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进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反腐工作的开展。新的历史时期内反腐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纪检监察工作也要更新思路和拓展渠道,务必要为经济发展的转型做好保障,对于国有企业也是一样,本文以成品油企业为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论证,力求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开拓思路、提供参考。
关键词:纪委;监察工作;对策
1、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部分国有企业没有在认识上对纪检监察工作形成重视心理。有的领导干部没有从意识高度上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理解与支持,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很重要,对于企业的经营无甚影响,甚至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进行会造成内部不团结、影响企业的正常管理工作。还有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浮于形式、应付了事,不主动去开展监督和调查,出现问题后不敢深入追责,怕得罪人,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思想。有些纪检监察工作者在工作中瞻前顾后、考虑太多、患得患失,不敢迎难而上,工作上不能坚守纪律底线,对官位比自己大的人员不敢介入调查,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起不到监督和震慑作用。此外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重高层、轻基层的误区,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必要在基层开展,即使开展了也没什么效果,在基层中只要加强人员管理就可以代替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
再者,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不能够完全体现出来,很多基层没有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一般都由党群部门兼任,这些部门都是有自己的业务的,譬如党务工作、工会工作、团支部工作等,俗话说“术业有专攻”,这样一来难以将纪检监察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说其业余也不为过,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纪检工作培训,都是半路出家,在工作上摸石头过河,工作难免被动。此外兼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业务繁多,无法将精力集中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上,特别是在遇到问题时,更是焦头烂额、无暇他顾,基于这样的原因使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宣传、查处等职能无法充分发挥出来。
再者,纪检监察工作者缺乏对自身工作的监督和督促。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缺乏有效的办法,很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愿意主动做事,怕得罪人,怕不合群,造成“推着过”现象,有时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只要保证不出大事就可以了,殊不知大事的发生往往是由小事积累起来的,干部的腐败也不是突然发生的,真正出了大事的时候“后悔莫及”。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工作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还有待完善,很多制度建立的比较及时,但是在执行上大打折扣,没有做到严格按制度考核,使制度形同虚设。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如此,纪检监察制度建立的比较完备,很多工作人员都能随口说出制度条文,但对制度的落实缺乏有效的督促,不能用制度的武器武装自己,没有将制度真正的变为行动的动力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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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
首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依然认为对于企业来说经营是第一位的,任何其他事情都是经营工作的附庸,是为经营服务的,殊不知经营和纪检监察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不然很容易将企业带入万劫不复的地步,作为企业来讲,必须将经营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工作放到同等地位上来,努力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培养优秀的纪检监察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经营环境,使企业的发展更加稳健。
其次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来讲,首先应该监督好自己,才能去监督别人。从现行的纪检监察体系设立情况来看,一般都是由公司的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在工作中自己监督自己,这样一来很难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和警钟长鸣。即使不是由党委书记兼任的,专职纪委书记在党委成员中的排名也要在党委书记之后,是党委书记的下级,在行使纪检监察职能的时候存在下级监督上级的情况,为工作带来许多难处和不便,有些时候纪委书记也会跟党委书记走的过近,妨碍监督职能的发挥,在出现问题时甚至“同流合污、相互掩护”。
这是由于纪检监察干部的选取、调动、任免,党政班子的意见占据主导地位,致使许多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干事”,出于自身前途的考虑更是对监察上级的职责避之不及,唯恐触怒上级,影响自身的前途,很多时候党政班子在选取纪检监察干部时不能客观公正的对待,存在优先选取“自己人、放心人”现象,致使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开展。在这样的环境和制度下难免形成“小圈子”现象,再加之中国人重情义,讲面子,工作中存在“情大于法”的情形,都致使纪检监察部门的职权进一步被消弱,无法起到真正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在遇到案件时也不能够深入挖掘,细致调查,使得很多不法行为没有真正得到制裁。
再者,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没有形成系统、客观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难以有效度量。现阶段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多停留在宣传是否做了,干部谈话是否进行了,案例学习是否定期举行,各项学习材料和考核结果是否齐全等。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没有区别于一般干部的考核,在工作成效方面难以进行量化考核。纪检监察干部在面对自身业绩考核时也无法摆脱“分数说明一切”的局面,致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怕得罪打分人员,影响自身分数,有时还与考核和被考核人员“抱团取暖”,形成利益集团,在对上级领导行驶监督职能时瞻前顾后,怕得罪领导,怕领导怪罪,怕被领导穿小鞋,工作主动性不够,不能主动出击发现问题,工作中时刻以上级指示为准。
结束语: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坚决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对于问题干部决不姑息,老虎苍蝇一起打,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制,对自身,对外部都要明确监督职能,发挥警示作用,没问题时加强宣传,出现问题时一查到底,时刻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保持高压态势,创造不敢腐、不想腐的良好局面。
论文作者:邹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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