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实思考_经济增长方式论文

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现实思考_经济增长方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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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作为一定社会经济活动的结果,是衡量一国经济进步程度的最重要标志。长期以来,我们对这一标志的考察主要甚至唯一地以经济增长的速度,即国民经济中投入与产出数量的绝对值变化关系来反映。这使得我国经济在其运行中一直表现出过热常态的特征。诚然,在经济建设初期和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利用粗放式的高速经济增长来迅速奠定工业化的物质基础和满足国民的基本需要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我国在经过4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15年来的经济市场化改革,使得我国的社会经济已具有了相当的规模,经济体制及其内外关系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冲击和动摇了粗放式经济增长的制度基础,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走到了尽头。因此,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发展由粗放速度型向集约效益型的转换已成为一种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本文拟从我国经济增长的历史轨迹及其效果关系上,剖析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制度基础,并对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的约束条件、现实困难及其出路进行探讨。

一、粗放型经济增长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增长已经走过了45个年头。45年来,我国经济所选择的是一条典型的粗放式经济增长轨道,这种增长方式既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成就,同时又产生了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各种问题。为此,我们将在认清经济增长模式含义的基础上,按照体制背景的不同,对改革前的30年和改革以来的15年我国经济增长进行实际评判。

1、经济增长方式的涵义。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观点,经济增长是指一国或一地区内与商品和劳务的增加相结合的生产能力的提高,一般来讲,它是以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经价格变化调整后的年增长率来衡量的。实现经济增长的方法和形式便是“经济增长方式”,又称经济增长模式。由于经济增长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目前人们认为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主要有科学技术、资源、人力资本、制度规则等),因此,人们按各种因素在经济增长函数中的贡献程度不同,将经济增长方式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即外延的粗放速度型和内涵的集约效益型。前者是指经济的增长主要以各生产要素的数量扩张来进行,它所追求的是经济总量的增加;后者是指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质量提高来推动,特别是技术进步、科学化管理与有效的组织结构是其重要动力,该模式所追求的是经济的综合效益和整体质量的提高。人类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人类的经济增长史实质上便是一个经济增长模式变迁的历史。但是,经济增长模式的变迁并不是人们主观随意的结果,而是由一定社会的体制特征、生产力状况、经济组织结构以及社会的目标取向等因素所综合决定的。当经济运行的内部因素和外在环境发生变化,改变了经济增长模式运行的成本效益关系,导致模式运行的“净效益”下降乃至消失,造成社会商品和劳务的有效供给不足,这时社会便产生了变革旧的模式的力量,从而引起对新模式的需求,引发出整个经济增长方式的演变。中国的情况便是如此。

2、改革前的30年:高速增长中的大起大落。如果我们把研究的视点退回到45年前的今天,那么,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幅令人激动不已的画面。新中国的诞生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无限的光明和希望,同时也为中国的振兴和经济的增长奠定了优越的制度基础。虽然我们所面对的几乎是一个荒芜遍地、疮痍满目的战争废墟,但是人们凭着心中的希望之火和改变“一穷二白”面貌的豪情壮志,拉开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序幕。为了理顺经济关系,从1950年起,我们用了3年时间对国民经济进行恢复调整,通过统一财经制度,平抑市场价格,稳定金融秩序和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在城市恢复国营和私营经济等措施,使一个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经济确立起来。随后便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建设时期。这时,消除贫困,增加供给,尤其是实现工业化,已经成为“旧体制设计者”们的主要目标。然而,由于我们原有基础薄弱,特别是科学技术相当落后,而按照当时人们对国情的理解,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大物博的国家,因此,经济增长不存在“资源约束”,这样,以生产要素数量扩张为动力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这一选择的基本特征是:(1)经济增长依靠大量的资源、资本和活劳动的投入来推动;(2)经济的增长主要以“工业拉动”来进行,尤其是重工业的超高速发展构成了整个经济增长的基础,工业投资占整个国民经济投资的80%以上,而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活劳动投入;(3)经济增长过程表现为一种追求产值的数量扩张,经济增长速度成为度量这种“扩张程度”的唯一重要指标。为实现上述增长模式,从1954年起,整个国民经济开始出现“高投资、高速度”的冒进阶段。1956年基本建设投资比上年增长62%,各种原料能源消耗比上年翻了两倍,经济增长率高达30%以上;1958年,国民经济开始“大跃进”和“赶超英美”,出现了大炼钢铁和新一轮投资高峰。但由于严重的结构失调、经济运行发生了巨大波动,1961年经济增长率一下跌落到-30%,仅一两年,经济增长率的“落差”竟达60个百分点,这在人类经济史上实属罕见。进入六、七十年代后,虽然有过几次“经济调整”,但由于整个指导思想上的急于求成,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和“抓革命促生产”的政治冲击,经济的增长或高速上升,或急剧下降,出现了经济运行的无序状态。到七十年代末,由高额投资和政治热情支配下的整个旧体制的经济增长,不仅没有使我们“赶上”或“超过”英美,反而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落差拉得更大,工业化的进程也没有取得预期效果。从实际的经济增长绩效来看,以高投入、高速度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虽然在几十年的运行中基本上养活了占世界人口20%的中国人民,并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但是,实事求是地讲,这种“初步绩效”的取得是以高昂的代价为前提的,它所造成的经济结构失衡、资源配置制度扭曲和经济效率的低下,尤其是它所产生的“冒进”意识及其所带来的经济运行波动,至今依然成为困扰我国经济有效增长的阻力机制。可以这样说,改革前的计划经济下的30年经济增长,不仅没有使我国摆脱“贫困”地位,相反,与周边的亚洲“四小龙”和其它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相对贫困化”程度反而加深了。这一无情的事实,迫使人们不得不对传统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进行深刻的反思,反思的直接结果便是“改革”。

