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多元开放的社会史——中国社会史研究30年的回顾与前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社会论文,史研究论文,走向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持人
户华为(本报记者)
特邀嘉宾:
赵世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行龙(山西大学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
常建华(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
超越名实之辩的社会史
主持人:随着改革开放大潮的到来,被冷落了近半个世纪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又重新起步,走上复兴与发展之路。如今,社会史已经成为历史研究中的一门“显学”。然而,作为一种学界广泛接受的话语,社会史的内涵外延一直都比较含混,它不仅经历了分支学科、整体史、范式等定位上的争议,在名称上也有社会史、区域社会史、历史人类学、新社会史等众多名目。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怎样去厘清社会史学科发展的脉络?
常建华:中国社会史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比较曲折的过程。梁启超提出“新史学”之时,实际上就是中国历史学进入研究“民史”即群体的历史的广义社会史阶段。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发生过很有影响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借鉴社会科学方法的社会史研究取得了一批开创性成果。20世纪50年代以后,社会史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直到改革开放后,社会史研究才重新浮出水面,并很快成为备受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从事社会史研究者有的关注生产方式之外的生活方式的演变,有的注重经济生活之外的文化生活,还有的把重点放在一个特定的地理空间,于是社会生活史、社会文化史、区域社会史等名目便应运而生,成为这一时期社会史研究的明显特征。
新的研究需要新的理论。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纷纷恢复和发展起来,大量海外社会科学及各种史学流派传入国内,特别是法国年鉴学派备受关注,这些理论资源为我国社会史研究注入了活力。人们对如何定义社会史,自然也出现多种理解。与20世纪前半叶的社会形态史研究相比较,新时期的社会史在“小化”,区别于通史式的社会形态史,是专门史,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而持原有研究立场的学者仍然认为社会史是通史。在欧洲历史学界,社会史曾经有一个从研究社会生活史到整体史的过程,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将之概括为“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法国年鉴学派也强调整体史或日总的历史。这样通史与整体史在中国便产生了特殊的交集,显然,如果社会史作为新的研究范式,在如何把握整体史与通史、专门史的关系方面,会有不同的理解。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年鉴学派的整体史具有区域史的特征,整体史只有在区域史中才能真正体现。
进入21世纪,历史人类学的提出,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史研究的势头。新时期的社会史强调社会生活与社会文化,而研究人类社会与文化的人类学自然成为重要的理论资源。在社会史初兴时人们看重社会学的借鉴作用,这是比较重视社会结构尝试建立社会史研究新框架的需要。随着研究的进展,人们很快发现将社会历史作为血肉以丰满历史骨架的社会史,更需要社会与文化人类学作为理论支撑,而年鉴学派的心态史研究都是以历史人类学为特色的。就研究实践而言,华南学者的地域研究也使历史人类学呼之欲出,新时期海外人类学者首先进入闽粤地区,与当地学者合作,使得华南研究带有了浓重的田野调查的人类学色彩。随着研究的深入,社会史特别是华南区域社会史学者提出了历史人类学的新理念。应该说这些思考和尝试都推进了社会史的发展。因此究竟赋予何种称谓在当前反而显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理论关怀、研究方法和学术视角的更新。
