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期待治疗的妊娠结局探讨刘鹤玲论文_刘鹤玲

刘鹤玲

(武威职业学院直属附属医院 甘肃武威 733000)

【摘要】目的:探讨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期待治疗的妊娠结局。方法:将我院2016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收治的60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A组30例合并胎儿生长受限,B组30例未合并胎儿生长受限,回顾分析两组妊娠期妇女妊娠结局。结果:A组和B组孕产妇并发症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早产率和终止妊娠时间较B组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A组围生儿不良结局高于B组(P<0.05),存在统计学意义。结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采取期待治疗,不会增加妊娠期妇女结局,并能够提高围生儿妊娠结局。

【关键词】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胎儿生长受限;期待治疗;妊娠结局

【中图分类号】R714.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9)06-0052-02

国内文献报道指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发病率在21.60%~61.80%,该病在母婴妊娠结局不良原因中占有较高比例。对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早期多采用糖皮质激素24~48h促胎肺成熟,然后通过引产或剖宫产达到终止妊娠,但是随着医疗服务理念的发展,对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的治疗逐渐提出了“期待治疗”,也就是采取措施尽可能延长分娩孕周,最大程度保全胎儿,但是期待治疗可能会对孕产妇造成不良影响,基于此,本研究将我院2016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收治的60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纳入研究,对其采取期待治疗的相关资料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我院2016年1月到2018年12月期间收治的60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A组30例合并胎儿生长受限,B组30例未合并胎儿生长受限。A组:年龄从23岁~40岁,平均年龄(29.48±3.95)岁,发病孕周从29周~34周,平均孕周(30.51±2.08)周,19例初产妇,11例经产妇。B组:年龄从22岁~39岁,平均年龄(29.52±3.87)岁,发病孕周从28周~33周,平均孕周(30.55±2.12)周,18例初产妇,12例经产妇。均为单胎妊娠,排除其它妊娠期疾病以及产妇基础疾病类型,孕产妇签署知情同意书,该研究经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对比A组、B组患者相关资料显示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所有孕产妇做好基础治疗护理,主要是控制血糖和血压、镇静治疗、解挛治疗以及促肺成熟治疗。注重孕产妇与胎儿监护,依据不同孕产妇个体差异做好支持治疗。

终止妊娠标准:(1)孕产妇方面:孕产妇出现子痫、肺水肿、胎盘早剥、进行性血小板减少、肝肾功能持续性下降、心衰、难以控制的高血压等;(2)胎儿方面:胎儿停止生长、胎儿脐血出现舒张末期血流缺失或反流、胎儿宫内窘迫或者胎心监护出现重度变异减速等。

1.3 观察指标

观察指标:(1)孕产妇结局;(2)孕产妇分娩结局;(3)终止妊娠时间;(4)围产儿分娩结局。

1.4 统计学方法

整理不同组患者治疗资料,借助于统计学软件SPSS20.0实施数据分析,本研究中计数资料表示为百分率,组间χ2检验,计量资料表示为平均值±标准差,组间t检验,P<0.05: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孕产妇结局

A组:2例子痫(6.67%),3例胎盘早剥(10.00%),1例心衰(3.33%),B组:1例子痫(3.33%),2例胎盘早剥(6.67%),1例心衰(3.33%),A组孕产妇与B组孕产妇在不同结局方面差异性较小(P>0.05),无统计学意义。

2.2 产妇分娩结局

A组早产率大于B组(P<0.05),存在统计学意义,A组剖宫产率、产后出血量与B组无统计学意义(P>0.05),数据分析见表1。

3.讨论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会严重影响到孕产妇以及新生儿结局,早期对于此类患者主要采取终止妊娠,终止妊娠过程中胎儿死亡率较高。期待治疗方法的提出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患者的治疗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期待治疗期间主要是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维持孕产妇与胎儿生命体征的平稳,并视情况灵活的选择妊娠时间,从而达到延长妊娠周期,改善围产儿妊娠结局的目的。

结合国内学者的文献报道,对于孕周不足24周的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孕产妇,通过积极有效的保守治疗,胎儿在出生后的死亡率几乎接近于100.00%,因而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期待治疗过程中要求孕周应超过24周[1]。与此同时,孕妇孕周超过32周后,孕产妇会出现较为严重的并发症,从孕产妇生命安全角度出发,需要适时的终止妊娠。

本研究结果表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通过期待治疗,能够兼顾母体与新生儿安全,实际应用期间需要综合多项因素合理确定期待治疗时间。研究结果与杨彩艳等报道一致[2]。

综上所述,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采取期待治疗,不会增加妊娠期妇女的不良结局,并能够提高围产儿的妊娠结局。

【参考文献】

[1]黎燕翠.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孕妇接受期待治疗获得妊娠结局的影响[J].中国医药指南,2018,16(11):139-140.

[2]杨彩艳,徐优慧.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合并胎儿生长受限产妇接受期待治疗对妊娠结局的影响[J].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2017,2(19):141-142.

论文作者:刘鹤玲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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