3、改革中的15年:模式变迁中的效益损失。计划经济下的经济增长所造成的有效供给不足,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福利水平的增进,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它使我国的生产力走到了一个几乎崩溃的边缘。因此,到七十年代末,随着经济运行“情境”的改变,以“拯救”经济和提高效率为目标的改革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改革初期,经济理论界和政府决策部门已经认识到了计划经济下片面追求速度的数量扩张型增长的弊端,希望通过改革,走出一条既有速度,又有效益,并以效益优先的新的战略路子。为此,我国在80年代初便制定了利用20年时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可行性方针,同时对产业结构进行了有效的调整。正因如此,从1979到1983年的5年间,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适度型质量增长”关系开始出现,模式的变迁带动了经济增长效率的提高和产品质量的改进,社会有效供给状况明显改善,出现了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然而,1984年以后,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尤其是在农村改革取得全面成功和巨大成就面前,宏观上的速度偏好和追赶意识又再次复归,使得以高投入高耗费和高速度的粗放式经济增长又重新出现。与改革前的经济增长关系所不同的是,改革后的新一轮粗放式经济增长主要集中在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上。如果我们客观地分析15年来的改革历程,便不难发现,我们所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主要是依靠传统体制外的新生长点所带动的,而以乡镇企业、外资经济和私营经济为主流的新生长带的经济增长几乎是依靠生产要素的数量扩张来实现的。没有投入就没有速度,没有速度就没有效益,我国改革后的经济所走的正是这种典型的“投入——速度——增长”的路子,至今,这种模式仍然具有强大的惯性。可以这样说,改革后的我国基层经济主体的“投资饥渴症”比改革前更加严重,社会资源耗费量相当于改革前30年总耗量的4倍。正是这种粗放的经济增长使我国经济在短短的十几年连续上了几个台阶,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现了所谓“中国奇迹”。但是另一方面,速度型粗放式经济增长再度复归的直接后果,不仅使产业结构失衡加剧和产品质量下降,而且造成了资源使用的边际效率下降和资源使用成本的上升,更为严重的是,它所引起的经济波动和通货膨胀交替出现并难以制止,经济运行的“外部性”问题突出,社会资源已出现了明显的“逆向配置”(向效率低的部门流动)的局面。

综上所述,中国45年来所采取的粗放式经济增长,虽然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实惠”,但我们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是惊人的,它所导致的各种经济矛盾,特别是改革以来出现的经济运行效率递减的现象,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为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仅是经济增长本身的趋势,也是我国改革的必然要求。然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却是一个渐进和艰巨的过程,这主要是由于形成粗放式经济增长的制度基础依然存在,人们对经济增长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认识还不深刻。只要这种“情境”不改变,我国的经济增长仍然要支付高昂的“学费”。因此,要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就必须对形成传统增长方式的制度原因进行深刻剖析,以从本质上消除我国经济增长中的“模式困惑”。

二、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制度基础及其终结

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国运行了长达半个世纪之久而迟迟得不到转换,这其中虽有经济发展的客观力量的因素,但最主要还是在于我们对经济增长的思想认识和制度安排上的严重偏失。

