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列宁时期苏联共产党执政体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苏联论文,党执政论文,体制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04(2009)04-0058-07
十月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任务:如何执政,用什么方式成功领导俄国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针对这些问题,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进行了艰辛的思考和探索。在探索的基础上,建立了苏俄初期的执政体制,然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新体制解决了一些问题,同时,还有一些重大问题没有解决。
一、布尔什维克党执政的价值取向——列宁关于执政党建设的理论
在整个苏联共产党①形成过程中,早在布尔什维克党建立时期,党就确立了自己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革命的胜利,意味着最低纲领所确定的目标实现,执政以后,党的任务就是逐步实现最高纲领所确立的目标。如何实现最高纲领所确立的目标,是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后必须对待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布尔什维克党在进行革命的丰富实践中已经形成了相当完整的、系统的革命理论、路线、政策和策略。十月革命的胜利,证明了党的革命理论、路线、政策和策略的正确,但关于革命胜利后如何领导新政权实现最高纲领所确定的目标,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只是有一些设想性的原则规定。因此,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理论需要在党执政的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和总结。这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给布尔什维克党提出的必然要求。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在执政初期就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理论进行了艰辛的思考和探索,这些思考和探索便构成了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初期的理论基础。研究布尔什维克党执政体制,必须考察列宁的执政党建设理论。
从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到1924年列宁去世的六年多时间里,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经历了国内战争的考验,其政策经历了从战时共产主义到新经济政策的转变。在这六年多时间里,列宁不断地总结党领导苏维埃政权实践的经验,对执政党建设的理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1.党在完成了革命的任务后要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就不失时机地提出布尔什维克党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他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1]。由于俄国是一个经济上十分落后的国家,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尽快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尽管,十月革命胜利后,苏俄又进行了三年国内战争,但列宁始终没有忘记执政党的这一首要任务。国内战争刚结束,列宁就明确指出:“经济任务、经济战线现在又作为最主要的、基本的任务和战线提到我们面前来了。”必须“把全部注意力转到这一经济建设上去。”[2]137
2.强调加强党对苏维埃政权的领导和控制,同时,列宁也初步提出了党政职能分开的思想。列宁指出:“我们党是一个执政党,党的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定,对于整个共和国都是必须遵守的。”[3]55“任何一个国家机关没有党中央的指示,都不得决定任何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4]27。“作为执政党,我们不能不把苏维埃的‘上层’和党的‘上层’融为一体,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3]11但是,为了适应党的中心任务是搞好经济建设的要求,列宁晚年提出,党的领导方式应有相应的改变,党政之间应有各自的职权范围。他说:“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像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5]64可见,在党政关系问题上,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当时的认识还只是初步的、矛盾的,并没有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这一复杂问题。
3.强调党内民主和集体领导的重要性,反对个人崇拜。列宁时期十分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党内有在一定条件下讨论争论问题、进行批评的充分自由,有正常的民主生活,即使在内战时期,党内政治生活仍很活跃,民主空气仍是浓厚的。“对一切最重要的问题,在全党必须遵守的党的决议未经通过以前展开广泛的讨论和争论。充分自由地进行党内批评,集体制定全党性的决议。”[6]54列宁认为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为此,他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在十月革命后的六年多时间,俄共(布)共召开了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五次全国代表会议,45次中央全会。尽管列宁明确主张,党必须有一批富有才能、经过考验、受过长期教育和专门训练,并能彼此密切配合的领袖,但他同时主张,领袖不是圣人,绝不能培植对领袖的个人崇拜。
