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再分析与汉语语义语法研究_汉字演变论文

词语再分析与汉语语义语法研究_汉字演变论文

字的重新分析和汉语语义语法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语义论文,语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语言的发展和语言结构单位的重新分析

语言是一种规则系统。这种规则可以因语言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人们对此的认识也会随着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地深化,因而往往会产生一些对相同的语言事实进行新的不同规则的解释。这种现象一般称之为重新分析(reanalysis)。这是历史语言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人们用它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的语言现象进行规律性的解释,或因认识的深化而对某些语言事实进行新的解释。这一概念在西方语言学中的运用比较广泛,克里斯特尔(1997)对此的解释是:

语言演变研究中指改变一个语言形式的结构或功能的演化。例如,当两个词聚结为一个复合词时,它们的独立地位就需重新分析为一个整体(hair“头发”名词+cut“剪”动词→haircut“理发”名词)。任何语言平面都涉及重新分析:例如一个词汇项(如一个主要动词)可演变为一个语法项(如一个助动词),一种音系演变可能要求对一个词的音节划分作重新分析,或一个词的音段可指派给另一个词(英语a naddre→an adder“一条蝰蛇”)。

这一概念在解释语言现象的变化时具有广泛的效用,应该受到我们充分的重视。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感到这一解释有明显的局限,主要是:只涉及不同结构层面的结构单位的线性组合,不涉及非线性的音义关系;只涉及客观的语言规则的改变,不涉及对语言现象的主观认识的深化;基本上只是对变化了的语言现象进行随文解释,缺乏理论性、系统性,难以用统一的视角对不同的重新分析现象进行理论性的解释。这可能与印欧语的结构特点有关,我们需要根据汉语结构的特点去丰富、补正这一“重新分析”概念的内涵。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字是它的基本结构单位,重新分析在汉语史上是一件经常发生的事情,而且大多是利用汉字所提供的线索对相同的语言事实作出不同的规律性解释。这种重新分析与印欧语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因为它多发生于字内,而不是字与字之间的组合;多集中于对字的结构的主观认识的深化,而不一定是语言事实本身的改变;多利用字与字之间的非线性的字义对举等方法进行互证分析,而不是求助于结构单位之间的线性组合。这里不妨以杨树达(1935)的《释听》为例讨论相关的问题。“听”音yǐn,不是“ 聽”的简写。杨文的重新分析是:

《说文》二篇上口部云:“听,笑貌也。从口,斤声。”按听为笑貌,前人未有言其故者。以愚考之,盖谓张口之状也。何以明之?十篇下心部云:“忻,闿也。从心,斤声。”引司马法曰:“善者忻民之善,闭民之恶。”按十二篇上门部云:“闿,开也。”闿与开音义并同,闿乃开之形声字。许君分闿开为二文,非也。寻司马法忻与闭对音,实开与闭对言也。忻字从心,切言之当云心开。秦汉间人恒言心开。《汉书·酷吏传》云:“王温舒居他,惛惛不办,至于中尉则心开。”此心开谓明慧。《后汉书王常传》云:“闻陛下即位河北,心开目明。”此谓喜乐。心开则喜,故言部欣训喜,欠部欣训笑喜,今通语谓取乐为开心,盖古之遗语矣。忻为心开,听文从口,当为口开,笑者口必开,故听为笑貌矣。《庄子·盗跖篇》云:“人除病瘐死丧忧患,其中开口而笑者,一月之中,不过四五日而已矣。”此古人谓笑为开口之证也。

这是利用字形和文献提供的种种线索,对举印证,对“听”字的含义进行的重新分析。这里没有结构单位间的线性组合,也不是因语言的发展而产生的新现象,而完全是对字义的认识的深化,说明语义型语言的重新分析有它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至于汉字的“形”在汉语研究中是不是占有它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徐通锵(2004b)已有讨论,这里不赘。

