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幻影”到“器官”:胡塞尔C手稿中的身体构造学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手稿论文,学说论文,幻影论文,器官论文,身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对身体所作的卓越分析以来,身体已经成为现象学研究中的核心概念之一。今天,它已经越出了它所从出的领域,正在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带来新的视角,注入新的动力,例如,我们既可以看到以现象学意义上的身体概念为基础或受其启发而出现的具身心理学、身体社会学、身体政治学、身体符号学、女性主义身体学、身体美学等学科,也可以看到现象学对身体的研究成果为精神病学、神经生理学、脑科学以及人工智能所借鉴或利用。
可是,如果我们检视一下迄今为止现象学对身体的研究成果,我们会不无惊讶地发现,这些成果在思考旨趣和研究路径上并没有超越梅洛-庞蒂的思想框架。而梅洛-庞蒂的身体学说,如所周知,则来源于胡塞尔《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二卷(以下简称“《观念Ⅱ》”)的启发①。
本文无意对梅洛-庞蒂与胡塞尔之间的传承关系作进一步的考证,上述线索的提示除了旨在强调身体研究以及胡塞尔的身体观的重要性之外,更多的是想指出,正是胡塞尔本人在其晚期思考中突破了自己在《观念Ⅱ》时期关于身体的理论框架;当然,在笔者看来,也突破了梅洛-庞蒂的思想所能容纳的限度②。这种突破表现在胡塞尔不再满足于对作为一种特殊现象的身体的单纯描述,而是从先验现象学和单子论出发对身体的出现和形成过程作了细致的现象学说明。笔者把这种说明视为“身体构造学说”。下面将以胡塞尔晚年的“C手稿”为依托,顺带参照《笛卡尔式的沉思》和《交互主体性的现象学》等文本,对胡塞尔的这一学说进行梳理和评论,以此展示先验现象学所特有的运思路径及其所带来的别具一格的理论景观。
一
要理解身体的构造方式,我们首先必须具备两个理论前提:先验还原和单子论。简而言之,“先验还原”是指在反思中放弃世界经验中的存在信仰,就是说,对经验中的一切对象的存在与否不作设定。举例来说,“我看见那里有一座房子”或“我记得曾听过这段旋律”这样的日常说法已经是反思,不过只是自然反思而已,因为在这些表述之中房子或旋律仍被当做自然的存在者;而在“先验还原”中,房子或旋律的存在问题则被置入括号,不再发挥作用,这时,我的“看见”、“记得”以及“房子”和“旋律”等都变成了“单纯的现象”。(胡塞尔,第45-46、27页)③
“单子论”是指关于单子特征及其运行机制的理论。通过先验还原,胡塞尔发现了还原之后的剩余,即“作为诸体验之同一极的自我”和“作为诸习性之基质的自我”。这两个自我实为同一个自我,只不过在功能上的表现不同罢了。前一个自我“生活在一切意识体验中”,是一切体验必须回溯且须臾不可或缺的空乏的极点;后一个自我承载着自我在每一次发出新的行为(如判断行为)之后以信念形式沉淀下来的习性。(同上,第90-91页)这个作为习性之承担者的自我连同其不断变化的各种体验流或“单纯现象”,就是胡塞尔意义上的单子④。根据笔者的研究,胡塞尔的单子具有下列特征:无广延性、不灭性、封闭性、拟世界性、拟时间性、潜在的或现实的交互性、构造性、包含动机引发在内的特殊的因果性、先验历史性、先验目的性。概而言之,单子与物体不同,没有广延,没有自然生物意义上的生灭,自身封闭,不会受到外物的任何现实的作用或影响,在自身之内的体验流表现为类似于外在世界和客观时间的征候,永不停顿地进行构造,构造在结果上既改变自身也改变他人和世界,从而形成单子自身以及单子共同体自身的历史,使返回自身的目标得以不断化为现实。
其次,我们还必须以这两个理论前提为基础确定身体的特征及其意义。