人类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不同阶段经济增长的方式各不相同。一般来讲,经济发展按从低级到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趋向大致划为三大阶段:即工业化前的准备阶段,称Ⅰ阶段;工业化的实现过程和经济起飞阶段,称Ⅱ阶段;工业化后的稳定增长和向更高阶段过渡,称Ⅲ阶段。在Ⅰ阶段,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粗放型,其源泉来自于劳动密集型的要素组合;Ⅱ阶段,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内涵的扩大再生产来实现,其源泉主要依靠资本密集型要素组合,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来自于经济主体对效益的追求;在Ⅲ阶段,由于工业化的全面实现和经济的高度成熟,该阶段经济增长源泉主要依靠高新技术创新,经济增长的总量速度不高,但结构效益却十分明显,整个社会所追求的是稳定和综合享受。可见,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增长的模式及其动力源泉各不相同。按照著名经济学家H·钱纳里和S·库兹涅茨对经济发展阶段判断标准的分析,从人均收入、经济结构、就业结构、比较劳动生产率、消费的水平与结构,以及城市化程度等方面的综合阐述所得出的结论表明,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属于Ⅱ阶段初期(这方面的统计论证可参见谷书堂等人编著的《经济和谐论》一书)。但是,作为后起的工业化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由于有先行工业国的成功经验参照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再加国家机器的强有力支持,使得粗放式经济增长的时间大大缩短,并在交易费用较低的情况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

然而中国的情况并非如此。我们的工业化的逻辑起点是选定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由于重工业生产是以较大的资本投入和资源禀赋为前提的,但建国初期,我们的资本和可用资源都很稀缺,因此,为保证资源供给和工业化进程的顺利进行,从50年代中期,我们依靠行政的力量对整个经济进行了管制。一方面,我们人为地压低利率、汇率、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以及较低的工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以保证重工业投入的低成本;另一方面,我们以强制性制度安排在城市实行全面国有化和在农村推行人民公社制,并对社会生产的产品进行统购统销,以此来保证社会的增加值或“剩余”能重新转化成资本,构成高资本积累。正是由于政府对资源配置权和财富分配权的全面控制,使得“市场缺位”下的中国工业化进程在五六十年代能够迅速推进,尽管这种推进是以减缓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为代价的。但是,从事后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们一直坚持将“建设中国”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即使仍然采取“重工业优先”方式来推动经济的增长,那么到70年代中期,我国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地位便可宣告结束,从而开始经济增长模式的转换(因为长期的高投入低消费必然导致经济增长的资源约束和需求约束),甚至有可能与亚洲四小龙一起进入经济的转换、振兴与繁荣时期。

但是,历史的轨迹把我们带到了另一个方向。从60年代初期开始,我们却将经济工作放到了次要位置,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更为严重的是,我们自行关起了国门,拒绝学习先行工业国的成功经验和科学技术,从而隔断了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与竞争,使我们失去了进行国际分工合作和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良机,后起国的有利条件也就因此而丧失;在对内政策上,人口增长一直未引起宏观主体的重视,吃饭就业问题更加突出,无形中增加了粗放式增长的压力。同时,由于轻视教育和科技进步,使得经济增长函数中的科技含量严重不足,那种低质量上的重复生产直到今天仍难以控制。正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下制度安排或选择的严重失误,使得原本可以缩短的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化的进程被人为地推迟了。

如果改革之后我们能迅速地认识并有效地解决传统制度安排上的偏失,那么问题的严重性也不至于累积到今天的程度。改革之初,我们所意识到的首要问题便是八亿农民的“温饱”问题,于是发生在安徽、四川两地的农村联产承包制不仅得到了宏观主体的承认,而且还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全国推行。其实,联产承包制作为集体与农民个体所签定的一种契约,它所改变的只是将原先由集体集中的活劳动投入转为由家庭分散地自主决定,除制度外,农村经济增长的因素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尽管承包制带动了中国农业的飞速增长,打破和消除了原有体制中的农民“出工不出力”的现象,但是,在承包制下,中国农业的增长依然是依靠农民的“出力”即活劳动的投入而推动的,农村经济迟迟不能进行集约化生产和规模经营,农业增长的科技含量很低。这是因为现行的承包制(1)没有规定明确的产权,使得农民缺乏科技投入的合理预期。虽然承包制将土地使用权交给了农民个体,但由于没有所有权及相应的变卖、转让权利,农民不愿对土地进行资本和科技投入,农业生产大多在原来的规模上重复进行,集约化增长缺乏内在动力;(2)承包制只规定了农民向国家和集体应承担的粮食责任,没有在契约有效期内对农民生产的科技要求进行约束,在农民货币收入并不高的条件下,农民缺乏对科技的需求和外在压力。这样,即使在承包制下,农业生产的增长不仅没有提高科技含量,在某种程度上还降低了科技水平,农业增长越来越依赖于自然的力量或环境,“风调雨顺”成为农业丰收的首要条件。不仅如此,改革以来,国家、城市经济和农村集体缺乏一种固定的对农业进行科技扶持的渠道,这就是我们每年都高喊把农业发展放在首位,可至今农业的发展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这又反过来影响城市工业经济的有效增长。

