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问题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新时期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空置率上升、在建新拆旧及管理等方面的难题等。如何针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宅基地;管理;创新
一直以来,农村宅基地问题是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通过分析青州市当下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点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土地政策推行中,各地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宅基地管理精神,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在保持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空置率上升、在建新拆旧及管理等方面的难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宅基地空置率上升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和推进,一些村庄受到自身发展条件的限制而在投入和产出比例达不到农民的收入预期时,青壮年农民长期外出务工的比例不断提高;而随着我国公民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毕业后选择回农村务农的学生也明显减少;受到城乡教育水平的差异影响,为了让孩子受到更好地教育,部分农村家庭选择到城市务工、居住。现在很多的农村村庄长期居住者多为老年人,农村宅基地空置率明显上升。
(二)“一户多宅”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
由于一些地方“一户一宅”政策执行不够到位、村民观念尚未改变、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导致了“一户多宅”现象的长期存在。
一是“一户一宅”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很多村庄都存在一些闲散宅基地,如老辈传下来的老宅、闲散园子、建新未拆的旧宅等。二是一些村民受传统观念束缚,建新不拆旧。祖上留下来的老房不愿拆,而村委执行力不够,使“建新拆旧”规定得不到有效施行,导致“空心村”问题的凸现。而有些需建新房的村民由于在村内规划不了宅基地而转而向耕地要地,加剧了用地矛盾。地理位置较好的一些村庄,多余的宅子可以用来出租,有潜在经济价值,因此部分村民即使建了新房老房也不愿拆除。三是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由于政府执法手段相对单一,有的地方村民一拆就上访,因此所在乡镇、村为了求稳,不敢拆或者不愿拆,导致“拆旧难”问题比较突出。另外,有些村庄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占、不按规划建的情况,要想解决这些历史遗留的违建问题,难度也相当大。
(三)由于宅基地难以统筹安排,存在管理难的问题
一是存在宅基地难以统筹安排现象。有些村受村庄规划的限制,加之土地指标少,有些乡镇在安排建房时难以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部分有建房需求的户难以划得宅基地而导致了违建抢建现象的产生。二是存在管理力量不够而导致的管理难现象。全市基层国土所、乡镇规划办的工作人员偏少,造成了农民建房管理跟不上,管理意识、管理手段等方面都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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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各级管理工作中,要从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入手,在思想、政策、监管等方面改革创新,努力破解难题,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
(一)转变干群观念,解决思想上的难题
农村宅基地管理之所以长期存在难解决的问题,表面上看是政策、管理等方面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要想切实解决农村宅基地方面的问题,提高各级干部的积极性、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是前提。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建房工作的重要性,农房改造到哪里,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就需要跟进到哪里。要切实提高镇村干部的责任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农村建房工作开展指导,对违法建房进行严厉打击,杜绝违章建设。尤其是村干部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对农村建房要严格管理,下定决心,树立公心,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把村民满意,急村民所需作为第一标准,在宅基地分配上做到公开透明,在旧房拆除上带头示范。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路、政策鼓励等方式,改变他们一些落后的观念,充分调动他们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整治村内闲散宅基地,解决土地难题
土地指标的问题,除了每年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拿出部分用于农民建房外,还要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指标。这是工作的重点,因此要加大对村内闲散宅基地的整治。对具备条件的“空心村”进行成片或分期分片整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同时尽可能利用园地、空闲地、荒地建房。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充分调动乡镇和村级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所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同时,要不断完善土地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科学确定村庄的区位、规模和布局,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提高村民的土地意识,合理分配使用土地指标,使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惠及更多的群众。在农民转业转产比较充分、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区、城郊结合部、集镇所在地,积极引导村民建设公寓式住宅,推动农民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三)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解决“拆旧”难题
针对老屋拆除工作的现状,按照以下原则,切实落实老屋的拆除和管理工作。一是对过去遗留下来的“应拆未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对应该拆除的老屋进行张榜公示,引导农户自行拆除,对主动率先拆除旧房的农民进行适当奖励。二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拆旧建新”政策,从现在开始,一律采取“不拆旧、不批新”规定,从源头上杜绝老屋拆除难题。从现阶段一些镇村的管理情况来看,这是切实可行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特困户进行适当补助,解决过渡期的住房困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老年公寓,用于安置居住在老宅里和老年房里的老人,也可暂时安置特困户。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各方主体的责任,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迈上正常化轨道。
(四)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上积极探索,创新方法
坚持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权属不变、住宅用途不变、农民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制定政策,完善机制,搭建平台,实现农村宅基地的退出、置换和流转。第一,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通过经济补偿、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等办法,鼓励在城镇有固定工作、生活有一定保障的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使更多的宅基地集聚到村集体手中。第二,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置换机制。针对一些家庭并不富裕的村民特别是生活困难村民的住房要求,选择一批既符合村庄规划又宜居的收回房屋进入置换领域,村集体可以允许这些村民以宅基地作价的方式获取房屋,既满足了特定对象的住房需求,又使村集体通过置换的方式掌握一定的宅基地资源。第三,探索建立宅基地自主流动机制。根据村民建房用地需求状况,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以依法自愿、一对一置换为原则,鼓励村民将原宅基地或者符合規划的自留地,流转给具备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本村村民。
论文作者:张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标签:宅基地论文; 农村论文; 村民论文; 村庄论文; 农民论文; 管理工作论文; 政策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