位于世界中的身体⑤具有两个维度,其中的一维是躯体,具有自然对象的特征:作为物理个体存在,有空间上的广延性和时间上的延续性,像石头一样与一般物理因果性交织在一起。当然,作为躯体它还有其特殊的因果性,即先被物理地后被生物物理地规定着。身体的另一维是动物个体的单子,尤其是人的单子,它们具有与自然对象完全相反的特征:虽然它们拥有自身的先验时间性和历史性,但缺乏现实意义上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特征,换言之,尽管它们彼此在性质上相互区分,各自拥有自己“本己的个别性”(Husserl,2006,S.387.下引胡塞尔外文文献仅注年份和页码),但它们并非物理实在意义上的个体。
这两个不同的维度在身体那里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使在空间上并不延展的单子参与了身体在空间中的变动状况,也就是说参与了运动的可能性,同时也使在时间上并不延续的心灵进入到事物的时间序列之中。这就是说,单子这种非实在物、这种观念对象在世界中获得了自己的显现,有了自己的“定位和时间(Lokalisation und Temporalitt)”。(ibid,S.384)这样一来,我们便看到,“我”的在此存在着的身体持续的是一个物体,不可放弃地、直接地为“我”而在此,以合乎感知的方式直接当下,“我”直接推动这个物体,直接将“我”的因果性作用于它并通过它作用于外部世界以及与世界中的他人发生“现实的”关系。不过,这里有三点需要说明:
第一,虽然单子通过身体在世界中获得了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定位,但单子本身仍会保持自己的品性,不会因此而具有时间上的延续和空间上的延展。⑥
第二,尽管单子与躯体紧密结合在一起,但单子不是躯体的一个质的层面,就是说,这并不表示躯体在诸如形状、大小等性质之外又增添了一个新的性质。单子的个体性并没有在时空中被真正地“个别化”,它的因果性也完全不同于物理之物的因果关系;⑦进而言之,单子与躯体平行存在,互不涵盖。对单子来说,现实的世界和躯体是“一种新的存在,而这种存在恰恰在先验性中通过对诸体验的时间化的意向性成就构造出自身,可是这种先验性本身是‘超越的’”。(2006,S.120)这说明,一方面,单子作为躯体的构造者超越躯体之“外”存在;另一方面,躯体作为对象并不属于先验单子的实项的组成部分,而是作为意识的相关项超越于单子。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把躯体的“超越”看作是在单子“之外”的存在,因为单子是没有内外之分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这里的“超越”,我们不妨把它看作是某种类似于“投射”的行为⑧。
第三,尽管单子与躯体之间是一种平行论的关系,躯体的生理、物理活动无法影响到单子,但作为单子与躯体之统一体的身体的各种行为,如感知、判断、意愿、追求等等,会在单子那里产生相应的效应,并以习性、倾向、禀赋、信念或人格等形式沉淀为单子的“本体(Substanz)”(1973b,S.342)⑨,进而影响到单子的构造方式、类别取向以及先验发展程度。我们不妨把这一点称为胡塞尔的行为效应说或行为沉淀说。
从身体的特征来看,显而易见的是,身体对单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尽管单子自身潜在的是交互主体性的,但若缺少身体,它便只能停留在自身的唯我论“世界”中,无法与其他单子发生现实意义上的交往和沟通,单子自身的先验历史和目的论也无法得到展开。胡塞尔下面这段意味深长的话最清楚不过地给我们作出了启示:
在内时间性中,单子的存在是一种自在自为的存在,它处于从未开始也从未终止的自身构造之中。这种构造的一种特殊形态,即具有一个开端和(一个)结束的这种形态,是世界化的构造,单子正是在这种构造中成为世上的生存者并以意识的方式把其他单子构造为、经验为世上的实在者且建立起关系。(2006,S.173)
在作了以上铺垫之后,现在可以讨论这样一个问题了:身体是如何出现的?