4.强调无产阶级政党要重视正确处理执政党和群众的关系。人民群众是共产党力量的源泉,离开人民群众,共产党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列宁认为,我们需要的党应该是真正同群众有经常联系的党,善于领导群众的党。“在人民群众中,我们毕竟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了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整个机器就要散架。”[5]109他尖锐地指出: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最大最严重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就是先锋队往前跑得太远,没有‘保持排面整齐’,没有同全体劳动大军,即同绝大多数工农群众保持牢固的联系。”[7]589为了不使执政党脱离人民群众,列宁亲自制定了国家机关的立法制度。他要求把国家机关的负责人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领导干部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全党的生活准则。
二、布尔什维克党执政体制的初步确立
布尔什维克党的执政方式是通过执政体制体现出来的。一般的说,执政党的执政体制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执政党组织制度或组织体制,这是执政党活动的基础和依托,也是考察执政党是民主政党还是专制政党的关键要素;二是执政党与国家体制的关系,简单地说,即党政关系;三是执政党与群众的关系,党应是国家权力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其中党政关系是执政体制的核心。政党组织体制和国家体制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两个相对独立的体制。对于执政党来说,如何有效地运用国家体制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是衡量政党执政成功与否的标尺;对于国家体制来说,政党是体制外的力量,因而,它可以是国家的领导核心或者国家体制的控制者,不可能是国家体制内的权力中心。因而,政党要有效地执政,要么进入国家权力中心,成为国家权力的主体力量,要么通过一定的体制、机制控制国家政权。因此,要考察布尔什维克党的执政体制的形成,关键是党的组织体制与国家体制的关系。
(一)布尔什维克党的组织制度
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在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后,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成为布尔什维克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第二层次是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如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制度等;第三层次是党的具体工作制度,主要指党的各级机构的构成及其功能。党的组织制度是这三个层次的有机统一体。第一层次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和灵魂,贯穿于整个党的组织制度中;第二层次构成党的组织制度的内容;第三层次反映党的组织制度的运行。
我们知道,布尔什维克党是在与修正主义、改良主义、机会主义的争论中,在反对沙皇专制制度的革命斗争中建立起来的,党的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组织制度也是适应革命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布尔什维克党成为执政党后,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就成为必然要求。但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最初时期,苏维埃政权处于国内战争和外国武装干涉的险恶环境之中,为了保卫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布尔什维克党被迫实行列宁所称的“最严格的集中制”或“极端集中制”,以应对险恶局势。到国内战争结束之际,布尔什维克党已经成为一个高度集中制的政党,其组织制度的主要内容是:1)“战斗命令制”。全党直接服从军事纪律,实行党组织的军事化,工作机制趋向“战斗命令制”,下级组织必须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上级机构的命令。2)干部委任制。虽然党章规定党的一切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但由于形势的需要,往往要“对应由选举产生的职务实行任命”[6]41。而且明确宣布这在原则上是必要的。3)党的权力进一步由中央委员会向中央政治局集中。按照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是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成为执政党之后,中央委员人数不断增加,使中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和解决十分紧迫的问题的难度加大。1919年3月党的八大决定在中央委员会设立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政治局负责“对不能拖延的问题作出决定”,组织局负责“指导党的全部组织工作”,书记处负责处理党内日常事务。这本是健全和完善中央领导机构的重要步骤,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党内权力的集中。在八大以后不到四年中,列宁主持的政治局会议就有296次,共处理和决定了2851个问题[8]27。可以说,政治局解决了所有一切有关国内和国际政策的问题。甚至有些具体的政务也搬到政治局去解决。
