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为我国市场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挑战。近年来,我国化工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背景下发展良好,化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化工企业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化工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与维护。防爆电气设备是整个化工企业生产设备的重中之重,合理选择化工防爆电气设备,并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实行有效维护检查,在化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化工防爆电气设备的合理选择与运行维护能够促进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最大程度的控制安全事故发生几率,能够为化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化工企业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予以最大的保障。
1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分类,应由负责生产加工介质性能、设备和工艺性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爆炸危险介质特性及其释放源和懂得安全、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范,来划分爆炸危险区域。为了尽量准确地划分区域,在根据有关标准和规范划分的同时,还应参考以往的经验和行业特点。既要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可靠,又要避免人为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从而造成工程投资浪费。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首先确定危险介质和释放源,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特性、通风条件、生产及环境条件、运行经验,以及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和划分爆炸危险区域。
1.1查找和确定释放源
在每个工程项目中,每一台加工设备,其内部含有易燃性物料,就可视为潜在释放源,如易燃性气体或液体的排入口、取样点、泄漏的阀门等。若设备中虽含有的易燃性物料但不会向环境中释放的,如全部焊接的管道等,以及爆炸危险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时,则可不视为释放源。在场所分类中,首先应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确定释放源的等级。根据规范规定共分为三级:
(1)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如:固定顶贮罐的上部空间和排气口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自由排气孔或其它孔口等。
(2)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例如,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3)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时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第二级释放源。如:正常运行时不会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不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管道接头、安全阀、排气孔和取样口。
由上述两种或三种级别释放源组成的释放源,称为多级释放源。
1.2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气体和粉尘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分为0区、1区、2区和20区、21区、22区。首先根据工艺专业等有关专业提供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图和释放源的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区域:①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20区;②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21区;③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22区。并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当通风良好时,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在大多数生产装置中0区和20区是一般较少和较小,2区环境居多,在爆炸危险环境设备及管道等设计过程中,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1和21区范围。
2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分析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除了按照规范条文规定以外,还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易燃物质的泄出量;释放速度;释放的爆炸气体混合物的浓度;易燃液体的沸点(液体混合物初沸点);爆炸下限;闪点;通风量等。这些量的增加与减少都与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大小有直接的关系。由于这些量界定的因素较复杂。所以上述所列影响范围大小的参数,只是采用了IEC规定,而该规定迄今为止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无具体尺寸可遵循。由于实际生产装置的工艺、设备、仪表、通风布置等条件各不相同,在具体设计中均需结合实际情况妥善选择,才能确保安全。具体划分尺寸见有关规范(GB50058-2014)。在区域划分中有两个场所要特别引起注意:一是装置区内的变配电所,应尽量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以外。对于可燃物质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场所附加2区内的变配电所,设计中其室内外地坪应高出室外地面0.6m;二是加热炉区等明火设备的爆炸危险区域,可将离炉子外壁1.5m内可视为非防爆区。在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绘制完成后,应经工艺,安全等相关专业会审,确认签字后,作为在该区域范围内的电气及其它设备的选型依据。
3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爆炸危险场所环境的类别,是爆炸性气体环境还是爆炸性粉尘环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质其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要求是不一样的。用于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别为IIA、IIB、IIC,温度组别为T1~T6。而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类别为IIIA、IIIB、IIIC,温度、防护类型等需满足规范GB12476.2-2010和GB12476.8-2010之要求。环境中如爆炸性气体、粉尘或可燃纤维同时存在,则须选择同时满足相应的气体和粉尘双防爆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也与周围的环境密切相关。而与之相关的环境因素则包括霉菌、热、机械及化学等条件,并且在进行设备选择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当相关的设备配置不能够满足现场的实际防爆要求时,就必须充分应用正压及通风等措施,使其满足安全以及规范之要求。
4结语
对于广大化工企业来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应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尤其重视社会效益,注意安全生产,保证企业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化工企业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重视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以及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根据防爆危险区域的划分结果合理选择防爆电气设备,从经济性、使用环境、便于维修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准确科学的选择防爆电气设备,不放过化工生产中的每一个隐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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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李叶鑫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建筑知识仓库》2019年0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8
标签:危险论文; 区域论文; 易燃论文; 化工企业论文; 电气设备论文; 环境论文; 爆炸性论文; 《中国建筑知识仓库》2019年01期论文;