二
按照通常的理解,身体的出现过程是这样的:先有物理化学个体,通过相互作用逐渐变成越来越复杂的个体直至最低等的生物,而后展开从低等生物向高等生物和人的发展,最终出现了心灵以及由心灵和物理之物组成的身体。胡塞尔对这种所谓的科学常识并不陌生(2006,S.377),但随即进行了质疑。他指出,如果心灵最终以物理之物为基础,而物理对象之间具有严格的因果关系,那么心灵也必然受制于这种因果关系,但实际上,心灵之物的个体性和因果性完全不同于物理之物,前者没有广延,后者不可能存在动机引发。(ibid,S.377,380)
科学的常识无法解决这里的问题,看来必须另辟蹊径。按理说,有了上面对两个现象学前提的阐明以及对身体的特征和意义的描述,再加上现象学在描述意识构造感知对象的方式上已有的成功经验,胡塞尔应该可以专辟一个章节或在某个独立的手稿中完整地提出关于身体的理论,其中有身体的出现方式和构造过程的细节;但是,综观他的时间现象学手稿以及相关著作,我们找不到一个一次性完成的身体理论,相反,看到的却是晚期的胡塞尔一次又一次地冲击身体构造问题,提出一个又一个关于身体的学说,如能力沉淀说、动觉构造说、心灵奠基说、意向直接构造说等等。(cf.ibid,S.346ff,15,288ff,320ff,174ff,169ff)当然,这些现象并不意味着胡塞尔对身体问题的思考是支离破碎的,它只是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复杂性和困难程度上,身体构造问题要远远高于一般对象的构造问题。⑩如果我们把胡塞尔的各种身体构造说串联起来,就会发现这些学说中有的在细节上更为深入完整,有的在思路上承前启后。笔者在这里不打算把这些学说罗列出来,而是要打破它们在时间上的出现顺序,在胡塞尔思考的线索和框架内重构出其关于身体构造的一般性理论。
我们首先从自然态度转到先验意识的立场。经过先验还原,自我或单子回到了“原模态的当下”(urmodale Gegenwart)或“原活当下”中,这时世界联同身体一起成为现象,成为“效应形象”(Geltungsgebilde),就是说,它们失去了日常态度下所具有的外在性和客观性,成为先验意识的各种行为可以直接在其上发挥效应的存在。之所以把这种存在称为“形象”,原因在于,其存在方式类似于我们在日常态度下看到的形象或影像,都带有虚幻不实的特征;也正因此,胡塞尔有时将这种形象径直当作“幻影”(Phantom)看待。这种幻影般的存在,胡塞尔将其视为“我的原初生命”中的“我的原初存在”(mein primordiales Sein)。(2006,S.346,288,15)
作为“幻影”而呈现的“原初存在”本身复又包含各种各样的“幻影”,与这些“幻影”相对应的是处于不同先验发展阶段的单子,其中既有可以实现“更高的意向成就”如进行“意义构造和存在构造活动”的“高阶单子”,也有仅仅“与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相应”的“低阶单子”。尽管“在时空共在中”这些单子先验地“联接”(verbunden)在一起,但它们并非杂乱无章地在一个平面上排列,而是具有奠基与被奠基的关系,即“高阶单子奠基于低阶单子之中”。与之相应,“幻影”之间也是如此,它们既相互关联,又处于层次分明的奠基序列之中,由此形成一个在等级上更高的、更为综合和统一的、作为“原初存在”而出现的、即将被构造为身体的“原初的形象”(primordiales Gebilde)。(ibid,S.15,174)
在“这种原初的形象”中,“我”可以发现“我”的一种“原初的能力”(primordiale Vermglichkeit):“调度”(dirigieren)的能力,即,“我”可以把这个作为“我”的身体的“原初的形象”当作“器官”(Organ)来调度,当作可以感性地得到感知的物体自然中的物体来调度。“我”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呢?“我”“不仅可以行走,还可以攀援、蹦跳、跳舞,不仅可以摸索地感知,还可以书写、切割、雕刻、弹钢琴,且拥有一双训练有素的手等等”。“我”直接指挥着“我”的形象,甚至与它合二为一,在“我”想行走、奔跑、跳跃的时候,“我”的形象开始前后左右上下移动;在“我”面对纸笔或钢琴的影像时,“我”可以让“我”的形象在上面进行书写或弹奏。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自己的各种调度能力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它来源于“我”的各种行为能力的沉淀:“身体及其个别器官是在这样和那样的类型中能-做之能力的沉淀”。(2006,S.15,346,345)这种沉淀与现象学通常所讨论的作为习性、禀赋、倾向和信念的沉淀在本质上具有相同的来源路径,即:自我与世界的交互因果作用不断地积累起来,最终沉淀为在该作用消失后仍能在后续的行为中发挥效应的能力。
