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经济学论文,研究对象论文,社会主义经济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什么,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主张以经济运行作为研究对象的同志,一般都把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作为经济运行的制度背景在书的一开头略加阐述,然后就社会主义经济的微观运行和宏观运行展开详细的分析。体系结构的这种安排包含着一个潜台词: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简单的、既定的、没啥好研究的。
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的上述认识和相应的体系结构的上述安排,主要是受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影响所致。现代西方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是撇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专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他们这样做,有客观的和主观的原因。从客观原因看,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存在了几百年,因而产生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一种永恒不变,可以长期永存的错觉。其实,从16世纪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到18—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充分成熟到近百年来的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尽管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未变,但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实现形式已有了很大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建立在其上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象任何社会经济制度一样,也有了一个发生、发展、衰败的被替代的过程,是不可能永恒不变和长期永存的。从主观原因看,集中力量分析经济运行和撇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一方面可以更直接地服务于资本主义企业攫取最大利润的微观活动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另一方面可以避开资本主义剥削劳动这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最敏感的问题。所以,西方经济学不谈经济关系只讲经济运行是有它的道理的。但这些道理对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都是不存在的。因而,按照西方经济学的模式来处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不可取的。
有些人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看得很简单,认为无非就是公有制加按劳分配,而且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作了简单化的界定。很可能,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这种简单化的了解,是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给人造成的印象。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革命前原来只是一个资本主义经济中等发达程度的经济落后国家,十月革命胜利后,却按照马克思所设想的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转变过去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模式来缔造自己的经济制度。这种超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几十年不变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集体农庄所有制和全国统一的八级工资制等经济制度,反映到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成为一些简单的、僵化的范畴,因而造成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认识上的错觉。其实,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决不是简单的和一成不变的。我国近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表明,象我国这样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发展过来的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以后,决不可能一下子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一方面,受所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影响,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必然或多或少带有旧经济关系的残余和痕迹;另一方面,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部门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又必然都是成熟程度不同和各有具体实现形式的。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只能从本国实际出发,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探索适合于各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生产力发展具体要求的经济关系的具体形式。马克思主义可以为这种探索指明方向、提供方法,但不可能给你提供现成的答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能,西方经济学更不能。而答案的正确与否,却会实实在在地影响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加速它的发展或阻碍它,甚至断送社会主义前程。这是我国和一切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经验所证明了的,是我们付出了无比沉重的代价才取得的认识。
我主张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要以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并不是不重视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相反,我十分重视它,主张不仅在政治经济学中要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规律及其作用的基本机制,以便不是从静止的形态而是从运动的形态来考察和把握社会主义经济关系,而且也很早就主张单独建立以经济运行为研究对象的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宏观经济学。我的两个博士生胡汝银和罗首初,早在1988年就在三联书店出版了《竞争与垄断: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分析》和《社会主义微观均衡论》两本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学的专著,我本人也在1990年主编了一本《社会主义宏观经济学》,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所以,我不主张把经济运行放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范围以内,决不是不重视经济运行问题在社会主义经济学中的重要性,而是出于两个考虑:第一,一门学科必须有统一的对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资本主义部分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其社会主义部分也必须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第二,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研究实在太重要了。十月革命以来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昭示我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问题上决策的正确与错误,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与挫折,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生死存亡。不研究、不了解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规律,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就难免要犯“左”的或右的方向性的错误,就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发展,就不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所以必须大声呼吁,引起重视。
二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有一些经济学家提出要“淡化所有制”。所谓谈化所有制,就是不要重视所有制问题,最好把所有制问题搁在一边,不问姓“社”姓“资”,并且认为,这种不问姓“社”姓“资”的观点,是符合邓小平理论的。这是一个绝大的误会。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历来认为,所有制问题是政治经济学中最根本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就是建立在资产阶级私有制基础上的,因此,“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 〕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2〕又说:“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3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的第五部分“把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的结构”列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问题,并对如何调整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了高度原则性的论述。