虽然在这一时期列宁特别强调集中制,但列宁明白,无产阶级政党本质上说是民主的政党,集中制对党来说是暂时的,民主制才是长期的。国内战争结束后,列宁敏锐地注意到过于集中的党内组织制度使党发生了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的倾向。“战斗命令制”往往成为压制的代名词,于是,他倡导对党内组织制度进行改革。主要措施包括:1)实行“工人民主制”,取消委任制,推行普选制、报告制和监督制,取缔派别组织。2)建立党内监察体制,在党内建立监察委员会,同党委会“平行地行使职权”,对党的领导机构进行监督。3)加强中央委员会的权力;严格规定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处理日常工作。这些改革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其出发点是明确的。可惜由于党的集中制的组织制度的惯性以及列宁英年早逝,其改革设想未能付诸实施。因此,这一时期其党内组织制度仍以集权为主要特征。
(二)党与国家体制的关系
党与国家体制的关系即布尔什维克党如何通过国家体制执政,是以党代政?还是党政职能分开?在这方面,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是,布尔什维克党建立国家体制的实践表明,党从理论到实践上没有解决这个复杂问题,只是很笼统地提出划分党政的职权范围。所以,由于执政党本身集中制的体制的影响,国家体制自然地也朝着集中化的方向发展。
事实上,十月革命前后,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曾十分推崇巴黎公社的经验,主张建立“直接民主”的政治制度,这种认识也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践中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佐证。在《国家与革命》等著作中,列宁就设想无产阶级国家管理制度是“人民管理制”、巴黎公社式的直接民主制,“要建立由群众自己从下面来管理整个国家的制度”[9]153。十月革命后,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以极大的热情和真诚的努力,来唤起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新国家的管理工作。在1918年3月党的七大上,列宁还强调指出,“苏维埃政权是群众立即开始学习管理国家和组织全国范围内的生产的机构。”“对我们来说,重要的就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这是十分艰巨的任务,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一个党所能实现的。”[10]为此,在建立苏维埃政权机关的过程中,布尔什维克党选拔了大批优秀的工人和士兵进入国家机关,并让他们担任重要职务。
但是,实践越来越表明,在俄国立即实行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到所有人都来参加国家管理和监督工作是不现实的。国内战争开始后,苏俄国家政治体制的建设发生了从建立高度民主政治的理想和初步尝试,向着权力集中、民主受到相当程度限制的方向转变。这种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从人民管理制向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转变。之所以实现这一转变,是因为在政治经济文化极其落后的俄国实现人民直接管理国家是不现实的。列宁也意识到,和任何类型的国家机器一样,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也是一套复杂、精巧的体制和机制。所以,掌权的工人阶级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是无法做到的。在经过一年的实践后,1919年3月,列宁在党的八大上坦率地承认:“苏维埃虽然按党纲规定是通过劳动者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11]这就表明,苏俄政治体制还不是“人民管理制”,而是由无产阶级先进阶层,即共产党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体制。
为了党有效地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布尔什维克党通过把政权机关的职能大量转到自己手里的方式,来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在这方面,布尔什维克党采取了四项具有决定意义的措施:一是建立党的部门管理机构和组织专职队伍。1919年党的八大决定成立几个部作为党务管理机构。会后5个部立即成立:情报和统计部,组织指导部,档案和分配部,巡视员部,总务部。农村部和妇女工作部稍后成立。二是由党的机关行使人事分配大权。三是党的机关在经济上独立于苏维埃国家机关,由中央委员会直接给地方党委会拨经费。这笔经费由内务人民委员会提供。四是大量接受新党员入党。1919年八大时,布尔什维克党有25万党员,到1920年9月,党员猛增到60万人。1921年3月,十大时党员总数大约75万。仅1919年10-12月的“党员周”里,就发展了大约20万党员。新入党的党员相当一部分被充实到党和国家机关。1922年,在党的机关中工作的党员占到全体党员的30%[12]。通过党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和接管,党成了整个国家机器的核心。国家和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都以上下级的关系服从党的机关。列宁强调指出:“任何一个国家机关没有党中央的指示,都不得决定任何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4]27
列宁时期实现的党与国家政权关系的这种转变,是在布尔什维克党从理论上还没有解决党政关系问题的基础上实现的转变,这种转变在共产党执政史上是总的转变,是最重要的转变。这一转变对以后社会主义国家体制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2.从多党合作执政向一党执政、一党独存的政党体制转变。十月革命前后,俄国的政治现实是多个政党并存,面对多党存在的现实,布尔什维克党设想建立苏维埃体制内的多党体制。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党将多党联合执政的设想付诸实施。1917年,在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选出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里,布尔什维克同左派社会革命党及其他一些团体按平等原则参加了委员会的工作,组成了多党联合权力机构,之后,布尔什维克同左派社会革命党又组成了联合政府,有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代表参加了人民委员会,担任农业、司法、邮电等人民委员部的人民委员(部长),人民委员会的许多职能部门也都有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参加。