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草原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亟待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草原论文,承包经营论文,体制论文,家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长江、黄河上游,境内海拔大部分地区在3000米以上。在全州三个自然类型区中,东部丘陵山地,农林牧兼营;南部气候温和,是全省主要林区之一;西北部为广阔的草甸草原,是全国的“五大牧区”之一。甘南藏族自治州是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也是甘肃省的主要牧区和畜产品生产基地之一。自治州辖七个县及合作市,其中玛曲为纯牧业县,碌曲、夏河、卓尼、合作是以畜牧业为主的县(市),牧民人均收入的80%以上、牧民现金收入的85%以上,均来自畜牧业。① 草场承包制的强力推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内草原广阔,水草丰茂,具有发展畜牧业的物质基础和优势资源。全州天然草原总面积占全州面积的70.28%。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开始在青藏高原推行。由于高寒草原畜牧业的特殊性,这种源于农区的体制一开始就遭到藏族牧民的强烈抵制,而各级政府在推行家庭承包制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精力,干部入户层层动员。牧民的顾虑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牲畜归户后,各户管护和经营能力有限,畜种选择、固定草场放牧对草场的破坏、防疫等各种困难势必发生,而造成的损失却由牧户自担。二是草场承包到户后,长期形成的放牧习惯就要改变,也会产生一些难以化解的矛盾。 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牧业经营体制改革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世纪80年代的牲畜私有到户,二是90年代的草场承包到户或联户。第二个阶段明显积极性下降。1981年甘南藏族自治州在碌曲县尕海乡进行牧业联产承包到户试点,此后陆续在全州牧区全面推开,全州各县、杜全面实施牲畜全部承包到户。这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将集体牲畜分包到户,二是作价承包,三是将承包的集体牲畜作价,集体收回畜款,牲畜归社员所有。②这三种形式,严格说来只有前两种属于“牲畜承包”范畴,第三种实际是牲畜私有到户。1984年中央1号文件下达后,“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方针开始实行,名义上让牧民吃上“定心丸”,实际是将上述三种承包形式统一到阻力最小的最后一种,即牲畜私有化上。 1987年州委、州政府做出了《关于认真落实和完善草场承包责任制的决定》。是年底,碌曲、玛曲、夏河三个牧业县的1481.5万亩草地已实行承包,占三县可利用草地面积的52.9%;包到户与联户的占80.4%,包到自然村的占19.6%;凡承包的草地,由县政府颁发草原使用证。③1990年年底,州委、州政府重新修订颁布《关于认真落实和完善草场承包责任制的决定》,完善了草场承包政策,但该项工作的开展仍然阻力很大,牧民们认为,草场承包到户形同“画地为牢”,与旧社会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并不愿意改变集体经济生活;况且承包后,各户草场质量不一,有失公平。针对牧民群众的抵触,相关部门从州、县、乡,成立各级专门工作小组,宣传部门进行配合,不断向牧民宣传普及草场承包到户的好处。如有利于牧民定居,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产积极性等等。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了推动草场承包,由政府包下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以减小承包遇到的阻力。 尽管如此,青藏高原上的草场承包仍然不彻底,虽然多数草场承包到户,但也有不少草场牧民坚持承包到联户,包到自然村的仍占19.6%,还有一些牧民又自发组建起专业合作社。 草场家庭承包制的全面溃败 草畜矛盾在一切草原畜牧业中始终存在。在游牧生产方式中,矛盾没有公开化,牲畜游走采食可以使草场获得休养补充的时间。在集体经济时期,甘南藏族自治州实行的是四季轮牧制度和粗放的两季轮牧制度,一般来说,滩地作为夏秋牧场,山地沟谷作为冬季牧场,在冬春和夏秋两大轮牧单元之间有严格的牲畜放牧途径和停驻时间,从而维持着较为缓和的草畜矛盾。 实行草场家庭承包后,甘南州的可游牧草场被分割,以牧户为单位将各户草场固定下来。铁丝网封围的家庭牧场是固定草场的象征,生产方式从游牧转变为定牧。在家庭固定草场上放牧,牲畜采食范围大大缩小,采食导致的牧草减少不能通过空间变换获得补充,草畜矛盾必然发展起来,成为威胁草原畜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主要矛盾。 首先,草场承包后牧户增加出栏数量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在有限的草场面积下,要增加出栏数量,必须增加基础母畜和存栏数量,势必造成草场超载和过度放牧,结果是破坏草场生态,造成严重的草场沙化,退化(见表1)和黑土滩化。