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得失”与“对得失的思考”--论“王绵去世父亲”句式的含义与生成_王冕论文

“计量得失”和“计较得失”——再论“王冕死了父亲”的句式意义和生成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得失论文,死了论文,句式论文,父亲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病笑类”动词带宾语现象

不及物动词分为两类,一类是“非作格动词”,可以“病”和“笑”为代表,就叫“病笑类”;一类是“非宾格动词”,可以“死”和“来”为代表,就叫“死来类”。在汉语里区分这两类不及物动词所依据的主要语言事实是:

(1)王冕的父亲病了。*王冕病了父亲。

王冕的客人笑了。

*王冕笑了客人。

(2)王冕的父亲死了。王冕死了父亲。

王冕的客人来了。

王冕来了客人。

“生成语法”认为,“病笑类”动词惟一的论元在深层结构处于主语位置,论元结构是[NP+V],表层不能带宾语说成V+NP,如(1)右首两句不成立。而“死来类”动词惟一的论元在深层结构处于宾语位置,论元结构是[V+NP],表层也能带宾语说成V+NP,如(2)右首两句成立。

沈家煊(2006)曾指出,“王冕病了父亲”不成立,但是“王冕家病了一个人”成立。还有人发现“王冕病了一个工人”也成立(“王冕”理解为工头)。刘探宙(2008)一文更是发现了大量“病笑类”动词带宾语的句子,因为重要,抄列如下:

(3)(非典的时候)小李也病了一个妹妹。

郭德纲一开口,我们仨就笑了俩。

在场的人哭了一大片。

不到七点,我们宿舍就睡了两个人。

不到六点,那群孩子就起了天天和闹闹两个。

立定跳远(全班)已经跳了三十个同学了。

我大学同学已经离婚了好几个了。

当年那几对小情侣现在就分手了小赵和小李一对。

这次流感小班的孩子咳嗽了五六个。

他们办公室接连感冒了三四个人。

学校毕业了一批又一批,同学结婚了一个又一个。

今天上午这台跑步机一连跑过三个大胖子。

动词以单音节为主,但是也不乏双音节的。动词后NP通常是无定的,但是也可以是有定的,如“天天和闹闹两个”、“小赵和小李一对”。动词后主要带“了”,其次带“过”(最后一例),不能带“着”。动词前常常有副词“就”和“已经”。刘文指出这些例子最主要的共同点是动词后NP必须搭配数量成分。

其实,对“死来类”动词而言,它们带宾语的句子有许多也要搭配数量成分,否则就听上去不自然或者不成立,特别是当动词后不带“了”的时候,例如:

(4)他烂了五筐苹果。?他烂了苹果。

他飞了三只鸽子。

?他飞了鸽子。

老王刚死一头牛。

*老王刚死牛。

他们队新来两个队员。

*他们队新来队员。

她又长两根白头发。 *她又长白头发。

这样一来,“死来类”和“病笑类”的差别缩小或模糊化了,原来区分这两类动词的主要语言事实,即“*王冕病了父亲”和“王冕死了父亲”的对立,“*王冕笑了客人”和“王冕来了客人”的对立,看来不是绝对的。而从表层的结构上看,“王冕死了父亲”和“王冕病了一个妹妹”之间的相似度显然大于“王冕死了父亲”和“王冕的父亲病了”之间的相似度。

二 句式和动词哪个更重要

差别缩小不等于差别消失,不能因为有(3)和(4)就否认(1)和(2)之间的对立。不过有一个问题:句子的意义由两个方面决定,一个是句式的属性和意义,一个是谓语动词V的属性和意义,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哪一方面更重要呢?是“了”和“”这种句式的差异更重要呢,还是“非作格”和“非宾格”这种动词的差异更重要?当两方面发生冲突的时候,哪个服从哪个?

