支持方面加大力度,继续与政府对抗。台湾当局也在利用民族问题加紧推行“渐进台独”战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并没有因反恐而放弃对中国的分化和遏制。国内各种分裂势力与国外敌对势力联手对我们的威胁既是现实的,又是长期的。
中国民族理论的创新首先根植于国内民族问题实践,但既然是一种理论,它的普适性和宏观性要求决定了它不能将自己的视野仅仅局限于国内,民族理论的实践基础应是全部的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由此,我们在立足国内、服务国内民族工作实践的同时,理所当然地也应将自己的视角伸向国外,中国民族理论的突破性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对于世界民族问题的把握。
我们必须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苏东剧变以来,世界政治事务和社会生活中的民族因素都呈日益增多的趋势。这其中有发端于苏东,后波及其他各地的以民族分离主义为突出特征的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有被纳入所谓“新认同政治”现象的“族群”认同、“族性政治”和被视为“文化民族主义”的对传统民族文化的维护和弘扬,也有突破既有的意识形态藩篱,对以国家为单位的民族利益的强调和以历史文化或宗教等某种族性为媒介的“泛民族主义”、“地方主义”的倡行。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不论是以移民为主的新大陆国家还是民族成分较为单一的旧大陆国家,由民族因素引发或与某种民族要素有关的各种问题都层出不穷。而随着政局的变动和经济的振荡,民族问题也纷纷向原本不甚明显的地方扩展,更令人不安的是,以爆炸和绑架等暴力为手段的恐怖主义常与民族分离活动相结合,为世界增添了更多的不安定因素。
世界的相互关联在全球化日益扩展的当今社会显得尤其明显。一种现象、一个事件或许本身并不是民族问题,但却可能与某种民族问题有着内在的联系,蕴含着对民族过程的深远影响。“9·ll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但国际恐怖主义带有的宗教极端色彩使不同宗教和民族之间平添了新的怨恨;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人口流动不但使原有移民国家内民族和文化间的摩擦持续增加,也使原来所谓的单一民族国家大大增加了民族成分,冲击了原有的民族格局,刺激了新的民族矛盾的产生;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加速世界发展的过程,但同时也是一个加速贫富差距、扩大矛盾的过程,于是那些对全球化进行殊死抗御的社会力量中,就不能不包括着竞争力低下的各类阶层和族体。西欧是世界近代民族运动的先导,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在此发端,而今他们又引领欧洲试图打破民族壁垒,在实现经济和政治一体化的同时,在文化上加速融汇起来。以欧盟为代表的“超国家”政治体的出现为我们认识民族过程提供了新的实践样本。这些情况决定了我们对世界民族问题的认识决不能仅仅限于民族问题本身。
胡锦涛同志讲,在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将长期面对以下三个重大课题。一是要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正确应对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妥善处理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各种复杂和不确定因素,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牢牢掌握加快我国发展的主动权。二是要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个社会主要矛盾,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三是要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7]这三个重大课题不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我们民族理论创新所要面对的总的实践背景。我们的民族问题将长期处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科技进步飞速发展的国际环境中,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党所领导人民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从这样一个大的背景出发,我们才能给于民族问题和民族过程以准确的定位和预测。民族理论的创新不能离开社会发展总趋势这个最大的实践舞台。
四、民族理论创新必须体现中国特色
毋庸讳言,中国的民族理论曾受过前苏联民族理论模式的长期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包括斯大林民族理论在内的前苏联理论模式受到激烈批评,学术界对一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重新探讨,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新论点、新见解,和其他学科一样,如今民族理论也处在最好的发展时期。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民族理论在整个民族研究领域至今仍被认为是最缺乏生气和变革意识的一块。一方面,人们对已有的理论体系不满意,不断地加以驳难,另一方面又对不断涌入的外来理论感到迷茫,不知所措。对此,广大的民族理论工作者深感不安。
那么,怎样去实现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除了前述的以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植于当代民族问题实践和社会发展大趋势这样的原则之外,我们还必须提出中国特色的要求。因为,我们进行民族理论创新的基本实践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在此进程中的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这样一种实践本身就是新鲜的、独特的,在此基础上的理论建设也必然要体现出时代精神和特点。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相对应,民族理论创新的目标也应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实现这样一种目标有许多工作要做,但以下三个问题是需要加以强调的。
