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对单一银行稳健性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商业银行的实证证据_银行论文

政府监管对单体银行稳健性的影响有多大——来自中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经验证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有多大论文,稳健论文,中国论文,证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7年美国爆发了震惊世界的次贷危机,最后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此次危机造成了许多著名银行破产。截至目前,美国已经有累计450家左右的银行破产倒闭,上千家银行进入“问题银行名单”。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稳健性也受到了冲击,尽管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性还是出现了问题。从2013年5月份以来,金融市场的资金利率全线攀升。以三个月国债利率为例,5月7日其到期利率为2.59%,6月19日升至3.39%,升幅高达30%;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更是狂涨,6月20日的拆借利率高达7.66%,比5月7日的2.36%暴涨了2.24倍。

      银行业稳步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强化资本约束机制,不仅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大趋势,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银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增加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通过研究特许权价值、资本监管、隐性保险和银行稳健性的关系,找到影响银行稳健性的政府监管关键因素。通过对这些因素的调整,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进而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

      一、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由于银行稳健性的部分指标是银监会2006年以后才要求披露的,银监会年鉴也是从2006年才开始公开,因此本文选择16家上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2006-2012年间的数据作为样本,进行非平衡面板数据分析。股票价格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资本监管的数据根据银监会2006-2011年年报整理得到,其他数据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上市商业银行的半年报和年报整理得到。

      (二)变量的选取

      1.被解释变量。《投资者报》数据研究部选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包括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控制水平、拨备覆盖率水平以及流动性(包括贷款集中度和存贷比)等四类指标衡量银行稳健性;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认为银行监管的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共计7大类16个指标。本文认为银行稳健性包含三个方面: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因此从安全性角度选取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2个指标,从盈利性角度选取净资产收益率和成本收入比2个指标,从流动性角度选取流动性比例和存贷比2个指标度量单体银行稳健性。

      2.解释变量。关于特许权价值的度量,国外比较成熟的研究一般采用托宾Q值来计算特许权价值。目前两种计算方法比较流行:(1)使用银行资产的市场价值和重置价值之比来计算,托宾Q值=银行市场价值/重置价值=股票价格*股票数量+负债账面价值/银行总资产账面价值;(2)用股东权益或资产净值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来计算。本文采用第一种方法。由于特许权价值有内生性问题,有可能并不独立于银行稳健性,因此以特许权价值的滞后一阶值作为解释变量。

      国内外关于资本监管的指标都是设置虚拟变量,把资本监管的压力分成两个或者三个等级,这种方法对资本监管力度的把握还略显粗糙,因此本文构建资本监管指数来说明资本监管的力度。

      关于隐性保险的度量,我们认为国家对于四大国有银行的隐性保护比较多,因此设置虚拟变量对银行性质进行控制,如果是四大国有银行则为1,否则为0。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

      

      (三)回归模型的构建

      以银行稳健性的指标(NPL、PCR、ROE、CIR、LR、LDR)作为被解释变量;以特许权价值(FV)、资本监管指数(RGEI)、隐性保险(DIS)为解释变量,以银行规模(SIZE)、资本杠杆(CLV)、经营杠杆(OPLV)、次贷危机(SC)为控制变量,构造我国上市商业银行面板数据的多元回归模型如下:

      

      二、实证结果分析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列出了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特征。其中,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的最小值、最大值相差甚远。如,不良贷款率最低0.35%,最高8.34%,这说明不同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差距很大;拨备覆盖率最低41.25%,最高499.6%,不同银行的差距较大,该比率最佳状态时100%。从数字上看,还有部分银行的拨备覆盖没有达到监管要求,而有些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较高,资金的闲置直接影响了银行盈利性。流动性比例相差也较大,说明不同银行的流动性存在很大差异,这也是现阶段有部分银行出现钱荒的原因。在政府监管指标中也有部分指标存在很大的差异,说明每年政府监管的重点不同。其他变量差异不是很大,这里不再冗述。

      (二)相关性分析

      从表3的相关性结果可以看出: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控制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且相关性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基本符合回归分析的要求。解释变量、控制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大部分没有超过0.5,说明变量可能不存在多重共线性。为了进一步检验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我们进行了VIF检验(如表4),VIF最大值为8.908,最小值为1.111,均在10以内,说明主要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

      

      (三)回归结果分析

      影响稳健性的因素很多,如果利用横截面数据或者时间序列方法估计,可能会出现异方差和序列相关性,导致回归结果不准确,因此采用非平衡面板回归分析方法。具体的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6、7所示。

      从表5可以看出:

      1.特许权价值对不良贷款率的影响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对拨备覆盖率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特许权价值对银行不良贷款率存在内生自律效应,特许权价值越大,银行陷于财务危机以后破产成本越大,银行经营者越有动力去监督银行经营,规避银行风险;然而特许权价值对拨备覆盖率没有显著的影响,说明政府对银行的准入监管不能改变银行拨备覆盖的决策。

      2.资本监管对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资本监管能够降低不良贷款率,增加拨备覆盖率。资本监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增强了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可以使商业银行能够及时地冲销经营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造成的损失,从而保护存款人,降低银行清算破产的概率,从政策的效果看基本上达到了要求。

      3.隐性保险对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隐性保险增加了不良贷款率,减少了拨备覆盖率。国家对商业银行提供的隐性保险是有区别的,四大国有银行得到的隐性保护要远远超过其他银行,因此也增加了四大国有银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降低了四大国有银行的安全性。

      4.银行规模和资本杠杆对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银行规模与安全性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大而不倒”不是对所有银行都成立的;资本杠杆对安全性的影响也不明显。经营杠杆和次贷危机对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的影响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我国上市银行能够充分利用经营杠杆降低银行风险,增加拨备覆盖率;次贷危机爆发后,通过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增加了我国上市银行的风险,对银行的安全性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从表6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

      1.特许权价值、隐性保险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对成本收入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资本监管对净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政府监管没有显著增加银行盈利性。政府监管目标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风险,保证银行体系安全,盈利主要是银行自身的经营目标,外部监管不会对盈利性产生显著效果。

      2.银行规模、经营杠杆对净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基本上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对银行盈利性帮助很大,大银行由于其自身的竞争优势,在获取资源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它们善于利用经营杠杆,提高银行绩效。资本杠杆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对成本收入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银行资本杠杆效应能够降低银行成本,但增加收入没有显著效果。次贷危机对净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尽管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我国银行的风险增加,但是却没有显著影响到银行绩效。我国银行绩效来源主要是存贷差,而存贷差受到监管部门的控制。

      

      从表7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

      1.特许权价值、资本监管对流动性比例、存贷比基本上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特许权价值、资本监管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不显著,它们在改善银行流动性方面并不具有政策上的可操作性。隐性保险对流动性比例、存贷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当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监管机构为了维持银行体系的稳定,总是在第一时间提供隐性帮助;去年5月份“钱荒”以后,我国央行也表态,将综合运用各种工具和手段,适时调整市场流动性,保持市场的总体稳定,为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条件。

      2.银行规模对流动性比例、存贷比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从系数的正负号看,银行规模越大,流动性的风险越大。说明大型银行对资金的需求量更大,他们更容易产生流动性危机。资本杠杆、经营杠杆、次贷危机对流动性比例、存贷比基本上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杠杆效应并没有直接带来流动性危机,次贷危机对银行的流动性没有显著影响,说明我国银行的流动性危机从根本上说是结构问题,而不是外部环境的影响问题。因此,解决现在的“钱荒”问题,还是要靠银行内部挖掘潜力、合理分配资金的用途等手段解决。

      三、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本文以2006-2012年16家上市银行为样本,实证分析了特许权价值、资本监管、隐性保险对银行稳健性的影响。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特许权价值、资本监管和隐性保险能够降低银行风险,提高银行安全性;(2)特许权价值、隐性保险可以部分提高绩效,而资本监管对绩效的影响不显著;(3)特许权价值、资本监管不能显著改善银行流动性,政府的隐性保险却可以提高银行流动性;(4)资本杠杆和经营杠杆对银行稳健性的影响效果不大;(5)次贷危机对银行风险影响较大,却没有显著影响银行绩效和流动性。

      银行的稳健性包含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三个方面,不同时期银行的要求不同,要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1)通过转变银行经营模式,拓展中间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创新,增加银行特许权价值,降低银行风险;(2)银监会可以从增加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个数、增加系统员工总数和提高员工素质、加大查处违规金额力度、加大处理违规金融机构力度、增加对银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次数、增加现场检查平均机构覆盖率角度,加强银行资本监管力度,从而提高银行稳健性;(3)把隐性保险制度转变为显性保险制度,并注意配套政策的完善;(4)减少政府对大银行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中小银行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破产清算制度,减少大银行对“隐性保险”制度的预期,走出“大而不倒”的恶性循环;(5)充分利用高负债经营的特点,使投资收益大于负债成本,利用资本杠杆效应,增加银行利润;此外,银行还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利用经营杠杆效应,提高银行经营业绩;(6)政府还应该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银行的负面影响,提高银行稳健性。政府监管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时期银行的具体情况,首先确定银行监管的目标,然后根据具体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要求,采取上述政策的组合形式达到银行监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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