可见,在苏维埃政权初期,苏俄实现了多党联合执政。然而,多党联合执政的局面并未维持多久,同德国签订布列斯特和约和实行余粮收集制,给左派社会革命党与布尔什维克的合作以沉重的打击。1918年7月,左派社会革命党在全俄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对苏维埃政府的不信任议案。在其动议遭到否决之后,他们又铤而走险,派人刺杀了德国驻俄国大使米尔巴赫,并发动武装叛乱。对此,布尔什维克党采取坚决措施,平息了叛乱。布尔什维克同左派社会革命党的联盟彻底破裂。在平息各地叛乱的过程中,苏维埃政府宣布取缔并镇压一切反苏维埃党派。1920年9月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决定,“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共产党”。1921年俄共(布)十大通过列宁起草的《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规定:“代表大会责令立即毫无例外地解散一切不论按何种政纲组成的集团,并责成所有组织密切注意,禁止任何派别活动。凡是不执行代表大会这项决议的,应立即五条件地开除出党。”[6]65列宁在十大上说,“党必须团结、党内不允许有反对派存在,这就是从目前形势中得出的政治结论”,“现在不应当有反对派,现在不是时候!”[3]281922年,俄共(布)十一大宣布:“剥夺一切敌视苏维埃政权的政治集团的组织自由”,“俄国共产党是国内惟一合法的政党。”[6]173这样,到1922年底,一党独掌政权的执政体制在苏维埃俄国确立起来了。
3.从理论上强调实行选举制到实际运行中委任制的普遍实行。列宁在十月革命前提出,在我们所要的共和国里。“一切官吏自下而上全由选举产生并可以根据人民的要求随时撤换”[9]341。但在国内战争开始后,整个共和国变成了军营。党政组织的军事化、工作方法上的战斗命令制和组织制度上的“极端集中制”,使任命制普遍实行起来。1919年党的八大决定党的工作人员的分配全部由中央委员会掌握。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又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对应由选举产生的职务实行任命在原则上是必要的[6]41。因此,在内战期间,俄共(布)中央向党、政、军、工会等各级机构委派了大批的领导干部。据统计,1920年4-11月间,中央委员会就任命了37547名干部,把他们安排在最主要的、最艰巨的岗位上[8]33。尽管普遍任命制在内战的条件下是必须的,它体现了特殊环境中党对非党群众的领导作用,但是,任命制同苏维埃国家民主原则是相悖的。因而,内战结束后党的十大决定要“排斥一切委任制”。然而广泛实行任命制的状况并未改变。如1922年党中央就实施了10000多项任命,其中有一半涉及领导干部。
至此,苏俄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便初步建立起来了。把国内战争时期形成的政治体制的基本特点仅看成是“战争条件下的”是不够的,这个体制与其说带着国内战争时期的色彩,不如说带着过渡时期的色彩[13]。因为,苏维埃政权是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建立起来的,布尔什维克党在当时是一个有完整组织体系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党,党的组织体制不能不影响到国家体制方面,同时,对布尔什维克党来说,建立新型的苏维埃政权没有经验,只能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总结,而当时俄国的国内外条件给予布尔什维克党选择的空间是极其有限的,权力集中有利于新政权克服当时的困难。但是权力的集中,尤其是不受监督的权力集中必然产生官僚主义。事实也是这样,国内战争结束后,随着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和国家进入和平建设时期,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给经济工作带来了危害,并使党和国家机关中产生了官僚主义现象。
列宁敏锐地发现权力过于集中的苏俄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因而,他在晚年极力主张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如:改革国家机关,加强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如果不进行有系统的和顽强的斗争来改善国家机关,那我们一定会在社会主义的基础还没有建成以前灭亡”[14];改组工农检查院,将党的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合并起来,使中央监察委员会享有与中央委员会并行的权力,以便强化监督;增加中央委员会的人数,增强党的领导核心的稳定性,将“掌握着无限的权力”的总书记斯大林从总书记的位置上调开。但是,由于党和国家的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在国内战争时期已经基本确定下来了。列宁在有限的时间里进行的改革显然无法改变这一体制的框架和基本原则。在集中制与民主制的博弈中,集中制从趋势上压过了民主制。权力集中的状况随着列宁的去世和斯大林的掌权进一步强化了。
三、关于苏联共产党初期执政体制的思考
关于如何看待布尔什维克党初期执政体制的问题,事实上是涉及对列宁的评价问题,必须肯定,列宁时期苏联就建立了集中制的执政体制,但列宁本人是追求民主的,只要条件允许,列宁就及时地探索新体制的民主形式,列宁以他近乎完美的人格和民主作风不断探求新型国家的制度建设,为党和国家的体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建设留下了一份宝贵的遗产。但是,在布尔什维克党执政体制初期形成阶段,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进一步思考。
(一)布尔什维克党在建立执政体制的过程中并没有从理论上解决党政关系问题