比较汉、英两种语言的重新分析,不难发现它们各有自己的特点。语言理论研究不能用这一特点去否定那一特点,而是需要通过特点的比较去探索隐含于其背后的语言共性结构原理,使这一特点或那一特点都能得到统一的、有效的解释,并循此去进行语言理论建设。语言中产生重新分析的原因,如前所述,一是语言的演变,二是认识的深化;不管是语言的演变还是认识的深化,都是通过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分析表现出来的,因而可以从这里入手去探索重新分析的原因、机制和规律。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由理据载体的组合构成,因而我们将语法定义为“理据载体组合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简化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平常所说的“语法是语素组合为词的规则和组词造句的规则”只是这一语法共性原理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徐通锵,2004b)。对这种构造规则的研究以往多着眼于描写,我们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需要考察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从生成方式的变化中梳理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对之进行重新分析。生成方式的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就汉语来说,这种规律就是:昨日的结构单位转化为今日的理据载体;或者说,昨日的结构单位变成今日结构单位的一个构成成分。生成方式的这种变化必然会引发语言结构规则的重大调整,因而需要对基本结构单位的性质、特点和构造规则进行一次重新分析,建设新的语言理论。鉴于此,我们可以将“重新分析”这一概念进一步理论化,将它定义为:因生成方式的变化而对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进行再分析、再认识。我们可以用这一视角和原理去研究重新分析,从中梳理相应的理论和方法。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语法属语义语法。从古至今,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经历了几次变化,而每一次变化都需要对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进行一次重新分析,从而使汉语的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重新分析的转型期,重点是需要对字的性质、特点和它在字组结构中的地位进行一次再分析、再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对语言理论和它的发展趋向进行一些探索。

二 生成方式的变化和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转型

汉语早期的理据载体是声和韵,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就是声和韵的组合,它构成这一时期的汉语语义语法的规则。此时的基本结构单位叫“名”,而不叫“字”,汉郑玄注《周礼·春官·外史》的“掌达书名于四方”云:“古曰名,今曰字,使四方知书之文字得能读之。”先秦诸子关于名实关系的论争与这种“名”仍有清楚的联系。“名”导源于“鸣”,《释名》释“名”为“明也”,不确切,王先谦《释名疏证补》引毕源的话作了修正:“《庄子释文》引作‘鸣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鸣而命施谓之名’,名之为言鸣与命也。”所以“名”来源于“鸣叫”的意思,用来称呼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其着眼点是听觉,用音义结合的理据给现实现象命名。这在语言研究中的反映就是一般所说的声训,大致包括音义结合的理据、通过隐喻式的联想而扩大理据性编码的范围和由双声、叠韵相组配而生成的所谓“单音节复合词”(齐冲天,1981)。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交际日益频繁,由声和韵组合为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机制已不能满足语言编码的需要,因而需要改进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而在理论上完成这一分析的标志就是许慎的《说文解字》,使“字”代替“名”而成为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和《说文》同时的还有《释名》,它的目标是探求“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的理据,想重建“名”的体系。但由于音义结合的理据当时已经淡化,因而《释名》难以实现它预期的目标。这两本著作产生于同一个时代不是偶然的,“名”衰“字”兴,是汉语研究世代交替的标志,或者说,是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重新分析的标志。

基本结构单位是语言系统的“纲”,纲举目张,因而“纲”的重新分析必定是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字”原是生育、哺乳的意思,意为父子传承式的孳乳和繁殖,许慎用它来指称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用的就是它的孳乳的意思,突出字的生成能力。“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说文解字·序》的这句话清楚地说明“字”与“名”的原则区别,因为“名”只讲音义结合的理据,不讲“孳乳而浸多”。字的“孳乳而浸多”的构造规则就是序言中所说的象形、指事、会意、转注、假借和形声的“六书”,其中主流是“形声相益”,由此规则造成的字几占《说文》总字数的80%;“象形”虽然还不是孳乳式的生成,但它是各“书”生成的基础。古称“独体为文,合体为字”,字中的每一个“体”(主要是“形”与“声”)都是理据载体。这种载体原来都是由声、韵组成的字,现在转化为字的一种构成要素,充任理据载体,而早期的理据载体声与韵则由此淡出,人们只知道它们是音韵的结构,不再与理据载体相联系。这是生成方式的一次历史性变化,特点就是昨日的结构单位转化为今日的理据载体,从突出听觉的“名”转化为突出视觉的“字”,在“面”形的方块空间中研究以某一象形字为基础的系统性生成,而《说文解字》就是为适应编码方式的这种变化而对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进行的一次重新分析。它以形为纲,将同“形”的字系联在一起,依一定的规则顺序排列,形成一种字汇系统;每一个字以形释义,突出形义结合的理据,并以此为基础讲求字的构造规则,实现对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的性质、特点的重新分析。