行龙:在上世纪80年代社会史研究兴起之时,绝大多数学者都主张把社会史作为一门专史或通史来看待,乔志强、陈旭麓等先生就是这一时期主要的代表。到后来,赵世瑜教授提出社会史是史学的一种新的范式。这就是我们现在讨论时流行的“专史说”、“通史说”、“范式说”。我认为范式说和专史说并不矛盾。因为从具体的研究对象和内容这一学科意义来讲,社会史就是一门专史;而从史学研究的方法和视角来看,社会史关注的是一种总体的历史研究,采用的是自下而上的视角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所以又是一种新的范式。其实,这个问题在西方社会史界也没有一个一致的看法,年鉴学派的大师布洛赫曾说过,一门学科并不完全通过它的对象来被定义,它所具有的限制也完全可以以其方法的特殊性质来被确定。因此,专史说和范式说不但不矛盾,相反,不管区域社会史也好,历史人类学也好,还有地域史等名目繁多的称谓,换个视角来看,繁多就是繁荣,就是创新,就有利于形成不同学派,学派越多、讨论越多,越有利于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发展。从30年来社会史研究的进展来看,恰恰是学界对社会史这些基本理论的持续讨论不断推动着整个研究的向前发展。
赵世瑜:关于社会史近年来的发展以及关于社会史的概念问题,可以说是老生常谈了。这些年强调“专史说”的不太多了,为什么呢?别的不说,就是讲社会史与其他“专史”的关系,比如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就讲不清楚。是不是说社会史不研究政治史或者经济史的内容呢?大概不会有人这样看。譬如土改,仅从主题看,在过去恰恰是政治史、经济史研究的多,现在社会史也要研究它了,那么研究土改的哪些方面才是“社会史”呢?行龙教授他们研究山西的土改,不仅可以从资料分析上给我们提供许多新的东西,而且也可以通过他们的实践给这个问题的讨论提供非常好的论据。
值得注意的是,理论上的探讨和争鸣对社会史研究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这说明社会史家比较具有理论的自觉。前几年“历史人类学”这个概念被引入到社会史研究,又引起一番新的争论。虽然没有人专门以研究社会史理论为业,但许多人都有理论关怀。相比之下,中国的文化史研究也同时起步,曾经也很热,但现在却好像是风光不再了。我个人认为,这大概与缺乏理论讨论有很大关系。
三十年来社会史研究的进展
主持人:回首中国社会史研究30年来的发展历程,不仅在研究视角和方法论意义上给史学界带来一缕新风和诸多思考,而且众多社会史研究者在各自领域充分发掘史料,进行“知识考古”和多学科交叉研究,取得了一批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学术创新意义的成果。具体来看,社会史研究的进展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些变化给史学研究带来何种影响?
赵世瑜:概括而言,30年来的中国社会史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主要有:首先,大量的民间文献得到发掘和利用,这不仅丰富了历史研究的认识,使我们的一些既有看法得到修正,而且迫使我们重视对这些文献基本解读方法的总结和训练;其次,研究不满足于粗泛的状态,社会史力图从社会科学的区域研究和人类学民族志的“深描”中获得启发,对盲从既有成说的概念化做法展开批判;再次,社会史研究不断出现具有活力的探索,不管是否成熟或结论是否确当,与其他领域相比,它较少固步自封,较多自我批判。比如关于“跨区域”、“在地化”、“碎片化”等等的讨论,都是这方面的体现。