1.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民族理论的学术起源不同于与之相邻的民族学和人类学。后者源于西方学术,至今与国外各种学说流派的联系难解难分;而前者则起源于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开始的解决民族问题实践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应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从一开始就是中国民族理论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已经深深浸润在中国民族理论的各个方面。当然,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并不仅仅在于中国民族理论的既有意识形态属性,更为根本的一点是我们的全部民族工作实践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正确。邓小平讲:“在世界上,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在中国,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也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8]正是依照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实际,中国共产党人逐步找到了一条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之路。民主革命时期,这条道路将包括少数民族人民解放在内的民族解放事业同民主革命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总体目标联系起来,团结各民族人民共同完成了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其后,又创造性地完成了对剥削阶级的剥夺和其他民主改革,引导各民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原则,制定出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本政治制度,涉及民族生活各个方面,旨在实现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的一系列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中,世世代代饱受多重压迫的少数民族人民政治上获得了应有的权利,经济文化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他们衷心感谢党的民族政策,感谢国家的关怀。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世界民族主义风潮涌动,而中国则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这一切不能不说明中国民族政策的正确有效,而中国民族政策所赖以支撑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正确性也在这里得到了验证。
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坚持被历史实践所证明的基本原则。作为一门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始终没有失去它的生命力,即便是在苏东剧变以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当代世界,包括西方学界在内的有见识的各国学者都没有轻易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出否定。相反,在学术研究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马克思主义观点的现象日渐普遍。所以,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原则并不是我们的权宜之计,而是中国民族理论坚持真理性的必然选择。
这里还需明确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更需要坚持发展的观点,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中国民族理论的创新。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新发展,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这些理论和思想无疑要更贴近当代社会实际,更有指导意义。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邓小平理论包含着丰富的民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身也内涵有直接和间接的关于民族问题的内容。这些从当代中国和世界民族问题具体实践总结概括出的民族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一脉相承。坚持马克思主义既要不断学习和领会经典著作和原则,更要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中国民族理论的传统特色。无论从历史实践来看,还是从我们正在进行的现代化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来看,这种坚持都是不可丢弃的。