从马克思到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如此重视所有制问题,决不是偶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都证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执政的共产党,如果不能正确处理所有制问题,犯了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或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右的错误,不仅会使社会主义建设遭受挫折,甚至会遭到亡党和葬送社会主义的灭顶之灾。
所有制问题如此重要,而我们现在对所有制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的理论认识处在什么状况呢?应该说,我们的理论认识还很差,很不一致。至少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第一,对所有制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的估计。当代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不谈所有制问题,不讲经济制度,只讲经济运行。体现斯大林思想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学派则把所有制问题放在主宰一切的地位,对任何经济现象都要给它套上一顶所有制性质的帽子,定为姓“资”姓“社”。“淡化所有制”论者的观点接近西方经济学,“公有制主体高于一切”论者的观点则接近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学派。究竟怎么正确估计所有制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是一个重要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首要问题。
第二,怎样考察所有制问题。是孤立地考察所有制,就所有制论所有制?还是把所有制放在同它有本质联系的事物的关联中来加以研究?苏联教科书学派属于前一种观点,把社会主义所有制按其本身公有化程度的高低和规模的大小区分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公有化程度越高,规模越大,便认为越是高级,越是优越。在这种观点支配之下,不顾条件,追求“一大二公”便成为通病。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生产关系基础的所有制,同生产力和上层建筑存在着本质联系,所以考虑所有制,研究在经济发展的特定时期应采取哪一种或哪几种所有制,必须首先研究社会生产力的状况,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规律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研究上层建筑的状况,考虑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的反作用。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体现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他的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有政治体制改革与之相适应的论断,则体现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正是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冲破了30年“一大二公”所有制体制的束缚,建立起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今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也必须遵循邓小平理论的指导。然而,在这个问题上,理论认识还很不一致,实践上的困难和阻碍还很多,远不是已经完全解决了的。
第三,所有制的性质问题。这是一个最基本也是认识最混乱的问题。首先,什么是公有制,什么是私有制,这就是一个在经济理论工作者中间远未获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公有与共有是否是一回事,则更易混淆。有一位经济学教授说,一个人所有是私有,两个人所有就是公有,这显然是把公有与共有混为一谈了。至于超越两个人以上为共有,例如一家有1万个股东的股份公司,其所有制性质究竟应该怎么判定, 那就更众说纷纭了。就社会主义所有制来讲,社会所有制、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它们的性质怎样界定,几十年来就不曾取得过共识。至于有没有地方所有制、部门所有制,也是争论不休的问题。还有,对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4章提出的“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中的“个人所有制”究竟应该怎样理解,经济学家也是各有各的说法。
第四,所有制的实现形式问题。传统的观点不很重视所有制实现形式的研究。社会主义公有制似乎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其中,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似乎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一种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每个时期似乎也只能有一种形式,或是采取合作社所有制形式,或是采取人民公社所有制形式,或是采取乡、村集体所有制形式。其实,适应于社会化生产的多层次和各国和各个历史时期的具体条件,社会主义公有制可以有很多种实现形式。这个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才明确提出来。这个问题有很多潜力可挖。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仅可以采取股份公司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而且,分级管理的国有制,是否可以采取省市所有制、地市所有制、县市所有制的形式,把分级管理权直接变为所有权,对于增强各级政府管理公有制经济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可能大有好处。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第五,各种不同所有制特别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相互关系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同时并存,共同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不仅有互补作用,并且在竞争中也必然会有互相排斥的一面。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制经济的主导作用如何体现与保持?这些都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现实问题,需要有正确的理论认识作为指导。
上述有关所有制的五个方面的问题,都是非常重要而又远未弄清楚的问题。对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所有制问题的研究不仅不应该“淡化”,而且应该“强化”,加强我们在这一领域的共识。
三
马克思把生产关系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的关系。〔4 〕斯大林把生产关系剖析为三个方面:①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②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③产品分配形式;并认为,他的第二方面,就是马克思讲的互相交换其活动。〔5 〕阐发斯大林思想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把社会主义生产中人们的相互关系界定为“同志式的合作和社会主义的互助关系”〔6〕。这样,马克思的定义中内涵非常丰富的生产关系, 竟变成了“同志式合作互助”这样一句空洞的政治口号,以致于人们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竟把人们在社会主义生产中“以一定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的主要内容忽略掉了。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生产中复杂的内容、丰富的相互关系是无法忽视的。毛泽东在1956年所作的《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的前五个关系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的相互关系,江泽民同志1995年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讲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十二个重大关系,都可以说是人们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
人们在社会主义生产中的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的内容非常丰富,而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却很差,我认为,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需要深入研究的,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也是物质利益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论述。列宁和斯大林都肯定社会主义经济中要讲物质利益原则,其内容是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我国建国后前8年,大体上是接受上述观点的。 但这一原则与大跃进的要求格格不入,于是毛泽东以边读边议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形式,对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大张挞伐,引用我国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搞供给制,大家也是“工作很努力,打仗很勇敢”的历史经验,否定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进而批判按劳分配原则,把它同商品货币关系一起,视作同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的东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关心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邓小平理论中受到了很大的重视。但是,社会主义经济中的物质利益关系究竟同旧社会的物质利益关系有什么区别?怎样认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和在各项工作中贯彻这一原则,还是一个远未弄清楚的问题,很需要深入研究。