与农业相比,中国工业经济的增长问题要深刻和复杂得多。改革初期,面对长期重工业优先下的国民消费不足,宏观主体首先选择的是大力发展轻工产业,并将农村中的承包制移植到城市工业经济之中,同时,为增加供给和尽快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允许并鼓励农村乡镇企业和城市的个体私营等“增量经济”的发展,并将原先宏观主体集中的各种权利下放或归还给基层组织直至厂长经理个人。权力松动与利益刺激使中国宏观经济总量迅速增加,这就使得宏观主体在考察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绩效时,将总量增加作为首要的度量标准,正是宏观上的总量导向强化了地方主体对数量扩张的冲动。从表面来看,改革以后的各级政府手中的权利相对于旧体制而言是减少或分散了,但由于我们的改革是一个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改革,因此,政府对经济增长的直接管制权虽然有所减弱,但却增加了一个重要的“改革权”,这也就是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至今仍能干预企业活动的重要原因。这样,政府的数量偏好和急于求成思想必然传递或导向着企业的生产函数,使之在承包制下与政府一起共同追求“短期”的总量增加。如果说企业的短期行为是由于对承包期内利益最大化追求的自然反应,那么各级政府的短期行为则是在于缺乏一种有效的责任制度约束。改革之后,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在微观领域全面推行,并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解决责权利均衡的制度安排,但这种有效的制度却没有移植到宏观和中观的政府部门,“政府责任制”的缺位使得各级经济主管部门无需承担由于“急功近利”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社会资本源源不断流向各开发区和基建领域,而真正保证经济集约化增长的科技改造、技术创新、教育发展和环境治理的资本投入和“制度投入”却严重短缺。正因如此,在我国人口总量和就业人口不断增加的同时,劳动力的质量或综合素质的提高程度远不尽人意,已成为经济效益化增长的重大阻力。

其实,早在改革初期的1981年,我们就提出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问题,但由于宏观主体甚至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很彻底,致使改革后每三四年便掀起一次高速增长运动,再加我们的宏观地控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微观主体数量扩张的有效约束;特别是中国国民几十年来所受的“相对贫困”及其对贫困的切肤之痛,有形或无形地助长了社会对高速增长的需求,以期一夜之间摆脱和改变长期滞留在我国的贫穷和落后状况。殊不知,在人口较多而效益较低状态下所进行的高速增长,其最终产值中用于补偿的成本很大,增长值中的“虚拟”或“泡沫”成份也较高,而真正体现增长的“人均发展层次”依然很低。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首先必须终结粗放式增长的制度基础,而这种终结的根本点在于切实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将经济增长的函数变迁纳入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从而在结束计划经济体制及其影响的同时,以制度的创新和技术的进步来支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三、经济集约化增长的约束条件及其出路

从纵向的比较关系来看,我国经济在40多年的增长过程中其总体效益或质量还是逐步提高的。问题在于,这种提高的程度及其形成的社会生产力实绩水平与同期的经济发展速度、资源耗费和现实中人们对生活质量改善的客观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而且我们一直没有从战略转变的高度上来认识和解决这种关系,致使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沉淀了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集中暴露出来,并业已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阻力。减少乃至消除这种阻力的唯一出路在于转变我国长期居主导地位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和实行经济的集约化增长。

然而,就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而言,推行经济的集约化增长仍有许多现实困难或约束条件。首先,传统粗放式增长的制度仍有较大惯性,由于制度变迁是个渐进的过程,因而那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思想及其派生的政策导向很难短期内消除;其次,集约化增长是依靠科技创新或技术进步来推动的,而技术的进步或提高又非短期内可实现的;第三,中国的就业压力很大,失业问题比通货膨胀更为严重,而人力资本的提高和劳动者知识结构的优化需要一定的过程;第四,也是最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只是个“目标模式”,宏观上的间接有效调控机制一时还能以形成,一些濒临破产或产品质量不高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仅难以破产而且还能得到政府的资源支持。这就使那些追求长远发展和集约化增长的企业失去其应有的激励。

上述难点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无法绕开的,从现在到本世纪末,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减少困难的约束程度,并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尽快建立“政府责任制”,调整“政绩”评判的指标体系。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政府行为缺乏严格而有效的制度约束,使得各级政府官员的急于求成和急功近利思想大多通过非制度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速度扩张程度构成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政绩”的主要指标。由于政府的责权利失衡,使得经济增长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无法找到责任主体。因此,将我国目前在微观经济领域推行的责任制移植到政府部门,建立“政府责任制”就显得非常必要。它可以制止各种形式的“瞎指挥”,通过责权利之间的均衡来约束各主管部门的行为。同时,就应将市场经济建立的程度和经济增长的质量作考核政府业绩的最主要指标。

