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践与“社区自治”
文 李勇
早春一个落雨的上午,笔者随“杭州生活品质总点评”考察组来到位于杭州城南的望江社区,调研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我们发现,在社区工作中“你提要求,我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也由此成为“社区自治”的一项重要实践。
望江社区是上世纪80―90年代开发的住宅小区,开发时称“江滨四号地块”,开发后形成了“在水一方”等四个总共近万人居住的小区。30 多年过后,这里已呈现“老”“旧”“杂”等特点。所谓“老”,首先是老年人居多;而数十年前住宅的质量和样式陈“旧”、环境老“旧”,自不必多说;“杂”是因为小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多,尤其因为当时为小区配套的小学招住进许多“学区房”住户,他们或买或租,一旦孩子离校又被新的求学户取代。这样的老小区,首先是人员结构复杂,居住需求各异;其次,多数住户的经济水平一般;加之住宅的结构与用途也不规整。因此,加装电梯的工作难度很大。但是,自2017年10月起,坐落于望江社区中心地带的这幢七层住宅共四个单元的加装电梯工作却能够整体推进,四架外装电梯在半年后全部落成。我们在体验时恰巧碰到一位居住在顶层的大妈正推着小车带小外甥从底层乘坐电梯上来,提起改造项目,她显得特别满意。
在与街道、社区的干部交流中,话题自然集中在了加装电梯工作的推进过程上。首先,推进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困难重重:一是按现行法律及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加装电梯必须是所在单元所有住户“零反对”,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户出于某种原因或理由不同意加装,这项工作就不能进行;二是资金问题,一般老旧住宅加装一架电梯需要50 万元左右,虽说杭州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每架电梯可补贴20万元,剩余部分则要居民自掏腰包,为此不但要落实每户具体分担多少,还要落实各户对未来使用电梯维护成本的分担。其次,即使上述两件事都落实到位,电梯如何使用、如何维护仍需要在各户之间达成共识,否则其后续运行就会矛盾不断,甚至可能导致电梯停运。我们好奇的是:按照当前一些社区通常的经验和做法,别说加装电梯这件事了,即便是许多一般性的工作,除非政府“兜底”和“包办”,甚至为落实计划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进,否则是很难完成的,而望江社区在半年时间里未采用行政手段、事先未动用政府一分钱(政府扶持的20 万元,要在每架电梯加装完成经使用验收评估合格后才予发放),就把整幢四个单元的电梯如期架起并实现顺利运行!望江社区的工作经验,是他们在交流中提到的七个字:“你提要求,我服务。”这七个字体现了“社区自治”的基本内涵,是做好社区工作的“真经”所在。
在当今形势下,随着我国电力需求的不断增加,使得配电网在运行中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在广大城市配电网中,均运用电缆线路,因其自身所暴露的施工不正规、质量磨损、设备老化等缺陷,出现老化短路、外力损坏等故障的概率较大。当故障产生时,那么整个线路势必处于终止输送电能的状态,为此,需第一时间尽快指派相应人员及时查明故障点位,并对其养护,这中间必定要耗费较长时间,直接致使供电可靠性及持续性受到削弱,不能更好地为民众生活及社会生产提供一流的用电服务。
首先,“你提要求,我服务”摆正了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的关系,既充分尊重居民在处理社区事务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又能够正确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
199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此,从法律上明确了居民在社区中的主体地位和社区的居民自治功能。正因为如此,在2008年中共杭州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民主促民生”战略中,要求在民生事业发展中落实“四问四权”,即“问情于民”—— 干不干请老百姓定;“问需于民”——干什么请老百姓选;“问计于民”——怎么干请老百姓提;“问绩于民”——干得好不好请老百姓评,从而落实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这十余年来,“四问四权”在推进杭州城市建设,尤其在广大基层推进民生实事中,奠定了良好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氛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望江社区在困难条件下,能够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老旧小区住宅的电梯整体加装,其推进的基础在于“四问四权”的理念真正落到了社区干部的心里。当交流中问及如何解决加装电梯的“拦路虎”——资金问题时,无论是社区干部还是街道干部的思路都十分清晰,他们说:“我们决不搞任何形式的大包大揽,要不然凡事都找社区找政府,从根本上是难以为继的。”另一方面,“社区以及前来参与这项工作的街道和区的有关部门又必须实实在在提供帮助、做好服务,否则事情也是办不起来的。”这,或正是“社区自治”的真义所在!