《说文解字》研究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规则?人们都说这是造字的规则,属于文字学的范畴。我们对此提出补正,认为它所研究的既是造字的规则,也是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二者在字中合而为一,应该将它归属于语法。为什么?因为语法是理据载体组合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说文解字》研究的就是这种理据载体组合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规则,自然应该将它列入语法的范畴。人们肯定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胡说八道”,但根据语法结构的共性原理,应该承认这一说法的合理性。我所知道的语言学家,好像只有一个林语堂(1971)持此看法,认为英语的语汇(vocabulary)、语法(grammar)和语音(phonetics)“略与中国小学家分形、音、义三学相仿佛。说文等于文法;音韵等于发音学;训诂等于语汇。所不同者中国小学是以文字为主,学英语者却须以语言为主。故如在中国小学,说文及金石之学只讲文字的变化与构造,而在文法,却需讲语言字句的变化与构造。然其同属于一类的研究,注重构造化合的原则,则两者实处于相等的地位。(旧式文法一部分专讲形的演变,名曰‘形态学’〔morphology〕,则与字形之义尤近)”,“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字形体用法之变换作精密有系统的观察”。这一论断貌似“离奇”,但实际上完全符合语言的共性结构原理,从不同语言结构的“异”中看到了实质上的“同”,其核心是抓住了两种语言结构的“神”。这“神”是什么?就是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grammar是讲印欧语基本结构单位词和句“表示意念关系的种种方法”和“对于词字形体用法之变换作精密有系统的观察”,而汉语和此相当的就是字,因而林语堂才将研究“文字的变化和构造”的《说文》和金石之学看成和印欧语grammar相当的学科,都“注重构造化合的原则”。如果一定要强调两种语法的区别,那么不妨将grammar称为“形态语法”或“结构语法”,将《说文》之类的字书称为“语汇语法”或“语汇字法”。基本结构单位是驾驭语言系统的枢纽,印欧语和汉语这两种不同语言的研究传统各自都抓住了自己语言的枢纽,研究理据载体组合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规则。

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可以从共时和历时两个方面去考察。《说文》以“形”为视角探求字的构造规则,实质是对语言结构单位的生成规则进行共时的描写,使汉字分别部居于“六书”的体系。《说文》没有涉及字的“纵”向的历时生成过程,而缺乏这一过程的研究,人们就难以弄清楚字与字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也难以完全实现字的重新分析的目标。客观研究的需要使人们逐步摆脱“形”的束缚,关注“声”在字的生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最后形成清儒“因声求义”的理论和研究思路,梳理字的历时生成的规律,从而使汉字、汉语的研究水平又迈上一个新台阶。这是对字的重新分析的深化。如果说,《说文解字》对字的重新分析的理论思路集中体现于它的“序”,那么“因声求义”对字的重新分析的理论则可以以王念孙的(《广雅疏证·序》)为代表:

窃以训诂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譬如振裘必提其领,举网必挚其纲。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此之不悟,则有字别为音,或望文虚造而违古义,或墨守成训而少会通,易简之理既失而大道多歧矣。今则以就古音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

这一理论思路的研究形成了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的乾嘉学派,而王念孙的《广雅疏证》、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等则都是这一学派的代表作;进入20世纪,有影响的研究还有杨树达的“声训论”和沈兼士的“右文说”等。对字的每一次重新分析,都是汉语研究的一次重要的理论建设,并由此使汉语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不管是许慎的《说文解字》以及它对此后汉语研究的影响,还是乾嘉学派的形成,都是因对字的重新分析而形成的学派。它们虽然都重材料的梳理,鲜有理论的总结,但无可否认,其中都隐含有汉语研究的理论精华,像“以形求义”、“因声求义”等就都是以最简单的话语告诉汉语研究所需要遵循的理论思路。

“以形释义”和“因声求义”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字进行重新分析,研究“形”、“声”这些理据载体如何组成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规则。它们的理论和实践都着眼于书写的汉字,重“形”不重“音”,或者说,重视觉而轻听觉,适合文言文的书面语的研究。随着语言的发展,书面语与口语脱节,而汉字的跨时间、跨空间的特点则巩固和助长了这种脱节,使它与口语的距离越来越大,最后形成尖锐的文言与白话的对立。19世纪、20世纪之交,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兴起,要求言文一致,以接近口语的白话文为书面语的呼声四起,终于在1919年爆发“五四”运动,其中与语言有关的就是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的“白话文运动”。文言以字为基本结构单位,特点就是“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但以口语为基础的白话早已突破这个“1”的限制,形成“2个字·2个音节·1个概念”的字组;也就是说,字组已成为表达概念的结构单位,而字在这种字组中已处于理据载体的地位,因而必须对它再进行一次重新分析。这使汉语的研究又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三 时、空的交集和字的枢纽性地位