如前文已经提到,列宁一方面提出党政分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提出“作为执政党,我们不能不把苏维埃的‘上层’和党的‘上层’融为一体,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3]36一方面提出党不能制定法律,另一方面又认为“党的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定,对于整个共和国都是必须遵守的。”[3]11为什么列宁的认识如此矛盾呢?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实质上是在党和国家的关系问题上,在党作为领导力量如何领导国家的问题上,列宁本人也没有完全弄清楚。列宁本人就常把“领导”和“管理”两个词语混淆起来,实际上,什么是领导,什么是代替,什么是总的领导,什么是管理,什么是频繁的干预,这些问题在刚刚执政的布尔什维克党的政治词汇中是分不清楚的。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对一个刚刚取得政权的、没有执政经验的党来说,要分清上述问题是需要时间的。
从政治学意义上讲,党和国家是两个有着紧密联系的又相互不同的政治体系,国家体制的运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对国家体制来说,党是体制外力量,而不是国家体制内的权力中心。党的组织体制的运作也有自己的原则。布尔什维克党在掌握政权后,逐渐感觉到国家权力的独立性,在苏维埃机关取代旧的国家机器后,苏维埃的网络逐渐取代了党的网络成为党中央领导和控制各州的主要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布尔什维克党本身怎样活动的问题。有人甚至提出党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党的机构可以取消了。这对领导革命的布尔什维克党来说显然是一种危机。要解决危机,放弃领导权与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是相悖的,因而是绝对不允许的。那么,只能有一种选择,那就是加强党的领导。用什么途径来加强党的领导呢?一般的说,可以有两条途径:一是党直接进入政府,成为政府中的主体力量,党通过政府机关工作的党员来实现对政府领导;二是通过一定的机制,控制政府,使政府成为依据党的意志行动的组织。
俄国革命的历史逻辑决定了布尔什维克党在国家体制的建设中是绝对的主导力量。因而,它有力量、有能力、有条件全面加强对国家体制的控制,从而牢牢控制整个国家,历史的事实也是这样。在布尔什维克党建立国家体制的实践中,一方面布尔什维克党直接进入政府,尤其是1922年后其他党派被取缔,布尔什维克党成为惟一执政党控制了国家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从而有效地控制了政府;另一方面布尔什维克党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并明确规定了各级组织的职责。在党组织内部,下级组织绝对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在对国家和政府的关系方面,党主要通过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实行总的领导,同时掌握人事分配大权,从外部实现了对国家政权体制的控制。这两种控制途径必然为权力高度集中提供政治基础,也为国家权力向党的核心机构集中和以党代政的执政体制提供了政治基础。尽管列宁敏锐地发现了集权带来的问题,并提出改革政治体制的问题,但这些零星的极有价值的改革无法改变这一体制总的发展趋势,况且,历史给予列宁的时间是有限的。由于没有从制度上解决好党政关系问题,因此,从苏俄国家体制建立初期,在党和国家的权力关系上,党和国家一体,以党代政的可能性一直存在,这为列宁以后苏联走向党政合一、以党代政奠定了基础。
(二)列宁时期确立的布尔什维克党执政体制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互矛盾的产物,具有过渡的色彩
布尔什维克党从建立时期就已经确立了完整的思想体系,十月革命的胜利为布尔什维克党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追求提供了前提条件,但是理想追求与现实国情的矛盾在新国家建立后就表现了出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不得不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进行艰难地选择。俄国革命胜利后思想领域的现实情况是:俄国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加之在战争年代布尔什维克党没有条件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所以,尽管俄国先进的知识分子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水平,但对俄国普通民众来说,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是相当肤浅的、表面的。正如有的学者分析的:“当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政治价值观被人们所接受的时候,并不是由于人民群众真正取得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认同,而是因为共产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布尔什维克党人的价值形象正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朴素的政治价值理想,这种信仰的认同方式必然造成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用头脑中已有的传统政治文化去理解共产主义信仰。”[15]由于缺乏对共产主义的理论认同,人们对共产主义的理解只能从狭隘的小农意识出发,对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以为革命胜利后就可以马上进入理想社会。这种思想认识,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政治经济领域的实践中充分地表现了出来。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就是经济领域中“直接过渡”这种理想主义思想的实践,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行导致苏俄出现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后,列宁不得不承认:在一个小农的国家里,在生产很不发达的情况下,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在经济上是不可能的。”