胡塞尔发现,在自我中还存在着另一种调度能力:动觉(Kinsthese)。这种调度能力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行为,也不是意志,更不是来自各种行为能力的沉淀;它是先天的本能,是自我自身就具有的能力,甚至可以说是沉淀下来的能力的原型或基础。如果它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意识行为,那么它是否属于原素这个类别呢?胡塞尔指出,我们也不能把它误认为是质素材料。两者的区分在于:原素由于其可以给自我带来愉快或不快的感受,因此对自我具有原初的触发功能;而动觉本身并不带来感官上的各种感受,因此对自我也不会产生触发作用。然而,如果没有动觉,没有动觉与质素材料的合作,“自我的转向”(Zuwendung des Ich)是无法完成的,换言之,自我在进行任何一种构造之前都必须“瞄向”(abzielen)所要抵达的东西,这种“瞄向”属于行为,但这种行为只有通过一种特殊的行为能力的参与才可以得到实施。(ibid,S.320-321)下面来看看动觉本身是如何对身体进行调度的。
作为“影像”出现的身体在动觉的推动下不停地发生各种感性变化:形状上由大到小,距离上由远及近,色泽上由明转暗,呈现上由此面向彼面,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胡塞尔以远和近的变化为例对动觉的调度作用作了说明。在动觉的动机引发的作用下,身体或其相关部分处于“远”的模态中,成为一个自身封闭的“远物”(Fernding)。这个“远物”一方面具有“效用统一性”(Geltungseinheit),就是说,在效用上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另一方面这种统一性却是相对的,因为其感性显现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现在,动觉开始对这个对象进行“去远”(Entfernen)。清除对象的距离表现为一个连续的过程:远处的影像不断地靠近,随着距离的缩短,影像的感性内容也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最后,这种“去远”过程达到了自身的极限,“远物”及其远处的视域达到了它们的“最优值”(Optimum),成了绝对的“近物”(Nahding)和近处的视域。这时,我们可以说,这个“物自身”(Ding selbst)已经在其自身存在中为我们所经验。在动觉发挥功能的同时还发生着另一个过程:感知的立义过程,即:变动不居的感性显现及其效用上的统一性,被立义为一个更高阶段的同一者(Identisches)。如果我们把动觉的调度作用与感知的同一化过程联系起来,我们就无法否认,动觉在构造身体的同一性方面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正是动觉与其相关的原素一起为空乏的身体意向以及身体和器官的同一性提供了充实。(ibid,S.288-289)(11)
这种充实,我们也可以从目的论上把它理解为一种“释放”(Entladung)或“放松”(Entspannung)。可以把意向看作一种紧张,其目的在于通过充实而得到放松,然后形成新的紧张,通过更新的充实得到更新的放松。例如在视动觉中,视觉意向被激发起来,处于激动和紧张之中,然后在视觉原素和视动觉的相互过渡中得到释放。(12)
如果说调度同原素一起所达到的显现或构造的显像只是对紧张意向的放松而已,那么,作为身体意向的紧张性这一方面来自何处呢?显然,单单从自我的调度能力出发并不能完整地说明身体的初次出现,还有必要对身体意向本身进行完整的探究。
