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成果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论实践成果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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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我国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恢复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貌,重新确立了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了全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场大讨论,使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基本观点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普及,“一个认识,算不算真理,最后还要看实践的结果”〔1〕,“人们的一切认识, 归根到底,都要看实践的结果怎么样”〔2〕。这一基本观点, 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它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进了新时期各项工作的开展。

但是,也必须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种把“实践的结果”实验人们认识正确与否的理论简单化的倾向。这种观点认为,既然检验人们的认识的正确与否要看实践的结果,因此,只要是“实践的结果”,就能最终检验人们的认识。进而提出,一个认识正确还是错误,“只要到实践中去检验一下就行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为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对“实践的结果”作深入的研究。

实践是人们在一定的思想的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手段,采取一定的方法,进行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活动,必然形成相应的实践的结果。从宏观上看,有人们改造自然的实践的结果,也有人们改造社会的实践的结果。从微观上看,人们的每一具体的实践活动,也一定产生具体的实践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哲学十分重视实践的结果。认为,人们不断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的结果”,一方面直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它是“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3〕另一方面, “实践的结果”对于人们认识世界有巨大意义,它是检验人们认识正确与否的客观标准。本文着重研究的是第二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实践的结果”对于人们认识世界的活动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就是,一个认识算不算真理,最终要看“实践的结果”。列宁指出:“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的标准。”〔4 〕毛泽东同志也指出:“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是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5〕显然, 列宁的“行动的结果”与毛泽东的“实践的结果”表达的是同一种含义。他们都以极肯定的语气强调了“实践的结果”对检验人们认识的重要意义。

社会生活的大量事例也充分证明了经典作家的论断。例如,最初,门捷列夫根据原子量的变化,制定了化学元素周期表,人们对它有褒有贬,争论不休。以后,一些符合化学元素周期表预测的化学元素被发现,这些“结果”就证实了化学元素周期表是正确的。又如,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在于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它作指导,夺取了政权,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有效地进行着社会主义建设这些历史和现实所证实。

总之,经典作家和现实都说明,人们认识的正确性必须依赖于“实践的结果”。

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满足于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这个结论。认为更重要的是运用这一科学结论能动地“改变世界”。〔6〕所以, 我们还必须对“实践的结果”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它为什么能检验人们的认识,以及怎样检验人们的认识等问题。

首先,“实践的结果”的客观性,决定了“实践的结果”能够最终检验人们认识正确与否。

“实践的结果”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不同的哲学作了不同的说明。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出发,把实践看作是绝对观念的活动。他认为,“外部现实通过客观概念的活动变化着,而且它的规定也因而被扬弃,所以,正因为这样,它失去了仅仅显现着的实在性、外在的可规定性和虚无性这样一些性质,从而被设定为自在和自为地存在着的现实。”〔7〕在这里,在黑格尔看来,“实践的结果”不具有“显现着的实在性”、“外在的可规定性”等性质,而成为一种被他称之为“自在和自为地存在着的现实”。其实质就是:“自在自为地被规定的概念的观念。”〔8〕显然, 黑格尔把“实践的结果”看作是客观精神活动的产物,否认它的客观性。列宁批判了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认为,“实践的结果”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而形成的存在物,是客观真实的现实。他说:“人给自己构成世界的客观画面,他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变更它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质),这样,也就去掉了它的假象,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点,使它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现实。”〔9〕毛泽东也指出,“实践的结果”是人在一定思想指导下行动的结果,是“客观的东西”。〔10〕

“实践的结果”是客观的,现实生活无不充分证明这一点。例如,嫦娥奔月是古代人类的神话和向往。但是,当人类足迹踏上了月球,主观想象变成了现实,这是人类开发和征服宇宙实践的结果;又如,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可以在经济不发达的一国或数国首先取得胜利。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这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理论在俄国进行的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结果。

总之,“实践的结果”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直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客观现实,它是客观的。