2.要广泛了解吸纳国外的和相邻学科的理论成果。与中国学术研究长时间与外部世界隔绝相对应,中国的民族理论与国外的学术隔阂是很大的,即便改革开放以后,对外学术交流在其他学科已很普遍和深入的情况下,民族理论仍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究其原因,或可说找不到对应学科,或可说民族问题理论敏感不便交流,但现在来看这都不是主要原因。真正的理由当是我们的研究队伍开放意识不够、交流的必要能力(主要是语言条件)不足。由于学科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不一样,中国民族理论的确很难在国外找到与之完全对应的学科,但具有大致相同研究对象的学科却并不难找,像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国际政治等学科中都有与我们相同的关于民族、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等问题的研究。西方关于“nationalism”的讨论可说是一种“显学”,字面理解可以说是关于“民族主义”的研究,但实际上与我们民族理论的研究内容几乎等同。20世纪末期以后随着世界民族主义思潮的泛起,国外,尤其是西方关于民族主义的研究一浪热过一浪,原本分布在不同学科的学者因对民族主义的研究而形成一个学术阵营,一大批学者以这种研究而著名,他们的研究成果也通过大学讲坛和书刊大量传播,致使有人开始以“民族主义”学科来看待这一研究领域。这样,中国民族理论已至少可以与国外的民族主义研究相对应。其实,值得我们重视的并不在于能不能在学科上与他们相对应,而在于他们对于民族问题的一些基本理论探讨已超过了我们,在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吸收。我们不难看到,原本以为只是我们在讨论诸如民族定义、民族关系、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阶级的关系,民族自决权等等问题,实际上在他们那里讨论得更为热烈,涉及领域更为广阔。对于这些学术上的进展我们没有理由忽略,闭目塞听只能导致学术枯萎,更遑论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从来都是一种开放的理论,是全部人类文明成果的集中概括,与任何封闭和保守的观念格格不入。因此,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民族理论创新必须勇于和善于吸收一切有益的学术成果,应投入足够的力量,创造条件走出去,敞开大门迎进来,彻底改变学科上的闭塞状态。
同样与开放的问题有关,民族理论创新也时刻离不开对相邻学科成果的吸纳。民族理论是一个涉及问题非常广泛的学术领域,至少有三大块是它的必需内容:一块是基于全部民族现象、民族问题、民族过程的基本理论研究;一块是民族问题研究,因其源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民族问题实践的探索,故传统上又以中国民族问题为主,当然这不意味着对世界民族问题研究的放弃;另一块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途径,如出于民族因素考虑的制度、法律、政策和措施等问题的研究。就此来看,因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总是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国内问题总是越来越多地与外部问题联系在一起,所以与民族理论相涉的学科很多,民族理论要发展创新不能不从这些学科中汲取营养。比如,族群理论是当今民族学和人类学等国际学术界的一个热点研究领域,它的出现和繁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化,族际交往急遽增多,民族因素大量渗入社会生活,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人们普遍依傍“族群”或造就“族群”藉以自慰和参与竞争的理论反应。毫无疑问,族群理论更多反映的是西方尤其是移民国家的社会状况和社会问题,它不能取代民族研究和民族理论。但它的确是人类学民族学的一大进步,为我们认识民族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这一点已为不少民族理论学者所认识,他们由此积极介入了这种研究,为民族理论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再比如,中国民族理论向来重视民族政策的研究,这一问题也是政治学研究的一部分;民族理论也一直有着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注,而这一问题也属于法学和政治学研究的领域。长期以来民族理论在这些问题上的研究为什么没有大的进展,毫无疑问,没有足够地从政治学和法学研究中吸纳有用的成果是一个重要因素。除上述民族学、政治学和法学之外,社会学、哲学和经济学等也与民族理论的存在和发展密不可分。它们既为民族理论提供着方法论的启示、哲学的基础,也提供着现实的研究案例和可资借鉴的理论观点。民族理论因所涉领域的繁多而对我们有着必须经常了解相邻学科进展的要求。这一点,我们做的不够,但却必须依从这个要求,因为这是这门学科的性质所需要的,也是实现理论创新不可或缺的。
3.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和学科框架。不论增加开放度促进交流,还是对国外学术和相邻学科成果的积极吸纳,都是为了促进中国民族理论的发展创新,这是一个必须要明确的立足点。尽管交流不够,我们在此方面出现的问题还不多,但是相邻学科已经出现的对外来东西的食洋不化、全盘搬用的不良倾向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我们不难看到,随着西方学术观点的大量引入,令中国人感到陌生的新概念新术语纷至沓来。这些新鲜词语有的是科学的、有用的,而有的则是连作者或译者本人都无法讲清楚的。一些“论著”实为编译加抄袭。这样的引进对我们的理论创新有害而无益。理论只要是科学的,它所讲的道理都应该是普适的。但创造理论的人所处的文化背景和实践背景决定了他所讲道理的形式又是不可能一样的。这也就是虽都是理论,但仍会各有特色的原因。我们提倡学术研究要有自己的特色,主要讲的是外来的东西要为我所用,要把一切有用的理论、观点和形式吸收进来,经过认真的消化,剔除糟粕,汲取精华,补充自己,而不是随意的盲从和模仿。中国的学术要有中国的风格,中国的语言文字具有足够的表现力用以表达各种新的事物、新的概念。因此,我们主张学术研究要有我们自己的话语体系。这种体系在能够充分表达思想的前提下,必须是我们所喜闻乐见的,符合我们的思维和表达习惯的。作为一门专门的学科或学问,民族理论需要形成自己的理论框架或学科体系,为此一些学者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另一些学者正在或准备做这样的工作。在建立理论框架的工作上,我们仍然希望中国化。这其中要求我们的概念是能够充分反映中国和世界民族问题实际的,也应要求充分运用中国化的表达方式,体现出中国特色。如果说,中国民族理论所要反映的民族现象、民族过程和民族问题是它们的规律,必须体现这一领域的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话,那么表现这一理论学科中国特色的将更多是它的形式,即由中国化的话语体系构建的理论框架。
总之,理论创新是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的一种内在要求,但却是一项具有实在内容的艰苦工作。它既有立场问题、立足点问题,也有方法问题、形式问题,需要我们作出实实在在的努力。
收稿日期:200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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