在胡塞尔看来(2006,S.169ff),身体意向是本能意向的一种,它是由单子直接发出的。有的单子发出的是单细胞生物的身体意向,有的是植物的身体意向,有的是动物或人的身体意向。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单子,就会引发什么样的身体意向;有什么样的身体意向,就会在相应的充实活动中构造出什么样的身体,例如,构造出单细胞生物的身体、植物的身体、动物或人的身体等等。单子为什么会给出不同的意向呢?这与单子所在的共同体隶属的类别有关,不同类别的单子的身体意向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从构造结果来看会更清楚些:不同的生物物种具有迥然不同的身体形象和结构,这与它们最初所发出的本能意义上的身体意向性紧密相关。(13)
在这里,我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一个单子能不能从本身所在的共同体过渡到其他的共同体,并因此而在现实世界中表现为另类物种呢?这是完全可能的。胡塞尔从理论层面作出了证明。我们知道,所谓客观世界中的不同的物种表现为不同的身体结构、习性和本能,而这些不同的方面最终源于不同的单子所发出的不同的身体意向。意向本身不是一成不变的,如胡塞尔所言,“在高等动物那里,意向变更(die intentionale Modifikation)还是一种容易的、直观的变动”。(ibid,S.175)比如感知意向、想象意向、情绪意向、意志意向、审美意向、宗教意向等等,它们都是意向,只不过每一次所“瞄向”的相关项是不同的;就是说,同一个意向,其目光每一次都可以发生不同的变更,这种变更可以为我们所直观到。
现在假设,单子的本能意向发生了变更,从人的身体意向变化为动物的身体意向,那么经过动觉与原素的充实,最终出现的必定是动物的身体和习性。这时,在现实世界中我们便会看到,单子所隶属的物种已经发生改变,单子已经“下降到动物世界”中来了。(ibid)(14)同样道理,如果一个单子的身体意向从动物的变更为人的,那么对这个意向进行充实的就一定是人的身体,这最终会把这个单子带入到人的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说,单子“在世界中被构造为实在的动物或植物,有时被构造为前者,有时被构造为后者”。(ibid,S.175-176)(15)
三
通过与躯体的联结来到世界的单子,现在可以与时空对象发生因果作用,与其他同样通过身体而获得时空定位的单子发生交往了。但是,这里面隐含着一个理论上的跳跃:单子或自我在内时间意识中通过前摄、原印象和滞留等行为在活的当下中构造出的内时间对象,在经过超越性的设定后,成为外在时空中的对象;在陌生感知中的人的躯体也是如此:人的躯体与空间对象一样也是以“共现”(Apprsentation)的方式被呈现给“我”的,就是说,当躯体的一面被感知的时候,躯体的其它面也“以伪称的方式”被共同呈现出来。当然,也有不同的地方,事物的各个面原则上都是可以被直接呈现出来的,只要我们走到它的反面、上面或里面即可;但人的躯体的许多面先天地就被排除在感知之外。不过,根据与“我”的躯体的类比,“我”在统觉中直接地就把另一个躯体看作是与“我”相同的身体,这个身体与“我”的身体一起共同存在于当下世界之中。这是广为人知的关于交互主体性的推证过程。但是,这个看起来严丝合缝的思路中却包含着一个飞跃,一个从对象到人的飞跃:为什么说这个躯体不是单纯的时空对象,而是一个人、一个人的躯体呢?
胡塞尔提出了“结对”(Paarung)说来回答这一问题。(胡塞尔,第154页)“我”的躯体并不单纯是一个空间事物,它实际上是一个身体,它在当下中不停地进行着“原创建”(Urstiftung)或原构造,而主宰这一活动的是自我或单子。相应地,另一个躯体也是一个实施各种构造活动的身体,其主导者也是一个自我、一个与“我”身体中的自我不同的另一个自我。这另一个自我及其体验流是无法原原本本地呈现给“我”的,否则这两个自我就合二为一了。不过,尽管如此,它们仍可以在“原初的结对”中以类比或联想的方式被给予,即,自我首先在意识中让自身和另一个自我的身体凸显出来,然后通过类比或联想这种被动的方式在两个身体及其表现方式之间“建立起一个相似的统一体”,从而使两个自我结成对子。在C手稿中,这种“结对”方式又被称作“移情”(Einfühlung)。虽然他我(alter ego)的体验是“我”无法抵达的,他我本身无法亲身向“我”呈现,但“我”可以通过移情的方式对其进行直观,就是说,借用“我”自己的经验来完成他我的被给予行为(2006,S.216),从而认定这个作为空间对象的被感知的躯体实际上是一个人的身体。