“实践的结果”具有客观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这个“标准”之所以成为可能,最根本的是由于“实践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人们的思想、观点、计划、方案,经过实践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实践的结果”。以客观的“实践的结果”去检验人们的一切主观认识的真理性,人们的主观认识符合客观事实,人们的认识具有真理性;反之,如果不符,就不是真理。“实践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的标准”。〔11〕坚持以“实践的结果”检验人们的认识,实质上就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因此,必须自觉地与形形色色的企图否定“实践的结果”的客观性,从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检验真理标准理论的唯心主义观点作斗争。在这方面,1978年在全国开展的关于真理的标准大讨论,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已基本上端正了理论是非,对此,不再详细论述。

其次,“实践的结果”的具体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实践的结果”检验人们的认识具有“不确定性”。

所谓“实践的结果”的具体性,是指人们的每一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意识指导下,凭借一定的手段,采取一定的方式而进行的活动,实践活动都是具体的。具体的实践活动必然产生相应的具体的“实践的结果”。因此,对于任何“实践的结果”而言,都与具体的实践活动紧密相连,它不仅有质的规定,也有量的规定。毛泽东曾对“实践的结果”的具体性作了形象的描述。他说:“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实验,变革原子的情况。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12〕这里,毛泽东实质上指出,变革梨子的“实践的结果”是了解梨子的滋味;进行物理、化学的实验的结果是掌握了物质的组织、结构与性质;参加革命,进行革命的“实践的结果”,是把握了革命的理论、方法等等,这些“实践的结果”,显然各不相同,都是具体的。

由于“实践的结果”总是具体的,因此,它只能对人们相应的认识或相类似的认识进行一定程度的检验。毛泽东同志是这样说的:人们运用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进行实践,使这些思想、理论、计划、方案在实践中“变为事实”,这就是“实践的结果”。这种“变为事实,或者大体上变为事实”的“实践的结果”,只能对“相应”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的真理性进行检验。〔13〕人们在现实的生活中也都明白,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只能检验自然科学理论的正确性,而不能检验社会科学理论的正确与否;同样,社会科学的实践的结果,只能检验社会科学的理论的真理性,并不能判明自然科学理论的是与非。

所谓“实践的结果”的复杂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思想指导下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往往呈现较为复杂的情况。由于“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很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14〕因此,通过实践活动而获得的“实践的结果”,有些与实践的指导思想一致;有些存在很大差异;还有一些,“所得到的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往往是恰恰相反的结果。”〔15〕毛泽东因此得出结论:“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事,是很少的。”〔16〕“实践的结果”呈现出复杂的情况。

“实践的结果”具有复杂性的特点,是人们实践活动中的普遍现象。例如,中国革命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情形。毛泽东称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为“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直至胜利”的过程。其中“失败”意味着什么呢?这当然是一个“实践的结果”,但却只是某一个实践的环节或某一个实践阶段上的“实践的结果”。虽然这个“实践的结果”是在马列主义指导下产生的,但它并不能证明马列主义是错误的,也不能判定马列主义指导的革命实践只能取得这样的情况。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毛泽东就曾经指出,由于敌人的暂时强大和革命力量的暂时弱小;或者中国革命的某些条件的不足;或者革命队伍的某些失误,都可能导致革命在某一阶段上的失利。

“实践的结果”的具体性和复杂性,对于“实践的结果”检验人们的认识产生重大影响,列宁曾经指出,“实践的结果”在检验人们认识过程中“会遇到‘困难’,甚至会碰到‘无法’解决的问题。”〔17〕这就是某一具体的“实践的结果”,或者某一阶段上的“实践的结果”,并不能“最终”对人们的一定认识作出正确或错误的检验。因而决定了“实践的结果”,“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是“不确定的”。〔18〕