据统计,2014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沙化草原约80万亩,其中流动沙丘5.17万亩,沙化草地74.83万亩。经2008年调查统计,甘南藏族自治州鼠害总面积是1929万亩,“黑土滩”草地总面积约达400万亩。④ 第二,牛羊生产均为户育户养,导致畜种退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牲畜配种由各户独立完成,牲畜近亲交配繁殖频率非常高;随着人口增加和藏族牧民商品观念的增强,草场载畜量不断提高,过牧导致草场退化,牧草供应量不能满足牲畜的采食需要;家庭牧场的有限性,使牲畜采食的牧草种类单一,营养失衡;对畜种退化产生直接影响;牧民单家独户经营,经营管理下降带来选种不良,交配不当,喂饲不精,畜种退化。 第三,家庭固定草场放牧方式的内在矛盾导致过度放牧,改变了高寒草原生态的许多因子,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以玛曲为例,由于过度放牧和人为滥挖虫草和药材,植被遭到破坏,失去对土壤的保护,造成水土流失,致使阿尼玛卿山和西倾山成为基岩裸露区。1991年以来,玛曲草原干旱现象加剧,草场沙漠化扩大,鼠虫害严重,许多泉水干涸,河水减少。草场过牧,草地质量下降。由于水土流失向纵深发展,当地出现频繁的泥石流灾害。2010年8月7日,甘南舟曲县城东北部山区突降特大暴雨,引发三眼峪、罗家峪等四条沟系特大山洪地质灾害泥石流,流经区域被夷为平地。黄河是中华民族母亲河,玛曲可谓母亲河的母亲,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威胁到玛曲作为黄河“天然蓄水池”及“中华水塔”的生态地位。 第四,草场承包后,牧户承担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由于各户经济实力的差异,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的不同,造成牧户之间贫富分化极为严重。 第五,不同于生产队时期的集体生活方式,牧民过着分散、孤独的个体生活方式。牧民住户异常分散,牧户之间距离较远,且交通不便。夏秋放牧季节,家庭主要劳动力一般留在草场放牧,老人孩子在定居点生活,无人照顾,条件艰苦。 第六,牧民居住分散,导致适龄儿童上学成为一大难题。有的适龄儿童无人看管,只能跟随父母去草场放牧,上学被耽误,不利于藏族孩子的成长。 第七,受气候、水质、饮食习惯及医疗卫生条件的限制,牧民基础性的体检、保健等无从谈起,一些高原心脏病、胆结石等常发病难以防治,牧民平均寿命仅为67岁,低于全国74岁平均期望寿命。草场承包后,牧区交通不便,通讯滞后,更加剧了牧民看病难的问题。 第八,全州草场面积有限,且“不留死角”全部承包到户,各户只留出部分牧道供牲畜通行,但未留出牧民出行道路。许多牧户不愿让出越来越珍贵的草场作为道路,原来留出的牧道亦越来越窄,导致牧民和牲畜出行困难。 第九,草场承包后,冬季牧民一般在定居点附近所划分的草场放牧,夏季便到靠近边界划分的草场放牧。全年基本都在草场,住牦牛毡房,饮用河水或井水,使用光伏发电,无法享受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现代物质文明的成果。 第十,生产队时集体经营草场,分组轮流外出放牧。草场承包到户后,牧民个体长期孤独在外放牧,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无人交往,降低了牧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高寒草原畜牧业由于盲目照搬农区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所造成的负面效果远超农区。不仅对草场、畜种资源造成不可恢复性的破坏,而且加剧了长江、黄河主要河流发源地的水土流失,更造成了牧民生活水准的下降。由于高寒草原资源和河流发源地生态环境,是青藏高原畜牧业代际可持续的物质承担者,资源和生态破坏将影响到子孙后代。 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 高寒草原家庭经营体制的不成功,源于其内在矛盾,即家庭固定草场和放牧方式的冲突。这种家庭经营体制必须得到创新,那就是发展牧民专业合作社。 牧民专业合作社是牧民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在自愿基础上,将牲畜和草场入股共同经营,按照一定的股份和劳动比例进行分配的新型牧业合作经济组织。 甘南藏族自治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发展农牧民合作社。围绕牦牛藏羊犏牛繁育、育肥和犏雌牛(奶牛)养殖五大产业带,甘南藏族自治州将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作为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重要途径,以乡为单位划分牛羊专门养殖合作社,在注册登记、金融支持、服务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专业合作社以耕地、林地、草地、宅基地等所有权证进行反担保抵押贷款,降低贷款门槛。2014年年末,全州注册登记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3818户,覆盖了全部2996个村民小组,入社成员29055户,达到全州农牧民总户数的26%。牧民合作社逐渐成为促进牧业结构转型、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牧村的重要力量。