常建华:新时期的社会史研究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比较显著的如家族(宗族)研究,以往视家族为落后血缘群体,先秦家族往往被作为原始社会的残余或落后宗法制度的一环来理解,而明清时期的家族又被当作制约资本主义因素产生的绊脚石看待,新的家族研究则建立在借鉴人类学理论基础之上,产生了《商周家族形态研究》(朱凤瀚)、《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郑振满)等精品力作。阎爱民、侯旭东对于汉晋、北朝家族的研究,都指出不能过高估计这一时期父系社会发育程度的看法,给中古社会史带来新思考。这些成果不仅揭示了不同历史时期家族组织形态,而且勾画出中国社会变迁的新轨迹。特别是对宋以后家族的探讨,不再将其简单作为亚细亚农村公社或封建族权看待,而是把宗族的形成作为一种文化创造,相关研究也运用了国家与社会、国家认同、族群等分析工具。与家族问题联系紧密地婚姻、人口研究也成果丰硕。
民间信仰的研究成果也非常突出。学者们更多地将其作为区域地方社会建构的因素看待,强调其社会性与空间性。在区域(地域)史的研究中,民间信仰的核心祭祀活动成为重要的切入点,借此了解民众的文化与经济生活,把握地方的社会关系,切中地方历史的脉动。在不同的地域,除佛道等大的宗教系统之外,大量关于东岳庙、社庙、关帝庙、真武、文昌以及地方神明如三山国王等的研究,给地域史研究带来了浓重的社会文化史色彩,而不同于以往多从社会经济史角度考虑问题。民间信仰在地域史研究中,也展开了社会关系网络(或者说社会圈)与祭祀圈、市场圈关系的理论探讨。如郑振满、陈春声主编的《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较多体现了社会史研究的多元风格;赵世瑜、朱小田有关华北与江南的庙会研究,都是民间信仰研究方面的重要作品。
上述研究成果的取得,得益于这些学者具有良好的社会科学素养,努力进行跨学科研究,从新的视角和方法探讨问题。比如社会史关注民众,必然是“眼光向下”的,应该说现代中国史学并不缺乏这样的传统,但“向下”多少还带有“自上”的立场,新时期的社会史则能够“自下而上”,从民众生活需要和地方史发展脉络来思考问题,这是不同以往之处,而正是这些变化大大丰富了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对整个历史学的发展也有借鉴作用。
行龙: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社会史研究面临着如何从理论、概念的争论中寻找突破口的问题,所以区域的、个案的研究便应运而生。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区域化转向,区域社会史成为一个新潮流,并形成一些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理念和不同的解释框架。中山大学开展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在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充满活力,十分突出。据我的理解,他们注重于共时性结构、历时性过程的结合,在把握历史内在脉络的基础上,从过去如何造成现在、过去的建构如何诠释现在的问题意识出发,从宗族、绅士、族群等入手,研究地方如何纳入国家的过程及其复杂的关系。赵世瑜教授从区域社会的传说、记忆等角度研究历史,可谓独辟蹊径,他结合了“民俗证史”、“层累地制造历史”的史学传统,又吸收了“社会记忆”、“知识考古学”等理论,对一些大的历史问题提出了新解。近年来,山西大学的社会史研究者大力开展区域社会史研究,其中“以水为中心”的水利社会史就是一个重要的探索方向。我们以水利为切入点,思考通过水利灌溉、民生用水、水土流失等不同类型的研究,关注各类因水的问题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进而研究社会运行、控制、冲突与变迁等,尝试建立“以水为中心”的区域社会史解释框架。在区域社会史研究中,更多地借鉴了人类学、社会学、人文地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其中田野调查成为一种学术风气,出现了与自身研究相契的“走进历史现场”、“感觉主义”、“走向田野与社会”等不同提法,反映出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相互推进,不断深化发展。
社会史研究的前瞻
主持人:社会史研究目前多采用区域史或者个案研究的方式来进行,而其学术关怀又绝不仅限于此,如何处理这种区域或个案的研究与整体、长时段的历史的联系,或者说如何从这种研究中勾连出小历史与大历史的关系?学术界和社会史阵营内部也曾对“进村找庙”的田野方法和碎化倾向等提出质疑。你们是如何看待的?