第二,社会主义经济中,人们互相交换活动的关系,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认为不表现为商品货币关系。我国建国后的前30年中,前10年基本上采纳了斯大林的观点,后30年则把我国的商品制度与货币交换视作必须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的东西,大砍“资本主义尾巴”,由此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论断,终于逐步得到确认。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和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人们相互交换产品和服务的关系,同旧社会究竟有没有区别?区别在哪里,也是有待研究和阐明的问题。
第三,社会主义经济中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不应该把它当作孤立的、静止的事物来研究,而应该从经济运动过程,即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分配过程、社会消费过程中来研究。所以,经济关系的研究同经济运行的研究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但以经济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同以经济运行为研究对象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者研究的重点是有区别的。例如,对于生产过程中的资本与劳动,政治经济学着重研究人们的经济关系,即着重研究事物的质的方面,而在微观经济学的生产函数中则着重研究事物的量的方向。对于价格,政治经济学研究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研究各种差价、比价,也是要揭示价格现象后面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而微观经济学研究各种类型市场中的价格,则侧重对供求、产量和资源配置的作用。政治经济学与运行经济学之间的区别、分工,是理论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经济学家们的看法分歧很大,是一个只能通过经济学研究实践来逐步解决的问题。
第四,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旧社会的残余和痕迹问题。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避免地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7〕。 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他所说的旧社会是指资本主义社会。我国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发展过来的。在我们这里,旧社会的痕迹应是殖民地经济和封建经济的痕迹。就中国大陆范围来看,殖民地经济关系随着新中国成立和帝国主义在中国一切特权的取消而不再存在了,封建主义经济关系本身随着农村中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消灭而不存在了。但是,就“残余、痕迹”而言,不仅存在而且有些地方是严重存在,并在经济生活中起着很坏的作用。
小平同志在1980年8月18 日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对我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作过痛切的剖析, 指出一言堂、 个人崇拜、 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家长制现象, 从1958年批评反冒进、1959年“反右倾”后,就不断滋长。在那些家长式人物担任领导的单位里,还存在着封建主义残余式的“人身依附关系”、“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8〕。因此, 不能轻视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小平同志讲的是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思想领域中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是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更为广泛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集中表现。但是遗憾得很,这一方面却正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分析的盲区。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封建主义却劣于资本主义,这也是毫无疑问的,即使是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封建主义,也劣于资本主义。我国自土地改革以后,就只反资本主义,不反封建主义。对于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有点讳疾忌医的味道。我国几千年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肃清。但要肃清它,首先就要揭露它。不从理论上深刻地揭露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包括生产、流通、分配、消费领域)中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关系是说不透的。
四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中, 分析了利润、利息、地租。《资本论》第3卷同第1卷和第2卷之间的联系, 据我的体会是这样:《资本论》的第1 卷主要从微观经济的角度剖析了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资本论》第3卷,在第2卷考察了资本微观运行和宏观运行的基础上,对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和地租的考察,是分析产业资本家之间、产业资本家与货币资本家之间、产业资本家与土地所有者之间共同瓜分雇佣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关系,实际上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各主要社会集团之间的关系作了一个整体剖析。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生产总过程的考察,应该分析些什么问题呢?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利润、平均利润、利息、地租等范畴,撇开所有制的区别从而剩余价值归属的区别,从社会化商品经济角度考察,同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这些范畴并无多大差别,毋须用很多篇幅去作重复分析。那么,社会主义生产和流通总过程部分应研究哪些问题呢?
第一,社会主义经济内部各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协作,规模经济优势与企业集团。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协作。各种经济成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消长趋势。
第二,一、二、三产业的内部结构和三次产业之间的合理结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
第三,社会主义经济的地区结构。区位经济优势的决定性因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关系。
第四,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与效益。增长因素分析、速度区间、社会主义经济周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可能性。
第五,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性。市场调节与计划调节相结合。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
第六,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国民收入的生产与分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主义财政。
第七,社会主义经济的对外经济联系。
以上所提到的7个方面,都超越了单个企业的范围,从部门、 地区、整个国民经济和同世界经济的联系中来考察问题,符合社会主义生产总过程分析的要求。
以上四个部分,简略地设想了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经济关系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不难看出,这些都是非常现实、非常重要而又是意见非常不一致的问题。弄清楚这些问题,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规律性的知识武装广大干部和群众,对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十分重要的。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1卷,2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3〕〔8〕《邓小平文选》,第3卷,111、138、328~3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马克思:《雇佣劳动和资本》,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中文2版,第1卷,3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58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1961。
〔6〕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3版,下册,4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7〕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中文2版,第3卷,3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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