[2]55“我们在经济进攻中前进得太远了……如果我们不能实行退却……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7]720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就成为布尔什维克党在理想与现实的选择中的必然结果;在政治领域,“直接民主”的理想模式无法实现后,布尔什维克党不得不建立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体制,而党为了能够有效地代表人民管理庞大的国家,布尔什维克党选择了把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大量地转到自己手里的方式,来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在理想与现实的抉择中,布尔什维克党不得不面对现实。布尔什维克党初期执政体制就是在崇高理想追求与现实的磨合中确立起来的,只是在列宁时期,这种体制还未最终定型。
(三)列宁从来没有把“一党制”说成是社会主义的必然规律
苏维埃政权初期从多党制到一党制的转变是当时俄国的历史条件和阶级斗争状况决定的,究其主观责任而言,主要责任在其他党派,布尔什维克党也负有一定责任。
从客观历史方面看,俄国专制制度的传统对俄国一党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俄国历史上没有民主传统,没有建立民主制的经济基础。政治上实行沙皇君主专制,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是大地主土地占有制和垄断资本主义,因此,严格地讲;革命前缺乏民主设施和民主文化传统,居民也不具备相应的社会心理。在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后,甚至同是以社会主义为目标的布尔什维克、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也无法达成协议,经常用暴力和恐怖手段解决分歧。这是苏俄最终形成一党制的重要原因之一[16]。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同意实行多党制是有原则和条件的,即俄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参加苏维埃政权的各个政党必须在苏维埃范围内和平斗争,相互竞争;坚持苏维埃政权的原则,即坚持“由最近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多数掌握政权的原则”,“少数必须忠实诚恳地服从多数”[17]71。列宁曾在党的九大上说,“党内务派,只要是正确的,它们之间结成联盟永远是需要的,这应当始终是实行正确政策所必不可少的条件”[18]。1921年初,列宁进而认为,“各个不同的派别联合起来(特别是在代表大会之前),自然是可以允许的(追求选票也是允许的)。但是这样做,必须是在共产主义(而不是工团主义)的范围内”[2]241-242。显然,列宁主张的多党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以共产党为主体的政党体制,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然而,其他政党并不愿意遵循这些原则,相反他们反对在俄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左派社会革命党人虽然承认社会主义,但他们不同意布尔什维克党的政策,并且走上了武装对抗苏维埃政权的道路,布尔什维克党理所当然地进行了镇压。由此可见,是其他政党而不是布尔什维克党破坏了多党合作制度,正是在其他党派不愿意与布尔什维克党合作并使用暴力反对苏维埃政权、反对布尔什维克党的情况下,列宁的思想才由多党合作转向一党执政,列宁指出:“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退出了,这不能怪我们。”[17]30
应当承认,布尔什维克党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也负有责任,考察这一段历史,我们发现取缔和消灭其他各个党派不是发生在激烈的国内战争时期,而是发生在国内战争结束特别是开始实施新经济政策之后。如果说左派社会革命党、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等因发动和参与叛乱而遭到镇压是他们咎由自取的话,那么不允许另外一些完全赞同布尔什维克党的纲领、坚决拥护苏维埃政权并愿意与之合作的政党继续存在就是布尔什维克党的责任了②。“当国内战争已经结束,以喀琅施塔得起义爆发为标志,明确警告布尔什维克不能再实施军事共产主义政策时;当经济上转入和平建设而需要宽驰政治气氛与之相配合时,反而对反对党人不光是一律拒之于政权机关之外,而且是采取更为严厉的镇压措施,显然对日后苏俄政权建设留下了深重的影响。”[19]
收稿日期:2008-08-12
注释:
①苏联共产党的前身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俄国共产党(布)、全联盟共产党(布)。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于1898年3月。1903年7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分裂为两派——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形成,简称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1918年3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改名为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俄共(布)。1925年12月,俄共(布)改名为全联盟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联共(布)。1952年10月,联共(布)改名为苏联共产党,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苏共垮台和苏联解体。本文在主标题中用苏联共产党,在具体论述中考虑到历史原因则用布尔什维克党或苏联共产党。
②如1918年9月科列加耶夫建立的革命共产主义者党,同月扎克斯建立民粹派共产主义者党。这两个党继续同布尔什维克党合作,坚决拥护苏维埃政权,1922年俄共(布)十一大决议宣布俄共是国内惟一合法的政党后,这些政党与其他政党一起被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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