行龙:区域社会史研究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譬如“碎化”倾向就值得我们反思。“碎化”和研究内容的细碎、缺乏对大历史的关照有关,但这不是主要症结。历史学的学科特性在于叙事,也就是说叙事是社会史研究的本分,但叙事不能是史料的堆砌,应该有问题意识、学术关怀和价值判断。“碎化”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碎而不精;研究区域的大小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小的研究中缺乏问题意识和学术关怀。在处理小与大、偏与全的关系方面,费孝通先生曾提出过“类型”、“模式”的概念,江村固然不是中国全部农村的典型,但不失为许多中国农村所共同的“类型”或“模式”。利用微型社会学的方法搜集中国各地农村的类型或模式,可以达到接近对中国农村社会文化的全面认识。这种认识应当说在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同样适用,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目的不是区域本身,而是从区域的角度理解大历史。这是研究者必须清醒的。
同样,对于社会史研究者“进村找庙”的田野方法的质疑也需要辩证地看。在历史研究的视野里,田野调查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内涵和意义?从西方人类学有关田野调查的学术谱系来看,也存在较大的分歧。其中有一派观点认为,田野调查不仅仅是参与观察,而更强调文化历史及文本的搜集。我本人比较赞同这种“抢救式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把历史文献的搜集和参与观察结合起来。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是不同的,历史学强调史料,人类学倚重参与观察以及口述资料。我曾经提出走向田野与社会,是史料、研究内容、理论方法三位一体,史料的搜集在历史学的田野调查中是需要特别强调的。
常建华:由于新时期社会史以社会生活为重点,重视区域研究的取向,个案的微观研究盛行,研究题目小而多样,显得有些零碎化,这也是国际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出现的现象。有些学者对此不太满意,认为脱离了大历史,远离了建立整体史的目标。其实个案研究并不排斥整体历史,而是可以小中有大,以小见大。对于社会史要关注大历史、具有整体性,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这要看是在何种层次上把握整体性与大历史。不少学者已经提出区域社会史研究不应画地为牢,应当进行跨区域与地域流动性研究,目前社会史界对此已有一定的回应,如闽粤华侨史研究正在尝试研究打破国界的海外华侨社会史。
赵世瑜:经过近30年的发展,社会史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是主流。虽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但这是发展中的问题,是支流。比如近年来经常有人提醒社会史研究要注意“碎片化”的趋势,这本来是国外学术界的一种主张,因为好像社会史研究越做越细,意义也都不大,好像只是因为前人没有研究就拿来做。这种反省对社会史学者是必要的,也与我们与其他领域的历史学者交流不够有关。如果我们和其他领域的学者能够在同样的问题意识和方法论立场上进行讨论,如果我们的问题直接切入到一些重大历史问题上去,那研究主题多么具体和冷僻也没有关系。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对这种“碎片化”的批评就不需要理论反思吗?在这里我受金兹堡的启发,也同意说,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研究主题的“意义等级制”——在某种学科的“规范性认识”之下,某些主题就被置于这个等级金字塔的上端,而另一些则被置于底层,所谓“碎片”就是被置于底层的这些研究主题。譬如,孔飞力的“叫魂”、布洛赫的“国王的触摸”,甚至人类学家格尔兹的“斗鸡”,都可以或者曾经被视为这类“碎片”,但是现在似乎很少有入将其视为“碎片”了。其实,这些主题本身并非不可以成为“碎片”,也不一定永远都是“碎片”,事在人为。历史留给后人的本来就不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图像,本来就都是些“碎片”,关键在于人们如何发现它们之间的联系及其意义,把它们连缀起来。这取决于历史学家的洞见及其不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立场。“碎片”只是相对的,如果社会史研究者缺乏洞察力,没有自己独特的理论立场,“碎片”就可能是绝对的。
主持人:当下的社会史研究是否到了需要突破自身、突破发展瓶颈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推动社会史研究的发展?