字在字组中转化为一种理据载体,这就使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又发生了一次历史性的变化,需要继《说文》的“以形释义”、清儒的“因声求义”之后进行第三次重新分析。印欧语的理论、方法为什么能轻而易举地占领汉语研究的阵地?就是由于它趁“需”而入,国人在西学东渐的思潮中用它对汉语的结构进行重新分析。但是,由于这种理论离开了汉语的结构基础和悠久的历史传统,否定了“字”这一汉语固有的基本结构单位,因而难以有效地分析汉语的结构规律和演变规律(徐通锵,1997),无法代替汉语本身因基本结构单位生成方式的变化而需要进行的重新分析。我们还得遵循汉语本身的发展规律探索重新分析的途径。如果说,前两次重新分析集中于一个方块空间中的字的构造,研究“形”、“声”之类的理据载体如何组合为字的规则,那么这一次重新分析的重点则是需要弄清楚字在汉语系统中的枢纽性地位,论述它成为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深层原因,凸显生成方式的变化和汉语结构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字在字组中虽然转化为理据载体,但并没有因此而丧失它作为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地位。为什么?这一点必须在理论上作出明确的解释。

字的本质是它的生成的系统性,但这种系统性只局限于一个方块的空间,人们只能比较各个方块系联字与字之间的关系,研究它的生成规则,“以形求义”,或“因声求义”。这种生成方式的特点是凸显空间,强调视觉的地位和作用,久而久之,人们形成了一种习惯的看法,这就是:字是看的,是书写的单位,属于文字学的研究范围,在语言研究中没有它的地位。这种看法显然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时间和空间,这是两个相互依存的范畴,有什么样的空间就会有什么样的时间与之对应,反之也一样。例如人们熟知的索绪尔的语言理论,共时是时轴上的一个“点”,与之对应,语言存在的空间也只是一个“点”,只研究某一风格状态下的个人方言。字所凸显的虽然是方块的空间,但背后有相应的时间与之对应,这就是一个方块一个音节:“看”的是一个方块的空间,见形以知义;“听”的是一个音节的时间,听音以知义,因而它们都是符号的表现形式。时间和空间,交集和叠合于字,因而人们在说到字的时候,有时强调它的可“看”的“形”(如“说文解字”的“字”),有时强调它的可“听”的“音”(如“字正腔圆”、“吐字清楚”等);在实际的语言运用中也往往是“言”与“字”互指,时间与空间交织,如“万言书”、“五言诗”、“七言诗”中的“言”指的是字,而“字里行间”、“因字而生句”中的“字”说的却是“言”。不错,自《说文解字》之后,人们对字的研究偏重于空间的方块,强调字的空间性特点,但并没有因此而忽视和抹杀字的时间性因素和听觉在语言结构中的地位,其具体的表现就是对音节结构的深入研究,使音韵成为汉语研究传统“小学”的重要组成成分之一。传统研究的局限主要是割裂了时、空的内在联系,凸显字的“形”的构造。语言是“听”的,几千年来为什么汉语的研究会如此凸显字的空间性特点?这是由于它与汉语理据性的编码原理相适应的缘故(徐通锵,1997)。

方块的“形”是空间的一个封闭性的“点”,它既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字,不管它的结构是简还是繁,都等同地占有一个方块的空间。空间有终点,这就限制了字的生成能力,以“日”和“木”相组配而生成“东”的系列为例,到“恸”和“瞳”就难以再作为“声”而继续生成新的字了(参看徐通锵,2004b)。这种有终点的生成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可以与语言的表达需要相适应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必然会与语言的无限表达需要产生矛盾。汉字和汉语的关系就呈现出这方面的特点。“字”代替“名”而成为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用子孙繁衍式的系统性生成解决了编码方式与交际需要的矛盾,推进了汉字和汉语的和谐发展,并由此诞生“小学”的研究传统。这种生成方式主要是在封闭的方块中造字,突出“形”的空间性特点。为了适应日益增长的交际需要,人们只能不断地造字,用以表达新事物和新概念。这样,字量逐渐增加,字库不断扩大,字形日益繁杂,而人们的记忆也由此日渐繁重,但即使这样,也仍然难以满足表达的需要。这就是说,在方块这一面形的空间中进行结构单位的系统性生成受到了终点的“终”的封闭和限制,因而与语言的无限表达需要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这就要求改进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本来,字就是时、空的交集点、叠合点,虽然它突出的是空间性的视觉特点,但音节这一表义的时间性听觉单位始终与之相伴随。基本结构单位在方块面形空间中的生成既然受到了限制,那么语言这一自组织系统就适应交际的需要,改变它的生成方式,从空间转向时间,从视觉转向听觉,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从“形”转向“序”,借助于字的组合去表达交际所需要的新事物、新概念,使“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结构格局转化为“n个字·n个音节·1个概念”,其中的n的值主要是“2”。生成方式的这种转向使表达一个概念的二字组成为字的“序”的生成空间,犹如造字时期“面”形的方块,即字的“形”的生成空间是方块,而“序”的生成空间则是字的线性组合的字组,因而字组成为汉语研究必须面对的一种重要结构单位,需要重点探索“字”与“序”的关系,也就是要弄清楚空间的“点”与时间的“线”的关系。结构单位生成方式的这种变化需要人们对字的性质、特点进行新的重新分析。