沈家煊(2006)认为,以“王冕死了父亲”和“王冕来了客人”为代表的句式“”表达“得失”义,并把“王冕家病了一个人”放进来跟“王冕死了父亲”比较王冕所受损失的大小,他不是不知道动词“病”和“死”分属两类,而是看重表层句式的相似而忽视深层动词的差异。有了上面(3)和(4)这些事实,我们更有理由认为句式的力量要大于动词的力量。“死来类”动词本身有得失义,自然能进入“”句式,“病笑类”动词虽然本身没有得失义,但是只要进入了“”这个句式,句式所表达的得失义就会强行附加到动词身上去。

那么为什么“王冕病了父亲”不成立,而“王冕家病了一个人”或“王冕病了一个工人”就能成立呢?下面就来解答这个问题。

三 有无得失的问题

首先,V属“病笑类”、带数量成分的时候,是不是句式“”就不表得失了?刘探宙(2008)拿(5)跟(6)做比较①:

(5)乐乐班今天早晨哭了两个孩子。[用“了”表示计数]

(6)屋里哭着两个孩子。[用“着”表示存现]

着眼于动词后加“了”和加“着”的区别。她认为(5)表“计数”,而(6)表“存现”,这样就否定了(5)所属的句式是表得失。其实(6)也表“计数”,哭着的孩子是“两个”。我们认为更应该这样来比较:

(7)乐乐班今天早晨哭了两个孩子。(=(5))

(8)乐乐班今天早晨两个孩子哭了。

这两句分属两个不同的句式,但不是一个“计数”一个“不计数”的差别,而是都表示“计数”,不过前一个“计量得失”,后一个“不计量得失”。

刘文还比较以下两句,仍然说(9)所属的句式是表示“计数”:

(9)小班20个孩子今天哭了10个。[用“了”表计数]

(10)小班每天都哭几个孩子。[不用“了”表配比]

其实用“了”的(9)也表配比,是“哭了的”和“没哭的”的配比,而不用“了”的(10)是“哭的”和“不哭的”的配比。还是应该这样来比较:

(11)小班20个孩子今天哭了10个。(=(9))

(12)小班20个孩子的10个今天哭了。

(11)和(12)都在配比,差别是(11)配比得失,(12)不配比得失。

动词“哭”和“笑”本身没有得失义,但是像(7)和(11)那样进入“”这个表得失的句式后,就强行附带上得失义。一般情形下,“笑”附带“得”义,“哭”附带“失”义。“郭德纲一开口,我们仨就笑了俩。”跑去听相声,笑才值得,才有所得。“乐乐班哭了两个孩子。”要是一个都不哭,这个班就好好的无所失。说话人正是在觉得笑和哭关系到得失的情形下才使用这样的句式,不然就只需用“了”或“”句式,说“我们三个中的两个笑了”或“乐乐班,两个孩子哭了”。因此我们要澄清的一点是:当我们说“”这个句式表“得失”时,实际是指“说话人认为事情有关得失”。

还有人(如刘晓林2007)认为“”的句式意义是表示广义的“隐现”,V为“病笑类”动词时更是如此。其实“隐现”和“得失”有自然的联系,“得失”也是一种“隐现”,是一种典型的隐现,“隐现”也可以看作“得失”,是泛化的得失。“见得”和“消失”这两个词就是“见—消”和“得—失”的组合,下面两句“隐现”义和“得失”义交融,难以区分:

(13)他们队走了两个主力。[隐和失]

他们队来了两个主力。[现和得]

”这个句式的概括意义不妨说是表示“隐现”,而典型的隐现就是“得失”,所以我们习惯上就说这个句式的意义是表“得失”。“构式语法”认为每个构式(construction)有一个概括各个实例的概括意义,还有一个以典型实例为代表的典型意义。这方面句式和词项是一样的,例如“饭后吃个水果”和“饭后吃个苹果香蕉什么的”这两种说法中,“水果”一词是概括的说法,“苹果香蕉”是取其典型来说。

“得失”和“隐现”是动态过程,那么表示静态的存现句是否也有得失义?也可能有,但是需要特定的上下文。例如:

(14)工作没着落,家里还躺着个病人。

屋里哭着两个孩子,怎么在家里写作?