赵世瑜:社会史的继续发展,取决于如何坚持前此取得的成就,还在于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具有正确的认识。我认为,在诸多问题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特别值得重视和思考。首先是社会史研究如何与史学界对话?如何介入其他领域对重大历史问题的讨论?社会史研究虽然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发展,在许多主题上进行了前所未有或少有的研究,但与主流的断代史或传统的专门史领域交流还是很少,人们往往只是从主题的分类上判断是否为社会史,甚至无论社会史研究者的主要研究时段在哪里,便基本上认定他为社会史研究者,而非该时段历史的研究者。这样一种截然的区分,说明我们的学者头脑里有一个明晰的界限,或者有某种明确的定义,认为研究什么的或怎样研究的就是断代史研究者,否则便可以归入他类。这种情况在西方不太多见,比如年鉴学派的社会史学者多以研究中世纪的欧洲著称,但人们不会说:“哦,某某不是中世纪史专家,他是研究社会史的!”这种局面不能完全归咎于社会史研究以外的人们。社会史研究者应该反躬自问,如果我们不情愿只研究社会生活的某些侧面,不把我们与历史研究的其他领域隔绝开来,而能分享我们的研究视角、方法、材料和见识,我们应该如何去做?选择区域作为研究主题的社会史研究者往往会遭遇这样的窘境,即无论你如何解释,别的领域的研究者也不觉得研究这样的“小社会”,有何必要,我们除了认为这可使研究更加深入和精细之外,也无法说出更多的道理。这是因为我们把这种区域性的研究旨归局限在了“本地域”,而不是讨论超越这个“本地域”的大问题。以往已有学者提出所谓“跨区域”的问题,但真正的解决方法不是使自己的研究空间扩大,因为任何区域对于下一级区域来说都是“跨区域”的,而是使自己的问题“跨区域”,无论研究的是明代倭寇还是卫所制度,无论研究的是太平天国运动这样的事件还是乾隆皇帝这样的人物。只有这样,社会史研究才能走出自己的圈子。
其次是社会史研究者如何加强自身的理论素养?这个话题似乎也是老生常谈了,因为上世纪90年代我就写过题为“社会史研究呼唤理论”的笔谈,到今天,这个话题还需重提。现在愿意研究社会史题目的人多了,大量搜集民间文献的人也不少,这都非常可喜。但我发现,至少在历史研究领域,具有理论兴趣的人并未增多,阅读国外学者的作品,大多也是从人家的研究主题受些许启发,很少有人从理论、方法论的角度去评介和讨论,更不用说通过自己的研究与人家对话了。这不仅极大地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概念工具和方法论立场的创新,而且经常会导致误解,或者导致盲从。
再次是如何认识社会史的“来龙去脉”?这并不是要完整梳理社会史研究的学术史。这里所说社会史的“来龙”,前面已经提及,是提醒注意社会史研究起源于对传统史学的修正,而非全盘否定。社会史只是希望有更好的、甚至是更“科学”的方法,来重新认识以往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前述布洛赫对“王权观念”的研究等),当然也包括提出一些新的课题。而去脉则是指在具体研究中也要抬头看路,注意它的可能走向。例如近年来常为西方学者提及的是“新文化史”的研究,在海峡两岸的史学界也有所响应。西方“新文化史”的代表作品,国内已开始陆续介绍,如娜塔莉·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丹顿的《屠猫记》、金兹堡的《乳酪与蛆虫》等等。这些学者实际上还是自称社会史学者。人们分析,主要是以年鉴学派为代表的“社会科学史学”开始受到一定质疑,用精确的计量的方法或动辄归因地理结构的做法,并不能真正理解历史的意义。因此,他们试图对历史给予文化的解释,或者更为内在的分析。这与我们国内的“文化史”或者“社会—文化史”不同,因为后者还是指研究意识形态层面上的“文化”(很多文化史研究就是集中在学术思想),至多还有说增加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来研究,但都是把“文化”作为一个有边界的研究对象,而不是分析手段。也就是说,我们的文化史研究者,大多不理会其他学科的“文化批评”或“文化分析”,也不理会人类学的“文化”概念,因此往往用自己的“文化史”概念去理解人家的“文化史”,殊不知此鸭头非彼丫头。任何一种研究的发展都可能是多元的,无论是对历史的社会分析还是文化分析。即在中国,这种变化或者多元化自上世纪末以来也是存在的。比如已有学者突破以往将宗族视为同血缘实体的研究,而将其视为特定时空下的某种文化建构或者某种文化——权力策略的产物;再如突破对移民的人口学分析,而关注移民史之祖先建构或来源地建构背后的制度—文化因素,等等,都可以被视为社会史的文化转向或人类学转向。其他如主题上的政治分析的回归、方法上的注重图像等史料、问题意识上倡导“感觉主义”,等等,作为社会史多元发展的尝试,都未曾背离作为方法论视角的社会史研究的本意。