生成方式从“形”转化为“序”,字在字组中的地位与历史上的“形”和“声”相似,成为一种理据载体,也就是昨日的结构单位又一次转化为今日的理据载体。这给汉语的研究提出的一个最尖锐的问题就是:字是否还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为什么?因为字是空间生成结构单位的终点,但却是时间性的“序”的生成的起点;离开字这个“点”,“序”就无从着落,因为“序”就是以单音节的字为基础进行线性的组合的。空间的终点和时间的起点交集和叠合于字,这就使字在汉语结构中处于一种调节时、空关系的枢纽性的地位。结构单位的生成,既然在空间上受到了封闭方块的限制,那么可以在时间的“序”中寻求出路。时间的“序”是没有终点的,可以开放性地借助另一个意义相关的字,组成字组,表达一个概念。这不仅突破了“形”的方块空间的限制,能无限制地生成交际所需要的结构单位,而且还可以淘汰一些使用频率较低的字,缩小字库的储存量,减轻人们的记忆负担,使语言的结构更经济,更灵活。这就是说,字是维护汉语结构动态平衡的枢纽和杠杆,因而汉语的研究,不管是着眼于空间,还是着眼于时间,都得以字为基础,时、空的任何一个视角的研究,都无法动摇字的基本结构单位的地位。不妨比较一下形声造字体制的“形”与“声”在生成结构单位中地位,就可以进一步了解时空交集、叠合的字的基本结构单位的特点。“面”形的空间生成,由简到繁的字族生成序列(参看前述“日”和“木”相组配而生成“东”的系列)虽然也可以归属于时间,但由于受到空间的“终点”的限制,使每一次生成的字都只能限制于一个方块的“形”中,因而无法展示时间的“序”的表达。方块的终点都只能使“形”与“声”作为基本结构单位的理据载体或构成成分,与时间的起点无缘,自然也就无法成为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汉语中只有字才具有时、空既分离又交集于一个“点”的特点。