⑤ 甘南藏族自治州牧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原来各户基础较差,直接以草场、牲畜和资金入股组建;二是以某一户为主体,吸收部分牧户草场或牲畜或资金组建;三是以各户草场、牲畜,宅基地等所有权证反担保抵押获得的贷款进行经营而组建。 第一种合作社是所有社员户的主要生产资料均加入合作社,后两种合作社则保留或部分保留社员户原有的家庭经营草场和牲畜。这种新型经济组织在畜种改良、草场保护和建设、提高市场应变力以及增加牧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青藏高原藏族牧民的欢迎,因而取得了较快发展。 新型合作社由于打破了各户分散的草场、分散的牲畜育养、分散的劳动力使用、分散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增强了经济实力,更重要的是在划区轮牧基础上,有效化解了家庭固定草场经营与放牧方式的矛盾,实现了牧户经营体制的创新。 首先,新型牧户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划区轮牧、分工放牧、集中围栏、提高草场利用率,人工半人工草场封育,减轻了超载放牧、草场退化沙化、黑土滩等问题。广大牧民群众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草地放牧与草场合理利用经验,如划分季节草地,实行季节轮牧;在季节草地内根据各类牲畜的不同放牧习性,因地制宜划分放牧地段。不同季节采用“夏放高山、秋放半山、冬放沟湾,春放河滩”的放牧方法。成立合作社有利于科学合理地集中经营草场,扩大牧场载畜量,提高草地利用率;有利于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有利于统一集中灭鼠、补播草种,保护草场。 其次,牧户专业合作社有利于畜种改良,提升牲畜生产能力。按照《甘南州牦牛藏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以组建种公畜专业合作社和种公畜基地为抓手,加大良种选育力度,组建核心群,积极扶持农牧户规模经营种公畜,加快牲畜本品种选育和提纯复壮步伐,实现畜种改良的低成本、高效化,防止种质退化,不断提高全州良种繁育水平。玛曲欧拉乡欧强村扎西塘合作社为专门的藏羊合作社,覆盖50多户牧民。2014年培育7000只母羊,适龄母畜比例提高到80%,而全州平均数仅为40%左右。自给型畜牧业转化成商品型畜牧业,牧民收入得到提高。玛曲县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成立了《玛曲牦牛良种繁育协会》,选择原牧工与周边有经验、有条件的10户牧户为会员,养牛5000余头,由此组成了10个基础选育群,良种率45%左右。并注册设立了《玛曲县阿孜牦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阿孜村28户牦牛养殖专业户为合作社社员,在政策、资金等扶持下引导会员与社员提高良种质量、扩大良种数量。根据州县安排,合作社加大种公牦牛配送工作,向阿万仓乡、木西合、采日玛、曼日玛、齐哈玛五个乡和河曲马场,共配送种公牦牛1546头,在改良畜种方面,家庭经营体制难以望其项背。 最后,通过合作社的引领,农牧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商品经济意识大为增强,入社牧户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牧户专业合作社发展还解放了一部分劳动力,这些牧户可外出打工,拓宽了牧民的收入渠道,增加了牧民收入。 牧户专业合作社并不是否定草场承包政策。一方面,牧民除了共同经营合作社生产经营项目外,可保留单家独户的独立经营,拥有自己的牲畜和草场。另一方面,牧户专业合作社入股的草场、牲畜及筹集的资金均为合作社成员所有,以牲畜户有和草场使用权包到户为历史前提。因此,牧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没有否定家庭承包关系,而且是以后者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是集体所有制经济一种新的实现形式。 *本文是作者跟随杨思远教授于2015年7月31至8月7日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就高寒草原畜牧业进行调研的成果。 注释: ①甘南藏族自治州代州长赵凌云.政府工作报告[R].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2015年3月9日。 ②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甘南藏族自治州志[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389. ③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甘南藏族自治州志[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384. ④甘南藏族自治州统计局.全州天然草原生态环境现状[R].2015:4. ⑤甘南藏族自治州农牧局.甘南州畜牧业发展情况介绍[R].2015.阿尔卑斯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亟待创新_畜牧业论文
阿尔卑斯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亟待创新_畜牧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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