常建华: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近年来社会史学者也开始重新思考社会史与传统政治史的关系,重新重视叙述的作用,比如很多学者提出如何针对传统史学中的事件来重新“讲故事”,但这并非意味着简单回归叙述与政治这些传统史学命题,而是旧瓶装新酒。其实这也是国际社会史学遇到新文化史挑战时的类似问题,英国历史学家劳伦斯·斯通的著名论文《历史叙述的复兴:对一种新的老历史的反省》,已经作出了回答。斯通注意到历史学最惊人的改变之一就是对于感觉、情绪、行为模式、价值以及心理状态突然增大的兴趣。叙述重新受到重视的首要原因就是人类学取代社会学及经济学,成为社会科学中最具影响力的学科。斯通的上述说法未必完全符合中国的情况,但的确很相似。前面已经提到,新时期的中国社会史以研究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区域社会史为特征,必然要借鉴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历史人类学实践效果突出,而社会生活与文化的研究实践并未有效展开,心态史研究没有太多的进展,社会史研究在这些方面未能充分彰显价值,其原因与社会文化理论吸收不足、学术理念转换迟钝有关。依据台湾学者卢建荣归纳的新文化史(即社会文化史)学术性格,主要在于下探民隐的尝试与由下而上的历史。与社会史学相同的是都注目于下层社会,但不同的是,社会史侧重人的行动,是具体可见事物,新文化史则强调人的行动背后的文化逻辑或文化密码。因此,现在的社会史或许到了需要突破自身的时候,即引入新文化史的理念,进一步调整研究策略,将文化作为能动的因素,把个人作为历史的主体,探讨他们在日常生活或长时段里对历史进程的影响,处理好“小历史”与“大历史”的辩证、互动关系,发展一种文化角度的社会史学,这种“文化转向”可能会为社会史研究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行龙:关于社会史今后的开展,还需要从学术史的脉络加以厘清,以便从新旧观念错综交糅的混乱中认清方向;需要对传统史学、对曾与社会史相对立的政治史研究主题进行认真反思。在具体研究中,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有所推进。一是环境史(有人称之为生态社会史),它强调环境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探讨,让长期受到忽视的自然环境登上历史舞台。二是医疗社会史,余新忠、杨念群等人已经做出了很好的成果,这一研究还会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三是城市社会史研究,长期以来,城市社会史相对于乡村社会史要薄弱很多,随着社会发展和学术研究的自觉,城市社会史的研究会引起更多关注。四是当代中国社会史研究,我们称之为“集体化时代”研究。这一时期在中国历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近年来我们搜集到数以千万计的有关集体化时代山西乡村社会的基层档案资料,多为村一级原始档案,如此建构出来的历史图景将更为真实、生动。可以说社会史已经是近30年来中国史坛盛开的奇葩,区域社会史更是方兴未艾、大有作为的苗圃,我们对此深抱期望,努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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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一般将中国社会史的发端追溯到20世纪初梁启超提出的新史学,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社会史大论战的基础上,中国社会史研究取得了第一批开创性成果。1949年后,与社会史关系密切的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的发展逐步陷入停滞,社会史研究本身也失去了生机和活力。
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复兴和发展之路,到上世纪90年代终于取得一批有代表性的社会史研究成果。其中有乔志强主编的《中国近代社会史》,陈旭麓的《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张静如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龚书铎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冯尔康的《中国宗族社会》、郑振满的《明清福建宗族组织与社会变迁》、陈春声的《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刘志伟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等。
进入21世纪,又涌现了一批新成果,如赵世瑜的《狂欢与日常——明清时期的庙会与民间文化》、《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行龙的《走向田野与社会》、《从社会史到区域社会史》,常建华的《社会生活的历史学:中国社会史研究新探》,杨念群的《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再造“病人”——中西医冲突下的空间政治(1832—198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