空间的终点和时间的起点交集、叠合于字,时间的“序”以单音节“面”形的“块”(字)为始发点生成汉语表达概念的结构单位,这也就给语言研究中文字与语言的关系提出了挑战。现在的语言研究都以西方的语言理论为基础,遵从索绪尔(1916)的“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的原则,将文字和由文字记载下来的书面语排除出语言学的研究范围。人们将这种理论称为“逻各斯中心主义”或“语言中心主义”(德里达,1967)。这种“主义”对印欧语的研究来说,是有它的道理的,因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只在时间性的“序”中运转,凸显的是各层单位的线性组合:若干个音素组合为一个音节,生成最小的听觉单位;表达一个概念的词由若干个前后连缀的音节组成,而每一个音节都与概念性的意义没有强制性的联系,即音节这一最小的听觉单位不是表义的语音单位;记录语言的文字采用拼音的方式,大致是一个字母记录一个音素,字母的拼写大致就能比较真实地反映语词的线性语音序列,所以文字完全依附于语言,在语言结构中没有它的独立的地位。这就是说,这种语言的结构单位只有时间的“序”,没有空间的“形”,不能见“形”以知“义”,时、空这两种因素在结构单位中不相交、不叠合,因而研究这种特点的语言结构,采用“语言中心主义”的原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用这种“主义”来研究汉语就显得有点儿南辕北辙,格格不入。结构单位复音化、字组化以后,突出了时间的“序”,生成多音节的结构,似乎与印欧语的词的多音节结构相同或相似,可以用“语言中心主义”的理论来分析,但这种“相同”或“相似”是貌合而神异,不能等量齐观。为什么?因为汉语的音节与概念性的意义有强制性的联系,是表义的单位,一个音节一个字,字组的生成是以字为基础的,因而在解释多音节单位的意义时,就需要着重关注单音节字的字义之间的组配生成关系以及它们与字组整体所表达的概念意义之间的关系,如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不能只讲词义,不讲字义。所以,两种语言的结构单位,尽管都是多音节,但音节与语义的关系却有实质性的差别。汉语多音节结构单位中的“序”以时、空交集、叠合在一起的字为基础,因而时间性的“序”的研究也不能无视有空间性特点的字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序”的起点就是字。这种特点给语言研究带来的深刻影响就是不能完全遵从“语言中心主义”理论,不能忽视汉字和由它记载下来的书面语在汉语研究中的地位。这一点,倡导“语言中心主义”的代表人物索绪尔已经注意到了,认为他的理论“只限于表音体系,特别是只限于今天使用的以希腊字母为原始型的体系”,而对汉人来说,表意体系的汉字,“文字就是第二语言。在谈话中,如果有两个口说的词发音相同,他们有时就求助于书写的词来说明他们的思想”。遗憾的是,我国的语言学家在接受索绪尔“语言中心主义”原则的时候完全抛开了这一限制的条件,割裂了时、空交集的内在联系,使中国的现代语言学中断了汉语研究的悠久传统。这应该是中国现代语言学的一个最大遗憾,因为传统只能继承、改进和发扬,绝不能中断,更不能抛弃。百年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偏见应该尽快得到纠正,这不仅是汉语研究本身的要求,而且也是西方语言学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因为人们现在已逐渐意识到“语言中心主义”理论的片面性,认为“从科学的观点看,我们对书面语的了解远不如对口语的了解,这主要是由于20世纪以来语言学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口语的偏见,这一偏见直到最近才开始得到纠正”(克里斯特尔,1988)。而对“语言中心主义”或“逻各斯中心主义”这种偏见进行最猛烈的抨击的是法国哲学家德里达(J.Derrida,1967),认为“经过几乎难以察觉其必然性的缓慢运动,至少延续了大约20世纪之久并且最终会聚到语言名义之下的一切,又开始转向文字的名下、或者至少统括在文字的名下”,文字“不再表示一般语言的特殊形式、派生形式、附属形式(不管人们把它理解为交往、关系、表达、涵义、观念,还是理解为思维的构造等等),它不再表示表层,不再表示一种主要能指的不一致的复制品,不再表示能指的能指,文字概念开始超出语言的范围。从任何意义上说,‘文字’一词都包含语言”。这种观点已成为他的解构主义的理论基础。“‘文字’一词都包含语言”这样的论断是不是有点言过其实,矫枉过正?这可以讨论,但其中透视出来的对“语言中心主义”理论的批评则是我们需要吸取的合理内核,因为汉语空间的终点和时间的起点交集、叠合在一起的字突出的是语义,不能完全信奉只有时间性特点的“语言中心主义”的理论。

生成方式由“形”转化为“序”,从空间转向时间,虽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字是空间生成的终点和时间生成的起点,即时空交集和叠合于一“点”,这一点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而字作为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地位也不会因生成方式的变化而发生动摇,它始终是调节时空、联系古今汉语的枢纽。固然,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的结构有差异,结构单位的表现形式也有区别,一以字为主,一以字和字组并重,但其中所隐含的生成机制和基本结构原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仍旧是受两点论思维方式的支配而呈现出来的二元对立结构,具体表现为“A借助于B,从A与B的相互关系中凸显A或B的性质和特点”(徐通锵,2004a),区别只在于表现形式,“形”的空间生成的A与B主要是“形符”和“声符”,而字组的A与B是一个个具体的字;与此相应,“形”的生成的研究集中于字内的结构,而字组生成的研究集中于字与字的先后排列顺序的规则。不管哪一种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从古至今,时、空交集点的字始终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

四 字组结构的研究和汉语的语汇语法

上述的讨论表明,基本结构单位生成方式的变化必然会引发语言结构的演变,人们对此进行重新分析和再认识也就会使语言研究的重心发生转移。从“名”到“字”,生成方式从听觉转向视觉,从时间转向空间,重点研究字的“面”形的空间结构,诞生了以《说文解字》的研究为中心的“字学”。字,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同时也是汉文化的“根”,这正如《说文》的序言所说:“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由于它是“本”,“本立”才能“道生”,所以不能不引起当政者的重视,制定相应的语言文字政策,施行“书同文”;汉民族用这种“同文”的“书”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并借此维护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为方言严重歧异的国家保持政治上的高度统一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施政工具。这种生成方式的研究延续了两千多年,形成了汉语特有的研究传统。从古代汉语到近、现代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从“形”转化为“序”,从空间转向时间,在汉语演变的历程上产生了一次否定之否定的变化,使汉语的结构转型,需要重点研究字序和字组结构的关系。如果说,生成方式的第一次转化采取“书同文”的政策,而无法顾及“言异语”的状况,那么这第二次转化就需要最终实现“言同语”,促使方言的消磨,实现民族共同语的统一,解放后推行的推广普通话和汉语规范化的政策是和这种生成方式的转化相一致的,它的历史地位应与秦始皇时期的“书同文”政策相同或近似。语言研究也应该自觉地纳入这一轨道。