当然,要强调动态和静态的区别,可以不把“”归入得失句。不强调动态和静态的区别,则把它归入广义的得失句也可以。要知道句式的分类归并和词的分类归并一样,并非只有一种可能。句式系统和词汇系统一样也是分层次的,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我们说“王冕家死了一个人”和“王冕家病了一个人”属于同一个句式“”,概括的句式义是表“隐现”,这个句式下面又可按V是“病笑类”还是“死来类”细分为两个,一个偏重表一般的隐现,一个偏重表典型的隐现即得失。同样,在一个较为概括的层次上我们说“村里死了几个人”和“村里死过几个人”属于同一个句式“”,概括的句式义是表“得失”,这个句式下面又可按助词PL是“了”还是“过”细分为两个,一个表示得失的“实现”,一个表示得失的“经历”。当然,我们也可以在一个较为概括的层次上说“王冕死了一个妹妹”和“王冕死了父亲”属于同一个句式“”,概括的句式义是表示“得失之实现”,这个句式下面又可按是否带数量成分而细分为两个,一个对得失“计数”,一个对得失“不计数”。

四 是得是失的问题

我们在一个较为概括的层次上说“”句式表得失,这个句式下面又可按V是“来”“笑”等正面词和“死”“哭”等反面词分为两个,一个表得,一个表失。刘探宙(2008)说,V为“来”不一定表得,也可以表失(“我来了个病人,进门就跟我要钱”),V为“死”不一定表失,也可以表得(“他死了这么多的对头,心中很是高兴”),“笑”和“哭”也一样,例如“老爸死了,家里才哭了一个儿子”和“我说错一句话,他们居然笑了一大片”。她因此认为“得失”作为句式意义的定位还“值得修正”。

我们的回应很简单:第一,要区分句式(type)和句例(token),句式是抽象的,句例是具体的。第二,句例也要区分一般(无标记)情形和特殊(有标记)情形。把具体的语境尽量排除,也就是在一般情形下,来字句表得,走字句表失:

(15)他们队来了一个人。[偏向表得]

他们队走了一个人。[偏向表失]

“来”和“得”有自然的联系,“去”和“失”有自然的联系。词汇中有“失去”和“得来”但没有“失来”和“得去”,有“来宾”没有“去宾”,“大势已去”的“去”就是“失去”。加上特殊语境的句例,来字句可表失、走字句可表得,一点也不奇怪,但你总得区分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塞翁失马,安知非福,生活中因得而有所失、因失而有所得的事情多得很。同样一件事情,有人认为是得有人认为是失,这也很正常。所以当我们说这个句例表得、那个句例表失时,实际是“说话人认为这件事情为得、那件事情为失”。总之,句例表得表失可能因人而异、随语境而改变,但是并不能因此否认得失的一般情形,也并不影响把句式的意义定位为表得失。

五 得失大小的问题

沈家煊(2006)说,“王冕死了父亲”能说,“王冕病了父亲”不能说,这是因为“父亲去世”比“父亲生病”更容易跟“丧失”建立因果联系。这就是得失大小的问题:父亲去世的损失要大于父亲生病的损失。刘文认为得失大小无法解释为什么“王冕家病了一个人”能说。其实得失量的大小也是说话人认定的,先看我举过的一对例子:

(16)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

?王冕七十岁死了父亲。

后一句听上去不自然,我原先的解释是:从事理或常情上讲,人到七十岁时父亲去世不是什么重大损失。这个解释没有错,但是要补充一个事实:

(17)?王冕七岁才死了父亲。

王冕七十岁才死了父亲。

加上副词“才”之后,七岁句反而不自然,七十岁句反而自然了,为什么?众所周知,“才”是个表示“主观量”的副词,是说话人认为前头的数量偏大。前一句的意思是说话人预期王冕三岁父亲就死,这显然违背常情。后一句的意思是说话人预期王冕五十岁父亲死,这符合常情。一般是人到五十父亲去世,结果是七十父亲才去世,所以后一句与其说是表失,不如说是表得。就好似我买了个便宜货就会觉得自己“赚了”,买了个大便宜货就觉得“赚大了”一样。要是王冕九十岁才父亲去世,那就是大“得”。那么“王冕二十岁死了父亲”又如何呢?也可以加上“才”和“就”来看:

(18)王冕二十岁就死了父亲。(张冠五十岁父亲才死呢。)

王冕二十岁才死了父亲。(张冠七岁父亲就死了呢。)

“就”也表示“主观量”,跟“才”相反,是说话人认为前头的数量偏小,所以前一句是说话人认为王冕跟张冠相比有所失,后一句是说话人认为王冕跟张冠相比有所得。

我们要补充并澄清的一点是:是否采用这种句式虽然跟客观上事情的得失大小有关,但是归根结底取决于说话人是否认为得失的大小值得计较。即使客观上得失量不大,只要说话人计较这个得失量,这个得失量对说话人来说就是大的。所以这种句式的句式意义与其说是“计量得失”,不如说是“计较得失”。“计量”是客观的,“计较”是主观的。