2、应将科技改造和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突破口”。集约化经济增长的支撑点是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创新,要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提高我国的科技水平及实际应用程度。为此,第一要转变科研模式。在国外,科学研究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研成果直接用于生产,并将科技进步的程度作为度量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指标。这种“需求型”的科研模式推动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每隔五至十年便发生一个创新周期,从而使经济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相反,我国的科研大多从学科发展出发,其成果通过一定渠道来寻找合作者,由于科研经费主要由政府提供,因此科研成果多以较低价格向企业推广。这种“供应型”科研模式导致许多科研成果搁置闺中,科技的商业化程度和转化率很低,科研重复和浪费严重,不少科研工作者只管申请政府的课题,而较少顾及课题最终的市场价值。因此,要提高科技的真正“价值”水平,首先必须将科研模式由供应型转为需求型,将科研推向市场,走向竞争,使科研尤其是民用科学技术研究直接为经济增长服务。第二,用法律形式规定农村居民和城镇企业的科技投入。发展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为此,可利用第一轮承包结束和第二轮承包开始之际,在合同中规定农民必须在承包期内进行科技投入(如土地改良、品种更新等);同时,政府应增加对农业科技投入,农业科研机构应得到保护性政策支持。在企业的科技投入中,政府应用法律明确规定其投入量(如按销售额的5%),运用“专款专用”项目将“技术改造基金”、“技术开发创新基金”设立于银行帐户上,该基金不能用于其它任何用途。第三,对外开放应从“吸引外资”为主转向“引进技术”为主。改革以来,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主要是吸引外资,这是必要的,但在经济增长关系上,我们的“技术短缺”却更为严重。因此,中国应将技术引进当作国际经济合作的第一目标,并把技术引进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对外开放程度与领导人业绩的主要指标。

3、运用财政金融的“合力”作用,调整社会的投资结构。一般来讲,财政和金融配置资本有时目标不完全一致,财政资本导向大多首要考虑社会效益,而金融资本服从经济效益。这就会出现一些只追求数量而经济效益很差的企业虽得不到银行信贷,却能取得财政资本支持(财政考虑的是企业破产的“社会问题”),甚至政府虽不直接进行财政投资或补贴,但可以利用行政权力强制银行给予一定的资本支持。金融和财政的各自导向不利于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因此,应将财政和金融的资本导向统一起来,运用其合力作用,以保证经济集约化增长的资本供给。一是财政资本供给应将是否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作为首要导向,并要求金融资本与之匹配;凡金融给予鼓励或限制的产业和企业,财政也应如此,反之亦然。二是通过税收和贷款来刺激经济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落后的产品和以粗放为主的企业开征“特别税”,将该税款补贴给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同时对科技贷款以利率倾斜,利率倾斜的差价部分由财政补足。三是除继续扩大对第Ⅰ产业及其它瓶颈部门的投资比重外,国家可将国库券、国有股红利及其它特别债券的货币收入作为一种特殊资本,专门用于推动经济集约化增长的领域。同时,为避免各地方财政的投资过于追求“本位主义”和“急功近利”,国家应将各地区经济增长的质量提高程度纳入到财权划分和财政收入分享的依据体系之中。

4、改变就业结构,提高人力资本配置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就业压力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困惑点,实质上,中国的就业问题的根本点不是其总量的多少,而是其结构的优劣。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和就业刚性,使我国的就业效率很低,人力资本不足已成为集约化增长的障碍。因此,在承认劳动力是商品的基础上,当务之急是切实做到人力资源的流动,使人力资本“社会化”,尤其是鼓励国有企业技术人才下乡镇企业(按自愿原则保留其“全民”身份);废除职称上的人为“评定”制度,在全社会实行“聘任”制,打破“技术职务”的终身享受制,将竞争机制纳入到职称确定过程,以就业迫使其不断提高素质;真正提高教育的地位,同时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科技推广普及与高等教育结合起来运行;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将我国的人力资源转化为经济增长的“人力资本”优势(如果按土地单位面积的人口密度测算,日本的人口“多于”中国,但他们却将人口真正转化成了“资源”,通过人力资本推动了经济的集约化增长),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人才、使用人才、发展人才”的局面。

当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或集约化增长的实现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除上述直接性措施外,坚定不移地进行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尤其是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将是真正实现增长方式转变的首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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