与基本结构单位生成方式的变化相联系的重新分析是一种理论创新。从“形”转化为“序”,语言研究的重心也就随之转向字组的结构规则。如果说,字的“面”形空间生成规则的研究建立了语汇字法,那么字的“序”的生成规则的研究、即字组的结构规则的研究就要建立语汇句法。字组的结构规则为什么能称为句法?这决定于“序”的生成。“序”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汉语中原来就有的结构形式,只是这种时间性的“序”只表现于“因字而生句”(《文心雕龙》)的过程,如用一种习惯的说法,那就是只表现于句法。现在,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从“形”转化为“序”,那就采用最简捷的办法,借助于“因字而生句”的“序”的规则去生成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这样,字组就成为衔接语汇和句法的纽带,成为字的运转的活动舞台,需要进行重点的分析,就像造字时期的方块,人们在方块中分析字的结构那样。字组在语义上只表达一个概念,属于语汇的范畴,而其中所隐含的组合规则又应归属于句法的范畴,因此我们有理由将语汇和语法联系起来,建立语汇句法。这种以“序”为特点的生成方式,一方面使字在字组的结构中实现语法化,凸显它的语法潜能(徐通锵,2005,161-193),而另一方面也为语句结构的语汇化开创前进的道路,“四字格”的成语就是这种语汇化的结晶;这两种“化”交汇于字组,使字组在汉语结构中处于一种特殊地位。汉语字组的构造规则为什么与句子的构造规则相一致?基本的原因就是随着生成方式从空间的“形”转化为时间的“序”,语言这一自组织系统就用“因字而生句”的“序”的规则生成字组,使字组的结构形式成为联结字和句的一种简捷的纽带。

语汇字法和语汇句法可以统称为语汇语法。这些概念听起来很别扭,也很少见之于经传,但绝不是无稽之谈,也不是汉语特有的产物。法国有一个语汇-语法学派,研究语言中最小表义单位的结构:“由Maurice Gross创立的词汇-语法方法论是基于这样一条公理:意义的最小单位不是孤立的词,而是一个核心句”(南芝顺,2004);“所谓核心句,至少对欧洲语言来说,是指其结构为主语-动词述语-必用补足语的句子”(Eric Laporte,2004),“核心句由一个主动词和它的论元(主语和一定数量的补足语)组成”(Tita Kyriacopoulou,2004),语汇-语法就是研究这种最小表义单位的语法理论,定位于面向信息处理的形式句法学。这种理论对我们的研究来说,是很有启示意义的,这就是最小表义单位是语汇语法的研究对象。至于每一语言的最小表义单位是什么?不能套用印欧语的“核心句”概念,而要定位于支配语言系统运转的枢纽。印欧语的sentence(句)是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谓结构,“核心句”就是这种结构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这种一致关系的结构是控制语言运转的枢纽,其他的规则都需要直接或间接地受这一总规则的调节;词之所以不能独立表义,就是因为它只有入句后接受这一总规则的支配才能表达概念性的意义。因此印欧语表义单位的研究无法摆脱句的羁绊,能独立地表义的最小结构单位只能是句子。汉语的最小表义单位不是句子,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有弹性的结构单位,没有一个明确的鉴别标准,古有句与读之分,今有语气句和语意句、或零句和整句、或音句和意句、或现在一般所说的小句和大句之别,一段没有标点的语段,几个人去断句,可能是一个人一个样。这种没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句子自然无法成为汉语的最小表义单位。那么,汉语的最小表义单位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就是:字,或者说,是一个音节表达一个概念的字。字和印欧语的词不同,由于没有形态变化,因而它有独立性,不依赖于句,犹如上述,是调节时空、联系古今、控制语言动态运转平衡的枢纽,汉语语汇语法的建立应该以字为基础,“汉语词汇的基本单位还是一个一个的单字。应该把现代汉语中最有活力的两千来个字(估计不超过此数)给学生讲清楚。不能把汉字只看成符号,像对待外国语的字母那样”(吕叔湘,1962)。字组是字的“序”的生成空间,因而汉语语汇语法的研究应立足于字和字组,具体的研究策略可以以核心字为基础,分别从形式(字组结构的向心和离心)、字义的组配与概念意义表达的关系、字的语法化和句法语义结构的生成、核心字字义的虚化和语义范畴的形成等方面进行研究,逐层逐次研究以字为始发点的“序”的句法语义规则,建立语汇语法。这里的每一个方面都需要进行专题研究,本文无力涉及,只能有待于将来。语汇语法研究的对象由于是语言中的最小表义单位,因而也可以称为语义语法;语汇语法和语义语法的含义是等同的。