现在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病笑类动词”进入“”句式时要带数量成分,为什么听上去不太顺口的句例(“小班哭了两个孩子”)加上个“就”字就顺口(“小班就哭了两个孩子”)。我们的解释是:“死来类”动词本身有得失义,“病笑类”动词本身无得失义,所以后者要带上数量成分来计量(最好再加上个“就”或“才”)才表明说话人在“计较得失”。

(19)乐乐班就哭了三个孩子。(我还以为都不会哭呢。)

乐乐班才哭了三个孩子。(我还以为都会哭呢。)

加“就”是说话人认为后头的数量偏大,所以是表失;加“才”是说话人认为后头的数量偏小,所以是表得。“死来类”动词宾语为专名或惟一对象时常加个量词“个”,得失义增强,也是这个道理:

(20)北京城来了个李自成。

中国出了个毛泽东。

王冕死了个老父亲。

此外,“死来类”动词如果不带“了”宾语也要带数量成分(如(4)所示)的现象也能得到解释:“了”强调得失的实现,说话人更计较实现的得失,所以得失的实现未加强调的话,他就要加上数量成分表明自己在计较得失。

我们把“”的句式意义重新定位为:说话人认为事情有关得失并计较这种得失。说话人越是计较事情的得失,就越倾向于采用这种句式。有人说,研究语法和语义,最好不要让人的心理因素掺和进来。但这恐怕只是一相情愿,事实上语言不是客观世界的直接反映,而是有人的心理作为二者的中介(参看沈家煊2009)。

关于这个句式,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倾向性预测(沈家煊2004):在同等条件下,如果“王冕只哭了一个妹妹”成立,那么“王冕只死了一个妹妹”也成立,反之则不然。有的语言两者都能说(普通话),有的语言只能说后者不能说前者(粤语),有的语言两者都不能说(英语),但是不可能有一种语言前者能说而后者不能说。

六 “移情”还是“移位”

关于“”这一句式的生成方式②,自我们用“糅合说”取代“移位说”之后,又有人提出新的“移位说”。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刘探宙(2008)提出的“焦点后移说”,一种是胡建华(2007、2008)提出的“定指前移说”。这两种移位已经不是纯粹的句法移位,而是发生在句法和语用的交接面上。持移位说的人开始考虑语用因素,这是新的进展。不过这两种移位说都存在问题,分说如下。

刘文说数量成分是焦点,焦点成分要移到V后宾语的位置上。例如“小班的两个孩子哭了”,其中“两个孩子”是焦点,移到动词“哭”后就生成“小班哭了两个孩子”。有两个问题,一是焦点不仅仅是数量成分,其他成分也可以是焦点,二是即使是焦点也不一定要移到宾语的位置,有的焦点还不能后移。例如:

(21)王冕的’父亲病了。*王冕病了父亲。

王冕的’妹妹哭了。*王冕哭了妹妹。

左首“父亲”和“妹妹”都重读,是焦点,但是都不能移到宾语位置。还有:

(22)王冕家一个孩子哭了。*王冕家哭了一个孩子。

小班就一个孩子哭了。小班就哭了一个孩子。

“一个孩子”是数量成分,若是焦点,为什么要加上焦点标记“就”才可后移呢?我们的解释很简单,客观上“一个孩子哭”不像是一种损失,而加上“就”就表明说话人在“计较得失”。

再来看“定指前移说”。下面两句都是动词“病”,为什么一句成立一句不成立呢?

(23)*王冕病了父亲。

王冕病了一个工人。

此说的解释是,这两句的深层结构都是[王冕[e有[NP病]]]],其中“有”是一个没有语音形式的“轻动词”,e是一个空缺的话题。句子的生成先是“病”移到“有”前,“有”随之变“了”,得到[王冕[e[病了[NP t]]]],然后是视情作NP移位。当NP像“父亲”具有[+定指]特征时,必须移到话题e的位置,“王冕病了父亲”没有这么移所以不合格。当NP像“一个工人”具有[-定指]特征时,可以留在原位不向前移,所以“王冕病了一个工人”合格。但是问题正如刘探宙(2008)所指出的,定指的NP不一定要前移,例如:

(24)王冕家就病了他父亲一个。

不到六点,那群孩子就起了天天和闹闹(这)两个。

当年那几对小情侣现在就分手了小赵和小李(这)一对。

我们的解释也很简单,上面已经说过,带上数量成分后就表明说话人在计较得失。另外,我们还发现“王冕死了一个妹妹”和“王冕有一个妹妹死了”两句的意思还是有差别的,前一句得失义强,而后一句隐现义强,下面这对例子差别更明显:

(25)这台跑步机跑过三个大胖子(还好没有损坏)。

这台跑步机有三个大胖子跑过。

虽然都是动词后带“过”,但是前一句是表达“经受义”,而后一句只是表达“经过义”。表达“经受义”时说话人移情于主语“这台跑步机”。

因此我们还是认为,“小班哭了两个孩子”这样的句子(动词属“病笑类”,宾语带数量成分)它们的生成方式是“类推糅合”而不是“移位”:

(26)a.小班的两个孩子丢了。 b.小班丢了两个孩子。

x.小班的两个孩子哭了。 y.

—←小班哭了两个孩子。

y是从b类推而来,而类推是通过糅合来实现的,y是b和x糅合的产物,即取b的结构式和x的词汇项。“移位”只是体现在y上的结果,y真正的生成过程是类推糅合。当然,要说“小班哭了两个孩子”是从“小班死了两个孩子”类推而来,是“小班的两个孩子哭了”和“小班死了两个孩子”糅合的结果,这也未尝不可。

糅合所产生的“浮现意义”就是移情义:说话人计较事情的得失并移情于得失者,在“无标记的”情形下对得者表示庆幸或高兴,对失者表示惋惜或同情。糅合才会产生移情义,句法移位不会产生移情义。

按照Kuno(1987)等建立的“移情等级”,移情和句法成分的关系是:

(一)独立的成分比不独立的成分容易成为移情对象。例如“王冕”独立作主语(“王冕死了父亲”)比作附属的定语(“王冕的父亲死了”)容易成为移情的对象。

(二)句首和句尾两个成分容易成为注意和计较的对象。例如“两个孩子”在句尾(“小班哭了两个孩子”比在句中(“小班的两个孩子哭了”)容易被看作得失量。

另外,人比物容易成为移情对象,个人比集体容易成为移情对象,具体事物比抽象事物容易成为移情对象。移情义强偏向于得失,移情义弱偏向于隐现,例如:

(27)王冕死了一个妹妹。[主语为人,偏向得失]

这房子死了一个人(就不好卖了)。[主语为物,偏向隐现]

(28)王冕死了一个妹妹。[主语为个人,偏向得失]

王冕家死了一个人。[主语为集体,偏向隐现]

(29)小车挤了六个人(不堪重负)。[主语具体,偏向得失]

里面挤了六个人。[主语抽象,偏向隐现]

最后,由于“了”表示“实现”,而对已经实现的得失说话人更容易计较,对相关的得失者说话人更倾向移情,所以典型的得失句是“”。总之,言为心声,意在言先,正是说话人意欲表达移情义,所以才通过糅合生成这种句式,使用这种句式,甚至类推这种句式。“人有什么感受,就有什么表达。”“表达是无需教的。”③我们研究语言能力的天赋性,是否也应该研究语言表达能力的天赋性呢?

注释:

①刘文2009的修改稿修改或删去了(5)(6)和下面(9)(10)的例证。

②我们所说的句子“生成”(generation)是指共时平面形成所有合格句的抽象机制,不是指历史上新型句子产生的具体过程。当我们说“B生成自A”时,我们是在讨论A和B的“逻辑前后”而不是“时间先后”。共时的假设能得到历史材料的支持最好,但是并不受制于历史材料。参看沈家煊(2008)。

③最近中国留学生李洹针对一些法国人在西藏问题上对中国的误解,用他自己的语言说了一个中国学生对自己祖国的看法,让法国听众动容。画家黄永厚和作家陈四益在《读书》杂志(2008年第7期)上作画撰文,题为《动容》,说中国人说惯了套话,很久没有听到像李洹这样说话的,一旦听到不免为之动容。我更注意到《动容》里有这样几句话:“即便说的同一件事情,表达的方式也因人而异。”“人有什么感受,就有什么表达。”“表达是无需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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