通过结对或移情,不仅作为身体而存在的他人得到了确证,而且单个的单子或自我还实现了一次决定性的跨越:从“我”走向“我们”,就是说,它走出了自身,与其他单子建立起联系。(16)这种联系,按胡塞尔的话说,是一次“意向的搭接”(intentionaleübergreifen),一场“彼此的唤醒”(wechselseitiges Sich-Wecken)。(胡塞尔,第154页。译文略有改动)自此以后,单子从沉睡中醒来,他人的兴趣立场为“我”意识到(2006,S.317),“意义的转渡”(Sinnesübertragung)在单子之间成为可能(胡塞尔,第154-155页);然后,可能性的领域不断地扩大并转化为现实且由此引发新的更高的可能性:当意义的转渡获得了言语的支持时,“我”就在别人的告知中、在别人的别人的告知中,获得了“我”无法直观的东西、在“我”缺席时发生的事件;当言语变成了文字或转化为碑文等文化客体时,“我”便走进了“我”的过去,走进了世界的过去、在“我”出生之前的过去,甚至走进了“世世代代的过去”(die generative Vergangenheit),将那遥远过去发生的事件带入到当下之中;这样,不仅在“我”的视域中出现的躯体在结对和移情中被看作身体并被进而当作他人,而且这个陌生的他人还在“搭接”和交往中与“我”结成共同体并成为“我”的不再陌生的他人;共同体的这种不断壮大的进程不会停止,家乡、城市、民族、国家、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乃至“其它的星球”和“银河系”的生物,都已经或将要通过移情和语言直接或间接地被卷入到这一进程中来。(2006,S.216-218,392,372)
这个进程所到之处,内时间意识中的对象成为交互主体的对象,主观的世界变成客观的世界,单子的时间转化为超单子的时间。
我们知道,每个个体的单子都拥有自己的“生命时间”,这些时间彼此之间是不会交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形成交互单子的时间呢?把单个单子的“生命时间”“拼凑在一起”(zusammenstücken)并不能做成一个新的总体时间。在胡塞尔看来,这个总体的时间应该属于“高阶时间”(Zeit hherer Stufe),而单个单子所属的时间则是高阶时间的“时间内容”(Zeitinhalt),是作为“充盈”(Fülle)而出现的对高阶时间的充实。胡塞尔认为,只有这样,不同单子才会在拥有自己的本己的生命时间的同时,又作为单子共同体中的成员而与其他单子一起组成共时和相继的模式。(1973b,S.338,337,340)
从理论形式来看,胡塞尔将单子的时间作了高阶和低阶之分并将高阶时间奠基于低阶时间之上,或者说,将低阶时间视为高阶时间的充盈物。这条思路与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感性直观”和“范畴直观”的解说是完全一致的,其实质是对意向性模式的一以贯之的运用,即意向对象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充盈并高于充盈,后者作为基础或支架充实了前者,或者说,前者通过后者显示出自身。那么,这种运用方式针对交互单子的时间是否恰当?能不能从理论内容上说明其中所包含的意向和充实这两个维度及其相互关联?胡塞尔在《交互主体性的现象学》中以高阶当下的出现为例进行了尝试(cf.ibid,S.343):
前摄、原印象和滞留所构成的活的当下是最初的时间化过程,它以“原体现的”(urprsentierende)方式直接被给予“我”,是自我存在的原模态;根据“我”的移情,他人在其存在中同样经历着最初的时间化过程,这种过程也是以“原体现的”方式被给予他人自身的,但对自我来说,他人的存在却是“被共现”(apprsentiert),在这一过程中,原体现和原模态都丧失了。不过,高阶的时间正是发生在这里,因为自我或单子通过移情把自我的体现性的当下与他人的共现性的当下设定为同一个当下并让它们彼此“覆盖”(decken)。不仅两个根本不同的当下在移情中获得了同时性,甚至连这两个当下中作为无法比较的“硬核”出现的原印象,也通过移情而成为高阶当下的不同的“充盈”。从自我的视角看,他人的原印象也是一个抽象的虚无的源点,它在他人的活的当下中出现的同时就成了过去并进入滞留的变迁之中。为了让他人的原印象及其滞留的变异进入到高阶的当下,自我必须将这一过程“再当下化”(vergegenwrtigen),就是说,自我必须移情地把这一过程带入回忆之中并将其与自我的原印象和滞留设为同时。只有这样,作为高阶时间之维的当下才能出现。