将2016年1月-2018年2月我院手术切除的40例宫颈鳞癌和同期20例宫颈慢性炎患者宫颈组织标本分别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均经病理学确诊。其中研究组年龄27~58岁,平均(38.6±7.1)岁;FIGO分期I、II期分别为22、18例;淋巴结转移有21例,无19例。对照组年龄26~59岁,平均(39.7±7.7)岁;子宫肌瘤10例、子宫腺肌病10例。
相比之下,杭州当前也有一部分社区在“社区自治”上唱歪了经。一些社区干部摆脱不了要求政府“兜底”、倚靠行政“包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风,把自己的服务地位倒置为主人的地位,居民在社区事务中则往往成为拉在线上的“木偶”或路边的“打酱油者”,致使许多工作虎头蛇尾,不是“一阵风”就是流于形式。至于衡量工作的标准,只停留于上级检查,而不是老百姓的评价。而当社区居民有事找上门来寻求帮助解决时,却以“居民自治”为借口一拒了之。难怪这些社区通常会陷于小区管理的恶性循环。究其根源,正是在社区工作的理念和作风上出了大问题。
点的中心度是节点中心性的判断指标之一,是衡量节点与其他节点联系广度的重要参数,若一个节点同较多节点相连则该节点中心度较高。分析表明点的中心度较高的前几位关键词依次为正念训练、心理健康、正念、正念干预、社会生活问题、MBSR,这由图谱中节点面积大小可得到验证。
其次,“你提要求,我服务”不但体现了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之间主与辅的关系,也反映了社区事务中本该有的正确利益关系。居民既为社区事务的主体,就不单要行使主体的权力,也要承担主体的责任。因此,在社区事务中就不能采取行政“包揽”和政府“兜底”的办法。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例,如果仍像之前在社区中实施的一些“工程”或“项目”那样,政府兜底包办,老百姓没有在自己的事情上做出本该有的利益投入,也就不会主动积极地承担和履行起自己的责任。这种“要我做”而非“我要做”事情,是那些已经念通了“社区自治”真经的干部们不愿意接受的。好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件事,牵涉面广、投资巨,建成后管理运行的经费政府也难以长期托底,因此从一开始大家就守住了利益相关和“零反对”这两条底线,反而成就了“社区自治”的有效实践。望江的干部们显然在这件事上尝到了甜头,他们说要好好总结加装电梯的工作经验,把“社区自治”在社区事务中真正推广开去。在此,笔者想陈述一个并非新颖的观点:所谓权利,是权和利“两位一体”,利生权行,权为利谋;要使老百姓在社区事务中真正承担起责任,发挥主体作用,首先须明确其在社区事务中的经济地位和经济责任。
最后,“你提要求,我服务”还提升了社区工作以及政府在社区中工作的水平。还是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例,虽然摆正了关系,推进了自治,实践了“老百姓的事情老百姓自己办”,但是,许多事情并非老百姓自己办就能办得了。比如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启动成立居民工作小组、帮助协调与承建单位的关系、督促项目依法依规运行,乃至动员社会力量为困难户筹资等等,都离不开社区组织的协调服务,也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服务。因此,“你提要求,我服务”也有效拓展了社区组织及政府相关部门在社区中的工作内容。从中我们或可以进一步总结:第一,推行“社区自治”,首先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居委会以及党的相关基层组织,其工作任务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其工作方式也需要从“越俎代庖”或“无所作为”两种极端,转变为真正做好服务、发挥引领作用。第二,推行“社区自治”,居民虽是自治的主体,但居民在社区事务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仍离不开社区组织,也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可以说社区自治是社区事务的现代综合治理,具有治理行为的主体复合性。通过居民自治主体和其他方面主体的复合运行,才能使“社区自治”更好落地。
在这次考察调研中,上城区住建局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陈科长告诉我们,上城区近几年每年加装老旧小区电梯的数量均保持在60 台左右。在这个数字的背后,我们看到了“社区自治”在杭州的成功实践。
作者单位: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
标签:社区自治论文; 旧小区论文; 电梯论文; 实践论文; 生活品质论文; 社区工作论文; 杭州论文; 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