否认“实践的结果”的具体性和复杂性,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检验真理标准理论简单化的观点,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虽然,它在出发点以及形式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真理标准的理论非常“相似”,但却是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相对立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形成这种错误观点的思想根源在于,有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真正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检验真理的理论,更没有深入研究和分析“实践的结果”的深刻的内在内容,因而并不真正懂得“实践的结果”为什么能检验和怎样检验人们的认识问题。他们只是一般地了解“实践的结果”对于人们的认识具有检验功能,只是满足于对这一原则的普及意义上的掌握和运用。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它可能导致人们看不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没有全局观点,目光短浅,只图现实生活中的点滴得失决定自己的活动和行为,最终可能导致否认科学理论指导的狭隘的经验主义。

“实践的结果”的具体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求我们在检验人们的认识时,必须坚持唯物辩证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

首先,要对每一个“实践的结果”的形成进行全面的考察与研究。不仅要把握它们形成的客观必然性,而且要特别地研究之所以形成不同的“实践的结果”的那些偶然因素,从而使我们能够运用“实践的结果”,对其相应的理论、认识进行检验。其次,作为检验人们认识的“实践的结果”,应当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实践过程所形成的“结果”。那种认为,“只要是‘实践的结果’,都能检验人们认识”的观点是错误的,任何一个相对完整的实践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某一阶段上的“实践的结果”是不能对人们的认识作出正确或错误的判定的。第三,“实践的结果”对人们认识的检验,应当是反复的过程。由于人们实践活动必然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即使是一个完整的实践过程,其“实践的结果”的形成,也必然因受到某种影响而出现复杂的情况。因此,运用“实践的结果”检验人们的认识时,应当反复进行检验,逐步地最终确定其是否真理。显然,那种认为“人们的认识正确与否,只要到实践中去检验一下就行了”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

当前,分析和研究“实践的结果”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改革已进行十七年了。十七年来,一方面,我国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发展,改善和提高了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社会主义发展,与社会主义原则不相容的消极现象。例如,经济方面,“突出的问题是物价上涨幅度过高”,经济增长过快,产品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不好。〔19〕在政治方面,部分党政干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腐败现象,“揭露出来的问题是严重的,腐败现象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广泛领域,尤其是侵蚀到我们的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贪脏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行为,达到了惊人的程度。”〔20〕在思想方面,马克思主义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被削弱;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一些早已被消灭了的腐朽现象重新出现,如宿娼、赌博、买卖妇女、封建迷信活动等等。

如何正确地评价我国的改革与现状?有两种根本不同的看法。正确的认识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的结果”是检验人们认识的科学理论,对十七年的改革作整体的研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短短的十几年内,我们国家发展得这么快,使人民高兴,世界瞩目,这就是以证明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21〕反之,一些受把“实践的结果”检验人们认识的理论简单化这种形而上学思想影响的人,则把眼光紧紧地盯在那些改革一定发展阶段上出现的消极现象上。他们对这些消极现象不仅不加分析,反而加以夸大,认为这就是十七年来的改革实践的“结果”。他们以这样的“实践的结果”来“检验”我们党的改革的理论,往往可能得出“改革失败了”的错误结论,因而在实践上,对我们的改革失去信心,产生悲观情绪。这种情况,对于深化改革非常不利。

所以,为加快和深化我国改革的进行,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在思想上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澄清思想上的某些混乱。当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结果”检验人们认识的科学理论,科学地总结十七年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取得对历史经验全面的深刻的认识,坚定信心,不为在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挫折所动摇,促进我国的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

注释:

〔1〕解放军报评论员《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1978年6月24日《解放军报》。

〔2〕人民日报评论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78年9月25日《人民日报》。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4〕〔7〕〔8〕〔9〕〔11〕〔17〕《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5、234、235、235、235、231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5〕〔10〕〔12〕〔13〕〔14〕〔16〕《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1、271、264、270、270、270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6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4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8〕《列宁选集》第二卷,第14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10 月第二版。

〔19〕李鹏《政府工作报告》(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

〔20〕江泽民在1994年2月28日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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