应该补充的一点是,移情不仅是自我的能力,也是他我的能力;实际上这种能力是所有的单子都具有的。在自我通过移情进入高阶时间的时候,在他我那里也发生着同样的移情行为:把另一个他我的“被共现的”和“再当下化”的当下与自身的当下同一起来,共同充实一个新的、更高阶的当下。(17)
如果说在低阶时间中,“幻影”经过单子的构造变成了构成身体的“器官”,那么在高阶时间中,我们能不能接着胡塞尔往下说,经过单子共同体的努力,也有一种高阶的“身体”被构造了出来?胡塞尔似乎没有做过这样的论断,但从先验目的论的身体意向性来看,这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在单子共同体中存在着不同于个体单子且高于个体单子的新的身体意向,对这种意向的“放松”或“充盈”必然由一种新型的身体来实现。我们在哪里可以找到这样的身体呢?其实,每一个共同体就是一个身体,它的各种合作形式就是这个身体上的不同“器官”,例如,家庭、城市、民族、国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军事组织等等,其实都是社会的“器官”。(18)
如果把个体身体和社会身体的构造过程作一个比较,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它们之间的同构性。在前者那里,由于单子之间的先验关联以及严格的奠基序列,“幻影”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关联和奠基序列;由于位于奠基序列顶端的最高阶单子即自我所具有的调度行为和动觉能力,诸“影像”有机地组织起来,成为相互联通的“器官”并进而成为统一的身体。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后者那里,只要将“幻影”或“影像”换成“个体身体”即可。
现在,我们是否可以进一步说,随着更高阶时间的出现,更新的身体意向将会构造出更新的“器官”,并由此而出现更新类型的、更高的高阶身体呢?
注释:
①将《观念Ⅱ》中关于“身体”的章节与《知觉现象学》中关于身体的看法进行比较,可以看到胡塞尔和梅洛-庞蒂之间惊人的相似性。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不应该说前者启发了后者,而应断言后者直接挪用了前者的思想。这里仅举一例:梅洛-庞蒂用左手触摸右手来说明手具有一种能在触摸和被触摸之间进行功能转换的模棱两可的结构,并由此发展出被广为引证的关于身体的暧昧性或含混性的观点;然而实际上,身体的这种与物体完全不同的特殊现象早在胡塞尔那里就已得到了详尽的现象学描述,只不过在那里是以右手触摸左手为例的。(参见梅洛-庞蒂,第129页;Husserl,1952,S.144-146)
②由于胡塞尔的“C手稿”直到2006年才公开发表,其突破性内容尚未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和严肃的解读。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学者仍坚持认为,在身体问题上,梅洛-庞蒂已经完全超越或“取代”了胡塞尔(参见杨大春,2010年;舒红跃;张再林;关群德),尽管也有学者明确承认梅洛-庞蒂的身体学说源于胡塞尔的思想,“不是梅洛-庞蒂哲学的独创”(杨大春,2003年,第71页)。
③当然,为了在方法论上严格起见,在先验还原之后还需要进行本质还原,以确保反思具有普遍有效性。这方面的说明从略。
④胡塞尔说:“从作为同一极和作为习性之基底的自我中,我们将区分出在充分具体化中被看待的自我([Ego]我们打算用莱布尼茨的‘单子’一词来称呼它)”。(胡塞尔,第92页)
⑤对于“身体”,胡塞尔曾分别用两个德语词来表示:Krper(躯体)和Leib(身体)。前者指包含人的身躯在内的单纯物理意义上的空间事物,后者包含人的躯体与心灵两个维度,是心灵与肉体的统一体。(参见倪梁康,第269-270页)
⑥我们不能据此认定胡塞尔的身体学说仍陷于身心二元论的窠臼。有学者正确地指出,胡塞尔的身体观是一条介于笛卡尔主义的二元论与分析哲学的“身体性主体”说之间的中间道路。(Somers,p.268)
