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创新研究①
张允岩 王学军 李智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4)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指出:“要更加注重对远离中心城市、交通不便和经济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的投入和建设,更加注重引导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这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标志,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对提升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隐藏着服务主体的实际需求,未被满足的需求就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点。其中,农民群众主体意识有待激活,接受能力有待提高,这两点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提升起着关键性作用,农民群众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认同程度是衡量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关键词: 新农村 公共体育服务 创新
1 明晰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涵义,从对立角度观察接受主体
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物品性质理论认为公共产品本身所具有特征,使其带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也就是说由于其免费的特性,不会影响他人对该物品的正常需求,满足大多数人的实际需要。作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接受主体农村村民理应成为服务的核心受益对象,任何不考虑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接受主体实际需求的服务,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渐渐枯竭,降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源配置效率。
2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双重指向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活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满足村民快速增长的精神文化活动需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由其满足农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促进村民身心健康发展的价值二重因素决定。从满足农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的维度来讲,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等特点,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实践服务活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高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基层健康公共服务工作。从宏观上看,就是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重大战略部署,是建设美丽中国、把握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文件的要求,达到特定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指标。从微观上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美好生活需要功能折射到“农村”这个服务阵地,准确把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用户链接起来,推动服务内容的精准分发和精准触达,打造服务人民的制高点。在实际的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政府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观念转为被村民自觉认可和接受。从满足村民健康需求和促进身心全面发展的指向来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只有切实“满足广大村民需求痛点”,及时提供更多的娱乐性强、内容丰富多彩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内容,掌握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场主动权和主导权,村民才会自愿的、主动的参与其中,增强服务效果。在培育目标上,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只有真正满足村民真实需求,使服务解决村民真正的健康需求,才能算是高质量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无论是开展“普通大众服务”还是“特殊人群服务”,其主要点在于所开展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能够被村民所认同,将外部被动行为转为内部主动行为。2018年2月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这一大背景下,以村民委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以村民满意程度为导向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评价逐渐为公共服务部门所采用。
3 被忽视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接受主体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原因,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主要是关注其服务管理、硬件设施、开展方式、队伍优化等客观外在因素,而接受公共服务者的主体性被遮蔽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是在具体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只是将接受公共服务者看作是等待接受政府服务目的的对象,完全按照政府的意愿去填充,完全忽视了接受公共服务者对公共体育服务内容的兴趣、选择、重组、内化等主体性活动。而由此造成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往往会将主要问题归咎于公共服务主体的机制问题所导致的,正所谓“接受服务者在哪,受众在哪,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触角就要伸向哪里”。由于行政主体主导规划的服务内容、服务设施、服务载体等不能有效催化融合质变,放大一体效能,无法形成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只顾着抓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硬件设施的建设,导致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主体的“一元决定论”,忽视了接受服务者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的能动作用。二是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方案设计中,注重强调服务样本在不同维度上进行一个伸缩变化,致力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过度的均等化,而忽略了接受服务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在这样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范式下,只注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内容的标准化,而忽视了接受服务者实际服务需求;只满足基本服务需求和一致性,而忽视了接受公共服务者对服务产品的价值期待;只注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社会效应,而忽略了村民个体的内在需求,导致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野蛮生长”。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整体框架看,服务内容的互动性和体验性是影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诚然,在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任何服务要素要想发挥最好效果必须要有接受服务者的主动参与,发挥其积极的主观能动性。服务效果不单纯是由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决定的,被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也是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不是“要村民做”而是“村民要做”,无论是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同村的战略高度,还是从全民健身的角度,提供高质量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需要和发展的必然。把握新时代农村发展趋势,部署适应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机制体制改革,聚焦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主体业务,着力满足不同服务主体的多样性需求,打造新型的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形成丰富、多元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数据库。加快建设服务提供者所主导设计的服务活动、服务队伍、服务安排等只有切实满足接受服务者的真正需求,农村才能实现自我驱动达到最好服务的状态。这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从接受服务主体视角来看问题,基于转换视角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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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戴健,张盛,唐炎,等.治理语境下公共体育服务制度创新的价值导向与路径选择[J].体育科学,2015,35(11):3-12.
[3]樊炳有.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论框架及系统结构[J].体育学刊,2009,16(6):14-19.
中图分类号: G80-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813(2019)04(c)-0176-02
DOI: 10.16655/j.cnki.2095-2813.2019.12.176
①基金项目: 2018年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级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8kcsz12)。
作者简介: 张允岩(1990,10—),男,汉族,黑龙江鸡西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体育旅游产业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
标签:新农村论文; 公共体育服务论文; 创新论文;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