将语汇和语法联系起来进行重新分析,人们可能受传统语言学的语音、语汇、语法三分的影响,一时难以接受,但如进行仔细地推敲,就不难发现,它们原本是联系在一起的。我的已故同事、学长叶蜚声先生曾对语汇与语法的关系有过精辟的论述,认为:语法是从语汇中抽象出来的规则。一种语言,从语汇中抽象出来的规则越多,它的语法就越厚,而语汇则越薄;反之,就是语汇厚,语法薄。汉语是语汇厚语法薄的语言,而印欧语是语法厚语汇薄的语言。我很同意叶先生的这一论述。确实,汉语的语汇很“厚”,甚至“厚”到人们看不到自己的语法,需要像林语堂那样,通过汉外语的类比,才能揭示《说文》是相当于印欧语grammar那样的著述。我们如果将叶蜚声先生的语汇、语法“厚薄论”的精神贯穿于语言的研究,结合因生成方式的变化而进行的重新分析,那就可以将语汇和语法的研究联系起来,从语汇中抽象出语法规则,从语法规则中考察规则的语汇语义基础。我们前面对字进行重新分析的初衷就是想将语汇和语法联系起来,实现汉语语义语法研究的转型。这将是一次艰难而漫长的探索过程,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徐通锵(1997)、潘文国(2002)等人已在这方面开始了初步的探索,但由于缺乏可供参考的资料和句法研究的历史积淀,再加上学识、修养的不足,因而其理论形态都还相当粗糙,重新分析的意识也不是很自觉,人们可以从中找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亟待完善补正。尽管如此,他们终究在重新分析的道路上进行了一次初步的探索,经验和教训都可以成为前进道路上的一块铺路石。

前面是我们根据生成方式的变化而对汉语基本结构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所进行的重新分析。这是对字的地位、作用的一种反思。现在进行这种反思的不仅仅是语言学,还有哲学、文学等。语言学的反思只涉及字和汉语结构的关系,而其他领域学者的反思则涉及与文化的关系。哲学家叶秀山(1991)认为“西方文化重语言,重说,中国文化重文字,重写”,“中国文化在其深层结构上是以字学(science of word)为核心的。之所以说是‘深层’的,是因为‘字学’似乎是中国一切传统学问的基础,中国传统式的学者,无论治经、治史、治诗,总要在‘字学’上下一番工夫,才能真正站得住脚”。画家石虎(1996)甚至提出“字思维”的问题,认为“汉字有道,以道生象,象生音义,象象并置,万物寓于其间”,“相当于中国古典哲学中道生一之后而二而三而万物的宏大母题”。这一“字思维”理论已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和热烈的讨论,因为“‘字思维’理论涉及了汉字的结构和汉语诗歌的语言特质和诗性本原的问题,第一次将‘字’的问题提升到一种诗学理论的高度,也是第一次试图把汉语诗歌的语言本质归结为汉字及其汉字思维”,“诗坛理论界关于‘字思维’的讨论,已成为世纪末一道鲜亮文化景观……”(谢冕,2002)。和这种反思相联系的还有文学评论家郜元宝(2002)的《音本位和字本位——在汉语中理解汉语》,对“五四”以来的文学研究进行了反思和总结,讨论“音本位”的局限和“字本位”在文学研究中的地位。另据2004年2月9日《报刊文摘》转载,文学家、前文化部长王蒙在苏州大学的《汉语与文化》的讲演中认为,中国文化的三大支柱不是儒、释、道,而是中国文字、中华饮食、中国人思考问题的方法,“汉字特别神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太大了”,应该是中国文化的第一大支柱。不同领域的学者和同一领域的不同学者在相互没有什么联系的情况下都围绕着同一个中心进行反思和重新分析,说明“新字学”的学术研究的条件已趋成熟,需要重新定位字在汉学研究中的地位;语言学的“字本位”理论只是这种“新字学”的一个小小的分支。这种“字学”不是复旧,而是否定之否定,应是传统的继承和理论的创新相结合的研究途径。我们前面着眼于时空的交集重新认识字的性质和特点,修正以往的某些不明确或不确切的说法,就是希望在这种结合的道路上前进一步。我们的立论基础是想根据汉语自身的发展规律,构建语汇语法的理论和方法,走自己的路,实现因生成方式的变化而需要进行的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的重新分析,从语言特点的研究中去探索语言共性的结构原理。

标签:;  ;  ;  ;  

词语再分析与汉语语义语法研究_汉字演变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