⑦胡塞尔举了艺术鉴赏和工具方面的例子,来说明我们不能把单子特有的个体性和因果性与物理对象的个体存在及其因果关系混为一谈:“我”的艺术鉴赏可以在许多物体或艺术作品中实现;“我”创造的工具其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即使“我”专门为自己创造了这个工具,其目的也不仅仅在“我”所意愿的东西上;绘画的作用是心理物理的和因果性的,比如当画退色后,效果大不一样,但画本身不是心理物理个体,它的美感不在它上面。这种美感是通过物理对象显现出来的、对人产生作用的因果特性。(cf.2006,S.378)
⑧当然,这种“投射”不同于胡塞尔经常提到的“映射”。后者是一个取自数学的概念,它表示时间坐标上的质素点可以在另一个区域以一一对应的方式得到显示;而前者是指在质素点或映射点的基础上通过意向性的作用而形成对象的过程。法国当代现象学家马里翁(J.-L.Marion)曾形象地将这一过程比喻为“显现的对象在意识的感光片上得到勾勒和映射”的过程。(参见马里翁,第89页)
⑨关于意识行为的效应及其沉淀过程,详见胡塞尔对“作为诸习性之基底的自我”的讨论。(胡塞尔,第90-92页)
⑩胡塞尔对此有着明确的认识。他曾指出:“身体不是意识中的‘表象’,而是一个在意识中的自身构造者”。(1973a,S.6)
(11)动觉不仅在身体的构造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在自我获得身体来到世界上之后,动觉在身体自身的维持及其与其他身体和世界的互动关系方面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用。例如,新生儿在闻到母乳的气息后,嘴唇的触觉被唤醒,这时它会本能地朝向母乳去吮吸乳汁;本能的饥饿意向得到满足之后,新生儿开始“手舞足蹬”,借此体验自身,构造自然和世界。这一切都是原初的动觉在发挥作用。(cf.2006,S.326-327)
(12)充实是直接引发放松,抑或通过价值的中介引发放松,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暂不讨论,对此可参见Lotz,S.19-39。
(13)如果我们不愿满足于本能的解释,而要进一步深究,为什么会存在不同的单子共同体或生物物种,我们就必须回到胡塞尔的行为效应说或行为沉淀说。
(14)按照胡塞尔的见解,作为本能出现的身体意向性不仅在构造身体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也决定性地推动着身体在世界上的展开。从外在的方面看,作为生物物理对象的身体须经历孩提、青春、成熟等不同的发展阶段。这是一种类型学发生的生物物理学倾向,这种发生和发展的倾向看上去具有自然历史特色,但实际上是由本能的身体意向性推进的。从内在的方面看,同样是本能的意向推动着“个人的”发展,如自我维持、自我更新以及以向更高阶段的追求为目标的自我觉醒等等。举例来说,男人随其性本能的意向朝向女人,女人则随其性本能的意向朝向男人,他们的结合让他们进入到家庭这一新的更高的阶段。(cf.2006,S.169-170)
(15)当然,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意向变更的动力来源,我们就只能再次回到胡塞尔的行为效应说或行为沉淀说那里。
(16)需要说明的是,把单子分开,然后让它们建立联系,这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目的是为了说明身体的特性和作用并重构单子相互沟通的过程。实际上,在单子先验发展的任何阶段,“单子就其本质而言都已处于潜在的或现实的共同体中,处于潜在的或现实的关联中了”。(1973b,S.342)换言之,“他人已共当下地(mitgegenwrtig)处于我之中”,“他人……本身被共现(apprsentiert)于我之中,反之亦然”。(2006,S.56)其理由虽然胡塞尔没有指明,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与先验单子的不朽性及其接受沉淀物的能力有关,因为沉淀物中已经蕴含着单子与世界和其他单子之间的交互作用。
(17)当然,高阶时间还有过去和未来两个维度,对它们的出现过程的描述这里从略。
(18)诸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新来的员工是单位的新鲜血液”、“社会肌体腐烂”等司空见惯的说法,难道仅仅是一种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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